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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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docx

②位于陆沉地区的港口,码头前沿高程应适当留有沉降富裕量;

③当码头附近陆域过高时,为便于同铁路、道路在高程上的合理衔接,码头前沿高程经论证后可作适当调整。

辅路路面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道路边缘至相邻建筑物的最小净距 表 6.3.5

注: ①表中最小净距:对有路肩的道路自路肩边缘算起,对无路肩的道路自路面边缘算起;

②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及管线至道路边缘的最小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 .2 .15 .14 电缆桥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8 .4 .1 连续输送机械自动控制连锁,必须满足生产工艺和安全的要求,并应可靠、先进、简便和经济合理。

码头与桥梁、渡槽、水下管线的安全距离 表 2.2.10

港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净距(m) 表 4.10.4

注: ①表中最小净距,对有路肩的道路,系自路肩边缘算起;对无路肩的道路,系自路面边缘算起; ②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线至道路边缘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枢纽工程按通航规模的分等指标 表 3.2.1.1

注:设计通航船舶吨级系指通过通航建筑物的最大船舶载重吨。当为船队通过时,指组成船队的最大驳船载重吨。

注:铁路、公路等淹没的洪水设计标准,宜按具体情况参照有关专业规范分析确定。

设计波高的累计频率标准 表 4.1.3

注:当平均波高与水深的比值<0.3 时, F 宜采用 5%。

天然河流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的洪水重现期 表 4.2.1

注: 对出现高于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历时很短的山区性河流, Ⅲ级航道的洪水重现期可降为 10 年一遇, Ⅳ、Ⅴ级可降低 为 5 年一遇, Ⅵ、Ⅶ级可按 3~2 年一遇执行。

枢纽河段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的洪水重现期 表 4.2.6

结构重要性系数 表 3.3.4

注: 一般港口的主要建筑物宜采用二级。

3.3.5* 作用分项系数 γ 应按表 3.3.5 取值。

作用分项系数 表 3.3.5

人群荷载标准值 表 5.2.1

注: ①大中型客码头 q 值取表中上限值;

②专业码头人行引桥或浮桥的 q 值经论证后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 2kPa;

③设计钢引桥主桁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不得折减。

6 .1 .4 对于船闸等挡水建筑物的防渗结构(如灌浆帷幕、防渗铺盖等)和它的连接部位,以及排水倒滤结构等,应采取 措施,防止地震时产生危害性裂缝而引起扬压力增大、渗漏量增大、或发生管涌、流土等险情。

6 .5 .1* 对于斜坡码头桥跨的活动支座应采取防止落梁措施。

3 .0 .1 油品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 3.0.1 确定。

油品危险性分类 表 3.0.1

3 .0 .2* 码头防火设计应按设计船型的载重吨分级,并应按表 3.0.2 确定。

3 .0 .3 装卸常温压力式液化石油气(LPG)运输船码头应按一级码头设计。

4 .1 .1 油品码头应根据码头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具体条件,以保证安全、有利于防火和灭火为原则合理布置。 4 .2 .1* 油品泊位与其他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表 4.2.1 的规定。

油品泊位与其他泊位的船舶间距(m) 表 4.2.1

注: ①船舶间距系指油品泊位与相邻其他泊位设计船型船舶的净距;

②介质设计输送温度在其闪点以下 10℃范围内的丙类油品泊位与其他货运泊位的间距不应小于 150m。

注: ①船舶间距系指相邻油品泊位设计船型的船舶净距;

②当相邻泊位设计船型不同时,其间距应按吨级较大者计算;

③当突堤或栈桥码头两侧靠船时, 可不受上述船舶间距的限制, 但对于装卸甲类油品泊位, 船舶间距不应小于 25m。

第三篇 地基与基础类

验算。对壁式加固体应增加对未加固土挤出的验算。当加固体座落于软弱层上或中间持力层上,且持力层下有软土层时, 尚应验算地基沉降和加固体的位移。

8.0 .1 港工建筑物, 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定期观测, 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防止发生事故。

桩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及抗裂度验算项目表 表 5.3.2

注:当承受较大扭矩作用时,尚应对受扭情况进行验算。

5 .4 .5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壁厚应满足钢铰线预留孔及外内保护层要求。

5 .4 .6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预留孔灌浆应密实,灌浆材料强度不得低于 40MPa,并应满足握裹力要求。

5 .4 .7* 为消除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打桩过程中水锤现象对桩身的不利影响,应在桩身适当部位预留排水孔。

1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JTJ 267——98)

混凝土拉应力限制系数 act 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表 3 .3 .2

4 .1 .4*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4 .1 .4 采用。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应按附录 A 的第 A .0 .1 条采用。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MPa) 表 4 .1 .4

注:计算受剪承载力时,C50 以上等级的混凝土抗压强度 fc,尚应乘以系数

4 .1 .7 混凝土有抗渗要求时,抗渗等级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选用。 4 .2 .2* 钢筋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的保证率,并按附录 A 的第 A .0 .3 条采用。

4 .2 .3 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及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4 .2 .3 采用。

