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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868-2000 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pdf将试件简支在两个平行支座上。一端为固定铰支座,另一端为滚动铰支座。支座中心距板两端为 100mm。按图4所示位置安装仪表,先空载2min,用精度为0.01mm的百分表测量板中间的位移量及支 座的下沉量,并进行记录。然后将0.5kN/m²荷载分五级均布加载,每级加0.1kN/m²。加载后静置 10min,记录位移量,一直加至0.5kN/m²,计算此时的挠度值。超过0.5kN/m²荷载后,每级按0.05 kN/m²继续加载,直至挠度值达到Lo/200时,记录此时的荷载,即为抗弯承载力。当需要测定极限承 载力时,应继续加载。当接近极限承载力时,每级荷载取0.025kN/m²,一直加至板面受压中心区出现折 皱时,记录加载总和,即为极限承载力。取3块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精确至0.01kN/m²。
6.6.3试验结果计算
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规定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燃烧性能每两年进行一次; c)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时;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要求进行时。
以同一原材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规格,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查批。 7.2.2抽样
7.2.2.1抽样方案
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抽样方案应符合表5规定。 7.2.2.2物理力学性能从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试件中分别抽取3块进行
7.3.1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
若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均符合5.1、5.2规定,则判定该试件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判定试 件不合格。 若一个检查批的样本中,不合格试件数不超过Aci,则判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合格;如不 合格试件数大于等于Re,则判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不合格。 若样本中不合格试件数大于Ac,小于Re,则抽取二次样本,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中,两次样本中 不合格试件总数小于、等于Ac2,则判定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合格;若大于等于Re2,则判定该 批产品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不合格。
7.3.2物理力学性能均符合5.3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若有一项性能不合格
表5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抽样方案
桥梁支座施工工艺标准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出厂产品应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与产品合格证书,证书上应具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商标; b)生产厂名、地址; c)生产日期、批号; d)出厂日期、编号; e)执行标准号; f)产品检验报告单。 出厂产品上应有产品标记、生产厂名、商标、地址。 8.2包装 8.2.1每件包装产品中,用于屋面夹芯板采用正反交错叠放形式,用于墙面夹芯板采用直接叠放形式。 8.2.2散装应按板长分类,角铁护边,用绳固定。 8.2.3箱装用型钢及金属薄板或木板等材料作包装箱。 8.2.4夹芯板之间宜衬垫聚乙烯薄膜或牛皮纸等隔离。 8.2.5包装应按GB191的规定注明“防火”标志。 8.3运输 8.3.1产品可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工具运输。 8.3.2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压和机械损伤,远离明火。 8.4贮存 8.4.1应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贮存,露天贮存需采取防雨措施。 8.4.2贮存场地应坚实、平整,散装堆放高度不超过1.5m。堆底应用木条或泡沫板铺垫,垫木间距不大 于2m。 8.4.3贮存时不得与化学药品接触。
8.4.3贮存时不得与化学药品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