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预应力张弦梁钢支撑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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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预应力张弦梁钢支撑技术规程.docx

2.1.10 预应力施加装置 prestressing device

用于施加预应力的装置。包括活络头、千斤顶接头。

某安置住宅二期工程安全施工方案2.1.11 活络头 disconnectable coupling

设置在钢支撑端部能够连接固定和拆卸,且可伸缩调节长度的受力部件。

2.1.12 前伸臂 end support

放置在钢筋混凝土冠梁或腰梁上方与张弦梁钢支撑连接,主要用于支承张弦梁钢支撑及防坠落的连接件。

【条文说明】前伸臂(图7)主要用于承重及防坠落,水平向不影响钢支撑位移。

2.1.13 竖向支承结构 vertical supporting structure

承受张弦梁钢支撑自重的结构总称。包括支架梁、立柱牛腿、立柱等。

【条文说明】竖向支承结构(图8)包括支架梁、立柱牛腿和立柱。

图8 竖向支承结构示意图

1—立柱;2—立柱牛腿;3—支架梁

2.1.14 支架梁 support beam

设置在张弦梁钢支撑底下,用于支承和约束张弦梁钢支撑的钢构件。

2.1.15 立柱牛腿 steel bracket

设置在立柱上用于支承和约束支架梁及张弦梁钢支撑的钢构件。

2.1.16 可复用构件 standard part

可回收重复使用的成品构件。

不可重复利用构件,包括预埋件、焊接连接件等。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设计值

2.2.2 计算指标

E――钢材的弹性模量;

f――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2.2.3 几何参数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βmy、βtx――等效弯矩系数;

――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

――钢号修正系数,其值为235与钢材牌号中屈服点数值的比值的平方根;

3.0.1 采用张弦梁钢支撑的基坑安全等级、重要性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的规定,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1年,且不应小于基坑使用期限。

3.0.2 张弦梁钢支撑的设计应根据基坑平面形状、开挖深度、支护结构、承载力要求、安装条件等综合确定。

3.0.3 张弦梁钢支撑用于平面形状复杂的基坑工程时,宜与混凝土内支撑或其他支护结构相结合使用。

【条文说明】张弦梁钢支撑的冠梁或腰梁为混凝土,能够与钢筋混凝土内支撑组成混合支撑,也可以与其他支护结构相结合,因此适用于较复杂的大型基坑。

3.0.4 张弦梁跨度不宜大于48m,钢桁架的支撑跨度与桁架宽度之比不宜大于20。

【条文说明】根据设计及实践经验,张弦梁跨度过大,不利于变形控制,故本条对张弦梁跨度(图9)做出不宜大于48m的规定。

结合设计经验及工程实践,并考虑到支撑的稳定性,一般控制基坑单榀桁架支撑跨度不大于150m,工程中常用单榀桁架宽度为7.5m,故本条对张弦梁钢支撑系统中钢桁架的支撑跨度与桁架宽度(图10)之比做出不宜大于20的规定,支撑跨度过大,可采用多榀桁架(图11)。

当对撑长度或张弦梁跨度超出本条限制时,应加强分析计算、构造措施及内力变形监测,以确保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

图9 张弦梁跨度示意图

图10 钢支撑单榀跨度示意图

图11 钢支撑多榀跨度示意图

3.0.5 张弦梁钢支撑应采用工厂加工、预拼装、现场安装拆除的施工方法。

3.0.6 张弦梁钢支撑的可复用构件应采用工厂预制标准件,并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3.0.7 张弦梁钢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应符合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安装精度、预应力施加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张弦梁钢支撑应结合基坑工程的特点,根据土方开挖和结构换撑形成的情况,采用流水作业安装和拆除支撑构件。

安装精度包括钢支撑自身的拼接精度,也包括与钢支撑相连的土建结构(预埋件、冠梁或腰梁标高等)精度。预应力应按设计要求的分级、分次施加。

3.0.8 张弦梁钢支撑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检验及验收合格后进行。

3.0.9 钢支撑结构在使用期间不应兼作施工平台或栈桥,不应在支撑结构上堆放施工材料和运行施工机械。设置施工平台或栈桥时,应采用与支撑结构脱离的独立水平结构,且应专项设计。

【条文说明】钢支撑在竖向荷载较大时,会严重削弱支撑承载力,因此不能兼做施工平台或栈桥。当需要在上面设置施工平台和栈桥时,应另行设计独立水平结构用以承受竖向荷载,立柱可共用。

3.0.10 在基坑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应对张弦梁钢支撑的对撑、角撑及张弦梁进行内力监测。在预应力施加和基坑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应对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条文说明】为保证基坑工程安全,在开挖过程中应重点对对撑、角撑以及张弦梁的内力进行监测,也可为基坑实施过程中支撑系统是否进行预应力复加提供依据。其余监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的规定。

钢支撑预应力施加会对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故此阶段也应进行重点监测。

4.1.1 预应力张弦梁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张弦梁下弦杆应采用强度级别不低于GLG600的钢拉杆,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拉杆》GB/T20934的规定;

2 撑杆、承压板宜采用强度不低于Q355的钢材;

3 上弦梁混凝土材料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1.2 钢桁架支撑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撑、预应力施加装置、活络头宜采用强度不低于Q355的钢材;

2 腹杆及其余配件应采用强度不低于Q235的钢材;

4.1.3 支架梁、立柱牛腿、预埋件宜采用强度不低于Q355的钢材;

