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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指南(试行)》(JTT5219-2023).doc4.1.1.1中央分隔带种植的小乔木、灌木(花灌木)及地被植物生长健壮、修剪及时,整齐美观,成活率≥90%,绿地内无明显杂草,无明显病虫害。
4.1.1.2中央分隔带绿篱和地被植物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隔、断带,无明显病虫害症状,绿化覆盖率≥95%。
4.1.2.1路侧种植的乔、灌、宿根花卉植物成活率≥90%。
4.1.2.2路侧列植的乔木和球形植物树冠完整、规格一致、树形修剪整齐美观,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树木生长势强,无明显病虫害,不应连续缺株4株以上。
4.1.2.3路侧绿化草坪生长繁茂、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绿化覆盖率≥95%通风技术交底记录 2008年10月15日施管表5 工程名称节能大厦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名称金属风管制作安装施工单位中天宝业集团交底内容,草坪连续空白面积<0.5m2。
4.1.3.1边坡种植的攀缘植物挂网无脱落,生长旺盛,绿化覆盖率≥90%。定期对攀缘植物进行牵引、修剪及时。
4.1.3.2乔、灌、草混合喷播的边坡,上、下边坡坡体表面的种植层无垮塌,喷播乔、灌、草植物生长良好,高度控制合理,绿化覆盖率≥90%。
4.1.3.3匝道、交叉视野范围和弯进内侧等边坡乔灌木,应通过修剪保持低矮,达到设计高度,符合安全视线视距的规定。
4.1.4互通区、隧道进出口、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
4.1.4.1绿化区域种植的乔、灌、草、花等植物经养护后,形成的群落、群丛结构合理,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整体绿化景观效果良好。
4.1.4.2绿化区域孤植树、丛植树、灌木、绿篱、花篱、模纹图案、色块等各种绿化植物生长健壮,无枯死株,无明显病虫害,成活率≥90%。
4.1.4.3绿化区域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修剪高度控制在10cm左右,绿化覆盖率≥90%。
贵州高速公路绿化植物养护质量要求按附录A执行。
5.1.1.1绿化植物种植成活后,应及时采取除草。
5.1.1.3草坪内杂草每年清除2次以上,若草坪因品种退化,且杂草无法控制时,宜淘汰原有品种重植草坪。
5.1.1.4杂草可采用人工或机械割除,清除杂草宜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
5.1.2.2松土宜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湿润时进行,可结合除草或施肥同时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
5.2.1.3中央分隔带、路侧和边坡、互通区等用洒水车浇灌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水,严禁用高压水流浇灌水,防止泥浆污染路面。
5.2.1.4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绿化区域有条件使用喷灌时,应专人看管,定时开关,以地面产生径流为止,灌溉用水的管线及设施应设置误饮、误接标志。
5.2.1.5补植改种的乔灌草植物应及时浇灌水,在土质保水力差的地段可适当增加浇灌水次数。
5.2.1.6宜采用滴灌节水设施,提倡循环用水和再生水利用。
5.2.1.7雨季应注意及时排涝,确保绿地内无积水,防止绿化植物因涝致死。
5.2.2.2基肥:以充分发酵腐熟的有机肥为主,主要针对补植和改植时施用,可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选用基肥。
5.2.2.3追肥:在绿化植物生长季节施用,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植物生长势、生长期及观赏期等不同要求而定。若要促进植物生长,扩大植物冠幅,宜施氮肥和复合肥。观花、观果植物在观赏期前应增施磷肥和钾肥。
5.3.1.1中央分隔带绿地
5.3.1.1.1中央分隔带种植的小乔木和花灌木,当枝条伸出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或影响司机视线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必须定期进行修剪,修剪宜在冬季进行,一般路段修剪后高度应保持在1.6m,凹曲路段修剪后高度应保持在1.8m,以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影响交通安全。
5.3.1.1.2中央分隔带绿篱修剪
绿篱造型及修剪高度应满足防眩要求。应突出轮廓、线条流畅,顶面、侧面平整,侧面不得超出防撞护栏,同一路段的绿篱高度一致。
5.3.1.1.3中央分隔带地被植物修剪
以中央分隔带的路沿石内侧为界修剪整齐,应保持地被植物的枝叶不伸出路沿石。
5.3.1.1.4中央分隔带常见树种修剪
a、塔柏:修剪树形为圆柱形,顶部平剪或下部修剪成圆柱形,高度能满足防眩要求。
b、大叶黄杨、红叶石楠、法国冬青:树形修剪为自然丰满的圆头树形,高度能满足防眩要求,修剪后植物枝叶侧面不得超出防撞护栏。
