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G 117-2011 武汉市绿色建筑设计技术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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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G 117-2011 武汉市绿色建筑设计技术规定.pdf

5.3.1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²、多层不高于:

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武汉市建筑日照规划管理办法 (试行)》执行。建筑物宜采用南(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含15°) 北适宜朝向布置,不宜采用东西(东或西偏南75°至偏北75°)不利 朝向布置。

5.3.4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应方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

4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应方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某花园小区铝门窗及幕墙施工方案

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m。

5.3.5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 区共享。

5.4.1场地绿化设计应符合以下要

1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 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m"; 2根据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规划种植多种类型植物 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²绿地上不少于3株 乔木; 3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5.4.2场地内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应采用透水 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 5.4.3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内的已有树木,对建设用地中已有的古树、 名木应尽量采取原地保护措施;普通树木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采伐或 采用其它方式保护。

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 5.4.3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内的已有树木,对建设用地中已有的古树、 名木应尽量采取原地保护措施;普通树木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采伐或 采用其它方式保护。

宜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进行立亿

地制宜、形式多样地进行立体绿化建

5.5.1建筑总平面的规划布置和平面设计,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夏季 减少得热。 1居住区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 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 游憩活动; 2夏季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5.5.2建筑总平面的规划布置和平面设计,应有利于冬李室外行走舒 适及春季、夏季和秋李的自然通风。 5.5.3建筑环境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合理布置场地内噪音敏感建筑和噪音源建筑,减少噪音扰 民; 2在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建筑,应在临街外窗和围护结构等方 面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3应合理布置地面停车场,减少机动车在噪音敏感建筑区域内 穿行,减少其附属设施和车辆行驶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 4应采取以公共区域、绿化带作为噪音缓冲隔离带的措施。 5.5.4严禁住区内部存在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5.5.5合理设计建筑布局、朝向、体型与外立面,避免对周边建筑物 带来光污染

5.5.3建筑环境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

6.1.1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必须符合《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 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的规定。 6.1.2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必须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50189的规定,且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 6.1.3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和公共建筑的东、西、南向外窗、阳台、 外门必须设计外遮阳系统,且宜采用活动式外遮阳。 6.1.4墙体热桥处理应符合《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DB42/T559的规定。 6.1.5外窗热桥处理应符合《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DB42/T559的规定。

6.2.1建筑物的房间日照应满足《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 准》DB42/T559的规定。

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空间组织、剖面设计和门窗设置,应有利

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且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的规定。 6.3.2建筑物房间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 6.3.3主要功能房间宜引入穿堂风,避免单侧通风。 6.3.4当建筑群布局、建筑朝向、坏境特征不利时,宜采取措施改善 自然通风。

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且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的规定。

6.3.5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优化自然通风系统方 案

6.4.1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应合理安设外窗,建筑采光 设计及计算取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 6.4.2对办公、宾馆类建筑进行合理的采光设计,保证75%以上主 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要 求。 6.4.3对进深较大的室内或地下空间应进行合理的采光设计,以引入 自然光。

6.5.1采取合理的照明设计提高室内人工光环境水平,使室内照度、 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亮度对比、照度均匀度等指标应满足《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有关要求。

6.6建筑声环境与噪声控制

6.6.1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及楼板撞 击声隔声标准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要求。 6.6.2采用合理的隔声、吸声、降噪、减震设计,保证宾馆和办公建 筑室内背景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 声水平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 的相关要求。 6.6.3应通过适当措施加强对建筑中设备噪声的控制。 6.6.4电梯机房及并道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房间相邻。 6.6.5下列场所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 1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 所; 2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

0.0.1 建巩至内的允计噪户级、围扩给构的空 击声隔声标准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要求。

3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等有噪声污染的设 备用房。

6.6.6宜采取适当构造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高层建筑施工组织设计12126 宜采取适当构造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6.7.1建筑物整体造型、建筑体量以及外装修材质、色彩处理应与周 围环境相协调。

6.7.2应优化建筑立面设计,削弱局部不利强风,改善室内风环境、 热环境。

6.7.3建筑屋面设计应有利于雨水排放与收集。

6.8.1建筑设计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平面及空间布置应具有一定灵 活性,且避免面积浪费。 6.8.2建筑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充分利用外部自然条件,宜将 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自然通风和视野的位 置,平面及整体布置应避免视线干扰。

6.8.1建筑设计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基础筏板大体积砼施工方案,平面及空间布置应具有一定灵 活性,且避免面积浪费。

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自然通风和视野的位 置,平面及整体布置应避免视线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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