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1685.党风廉政建设.docx(二)不得向参建单位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
(四)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施工队伍和工程材料、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
(五)不接受参建单位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接受参建单位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第三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组织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根据建设过程中的“热点、焦点”问题,提出端正党风、政风的措施,抓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
(四)对发现和发生的各类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问题,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七条 项目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一)按照项目管理机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堵塞漏洞,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定期检查《廉政建设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三)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 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分级检查考核、逐级负责把关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教育,注重整改,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第十条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包括廉政建设规定内容的落实情况、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实施的主要做法、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普通铁路路基填筑技术交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第十一条 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者,要视情况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
资源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