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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5.藏区120急救备灾系统及存储设备建设项目”急救车采购项目.doc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产品交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GB 51404-2019-T:有色金属堆浸出液收集系统技术标准(无水印 带标签)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9进行确认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9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9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1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7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8),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9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9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0.评审方法和标准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0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0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1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中标通知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 中标公告期限个工作日。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九、授予合同3.签订合同3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十、其他4. 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 废标5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5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6. 中标服务费6 收取对象:中标人。6 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0元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5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省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采购项目编号:诚鑫公招(货物8
采购项目名称:省“藏急救备灾系统及存储设备建设项目”急救车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编号:QHCX8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 (盖章)
中标人(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 标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0个工作日交货;交货地点:省人民医院。.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合同签订后产品到达安装现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pdf,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款%。
合同签订前,乙方按合同总额0%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待质保期年)结束无质量问题后退还给乙方。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GB 51363-2019:干熄焦工程设计标准(无水印 带标签),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