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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举升机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oc额定举升质量状态相对位移量
120%额定举升质量状态相对位移量
GBT 38942-2020 压力管道规范 公用管道.pdf1)钢丝绳:使用拉力试验机对举升用钢丝绳和平衡用钢丝绳进行破断拉力试验,记录钢丝绳破断时的拉力值。最大静拉力为额定举升质量除以举升用(或平衡用)钢丝绳数。
2)链条:使用拉力试验机对链条进行试验,记录链条破断时的拉力值。
3)滑轮:使用外径千分尺和游标卡尺分别测量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
人工检视举升机焊接与涂装表面。
1)同步装置:同步装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a) 升降台、托臂在任意位置,使用水准仪分别对所有升降台、托臂和立柱设定可分辨毫米单位的原点位置标志。b) 在机械锁止装置未工作、举升额定举升质量工况下,启动举升机的同时使用秒表计时。c) 使用标尺测量,举升机上升30s、下降20s时各升降台、托臂的上升和下降距离。
2)电气系统:人工检视举升机电气系统是否配备断路器,电机控制是否有过载、断相保护装置。使用数字万用表检测举升机照明装置电压并检查照明装置电源与动力电源。使用数字万用表检测操作装置的控制电源电压。启动举升机,当升降台、托臂在上升到最大行程位置时,观察举升机运行状况;当机械式举升机的升降台、托臂在下降到最大行程位置时,观察是举升机运行状况。启动举升机使其处于上升或下降状态,将手离开操作装置,观察举升机运行状况。人工检视举升机是否配备操作装置紧急停止装置;启动举升机,按下紧急停止装置开关,观察举升机运行状况。用500V绝缘电阻测量仪测量动力电路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阻值。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外部保护导线端子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阻值。
3)安全装置:人工检视举升机是否配备安全装置、滑轮防止钢丝绳跳出跳槽装置、链条防脱装置、隔离护栏,液压式举升机是否设有机械锁止装置或等效的保护装置,车轮接触式举升机是否配备防止车轮滚动装置,门式举升机是否配备防止损伤汽车车顶装置。人工检视机械式举升机是否设有工作螺母失效保护装置;启动机械式举升机,在任意工作点暂停,检查举升机锁止状态。在额定举升质量、机械锁止装置未工作状态下,液压式举升机在最大举升高度位置时断开油管并用秒表计时,用钢卷尺测量举升机下降高度,举升机的下降速度应按照标准计算。人工检视举升机托盘销是否穿透托臂;沿水平方向对托盘施加大于1000N的拉力,观察托盘与托臂的相对位置。调整托臂回转角度锁紧装置,检查托臂在承载额定举升质量时回转方向的锁紧状况。使用标尺测量举升机升降台、托臂最小离地距离和防压脚报警装置工作高度。
4)技术参数:使举升机在额定举升质量、机械锁止装置未工作状态下运行到最大举升高度并用钢卷尺测量举升高度。托臂回转角度使用万能角度尺测量举升机托臂回转角度。升降速度在常温、举升额定举升质量、机械锁止装置未工作的状态下,使用秒表分别测定举升机在升降台、托臂最低位置与最大举升高度位置之间上升和下降的全行程累计时间,测定3次后计算其平均值。
5)下沉量:在托臂端部、升降台两端的1/2处安装可分辨毫米单位的标尺,在机械锁止装置未工作状态下将120%额定举升质量举升到900mm高度,使用水准仪设定原点位置,停放10min、8h后分别测定升降台、托臂的下沉量。
7)耐负荷稳定性:在机械锁止装置未工作,托臂完全伸展的状态下,按照车辆在举升机上停放的前后方向分别按6∶4和4∶6的比例举升额定举升质量的120%的载荷,升降台、托臂从最低位置到最大举升高度位置往返升降3次后,检查举升机部件的状态。为保证安全在试验时应安装防止载荷滑落的安全装置。使托臂完全伸展,当升降台、托臂达到最大举升高度位置后,在机械锁止装置工作和未工作的两种状态下,按照车辆在举升机上停放的前后方向按6∶4和4∶6的比例举升额定举升质量的150%载荷停留10min后,检查举升机部件的状态。为保证安全在试验时应安装防止载荷滑落的安全装置。
6.3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6.3.1检验记录应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楚、完整,不得随意涂改。确需更改的,更改处应经检验人员和报告签发人共同签字确认。对于不适用抽样样品的检验项目应在检验记录表中明示。
6.3.2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录,并保留充分的证据。
6.3.3检验机构检验后的试样应按规定进行保存,不合格的试样应拍照留存。
6.3.4整机性能检验时,应注意加载安全和操作安全,必要时,可由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或相关技术人员配合。
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的监督总体不合格。
检验机构应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单送达被抽检企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9.1对检验机构的检测数据有异议,生产企业可向交通运输部提出复检申请,具备检验条件的,交通运输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9.2对于整机样品,复检样品为随机抽取与不合格产品同类别、同型号或同规格产品1台;对于钢丝绳、链条等重要零部件,复检使用备用样品。复检样品按6.1规定的项目和6.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并按7规定的原则进行合格判定。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
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可向交通运输部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交通运输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原方案进行复查,并由检验机构将复查结果反馈给生产企业。
本规范编写单位:国家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通州)。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汽车举升机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试行)》(交办科技〔2014〕117号)同时废止。
附录2:行业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格式
汽车举升机产品检测记录表
1、JT/T155《汽车举升机》a);
1、JT/T155《汽车举升机》a);
2、《汽车举升机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b)。
a)使用时在标准编号后增加“发布年代号”;b)使用时在实施规范前增加“实施规范编号”。
汽车举升机产品检测记录表
举升钢丝绳破断拉力,N
平衡钢丝绳破断拉力,N
无负荷状态相对位移量,mm
额定举升质量状态相对位移量,mm
120%额定举升质量状态相对位移量,mm
附录2:行业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格式
(按承检机构全称填写,并加盖机构检测专用章)
注意事项(应包含如下内容)
1.报告无“检测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GB51079-2016标准下载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检测、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1、JT/T155《汽车举升机》a);
1、JT/T155《汽车举升机》a);
2、《汽车举升机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b)。
在处,对生产的产品进行了行业监督抽查。共抽取了样品,按照JT/T155《汽车举升机》a)要求进行了性能指标的检测,依据JT/T155《汽车举升机》a)、《汽车举升机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b)进行判定,不合格项为。
该监督总体通过/未通过××××年度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GB/T 40595-2021 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pdf(检测结果见报告第×~×页)
a)使用时在标准编号后增加“发布年代号”;b)使用时在实施规范前增加“实施规范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