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3.铁路营业线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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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铁路营业线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范本.docx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疏散、撤离,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

2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由施工现场负责人通知站段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分管工程线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3 项目经理或其他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天津]地铁地基处理专项施工方案(水泥搅拌桩)_secret,查看事故情况及伤损情况;

4 判明情况,下达处置方案启动命令并上报;

5 确定方案开展救援和伤员救护,人员抢救后优先保证行车畅通;

7 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4.1.3 应急处置措施

1 铁路行车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现场行车事故的先期救助措施:

⑴迅速联系现场施工负责人,由其立即向铁路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报告。告知发生行车事故所处的准确位置及现场的大概情况,以便得到及时救援。

⑵应急救援人员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配合铁路设备管理单位人员、救援设备开展对损坏设备抢修工作。

⑷工程线施工期间,报告对象修改为建设单位分管工程线施工负责人,配合单位修改为铺轨单位。

2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现场涉险人员的先期自救和互救措施:

⑴迅速联系现场施工负责人,由其立即向铁路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和上级报告。告知发生行车事故所处的准确位置及现场的大概情况,以便得到及时救援。

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进行涉险人员抢救工作。伤员救出后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或医院。

⑶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⑷工程线施工期间,报告对象修改为建设单位分管工程线施工负责人、铺轨单位负责人。

4.2.2现场应急处置步骤及内容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区域现场人员应立即疏散、撤离;

2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由施工现场负责人通知站段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分管工程线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3 项目经理或其他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查看事故波及范围、污染源涌流方向及泾流状态、地表沉陷等情况;

4 根据判明情况,下达处置方案启动命令并上报;

5 确定方案开展救援和伤员救护;

7 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4.2.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加强观察,根据现场观察判断结果,污染物质可能危及附近村庄、道路的,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共安全应急主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预案,并向上级报告。

2 据判断的结果,组织力量进行沿线预警、疏散人员。

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计划进行作业,严禁无计划、超范围施工,严格按照相应路局下发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作业。

制定施工方案和既有设施设备防护措施,方案和措施必须得到设备管理单位批准同意。

施工前及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阐明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明确双方责任。

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应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场对既有设备进行监护。

加强现场盯控,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盯控,严防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实行现场巡查和防护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和监控。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抢修,确保既有设备的安全使用。

积极与铁路运营部门取得联系,时刻掌握列车通过时间。备足专用通讯器材,时刻保持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络,出现危情时及时通知车站值班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

《成都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桥隧建筑物大维修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线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中铁二局xx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xx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xx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内部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办法》

《中铁二局xx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附件2:应急预案衔接

1.《xx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xx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建设单位应急预案》

中铁二局xx公司承建的xx标段,位于xx市xx区。目前项目已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用于抢险的机械设备和物资分别停、存放于施工现场。

xx标工程xxxx(项目概况、主要风险点、地质条件等简介)。

项目部xx市xx消防队xx km,专业消防人员xxmin内可到达事故现场;项目部距xx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xx救援大队xx km,专业救援人员xxh内可到达事故现场;项目部与xx医院建立了医疗绿色通道,相距xx km,专业救护人员xx min可到达事故现场。

附件5: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附件7:中铁二局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单位名称:中铁二局XXX公司(区域公司、经理部)

附: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

附件8: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xx铁路局XX段

乙方:中铁二局xx铁路项目部

为加强在营业线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铁路运营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4〕180号)、《关于XX方案的审查批复》(建设函[20XX]XXX号)的批复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作业内容:XX等施工。

时间: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影响范围:XX施工为X级,XX施工纳入C类监管。

施工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铁路运营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4〕18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4]598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具体配合内容:

①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③提供既有相关设备和技术资料;

④协助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施工涉及本专业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加强施工单位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安全施工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乙方安全要求设置室内外安全防护,并保证甲方配合人员的人身安全。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施工管理“八不准” 制度(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乙方组织施工前,必须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人员数量。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行车施工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4.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工务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机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存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7.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停用信联闭、石方爆破等需封锁线路或慢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度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05〕481 号)。

公路小区多层楼施工组织设计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和批复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必须指派经营业线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严格按照“全封闭、全隔离、全监控”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执行“一机一人防护”及“车过机停”制度。

3.乙方在进行距既有线路中心6米范围内施工时,必须安排专人在施工区段与既有线间设置警戒线并加强瞭望,严防机具、材料及作业人员侵限。

4.乙方要加强现场施工机具、人员、路材路料管理及现场安全卡控,划定施工区域、设置施工警戒线,并定岗定职,落实责任到人;施工单位派人对现场机具、设备、材料进行24小时看守;施工单位施工机具,路材路料必须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严禁侵入既有线限界。

5.乙方施工时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成铁安电〔2015〕254号)营业线施工“十一”不准:(1)无施工计划不准施工;(2)无设备管理单位监管人员到场不准施工;(3)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准施工;(4)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不准施工;(5)施工场地与既有线没有采用硬隔离设施不准施工,无强化隔离设施不准进行大型机具作业;(6)施工便道与既有线间没有设置隔离墩,不准汽车运行;(7)对既有线行车设备构成威胁没有加装防护设施不准施工;(8)需旁站监理的施工项目无旁站监理人员不准施工;(9)地下线缆未进行联合调查河南省某水库溢洪道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影响施工的营业线设备未按规定进行迁改、过渡或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后不准进行施工;(10)天窗点外大型机械不准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或列通过径路上方,必须执行“一人一机”专人防护和“车过机停”制度;(11)既有线施工通道施工单位必须派人看守,机具、材料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管理看护。必须按运营线路施工安全管理要求进行。

7.乙方在靠近既有线进行施工时,按照铁路提速线路进行防护,对施工地段设置安全警戒线并昼夜派人进行检查监护,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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