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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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空心板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按实际工况的荷载、计算简图、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施工阶段验算。验算时应将构件自重乘相应的动力系数:脱模、翻转、吊装、运输时可取1.5,临时固定时可取1.2。

空心板的预应力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 mm,耐火极限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6月) 空心板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符合GB/T 51231和JGJ 1的有关规定。

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压力表应定期维护和标定,并应符合GB/T 51231的有关规定。

预应力筋的放张应分阶段、对称、相互交错放张,并宜采取缓慢放张工艺进行逐根或整体放张。

放张后,预应力筋宜从张拉端开始依次切向另一端。预应力筋宜使用砂轮锯或切断机等机械方法切断,不应采用气焊和电弧切断。

预应力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宜小于预应力筋公称直径或等效直径的2.5倍和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的1.25倍,且对于螺旋肋消除应力钢丝不应小于15mm,对于三股钢绞线不应小于20mm,对于七股钢绞线不应小于25mm。当混凝土振捣密实性有可靠保证时,净间距可取粗骨料粒径最大粒径的1.0倍。

预应力筋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同条件养护立方体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等级值的75%。

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板端空腔应封堵。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底板叠合板的叠合面受剪强度应符合式(1)的要求:

(1)

b——预制层与叠合层接触面宽度;

——空心板叠合楼板截面有效高度。

叠合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持续时间不应少于7天。

水泥的质量要求应符合GB 175的规定。

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的碎石,其要求应符合GB 55008和JGJ 5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粗骨料中按质量计的含泥量不应大于0.5%、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2%;

粗骨料压碎值指标不应大于10%。

细骨料宜采用洁净的中砂,其要求应符合GB 55008和JGJ 5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细骨料中按质量计的含泥量不应大于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

细骨料中的氯离子含量,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应大于0.01%。

人工砂的质量应符合JGJ/T 241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质量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外加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GB 8076和JC/T 2477的规定,其使用要求应符合GB 50119的规定,并应满足外加剂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不应掺用含氯盐的外加剂。

混凝土掺合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51003的规定,并应满足掺合料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

冷轧带肋钢筋的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GB/T 13788和JGJ 95等的规定。

预应力筋的材质和性能要求应符合GB/T 5223和GB/T 5224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预埋件钢板宜采用Q235、Q355级钢制作,其性能要求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

空心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表3的规定。

用于叠合底板的空心板,其叠合面应为粗糙面,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不应有浮浆、松动石子、输送混凝土层。

空心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空心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低于C40;叠合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放张后预应力筋中心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mm,且不应大于构件制作宽度的4%。

空心板自重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允许偏差为±5%。

承载力检验应满足式(2)要求:

(2)

——承载力检验系数实测值,即试件承载力实测值与按实配钢筋确定的承载力的比值,按实配钢筋确定的承载力根据GB 50010计算确定;

——结构重要性系数,按设计要求的结构等级确定,当无专门要求时取1.0;

——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按表5取用。

表5 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挠度检验应满足式(3)要求:

(3)

——在检验用荷载准永久组合值作用下的构件挠度实测值;

——在检验用荷载准永久组合值作用下,按实配钢筋确定的构件短期挠度计算值,按GB 50010确定。

抗裂检验应满足式(4)要求:

(4)

——抗裂检验系数实测值,即试件的开裂荷载实测值与检验用荷载标准组合值(均包括自重)的比值;

——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

按GB 175的规定进行。

粗骨料和细骨料的试验方法按JGJ 52的规定进行。

人工砂的试验方法按JGJ/T 241的规定进行。

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试验方法按JGJ 63的规定进行。

按GB 8076和JC/T 2477的规定进行。

按GB/T 51003的规定进行。

按GB/T 13788的规定进行。

按GB/T 5223和GB/T 5224的规定进行。

按GB/T 700的规定进行。

外观质量的检验方法见表6。

用于叠合底板的空心板,其粗糙面质量的试验方法可采用观察和量测。

尺寸偏差的检验方法见表7。

混凝土强度应按GB/T 50107的规定进行。

混凝土试块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GB/T 50081和JG/T 520的规定。

用直尺或专用工具测量。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验应按JGJ/T 152的规定进行。

结构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并应符合GB 50204和GB/T 50152的规定。

包括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尺寸偏差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按同一类型、同一工程、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空心板,不超过50个为一批;

每批应全数检查外观质量;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符合GB/T 51231的规定;

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进行尺寸偏差检查;

每批应全数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外观质量均符合6.2的规定时,可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尺寸偏差全部测点的90%符合6.3的规定时,可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均符合6.6的规定时,可判为合格,否则应判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首次投入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c) 产品形式、生产工艺和原材料有较大变更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的周期性检验,每两年一次。

