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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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docx

总体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及周边必要区域,从宏观层面研究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ft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体系等系统要求的总体设计。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阶段的总体城市设计,根据城市规模分档计费,依据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内容确定计费单价。

2、总体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 100 万元。

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系列手册 04(钢结构施工篇)3、总体城市设计按照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用。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5、上述计费标准不含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费用。

总体城市设计导则,是指根据总体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特色、空间形态格局、公共空间体系、建筑整体控制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控制要求的公共政策。

已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增加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 50%进行收取;尚未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单独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 1.5 倍进行收取。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地区、新 城新区、重要街道、滨水地区、沿ft地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对城市形态和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的整体构思与详细设计,是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的重要阶段。

单独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根据用地规模分档计费,依据详细城市设计成果内容确定计费单价。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 60 万元;

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要求编制建筑单体方案,则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另计;

表中计费标准不含详细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费用。

详细城市设计导则是根据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将设计语言转化为管理语言,对城市形态、公共空间、建筑整体控制等空间要素,提出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引导要求。

已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增加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 50%收取;尚未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单独编制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 1.5 倍进行收取。

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在规划实施阶段进行城市设计整合工作,该部分费用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 50%收取。

专项城市设计是针对街道系统、广场与公园系统、慢行系统、绿道系统、视廊系统、河流水系、城市风貌、建筑色彩、城市天际线、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等城市系统与要素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

详细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

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增加详细城市设计要求的专门章节与附加图则,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费基础上,增加50%的规

注 : 1、本计费中的标准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

2、编制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3、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4、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5、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 15 万元/专题。

6、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40,成果制作

1、村庄规划应包含村域规划内容。

2、设计计费基价为 30 万元。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收费标准另计。

(国发〔2014〕51 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有完整行政辖区的区、县、镇可参照同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2、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深度应满足《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建城

[2010]13 号)所规定的深度。【深度要求】

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50 万元。【计费基价】

4、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用插入法计算。【标准确定】

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工作的费用。【未包含工作】

9、单独编制重点功能区、枢纽地区的综合交通规划,参照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的收费标准计费。【重点地区计费】

10、在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时设置专题研究的,专题费用参考轨道交通规划收费标准和交通专项规划收费费用。【专项收费】

1、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是指行政辖区以内的功能区、产业园区等。【范围界定】

2、区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50 万元。【计费基价】

3、镇、乡、村的综合交通规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镇、乡、村规划】

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

1、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工作内容为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道路交通网络、道路主要交叉口、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车辆基地及交通场站等进行规划落地。【工作内容】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20 万元。【计费基价】

3、上表计费标准中不含重大交通设施调整的费用。【不包含费用】

4、以上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

交通承载力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体现交通与土地协调关系的重要指标。

调整系数。【调整系数】

10.3.2 区域交通详细设计

1、区域交通详细设计计费基价为 30 万元。【计费基价】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交通仿真等,则费用另计。【仿真计费】

10.4 轨道交通规划

10.4.1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城市规模(万人) 50

计费指导标准(万元) 300

每增加 50 万人增加 20 万元编制费用

1、该收费标准参考 2015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收费指导意见》。

3、表中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规划区内(或线网重点规划

范围内)城镇人口规模,位于各档级之间时可采用插值法计取。

5、线网规划调整:一般情况指战略定位、线网整体布局等线网规划核心内容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的线网优化工作,并且线网规模无较大变化,按上述标准的 80取费;线网规划修编:一般情况指配合上位规划修编或者扩大规划范围、系统层次而进行的重大规划修改,视为重新编制,按 100取费。6、上述计费方案不含委托方特定的线网规划调研、考察等费用,如需组织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委托方另行安排。

研究深度的基础上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主报告的费用。

3、近期建设规划收费原则上按规模计取,考虑到项目商务谈判阶段业主已有初步的建设方案意向,能够估出拟建规模,故本《意见》提出分档计费标准。实际工作中可视具体情况在上述各档内插值计取。

线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评估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

1、该收费标准参考 2015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收费指导意见》。

2、“规划评估”指规划咨询单位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业主委托,作为第三方对轨道交通网络及其用地规划的规划成果开展的独立评估。

3、表中所列两类规划评估项目的收费视网络复杂性、评估难度分别在上述范围内计取。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1、该收费标准参考 2015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收费指导意见》。

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工程方案研究应达到城市轨道交通预可行性研究深度,轨道交通用地控制应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4、有多路由方案控制的,应按相应规模增加费用。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

1、该收费标准参考 2016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3、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4、可根据项目难以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

5、本收费标准各项取费是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建规函【2015】276 号)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而制定的, 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取费应相应增减。

计费单价(元/公顷)

1、该收费标准参考 2016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地块控制规划指引,委托方如增加地块控制规划指引, 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500 元/公顷。

3、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2000 元/公顷。

5、可根据项目难以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

6、本收费标准各项取费是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建规函【2015】276 号)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而制定的, 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取费应相应增减。

3、站点层面规划设计指引

1、该收费标准参考 2016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的费用。

5、其他站点指《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枢纽站、中心站、组团站、特殊控制站和端头站。

6、可根据项目难以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

7、本收费标准各项取费是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建规函【2015】276 号)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而制定的, 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取费应相应增减。

工作阶段 线网规划阶段

近期建设规划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1、该收费标准参考 2015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收费指导意见》。

2、该收费标准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规范》(待颁布)及相关规定对客流预测专题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

3、综合考虑城市规模、报建规模、线路长度及预测难度等因素,在上述范围内取费。

4、以上费用不包含交通调查费用。

轨道交通车站接驳设施规划

轨道车站接驳设计规划条件收费标准类型 收费标准(万元/处)

两线及以上换乘车站 50

2、收费标准中未包含现状交通调查、周边土地控规调整、交通仿真等内容, 若包含上述内容应根据具体工作量另行补充费用。

10.5 交通专项规划

交通专项规划特指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公路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常规公交专项规划、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专项规划、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专项规划、城市物流与货运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城市交通管理与安全规划、城市加油(加气)充电桩设施专项规划等。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1 小城市(50 以下)

5 超大城市(1000 以上)

计费指导标准(万元/万人)

以 120 万元为基数,每增加 1 万人增加 0.8 万元规划费

以 420 万元为基数,每增加 1 万人增加 0.6 万元规划费

以 720 万元为基数,每增加 1 万人增加 0.5 万元规划费

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30 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工作的费用和大数据资源购买等费用。

8、其他专项规划可根据工作内容及规划深度参照相近的专项规划取费。

1、参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编制指南等要求。

1、单独编制交通专项调查分析报告时,内容与深度应达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调查导则》要求。

3、规划设计基价为 20 万元。

4、涉及到交通大数据购买的,应视情况另行商定费用。

5、以上交通专项调查工作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

2、规划设计基价为 50 万元。

3、计费基价为 30 万元。

4、开展相关专题研究DB4201/T 650-2021 武汉市排水管网隐患数据库标准.pdf,计费不少于 20 万元/个。

5、能源(设施)规划计费,根据涉及多个单项规划的内容、深度情况累计计取。

6、本计费标准不含法定规划修改费用,如需修改费用另计。

7、若市政设施或管线仅开展总体层面规划,则按该规划计费 50计取。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注:计费基价为 30 万元。

DBJT 13-84-2022 岩土工程勘察标准(书签版).pdf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 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国发〔2014〕51 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以总体规划规划期末人口预测为计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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