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0.新城村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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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新城村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doc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JGT251-2017 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出具的说明文件和文件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均为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逐页签字并盖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不得单独成册,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法人章及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得到确认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做好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或未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

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额度的;

投标单位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处罚尚未解除的;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离的(包括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缺项或漏项情况的),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混乱编排、目录不对应、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内容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直接或间接持股30%以上的控股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1 收取对象:中标人

10.2 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10.3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以汇款的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汇出。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投标截止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现确定你方为中标人。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承诺执行。

招标人(盖单位章):

常见屋面防水细部做法及控制要点,64页可下载.pdf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10kV勐省输变电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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