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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园机电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90页含多图.docx4.2.7.4组织各种施工材料的进场,对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工期增减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施工部署。
4.2.7.5组织记录、收集和整理各项技术资料和保证资料。
4.2.8.1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施工生产任务需要,做好料具的采购、运输供应工作。提出材料进场检验等工作情况。
4.2.8.2熟悉各种材料的规格和验收标准,现场材料应有出场说明书或材料合格。
7.2.8.3掌握施工进度,做好材料的分批采购、进场工作徐家沟铜矿选矿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每日用书面形式向公司物资部门汇报材料储备情况。
4.2.8.4调查材料余缺,处理积压料具,做好废旧材料的回收和修理工作。
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搞好材料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4.2.9 方案工程师
4.2.9.2明确本工程主要施工工艺做法及具体质量要求。
4.2.9.3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情况,监督方案、工艺的执行情况。
4.2.9.4了解机电安装新产品、新工艺做法,参与新产品鉴定工作。
4.2.9.5承担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搞好工艺管理,监督执行工艺纪律。
4.2.10深化设计师
4.2.10.1在总工程师带领下,开展机电系统深化设计工作。
4.2.10.2负责图纸深化,包括设计方案的修改、确认,施工图绘制,施工图扩充、变更图以及各专业图纸的完善。
4.2.10.3深化设计过程中,应服从原设计及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10.4对深化图纸、方案等技术文件负责。
4.3.1 整体管理流程
4.3.2 事中质量控制流程
4.3.3 工程报验流程
4.4.1 样板引路制度:
4.4.1.1 为保证本工程机电安装质量,统一机电安装验收标准,使本工程最终达到“鲁班奖”,本机电安装工程需设置机电安装工程样板区;
4.4.1.3 本工程机电工程样板区包括空调水管道,电缆桥架,通风管道,通风阀部件,给水不锈钢管道,管道保温等施工实体,同时对施工的细部做法进行体现。
4.4.1.4 机电工程样板区所用材料须为招投标文件约定品牌或确认品牌产品,样板区施工所有材料均需按物资进场流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样板区工程材料,在使用前须进行封样留存备查。
4.4.1.5 样板区施工完成后,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合格后方报请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4.4.1.6 样板区作为本工程机电安装统一的施工标准,应具有典型的参考性和高标准质量要求。样板区工程成品的瑕疵,无论参检各方是否发现,均应整改消除。
4.4.1.7 机电工程样板区验收后,各参建单位须严格执行本样板区所体现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4.4.2 质量检查制度:
4.4.2.1 参建单位质检员应每日对施工部位的工作内容巡查监督,对不符合施工质量标准的部位与工序现场责令整改;
4.4.2.2 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周施工工作内容的综合质量检查,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工程质量标准的内容,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并书面责令限期整改。
4.4.2.3 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统一安排,每周参与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联合检查活动,以便于及时发现专业交叉、工艺做法、施工过程等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并且使这些质量问题从根源上得以解决。
4.4.2.4公司总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与考评,对不符合本工程质量标准的施工内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令项目部限期组织整改并反馈。
4.4.2.5 各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严格杜绝机电安装作业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成品的一次验收通过率。
4.4.2.6 各分包单位应按质量整改通知单中的要求,定人、定时间完成质量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完成等情况,项目部将依据工程分包合同,下达质量罚款通知。
4.4.3 质量例会制度
4.4.3.1 项目部每周召开项目质量专题例会。
4.4.3.2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质量总监、项目部质检员、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与分包单位各专业管理人员参加。
4.4.3.3 出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项目质量例会,无故不得缺席,否则项目部将予以罚款处理。
4.4.3.4 质量例会应充分针对工程实体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难以控制的质量要点,组织制定专项质量整治方法,重点监控和管理。
4.4.3.5 质量例会针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对于工程质量的特定要求进行安排实施。
4.4.4培训学习制度
4.4.4.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专业岗位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保证项目部每位管理人员都持证上岗。
4.4.4.3结合工程进度情况,“请进来,走出去”,不定期的请一些有丰富管理和施工经验的专家到施工现场做一些讲座,或者,到一些做得比较好的工程上去参观学习,不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意识。
4.4.5 物资进场验收制度
4.4.5.1 本工程所有物资进场,应参照合同及分包方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报验。
4.4.5.2 本工程所用的支吊架原材及其他主材均应按既定的流程履行报验手续,任何材料未经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不得使用于本工程。
4.4.5.3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品牌,应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如确因各种原因更换合同品牌,应在材料进场前与监理、业主人员沟通,且应充分、客观地说明无法履行合同品牌的缘由。未经监理、业主人员确认品牌的材料,按既定的程序予以追认或退场。
4.4.5.4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均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发现进场材料有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情况,无论其是否投入使用,均做退场处理。
4.4.5.5 所有不合格材料的退场,应形成具有可追溯性的退场记录,并辅以图文说明。
