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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隧道结构服役性能评定技术规程》.docx隧道结构检查应以人工检查和设备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隧道结构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检查及描述,填写检查记录表并附以必要照片、图示。
隧道结构检查宜选用无损检测方法,检测范围应具有代表性。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宜对隧道结构变形情况开展监测。
隧道结构符合下列情况时XXX新村二期五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宜提高定期检查频次:
岩溶、断裂带、地裂缝等不良地质作用区段;
存在软土、膨胀性土、湿陷性土等特殊性岩土区段;
穿越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及地下水压力较大的区段;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区段;
保护区有外部作业活动的区段;
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4类或5类的区段。
隧道结构定期检查前应编制定期检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隧道基本概况、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状况;
检查对象、内容、方法等;
技术状况评价方法及标准;
作业组织机构、人员及实施计划等;
作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隧道结构定期检查结果应形成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隧道基本信息,包括隧道名称、结构形式、所在线路区间名称、里程长度、工程地质状况、水文地质状况、周边环境、以往检查情况及现状等;
检查目的和依据,包括定期检查执行的规范、规程、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检查内容和方法,包括检查对象、内容、方法、检查指标等;
使用设备,包括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检定有效期等;
检查结果,包括相关照片、病害描述及成因分析;
结果分析,结合隧道日常养护情况,汇总分析隧道检查结果;
结论及建议,包括检查结果总结、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结果、隧道病害的处理建议;
附件,包括相关影像、量测数据、物探数据、结构病害纵向展示图等资料。
隧道结构符合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专项检查:
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4类或5类的隧道;
预留时间超过3年将投入使用的隧道;
发生列车脱轨事故,遭受车辆或其他异物撞击造成损伤的隧道;
受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或破坏的隧道。
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施工对隧道结构有严重影响的,宜在工程开工前、结束后分别进行专项检查。
隧道结构专项检查前应编制专项检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隧道基本概况、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状况;
检查对象、内容、技术要求、方法等;
结构安全评价和行车影响评价方法及标准;
作业组织机构、人员及实施计划等;
作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隧道结构专项检查内容和方法可参照表5.3.4执行。
表5.3.4 隧道结构专项检查内容和方法
隧道结构专项检查应形成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隧道基本信息,包括隧道名称、结构形式、所在线路区间名称、里程长度、工程地质状况,水文地质状况、周边环境,及以往检查情况及现状等;
检查目的和依据,包括专项检查执行的规范、规程、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检查内容和方法,包括检查对象、内容、方法、检查参数等;
使用的设备,包括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等;
检查结果,包括相关照片、病害描述;
机理分析,包括病害成因机理、发展趋势;
结论及建议,包括检查结果总结、评价及隧道病害的处理建议;
附件,包括现场检查照片、病害照片等相关影像,量测数据,无损物探资料,有损钻探资料,试样测试报告,修正结构物的病害纵向展示图等。
既有隧道结构加固修复后应进行处治后检查,以评估处治工程效果和隧道结构服役性能现状。
处治后检查内容应根据隧道结构加固部位和修复工艺等确定,检查方法可参照本规程第5.2.3的要求执行。
隧道运营期间宜对隧道结构变形情况开展常规监测,存在以下情形的隧道应开展特殊监测(参见附录B)。
隧道结构技术状况等级为4类或5类,结构出现严重渗漏水、开裂、异常变形等病害;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控制保护区外部作业有可能对隧道结构造成影响。
隧道开展监测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监测对象、项目、精度要求、测点布设、方法、周期及频次、安全预警标准等;
作业组织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作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附件,包括监测点布置图及大样图等。
隧道结构监测可参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测技术规范》GB/T 3955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 50308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的有关要求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监测方法宜采用自动化监测技术。
隧道监测应编制监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隧道基本信息,包括隧道名称、结构形式、所在线路区间名称、里程长度、工程地质状况、水文地质状况、周边环境,以往检查情况及现状等;
监测目的和依据,包括监测执行的技术标准、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监测内容和方法,包括监测对象、内容、方法、精度、监测控制指标等;
使用的设备,包括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等;
附件,包括监测报表、监测布点图等。
隧道结构服役性能等级评定应根据检查类型和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结构技术状况评估、结构安全状况评估或行车影响状况评估。
隧道结构服役性能等级评定应先划分评定单元,逐一评定服役性能状况后,按隧道区间分段进行综合评定。
隧道结构服役性能等级评定单元划分宜满足下列要求:
明(盖)挖法、矿山法隧道以两道施工缝间1个结构浇筑长度为一个评定单元;
盾构法隧道以3环~5环管片为一个评定单元;
隧道结构类型单一或区间地质条件较为简单时可适当增加每个评定单元长度。
隧道结构技术状况评估包括区间隧道技术状况评估和分项技术状况评估。
隧道技术状况评估应采用计权重的多项指标综合评价和单项指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
隧道技术状况等级评定采用分值制,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等级见表6.2.3。
6.2.3 隧道技术状况评定等级
隧道技术状况评分按式(6.2.4)计算:
式中:——隧道技术状况评分,值域为0~100;
——分项技术状况值,用标度值表示,值域0~4;
——隧道主体结构、接缝结构、隧底结构和附属设施分项权重,宜按表6.2.4执行。
6.2.4 隧道结构各分项权重表
分项评估单元服役状况标度值按式(6.2.5)计算:
