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31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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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办法(31P).doc

5、对劳务人员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协助搞好学习培训,及时结算劳务费支付,以及监督劳务工工资支付。

6、全面负责劳务基地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局分包商管理要求,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并通报劳务基地管理部门。

7、建立劳务基地主管部门和劳务企业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互通信息和需求,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8、全局每年组织劳务基地合作情况的综合评价,表彰先进劳务基地,解除合作质量不高的劳务基地协议。

GBT 24150-2009 塑料 阻燃抗冲击聚苯乙烯专用料.pdf第十九条 分包商的注册管理

需要注册的分包商,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和评审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及相关资料报局主管部门,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公司负责注册登记,报局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时更新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对象

1、所有在我局现场施工的分包商,公司都要组织项目部进行考核评价。

2、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没有在我局施工的分包商,只需公司进行评价。

3、连续2年未在我局施工的分包商,要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删除,需要使用必须重新组织考核评价,纳入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频次

1、项目部每季度,对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季度考核,分包工程结束时对分包商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考核。

2、公司每半年,根据项目部考核结果,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评价记录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保存,作为年度全局集中评价的依据。

3、局每年组织一次分包商集中评价,对公司分包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审定。

4、平时增减合格分包商,公司按季度上报局总部,更新局合格分包商名录。

第二十二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流程

1、考核评价采用项目部考核、公司评价、局总部审定的原则。

2、项目部根据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标准(见:附表1)开展考核,并填写项目分包商考核计分表(见:附表2)。

3、公司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并填写公司分包商评价记录表(见:附表3)和公司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见:附表4)。

4、根据公司上报的考核评价结果,局主管部门组织综合审定。

5、审定合格的分包商,进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见:附表5)。

6、审定为不合格的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辞退报告(见:附表6),辞退报告由公司统一编号,必要时附辞退原因的证明材料,并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删除。

6、考核评价的依据资料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保存。

第二十三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内容

主要考核分包队伍“四化一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工程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建立工会、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商对劳务工人工资支付、与我局工程管理人员工作配合、遵纪守法等情况。

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考核情况,重点评价分包商的资质资信、管理体系、施工能力、机械装备、劳务力量、管理力量、业绩资料、工人管理等。

根据公司上报的评价意见,审核分包商在全局各单位的施工业绩、信守履约、协调配合、管理水平、整体素质、负责人诚信等内容,综合考核审定。

第二十四条 合格分包商的分级管理

合格分包商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合格分包商的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年均劳动力在2000人以上;

(2)年施工分包产值在3000万以上;

(3)与我局连续合作3年以上;

(4)综合评价连续为“好”;

(5)连续2年获得中建八局优秀分包企业;

(7)为我局施工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包商可以适当降低条件。

2、二级合格分包商的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分包商年均劳动力在100人——2000人;

(2)在年施工分包产值在100万——3000万;

(3)与我局合作1年以上;

(4)综合评价为“较好”以上;

3、三级合格分包商的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分包商年均劳动力在100人以上

(2)在年施工分包能力在100万以上;

(3)综合评价为“较好”以上;

4、不合格分包商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

(1)不能满足我局“四化一监督”管理要求;

(2)分包商年均劳动力和施工分包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求;

(3)因为分包商的管理不善、能力不足等原因给我方造成重大损失;

(5)综合评价为不合格。

一级合格分包商应参与局、公司重点项目施工,加大合作力度,并对其进行重点维护管理;二级合格分包商次之,作为公司项目施工的主要力量;三级合格分包商应加强管控,作为公司项目施工补充力量;不合格分包商,应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剔除,警示各单位两年内不予合作,再合作需重新评价。

第二十五条 分包商的考核评价分析

1、考核评价合格的分包商及时加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

2、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将被取消注册资格,在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清除,并办理辞退手续。

3、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分包商和优秀劳务工人,报局综合审定,选择得分排名靠前的分包商在局年度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专业会上通报表彰。

第二十六条 分包商的客户满意度调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分包商满意度调查,填写分包方满意度调查表(见:附表7)。

2、分包商主要对我局公司和项目的分包招议标、分包合同、分包模式、施工组织、技术指导、施工协调、廉政建设、场地安排、分包结算、工程款支付等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形成分包商满意度调查报告(见:附表8)。

3、公司对分包商满意度调查简要总结,并及时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

4、公司每季度将“分包商满意度调查报告”报局,作为公司劳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五章 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

第二十七条 分包队伍选择的权限划分

现场所有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进行招议标确定。施工分包招议标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1、分包队伍的选择权提升到法人层次。

子公司或者直营公司成立招议标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工作。公司劳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组织协调。

