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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山东歌舞剧院舞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doc⑧工期:总进度工期安排及进度网络图、进度节点控制阶段划分及节点完成时间;总工期及节点工期的控制及保证措施;
⑨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SY/T 5820-2020 天然源电磁法采集技术规程.pdf ⑩水电用量计划。
2)人员配备及经验业绩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组织机构图;
②项目经理简历表以及项目经理的同类项目业绩;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以及承建类似项目情况;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⑤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3)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关于质量、工期、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2)商务偏差表
3)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
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12. 报价文件装订
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且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13.1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磋商的重要依据。本项目总价包死,除工程量清单备注说明的内容外,报价单位应根据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对现场勘查结果对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数据和项目备注描述进行计算、核实,若清单项目备注描述不清晰,报价单位应书面提出质疑,施工中除重大设计变更外,本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并且不予调整。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验收费、规费、税金、利润、企业管理费、一切风险费等项目完成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不得变更报价。报价不得缺项、漏项、错项及变动工程量清单顺序,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人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等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为中高档产品且满足环保要求。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进场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同意方可进场。采购人接受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材料、工艺及设施。成交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施工现场及因施工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
13.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3.3 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
13.4 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可以提供一个方案。
13.5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13.6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3.7 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3.8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13.9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4. 报价文件编写方式
14.1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幅面的纸张打印并胶装,不按要求胶装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4.2 报价一览表用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
15. 报价文件签署
供应商代表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并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准备四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传真
16.3 为方便监督机构及见证律师检查供应商的资格,请供应商另外单独准备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在信封正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地址、。在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交监督人见证律师备查。
16.5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8年6月12日
14:00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7.1 报价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7.2 报价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方式缴纳:由供应商按第17.3条中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7:30(以到账时间为准)
前交到山东博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上。(仅接受公对公账户)
17.3 收款单位:山东博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玉函路支行
银行帐号:152067029
17.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报价。
17.5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1 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9.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歌舞剧院会议室
19.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9.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20. 报价文件签收
20.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价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报价文件签收证明。
20.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21.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等参加。
21.2 公开报价时,由供应商和监督机构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监督人员对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21.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报价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其他内容。供
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规定的方案进行报价,其它方案不被接受。
21.4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3.2 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23.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4.2 磋商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磋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工程的质量、工程量和工期、缺陷责任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文件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未按规定份数提交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和资格资质文件);
单独密封的三份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4.3 报价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24.4 磋商小组按照签到先后确定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的报价。磋商结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磋商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书面签字确认。
24.5 最终报价后,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价格以最终报价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5)最终报价不允许超过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4.6 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
25.1 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2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报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5.3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6.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细则后附)
26.3 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28. 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9.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
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
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2)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 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 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 供应商串通报价;
6) 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 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律师见证费;
8)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9)技术参数明显为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的情况(诸如:技术参数为
区间形式表示的,而报价文件参数能明确但未明确,且也为区间形式表示
与竞争性磋商文件雷同的情况);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9.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JB/T 12159-2015标准下载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
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投标的。
GB50156-2012标准下载6)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