c、木槿:丛生木槿修剪时应疏除衰老枝、内膛细弱枝、过密枝,保持良好的通风透光条件。独干木槿休眠期修剪采取交替回缩主、侧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冠过大,生长期修剪以控制树冠高度和冠幅为主。
d、紫薇: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疏除过密枝、枯枝、弱枝,短截上年的已花枝,对生长健壮花芽饱满的枝条长留长放。
e、金叶女贞绿篱:修剪成长方形状,修剪高度能满足防眩要求,两侧不遮挡和超出防撞护栏。
f、海桐:修剪成球状,高度能满足防眩要求,两侧不遮挡和超出防撞护栏。
5.3.1.2互通区、隧道进出口、服务区、停车场和收费站
5.3.1.2.1为确保互通区和绿化区域绿化景观效果,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乔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灌木修剪以保持自然姿态和原形态为佳。
5.3.1.2.2绿化区域造型植物、模纹图案、色块灌木等应按景观设计的形状和高度修剪,做到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突出观赏性。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发育特点和开花枝条生长习性修剪。
5.3.1.2.3绿化区域地被植物或绿篱修剪应确保其生长正常,枝叶丰满,修剪轮廓清晰、线条流畅、表面平整、侧面整齐。
5.3.1.2.4绿化区域攀缘植物要向边坡、护坡挡墙或棚架进行人为牵引,避免缠绕其它植株。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定期翻蔓,剪除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
5.3.1.3路侧、边坡绿地植物修剪
高速公路两侧列植的乔灌木、靠近路缘边坡上的乔灌木、以及匝道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范围内的乔灌木枝条若影响司机视线时,应及时修剪。边坡坡面上灌、草、藤本植物及生长稳定的乔木可不修剪,若有乔木存在倒伏风险或倒伏时,应及时清除。
5.3.2.2修剪前应制定相应安全操作措施。
5.3.2.3应根据不同功能绿地的景观要求、植物种类、生长势、芽着生部位和花期等进行修剪整形。
5.3.2.4应及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枯腐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损伤枝、过密枝,以及已侵入高速公路界限遮挡交通标志、遮挡路网监测摄像设备及影响行车视距的枝条。
5.3.2.5修剪整形方法包括休眠期(冬季)修剪和生长期(夏季)修剪。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势和萌芽力弱以及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率应适当降低,宜进行轻度修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易伤流的树种,应避开生长旺盛期,在秋季进行修剪。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治早、治小、治了”和“安全、有效、经济、简易”的原则,根据预测预报,综合应用植物检疫、抚育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的方法,进行有害生物防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将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在萌芽状态,减少其对绿化植物的影响。
病害、虫害和有害植物。
5.4.4.1植物检疫
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定的检疫对象,防止危险性病虫害及有害植物的传入,不得从疫区调运苗木、接穗、果实和种子。一经发现,应立即消毁。
5.4.4.2抚育防治
选用抗病虫能力强的乔灌草绿化植物,合理密植,同时加强抚育养护管理,做好土肥水管理、合理修剪。
5.4.4.3物理防治
5.4.4.3.1宜用诱光灯或频振式杀虫灯,在夜晚诱杀成虫。
5.4.4.3.2宜用毒饵诱杀、饵木诱杀、潜所诱杀和色板诱杀等技术消灭害虫。
5.4.4.3.3对一些虫体较大、易于辨认的害虫可进行人工捕捉。
5.4.4.3.4可采用人工热处理、截止上树、挖蛹、清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等,以及清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防治病虫害。
5.4.4.4生物防治
充分利用捕食性生物、寄生性生物、病原微生物等食物链,扩大以鸟治虫、以虫治虫、以菌治虫的应用范围,保护好病虫天敌资源。
5.4.4.5化学防治
5.4.4.5.1防治原则
5.4.4.5.2病虫害防治
常用防治药剂及使用方法详见附录B。
5.4.4.5.3有害植物防控
贵州高速公路常见的有害植物主要有加拿大一枝黄花、紫茎泽兰、葛藤、乌蔹莓、菟丝子等。
5.5.1.1因交通事故、病虫害,或其他原因导致绿化植物损坏或死亡的,应及时补植。
5.5.1.2乔木树体毁损而无法挽救、严重倾斜、阻碍交通或者危及车辆安全,应及时砍伐、改植。
5.5.1.3中央分隔带绿化植物高度<1.5m、稀疏、枯亡,不能满足防眩功能要求时,应改植。