4.4.5.6 按北京市地方质量检测规定,所有需进行复式检测的材料(如电线缆、保温材料等),均应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待复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5.7 违反本物资管理规定使用不合格材料,将按照承包(采购)合同违约情况进行处罚,因此材料问题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4.4.6 质量奖罚制度
4.4.6.1 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第一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4.4.6.2 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500元。
4.4.6.3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300~800元的奖励。
4.4.6.4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4.4.6.5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4.4.6.6 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4.4.6.7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4.4.6.8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4.4.6.9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4.4.6.10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4.4.6.11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
4.4.6.12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4.4.6.13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4.4.6.14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4.4.6.15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4.4.6.16 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4.4.6.17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700~1000元/次的罚款。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0~3000元/次罚款。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4.4.7.2创优项目实施小组
4.4.7.3工程资料管理小组
5.1.1整个质量管理结构采用公司级协助和监督、项目部直管、分包单位自查、班组长落实的多级质量管理结构,体现“工程质量,人人有责”的管理方针,全面覆盖机电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5.1.2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主体及各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责,使质量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质量责任追究到人。
5.1.3 与分包及其他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必须对于施工质量要求有专门的阐述,对施工质量做出明确要求,使施工质量管理有据可依。
5.1.4 加大质量管理力度,确保本工程机电安装施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5.2.1 读图和会审:项目开工前充分研究图纸,对图纸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求解。至施工前,即将施工部分的图纸问题应全部解决,各专业工程师应对图纸中各系统情况熟悉掌握。
5.2.2 深化和优化:施工准备阶段,对图纸中描述不详尽、各专业有冲突及其他需要进行专业深化的部分,如设备机房、配电间、管井、及多专业管线交叉部位等部位,应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深化和优化设计时,应以解决各专业冲突为首要任务,在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前提下,务求做到合理、美观,其设计深度应满足现场施工所需。
5.2.3 方案、交底:施工前编制指导性施工方案,对各重要施工工序的工艺做法详细阐述。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程师编制技术交底,明确不同部位的不同施工做法及验收通过标准。方案和交底需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编制以使其针对性和指导性更强。
5.2.4 技术资料:本工程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确保资料的描述客观详细;工程技术资料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工程技术资料的相关规定编制、整理和组卷,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术资料分列不同大纲和目录,以使其条理清晰,随时备查。
5.3.1 物资管理措施
5.3.1.1 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对于施工物资质量的管理制度,物资招采的品牌范围应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品牌。
5.3.1.2 物资进场前应先出示供应厂家的资质文件,对拟供应物资分规格封样留存。
5.3.1.3 物资进场时,其质量证明资料应随物资同步到场。验收时,先报验进场物资的质量证明资料,资料验收合格后方验收实物。对有复式检验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后需由质检员组织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复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3.1.4 物资进场验收流程严格执行“四不进场”,即材料未通过监理验收不进场、材料质量证明资料不齐全不进场、材料型号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不进场、材料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不对应不进场。
5.3.1.5 进场物资分批进场和报验,对不符合本工程质量要求的物资禁止进场落地投入使用,对复式检验(有复式检验要求的物资)报告不合格的物资禁止投入使用。
5.3.2 现场管理措施
5.3.2.1 现场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
5.3.2.2 加强质检员现场巡查工作DB11/T 948.12-2013标准下载,对施工过程质量有效管控;
5.3.2.3加强过程工序交接,确保机电安装各环节达标,明确不同施工方的质量责任
5.3.2.4 预留预埋交接:复核预留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及遗漏状况;检查暗埋电线管是否畅通,管内是否有带线;线盒的定位与标高是否准确,盒耳是否齐全;
5.3.2.5 设备机房、水电管井的交接:设备机房、水电管井内是否已粗装修完成,设备基础的定位、尺寸及强度是否满足设计、深化设计的要求;设备、管线安装完成后,是否达到锁闭条件。
5.3.2.6 其他部位的交接:管线密集处的顶棚装修是否完成;变配电室是否达到变配电主干线引入的标准等。
5.3.2.7 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1 机电管线安装完成应做必要的覆盖措施河道开挖及复堤施工组织设计,防止管线污染;
2 重要的机房、水电管井、变配电室等,在阀门、电缆等体积小、价值高的材料、设备进入前,应达到锁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