2、招议标工作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部积极配合,招标过程局总部监督管理。

3、零星的施工分包且工程量小于30万元的,公司可以委托项目部组织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和备案,报公司审核确定中标单位。

4、业主指定分包由业主组织招议标,项目部积极配合,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招议标的计划管理

1、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组织进度安排制定“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 (见:附表9),报送公司劳务主管部门。

2、公司按年度汇总“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报局,局总部组织分包合作洽谈会,公司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作意向协议” (见:附件2)。

3、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将需分包的分项工程,在开工前20天向公司报送该分项“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 (见:附表10)。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从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产生;

2、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不能满足要求时,由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和相关部门,优先在局劳务基地选择或者对社会上其他分包商进行考察和评价,合格后加入局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列入投标邀请人;

3、分包商提供相应资质资信资料、劳务工人花名册、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劳务工人劳动合同等资料;

4、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制度;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性质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于七日内退还;

6、投标人不得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和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 招议标的程序

1、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接到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根据实际分析后报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审批。

2、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施工分包招议标文件,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项目部积极参与。

3、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询价和调查。

4、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在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送标书;

6、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7、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使用局施工分包合同标准文本格式,项目所在地有标准文本的采用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本;

8、招议标过程,接受局总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要求

1、局制定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见:附件3),各单位招议标时参照执行。

2、招标邀请书。提前10天通知竟标单位,告之竟标内容与具体时间。

3、招标须知。包括的内容有:工程概况、施工分包内容及形式、招标时间和地点、责任目标及评分标准、分包单价及包括的内容和范围、材料设备提供要求、周转材料回收率及完好率、现场行政管理、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奖罚范围及规定、其他事项、实现劳动力组织责任目标的方案和保证措施。

4、分包商资质资信。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务工许可证、劳务队伍班组长及特殊工种花名册证件及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5、商务报价和技术方案。编写建筑面积综合劳务报价表、分项劳务报价表、实物量报价表。施工组织措施及其他优惠条件承诺。

第三十二条 开标与评标

2、公司招议标工作小组制定“评标方案”(见附件4)。

主要内容应包含:资质资信、社会信誉、施工能力、经营业绩、商务报价、技术质量管理方案、工期管理方案、劳动力组织方案、物资设备组织方案、经济技术优化方案、保修服务等相关内容。

3、“评标小组”组织投标人答辩和商议,商议内容必须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

4、拟定投标人必须要求,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低价。

6、将招议标结果登入公司施工分包招议标台帐(见:附表11)。

7、开标评标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应尽职尽责,遵纪守法,严禁暗箱操作,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

第三十三条 奖罚管理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未进行招议标工作,私自引进分包队伍的;

2、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私下泄露标底,索贿受贿,致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3、因私照顾关系,限定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范围,规避招议标或进行虚假招议标的。

第六章 现场劳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是现场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分工负责劳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工程项目现场劳务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并制定现场劳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落实分包队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规范用工承诺书制度(见附件5)。

第三十六条 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以及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制定本工程的劳务工工资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 编制“工程施工分包使用计划表”和“工程施工分包申请表”,参与组织本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商的选择及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参与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第三十八条 组织分包队伍进场验证

1、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逐一核对劳务工人的证件、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分包队伍花名册等资料,确保相符统一,复印件项目部备案。

2、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办理变更备案。

3、项目部应做好分包商登记表(见附表12)和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见附表13)。

第三十九条 现场设置劳务管理门禁系统

1、现场所有管理人管和工人都必需办理信息卡,及时录入每个劳务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籍贯、年龄、工种、岗位证书编号、劳动合同编号、进场时间等。

2、规范使用门禁系统,没有持门禁系统信息卡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门禁系统管理人员确保卡、人对应,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3、必须做好门禁系统与局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门禁系统数据实时上传。

4、项目部应保存门禁卡发放记录、劳务人员出勤记录(见附表14)、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等相关资料。

第四十条 组织现场劳务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1、项目部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工人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安全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培训。

3、大力开展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取证培训XX保护圈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技术工人持证上岗。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公司汇总后组织师资力量,到现场开展培训和技能鉴定。

第四十一条 劳务队伍的现场调配管理

1、合理控制工程项目劳务队伍的使用数量,及时做好队伍协调工作,防止分包队伍进行二次分包或转包。

2、需增加队伍时,应先办理原分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增选队伍进行分部发包,不得让分包队伍再次进行分包。

3、严格执行施工分包合同JJF 1173-2018标准下载,及时协调办理洽商变更手续。

4、严格按照公司和局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按月填报工程款和劳务费的结算和支付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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