应选择设计荷载最大或生产数量最多的构件进行型式检验。

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构件不少于1件,进行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混凝土保护层检验的构件不少于3件。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每个构件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标志,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

b) 标记,标注在板端侧面便于检查的部位;

c) 生产日期(年、月、日);

堆放时应按项目、品种、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和运输日期分别堆放,并注意受力方向。

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堆放时应使板与地面之间留有一定空隙,并有排水措施。

堆放时的支承位置应按其受力情况设置垫木,垫木应上下对齐,并应垫平垫实。

堆放和运输应进行成品保护。

空心板出厂时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空心板截面各部位尺寸及孔型尺寸;

b)与空心板同批生产的检验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检验报告;

c)型式检验的结构性能检验报告;

d)出厂检验的检验结果;

e)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检验结果或记录。

空心板出厂时应签发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b)采用标准图或设计图纸编号;

c)生产单位名称、商标及生产日期;

d)标记、规格及数量;

e)混凝土强度和保护层厚度检验评定结果;

f)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检验评定结果;

g)型式检验评定结果;

h)检验部门盖章、检验负责人签字。

空心板纵向侧边双齿形边槽的尺寸如图A.1所示,图中边槽上齿高度h1、下齿高度h2应为空心板高度h的1/4~1/3。

图A.1 双齿形边槽尺寸示意

B.1.1 蒸汽养护后的试件应在冷却至常温后进行试验。

B.1.2 试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及其以上。

B.1.3 构件检验应在混凝土龄期为一个月左右进行。

B.2.1 试验时板的支点距离为构件制作长度减200mm。

B.2.2 试验时应一端采用铰支承,另一端采用滚动支承。铰支承可采用角钢、半圆型钢或焊于钢板上的圆钢,滚动支承可采用圆钢,支承方式见图B.1。

4——角钢、半圆型钢或焊于钢板上的圆钢;

L0——支墩轴线距离;

L1——荷重块沿支墩轴线方向的长度,L1= L0/6;

L2——荷重块之间的距离为100~150mm;

图B.1 加载示意图

B.3.1 荷重块应重量均匀一致,形状规则。

B.3.2 不宜采用有吸水性的加载物。

B.3.3 加载物重量应满足加载分级的要求,单块重量不宜大于250N。

B.3.4 试验前应对加载物称重,求得其平均重量。

B.3.5 荷载布置采用均布加载方式,垛与垛之间间隙不宜小于100mm。

B.4.1 应分级加载,当荷载小于荷载标准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20%,当荷载大于荷载标准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10%,当荷载接近抗裂检验荷载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5%,当荷载接近承载力检验荷载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承载力检验荷载设计值的5%,作用在构件的试验设备重量及构件自重应作为第一次加载的一部分。

B.4.2 每级加载完成后应持续10min~15min,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应持续30min,在持续时间内,应观察裂缝的出现和开展,以及钢筋有无滑移等,在持续时间结束时,应观察并记录各项读数。

进行承载力检验时,应加载至构件出现表B.1所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标志之一后结束试验。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上述检验标志之一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级荷载值的平均值作为其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出现上述检验标志之一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作为其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

表B.1 空心板承载力标志及加载系数

B.6.1 进行挠度试验时,可用百分表、位移传感器等进行观测,应在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下持荷结束时量测试件的变形。

B.6.2 试验时应量测构件跨中位移和支座沉陷,构件应在每一量测截面的两边布置测点,并取其量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处的位移。

B.6.3 试验荷载竖直向下作用时,对水平放置的试件在各级荷载下的跨中挠度实测值,应按式(B.1)~式(B.3)计算:

(B.1)

(B.2)

(B.3)

——全部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挠度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挠度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构件自重及加荷设备重产生的跨中挠度值(单位为毫米,mm);

——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位移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左、右端支座沉陷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构件自重和加荷设备重产生的跨中弯矩值(单位为千牛米Q/CR 575-2017 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pdf,kN·m);

——从外加试验荷载开始至构件出现裂缝的前一级荷载为止的外加荷载产生的跨中弯矩值(单位为千牛米,kN·m);

——从外加试验荷载开始至构件出现裂缝的前一级荷载为止的外加荷载产生的跨中挠度(单位为毫米,mm)。

B.7.1 观察裂缝出现可采用放大镜,若试验中未能及时观察到裂缝的出现,可取荷载挠度曲线上的转折点(曲线第一弯转段两端点切线的交点)的荷载值作为构件的开裂荷载实测值。

B.7.2 抗裂检验中,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级荷载值的平均值作为其开裂荷载实测值,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作为其开裂荷载实测值。

B.7.3 裂缝宽度可采用精度为0.05mm的刻度放大镜等仪器进行观测。

B.7.4 对裂缝应量测最大裂缝宽度。

某水下钻孔灌注桩施工方案-secretB.8.1 试验的支墩等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安全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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