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将乐县安仁乡土地整理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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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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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将乐县安仁乡土地整理项目.docx

2.3.4 投标保证金

2.3.4.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

民币壹拾万元碧城旺丽庄园一期工程浇筑混凝土技术交底.doc,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2.3.4.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帐等加保证书形式(投标保证书格式见第5章 )。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汇达指定帐户,并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以上帐 户为准。 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30天;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银行出具

的凭证。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单位和交款人姓名;

2.3.4.3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中标

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2.3.4.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2.3.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3.5.1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外,若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提交

替代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 还可附加

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发包人的 要求, 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

在封面上还应注明“替代方案”字样。

2.3.5.2 投标人还可主动提出不属于发包人邀请提交的替代方案,但必须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提交基本方案的投标文件,并再提交承包人自己建议的替代方案,建议的

替代方案也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2.3.5.3 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管替代方案是否

被采用,其投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3.6 现场察勘

2.3.6.1 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 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

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6.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 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6.3 投标人察勘现场后,若有疑问请按第2.2.2.1条款的要求向招标人或招

2.3.6.4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内对需要答复或修改的内容进行书面答复。

2.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7.1 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陆份,

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

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 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

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3.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 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 投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应按正本和副本分开四 袋装袋密封(密封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下同)。若有补充报价(优惠报 价)的投标文件,应提供补充报价书、补充报价汇总表和<<补充报价工程量清单>>, 并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漏项)。其格式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 字盖章,一式陆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正、副本须分开密封包装。授权委 托书除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外,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随身携带一份,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

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1)发包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在年 12 月 18 日上午9:00 (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1.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

2.4.2 投标截止时间

2.4.2.1 投标人应在年 12 月 18 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土地开发

整理中心。投标文件应面交。

2.4.2.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

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

和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 标

2.5.1.1 发包人将于年 12 月 18 日上午9:00在福建省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出示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

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5.1.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

2.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 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

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 件。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 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质内容。经澄清

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 投标书的检查和响应性的评定

2.5.4.1 在开始评比前,发包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5.4.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 同条件》、 《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

⑴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⑵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

⑶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的修改;

⑷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4.3 发包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

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2.5.5 算术错误的改正

2.5.5.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应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

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 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发包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

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 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

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2.5.5.2 发包人将按上述第2.5.5.1款规定修正算术错误后, 造成总报价金额变动 时, 投标人应对算术错误进行澄清, 修正、调整和确认。若投标人接受上述修正, 则修 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修正, 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截标

后,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对报价总金额的调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5.6 投标文件的评比

2.5.6.1 发包人仅对按第2.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

2.5.6.2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第9章中的评标标准及

2.5.6.3 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

案。发包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

2.5.6.4 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1 (1)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名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

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

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1.2 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

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2.6.2.1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

响应性要求时,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6.2.2 由于发包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

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6.3 中标通知

2.6.3.1 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 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

2.6.3.2 发包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

2.6.3.3 发中标通知书前,发包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

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2.6.4 履约担保证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书,担保金额规

定在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6.1款中,担保证件应采用第4章内规定的格式。

2.6.5 联合体注册证明(本条款不适用)

2.6.6 签订合同

2.6.6.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

2.6.6.2 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4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

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6.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中标单位按规定支付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开评标场地使用费(约 5000 元)。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 要时增加新的条款, 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主体工程(单位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它工程等。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5)通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

(6)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洽商、变更纪要及协议;

(8)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9)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4 提供施工用地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HG/T 2783-2020 分子筛抗压碎力试验方法.pdf发包人负责工程险的投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本款中采用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形式,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3 %。

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按第 11 条规定墙体拆除及楼板开洞施工方案,批准工程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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