4.1.4 钢桁架支撑腹杆与主撑连接销轴应采用强度不低于Q355的钢材;预应力张弦梁钢拉杆之间的连接销轴宜采用45号钢、35CrMo、40Cr或40CrMnMo等钢材。

4.1.5 填充钢构件与混凝土之间缝隙的灌浆料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且不应低于冠梁或腰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4.1.6 强度等级为Q355、Q235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钢板、热轧工字钢、槽钢、角钢、H型钢和钢管等型材产品的规格、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1.7 钢构件之间宜采用高强螺栓承压型连接。螺栓宜选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螺栓性能等级不应低于10.9S,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的规定。

4.1.8 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工焊焊条或自动焊焊丝的牌号和性能应与构件钢材性能相适应,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应符合制作设计规定,且不应低于相应母材标准的下限值;当两种强度级别的钢材焊接时,宜选用与强度较低钢材相匹配的焊接材料;

2 焊条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热强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

3 焊丝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 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 17493的规定;

4.1.9 张弦梁钢支撑采用的钢材、螺栓、焊缝的设计指标及设计参数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

4.1.10 钢结构所采用的钢材、辅材、连接和涂装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4.2.1 材料放样、号料、切割、标注时应根据构件加工设计和工艺要求进行。

4.2.2 焊接H型截面构件时,翼缘和腹板以及端板必须校正平直。焊接变形过大的构件,可采用冷作或局部加热方式矫正。

4.2.3 制孔可采用钻孔、冲孔、铣孔、铰孔、镗孔和锪孔等方法,对直径较大或长形孔也可采用气割制孔,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规定。

4.2.4 过焊孔宜用锁口机加工,可采用划线切割,其切割面的平面度、割纹深度及局部缺口深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规定。

4.2.5 钢构件的涂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的规定。

4.2.6 钢构件外观不应有明显弯曲变形,翼缘板、端部边缘应平直。翼缘表面和腹板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凸面、损伤,以及焊瘤、油污、泥砂、毛刺等。

4.2.7 钢拉杆及相关配件制作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拉杆》GB/T 20934的规定。

4.2.8 钢结构焊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钢部件对接接料时所采用的焊缝质量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熔透焊缝。

2 焊缝无损探伤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和《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的规定执行。焊缝质量等级和探伤比例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4.2.8 焊缝质量等级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对同一类型的焊缝,工厂制作焊缝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现场安装焊缝按每一接头焊缝累计长度计算百分比;当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时,不应少于一条焊缝。

3 经探伤检验不合格的焊缝,除应将不合格部位的焊缝返修外,尚应加倍进行复检;当复检仍不合格时,应将该焊缝进行100%探伤检查。

4 焊缝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内部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4.2.9 构件钢材抽样复验、焊接材料检查验收、钢构件的制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的规定执行。

5.1.1 张弦梁钢支撑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撑应在同一平面内形成整体,上下各道支撑杆件中心线宜在同一竖向平面内;

2 当基坑形状不规则,不利于钢支撑布置时,可采用与钢筋混凝土支撑或其他支护结构相结合的支撑布置方式;

3 基坑阳角部位宜设置双向约束支撑;

4 支撑杆件宜避开主体地下结构的墙、柱等竖向受力构件。

5.1.2 张弦梁钢支撑的竖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撑设置的标高应利于控制基坑周边围护结构的内力与变形;

2 支撑至坑底的净高不宜小于3m;

3 支撑与底板或楼板净距不宜小于800mm;

4 支撑构件设置应考虑基坑土方开挖、运输以及地下结构的施工。

【条文说明】支撑底下有支架梁作为托架,支架梁高度通常为500mm,故底板或楼板应与支架梁之间留有一定的净空以便于施工。

5.1.3 预应力张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张弦梁两侧应设有对撑或角撑;

2 张弦梁中的撑杆及钢拉杆应对称布置;

3 同一道支撑平面上,同一位置的多根钢拉杆应沿竖向等间距布置,同一位置钢拉杆不宜多于3根;

4 撑杆宜与混凝土上弦梁垂直布置;

5 撑杆及钢拉杆高度位置宜设在钢筋混凝土冠梁或腰梁梁高中心线上。

5.1.4 张弦梁钢支撑应按下列工况中最不利作用效应确定:

1 张弦梁及钢支撑预应力施加;

2 基坑开挖至各道支撑施工面;

3 基坑开挖至坑底;

5 开挖过程中,基坑各边水平荷载不对等的状况。

5.1.5 采用张弦梁钢支撑的基坑围护结构宜使用平面杆系结构弹性支点法进行计算,对弹性支点施加的预应力应根据基坑变形控制要求确定,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 J120的规定。

5.1.6 采用张弦梁钢支撑的基坑围护结构的弹性支点刚度系数,宜根据支撑结构整体分析得出的支点力和水平位移的关系确定。

【条文说明】弹性支点法所采用的支点刚度系数可按以下两种方法考虑:

(1)“实际刚度+支点预应力”:刚度采用实际主撑截面的刚度,并根据变形控制需要施加预应力进行计算;

(2)“等效刚度”:平面整体分析输入的水平作用力与分析得到的水平位移的比值。

DB5118T 20.2-2021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交付规范 第二部分 预制混凝土梁.pdf5.1.7 支撑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用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 J120的规定;

2 张弦梁钢支撑构件的受压、受弯、受剪强度计算及稳定性验算,及连接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

3 钢筋混凝土支撑构件受压、受弯、受剪承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5.2 结构分析与设计

5.2.1 张弦梁钢支撑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北京市帝豪大厦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方案1 按平面杆系结构整体建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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