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ACA 026-2020 再生骨料混凝土.pdf

T/ZACA 026-2020 再生骨料混凝土.pdf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3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79568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T/ZACA 026-2020 再生骨料混凝土.pdf

安GB/T50080的规定进行

安GB/T50080的规定进行

土石方开挖施工工艺框按JGJ/T322的规定进行。

T/ZACA 0262020

碱含量为再生骨料混凝土中胶凝材料、外加剂、水等原材料碱含量的总和,各种原材料碱含量 方法按GB/T50733的规定进行。

8.8.1三氧化硫含量为每立方米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各种原材料所含的三氧化硫总和,其试验方法按相

8.8.1三氧化硫含量为每立方米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各种原材料所含的三氧化硫总和,其试验方法按相 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并按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折算为每立方米再生骨料混凝土中相应原材料的三氧化 硫含量,按式(1)计算总含量:

*=*1+*2+*3+

N—一每立方米再生骨料混凝土中4%胶凝材料的量,单位为千克(kg) M—一每立方米再生骨料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总量,单位为千克(kg) 8.3比较*和N的值,*不大于N为符合要求,

按GB/T50082的规定进行

试件为抗压强度试验后的试件,按GB/T6566的

按GB/T14902一2012中8.6的规定进行

T/ZACA0262020

9.1.2出厂检验项目为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适用于泵送混凝土)、强度、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每批出厂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 9.1.3交货检验项目为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适用于泵送混凝土)、强度、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也可由需方根据实际增减交货检验项目。 9.1.4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章的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

应应贝日布 a) 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 d) 2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9.2.1再生骨料混凝土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应在搅拌*点取样;交货检验应在交货*点取样,试验应 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取样。 9.2.2再生骨料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坍落度试验应在再生骨料混凝土运至交货*点时开始计时20 min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再生骨料混凝土运到交货*点时开始计时40min内完成。 9.2.3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出厂检验时,每100盘相同配合比再生骨料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 比再生骨料混凝土达不到100盘时应按100盘计,每次取样应至少进行一组试验; b)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50107的规定。 9.2.4再生骨料混凝土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适用于泵送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的取 样频率应与强度检验相同。 9.2.5再生骨料混凝土耐久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JGJ/T193的规定。 9.2.6其他项目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9.3.1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落度、扩展度、含气量的检验结果分别符合6.2、6.3、6.4的规定时为合 格,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从试样的余下部分或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当复检结果分别符合6.2、6.3、 6.4的规定时,应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9.3.1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落度、扩展度、含气量的检验结果分别符合6.2、6.3、6.4的规定时为合 格,若不符合要求*B 5093.1-2017-T 灯杆 第1部分:技术要求.pdf,则应立即从试样的余下部分或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当复检结果分别符合6.2、6.3、 6.4的规定时,应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9.3.2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强度、坍落度经时损失、水溶性氯离子含量、碱含量、三氧化硫含量、耐久 性能、放射性核素限量、其他性能的检验结果分别符合6.1、6.2、6.5、6.6、6.7、6.8、6.9、6.10 的规定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 不合格

骨料混凝土供货量应以体积计,计算单位为立

T/ZACA0262020

10.1.2再生骨料混凝土体积应由运输车实际装载的再生骨料混凝土拌合物质量除以再生骨料混凝土 拌合物的表观密度求得。 10.1.3再生骨料混凝土供货量应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再生骨料混 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误差应不超过土2%

a) 订货单位及联系人; b) 施工单位及联系人; c) 工程名称; d) 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 e) 再生骨料混凝土标记; f) 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 g) 订货量(m); h) 交货*点; i) 供货起止时间。

a)出厂合格证编号; b) 合同编号; C) 工程名称; d) 需方; e)供方; f)供货日期; g)浇注部位; h)再 再生骨料混凝土标记; i)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 j)供货量(m); k) 1 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检验报告编号; 1) 1. 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编号; m) 再生骨料混凝土质量评定。 0.3.2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再生骨料混凝土产品使用说明书。 0.3.3交货时,需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对供方所供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质量、数量、产品说明书进行确认 0.3.4 供方应随每一辆运输车向需方提供该车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发货单,发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 a) 合同编号; b) 1 发货单编号; 一T文

T/ZACA0262020

培训中心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浇注部位; g) 再生骨料混凝土标记; h) 本车的供货量; i) 运输车号; j) 交货*点; k) 交货日期; 1) 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 m 供需(含施工方)双方交接人员签字。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