钢筋强度设计值(MPa) 表 4 .2 .3

注: ①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大于 310MPa 时,仍应按 310MPa 取 用,其他构件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大于 360MPa 时,仍应按 360MPa 取用;对于直径大于 12mm 的 I 级钢筋,如经冷拉, 不得利用冷拉后的强度;

②成盘供应的 LL550 级冷轧带肋钢筋经机械调直后, 抗拉强度设计值应降低 20MPa,且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大于 相应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③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根据其受力情况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6 .1 .1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抗裂或变形验算,并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吊装等施 工阶段进行验算。

7 .1 .8 钢筋混凝土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 ρ 不应小于表 7 .1 .8 规定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纵向受力钢筋的

最小配筋百分率(%) 表 7 .1 .8

注: ①项次 1、3 配筋率是指钢筋截面面积与构件肋宽乘以有效高度的混凝土面积的比值; 项次 2 的配筋率是指全部纵 向钢筋截面面积与构件截面面积的比值;

②当温度、收缩因素对结构产生较大影响时,构件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适当增加。

7 .4 .2 .1*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 I 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直径大于 30mm 时,应采用不致降低钢筋韧性的成型工艺。

2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J 275——2010)

不同暴露部位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 表 5 .2 .4

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 表 6 .2 .1

注:抗氯离子渗透性按附录 B 规定的方法测定。抗氯离子渗透性试验用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 28d,试验 应在 35d 内完成。对掺加粉煤灰或粒化高炉矿渣的混凝土,可按 90d 龄期的试验结果评定。

3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96)

混凝土强度等级 表 3 .2 .1

注: ①对开敞式建筑物,其浪溅区上限,可根据受浪的具体情况适当调高;

②对掩护条件良好的建筑物,其浪溅区上限可适当调低。

3 .3 .3 淡水环境混凝土在建筑物上部位的划分,应符合表 3 .3 .3 的规定。

淡水环境混凝土部位划分 表 3 .3 .3

注:水上区也可按历年平均最高水位以上划分。

3 .3 .5 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的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3 .3 .5 的规定。

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 3 .3 .5

3 .3 .6* 海水环境预应力混凝土的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 .3 .6 .1* 当构件厚度为 0 .5m 以上时应符合表 3 .3 .6 的规定。

海水环境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值(mm) 表 3 .3 .6

3.3.6.2* 当构件厚度小于 0.5m 时, 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为 2.5 倍预应力筋直径, 但不得小于 50mm。 3 .3 .7* 淡水环境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3 .3 .7 的规定。

注: ①箍筋直径超过 6mm 时, 保护层厚度应按表中规定增加 5mm。

3 .3 .9 水位变动区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其抗冻等级不应低于表 3 .3 .9 的规定。

水位变动区混凝土抗冻等级选定标准 表 3 .3 .9

注: ①试验过程中试件所接触的介质应与建筑物实际接触的介质相近;

②开敞式码头和防波堤等建筑物混凝土应选用比同一地区高一级的抗冻等级。

3 .3 .11* 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必须掺入适量引气剂。

3 .3 .14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上,根据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其抗渗等级应符合表 3 .3 .14 的规定。

注: ①除全日潮型区域外, 其他海水环境有抗冻性要求的细薄构件(最小边尺寸小于 300mm 者, 包括沉箱工程)混凝土水灰

②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如抗冻性要求高时,浪溅区范围内下部 1m 应随同水位变动区按抗冻性要求确定其水灰比。

淡水环境混凝土的水灰比最大允许值 表 3 .3 .16—2

3 .3 .17* 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混凝土的最低水泥用量应符合表 3 .3 .17 的规定。

海水环境混凝土的最低水泥用量(kg/m3) 表 3 .3 .17

3 .3 .19 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最高限值应符合表 3 .3 .19 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的最高限值(按水泥重量%计) 表 3 .3 .19

3 .3 .22* 混凝土所用骨料经检验表明具有活性时, 对于淡水环境,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含碱量应不大于 3 .0kg;对于海 水环境不得采用活性骨料。

混凝土潮湿养护时间(d) 表 5 .6 .7

注: ①对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按表列规定进行潮湿养护之后,宜在空气中放置 14~21d;

②对大体积混凝土:使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时,潮湿养护不得少于 14d;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 盐水泥或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时,潮湿养护不得少于 21d。

2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 291—98)

3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 292——98)

4 《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J 294—98)

5 《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JTJ 295—2010)

7 《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 (JTJ 283—99)

注:表中厚度指计算点的厚度。

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N/mm2) 表 5 .2 .1 .2

注: ①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抗拉强度不低于相应手工焊焊条的数值; ②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③对接焊缝抗弯受压区强度设计值取 fwc ,抗弯受拉区强度设计值取 fwt。

6 .1 .4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在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动力荷载设计值应乘动力系数GA/T 1538-2018标准下载,动力系数根据结构型式、受 力情况应采用 1 .1~1 .3;在计算变形时,动力荷载标准值不应乘动力系数。

6 .3 .2 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 6 .3 .2 中所列的限值。

受弯构件挠度限值 表 6 .3 .2

NB_SH_T 0301-2022 液压液水解安定性的测定 玻璃瓶法.pdf2 钢引桥珩架主梁 L/700

3 钢引桥面板 L/150

4 钢引桥横梁、纵梁 L/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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