5.5.1.4绿篱、模纹、色块、造型灌木等出现死亡、缺株、断带或空秃应及时补植。
5.5.1.5地被植物地面空秃面积>1.0m2时,应及时补植。
5.5.1.6草坪空秃面积>0.5m2时,应及时补播或铺植。
5.5.1.7绿地内已呈老化或明显与环境不协调的乔灌木和花卉,应改植。
补植或改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1应及时移除死亡植株,及时补植或改植,以保证整个绿地的景观效果。
5.5.2.2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适应性、抗逆性强的绿化植物进行补植或改植。
5.5.2.3补植的植物种类尽量与原设计植物种一致,补植苗木要求为带土球苗或营养袋苗,规格应略大于原植物苗木规格或相近;若改变植物种或规格应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
5.5.2.5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保证绿化景观效果的实现。
6.1.1低温危害包括寒害和冻害,在入冬前应做好绿化植物的保温防寒措施。
6.1.2涂白:入冬前对乔木树种,采用石灰水加盐或石硫合剂对树干涂白,可防冻害及虫害。涂白时要均匀,树干涂白高度距地面1.3m,上刷口整齐,下口刷至地面,同时注意不应污染周围环境。
6.1.3覆盖植冠:灌木、花卉、地被植物和珍贵树种在适当修剪后,可用彩条布、草帘、遮阴网或黑色塑料薄膜将整株覆盖,以防低温危害。
6.1.4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绿化植物枝叶上的积雪,有倒伏危险的乔木应立支柱支撑保护,雪压、雪折、雪倒的树木和枝条应及时清除。
6.1.5受低温危害后的植株伤口宜涂防腐剂和生长激素,根茎部位受害可用桥接或根接法抢救。
6.2.1对处于立地条件差、迎风面地段、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的乔灌木,应采取立支柱、绑扎、固土扶正、疏枝打叶等综合措施预防风灾。
6.2.2路侧高大乔木在大风天气及暴风雨来临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疏剪,防止树木受风暴倒伏,确保行车安全。
6.2.3对公路两侧的速生、浅根性高大乔木,因受风暴可能危及交通安全,应及时进行截干处理,减轻风害,截干高度一般控制在4.5m左右。
6.2.4风灾后应及时砍伐、修剪风倒和风折树木枝叶,或采取扶正、支撑、培土加固风倒树木,并对风折伤口涂抹石硫合剂或封口蜡。
6.3.1防火期应根据天气预报,派专人巡查,做好火灾前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6.3.2重点防火期前,应对乔灌木的干枝条、枯枝落叶、草坪枯草和边坡坡面杂草等可燃物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以消除火灾隐患。
6.3.3火灾发生时应及时组织扑火。火灾过后及时清除受灾区域内死树枯枝和灰烬,对存活的乔灌木受伤枝干伤口进行涂抹药剂处理,并及时补植或改植。
6.4.1在冬季降雪、冻雨天气,路面易发生凝冻,需要在路面撒盐防滑,其溶化的盐水侵入绿地会危害植物,撒盐时应告知作业人员要控制撒盐范围,不应损害绿化植物,如发生相关情况应及时清理、补植,采取相关措施。
6.4.2在清除积雪时,不应把含盐的泥、雪堆积到绿地内,以避免对绿化植物造成伤害。
6.5.1雨季对有水淹隐患的绿地,应设置、修筑好排水设施,加强巡查,及时排除积水隐患。
6.5.2水灾发生后,可采取开沟、埋管、打孔等措施及时排水,并对受淹乔灌草植物进行修枝摘叶,防止绿化植物因涝伤害。
7.4因粉尘、油类物质或化学物品造成的绿化植物枝条、叶面污染,应结合浇灌水及时对叶面进行喷淋清洗。
7.5绿地内因植物种植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浮土应清理干净。
7.6绿化养护施工时应注意保护路面、防撞护栏、护栏板、隔离栅等设施的完整、干净及整洁800万常减冷换设备施工方案,防止设施被污染和损坏。
7.7应保持高速公路给排水管道畅通、无污染、无渗漏;窨井、进水口等外露的排水设备应保持完好。
8.1绿化管养单位应按照要求建立安全作业应急预案,并报高速公路路政及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8.3做好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及绿化养护技术培训。
8.4施工全过程应按照施工组织作业设计和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必须安全使用各种绿化养护机械设备,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操作规范。
8.6绿化养护作业时封闭部分车道施工的区域DB3306/T 025-2020 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pdf,要在来车方向设置防止车辆闯入施工区域的隔离设施或车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8.7绿化养护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作业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绿化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