式中:——某评定单元分项标度值,值域0~4;
——分项编号,参见表6.2.4;
——评定单元号,按区间隧道段落实际划分的单元数量取值。
根据隧道类型不同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分项标度值(参见附录C)。
根据隧道结构检查结果对评定单元按主体结构(管片)、接缝结构(管缝)、隧底结构和附属设施逐一进行分项技术状况评估,当分项技术状况值达到3或4时,隧道技术状况直接评定为4类或5类。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隧道技术状况直接评定为5类:
隧道拱部/顶部衬砌出现大范围交错开裂、结构性裂缝贯穿衬砌混凝土;隧道钢结构衬砌出现受力裂缝,且存在发展状态;
隧道衬砌结构发生明显变形,且有危及结构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趋势;
地下水大规模涌流、喷射,出现涌泥、涌砂或严重积水,威胁运营安全;
隧道道床发生明显隆起、错台、断裂,影响行车安全;
外部施工导致隧道结构被击穿;
出现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况。
隧道技术状况评估应形成隧道结构技术状况等级评定表(参见附录D)。
隧道结构安全状况评估应依据检查结果,结合相关规范、隧道结构设计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安全性计算分析。
隧道结构安全状况评估宜采用数值模拟、位移反分析等方法结合工程类比进行,隧道结构构件应结合其设计时采用的规范和计算方法进行设计验算。
隧道服役性能评定等级为4类或5类时,应分别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结构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分析应满足《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99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隧道结构安全状况评估等级见表6.3.4。
表6.3.5 地铁隧道结构安全评价等级
当现有隧道结构安全状况评估结果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处理,重新进行安全状况评估。
隧道行车影响状况评估指标宜包括接缝处差异沉降、收敛变形(盾构法隧道)和纵向曲率变化,指标限值参见表6.4.1。
表6.4.1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行车影响评估指标限制
注:1.本表适用于标准断面隧道运营速度在100 km/h以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隧道行车影响状况评估等级见表6.4.2。
6.4.2 隧道行车影响状况评估等级
服役性能等级评定完成后宜找出缺陷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措施和日常运维建议。
技术状况等级为1类时,隧道结构不需要维修,采取日常检查措施。
技术状况等级为2类时,隧道结构可正常使用,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病害部位进行跟踪观测。
技术状况等级为3类时,隧道结构可正常使用但需要维修,应加强巡查,宜常规监测病害发展趋势,采取一般性处置措施,并制订病害持续发展时的处治预案。
技术状况等级为4类时,隧道结构应结合结构安全状况评估和行车影响状况评估结果判定是否限制使用,尽快采取加固处治措施并实施隧道结构特殊监测。
技术状况等级为5类时,隧道结构应结合结构安全状况评估和行车影响状况评估结果判定是否停止使用,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监测,组织专项检查并实施加固处治措施,特殊情况应进行大修、改建或重建。
隧道结构服役性能评定报告应全面反映评估过程及成果。
服役性能评定报告应内容全面、文字简洁、数据完整、客观公正,提出的处置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评定报告宜采取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报告中相关调查和评估数据表应有相关责任人员签字。报告须经评定单位盖章。
隧道结构服役性能评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评估区间、建造年代、运营情况、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周边环境、隧道结构异常情况、外部作业工程概况等;
隧道结构检查内容、方法、仪器设备及检查结果;
隧道结构技术状况评估;
隧道结构安全状况评估;
隧道行车影响状况评估;
结论及合理化措施建议;
附件,包括现场调查记录表、图片和现场描述及其他资料等。
A.1 隧道结构检查记录表样例见表A.1
表A.1 隧道结构检查记录表
A.2 隧道病害展示记录表样例参见表A.2~表A.4,隧道病害类型及描述样例参见表A.5。
表A.2 明(盖)挖法、矿山法隧道病害展示记录表
表A.3 盾构法单圆通缝隧道病害展示记录表
表A.4 盾构法单圆错缝隧道病害展示记录表
表A.5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病害类型及描述
B.1.1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常规监测的频次应综合考虑运营隧道结构特点、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因素,满足反映运营线路隧道结构变化过程及安全状态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初期运营之前完成基准点、监测点布置和初始值采集;
第一年内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6月,第二年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年,第二年之后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3年。
B.1.2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常规监测的项目应综合考虑隧道结构特点、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见表B.1.2。
表B.1.2 常规监测内容
注:√:必测项目、〇:选测项目。
B.1.3 隧道结构常规监测点的布设应综合考虑隧道结构特点、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因素,满足反映运营线路隧道结构变化过程及安全状态的要求,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明(盖)挖法和矿山法隧道满足以下要求:
竖向位移监测点每10m~50m布设1个,在曲线半径小于400m的地段每5m~20 m布设1个,在变形缝两侧应布设监测点;
水平位移监测点应根据需要布设,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
净空收敛监测断面每50m~100m布设1个,在曲线半径小于400m的地段每10 m~40m布设1个,在隧道进出洞位置各布设1个,每个断面应布设水平和竖向两条测线。
盾构法隧道满足以下要求∶
竖向位移监测点每5环~40环(或6m~50m)布设1个;
水平位移监测点根据需要布置,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
净空收敛监测断面每5环~40环(或6m~50m)布设1个,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每个断面应布设水平和竖向两条测线;
盾构区间隧道的第一环、最后一环及联络通道位置应布设监测断面;
单洞双线、上下交叠等形式的隧道结构监测点宜布设在同一监测断面上。
(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pdf区间附属结构满足以下要求:
竖向位移监测点应在联络通道中部布设1个,在联络通道和区间隧道衔接处两侧各布设1个,在风井、泵站和迂回风道等附属结构上布设不少于1个;
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在联络通道两端各布设1个,每个断面应布设水平和竖向两条测线。
胡志明市顺桥广场内置塔机群拆卸施工方案在下列位置应布设监测点或监测断面:
隧道结构变形缝两侧、区间与车站、主体结构与附属结构衔接处两侧;
隧道结构与 U型槽、高架桥梁等衔接处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