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EA018-2022 工程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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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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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REA018-2022 工程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 GUID(GloballyUniqueIdentifier)全局唯一标识 IFC(IndustryFoundationClasses)工业基础类 XML(ExtensibleMarkupLanguage)可扩展标记语言

3.1.1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模式架构从下向上应由资源层、核 心层、共享层和领域层四个层级组成,如图3.1.1所示,各层级 对象的数据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1.1工程信息模型数据模式架

1被重复引用的最基础数据某物流园成品仓库强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资源层进行定义和描述; 2工程信息模型的核心框架和核心扩展数据对象,应在核 心层进行定义和描述:

3各工程领域所共用的数据对象,应在共享层进行定义和 描述; 4工程领域所特有的数据对象,应在领域层进行定义和 描述。

3.1.2数据模式的各层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EXPRESS数据建模语言对数据进行描述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第 11部分:描述方法:EXPRESS语言参考手册》GB/T16656.11 的有关规定; 2采用XML可扩展标记语言对数据进行描述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第 28部分:实现方法:EXPRESS模式和数据的XML表达(使用 XML模式)》GB/T16656.28的有关规定。

3.2.1数据模式各层间的引用应遵循“重力”原则,每个层只 能引用同层和下层资源,而不能引用上层资源。

映射关系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映射关系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IFC类名与中文名映射表

3.1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组织宜采用按空间分解结构或按功 分解结构的方式,如图3.3.1所示。

图3.3.1 工程信息模型数据组织图

3.3.2空间结构、功能结构应由物理组件组成,物理组件 含表达物理组件特征的几何和属性信息,物理组件由组件 组成。

3.3.2空间结构、功能结构应由物理组件组成,物理组件应包 含表达物理组件特征的几何和属性信息,物理组件由组件类型 组成。 3.3.3物理组件的类型应包含共享几何、共享属性等信息。 3.3.4工程信息模型按空间组织的类结构应由项目、设施、设 施部分和组成工程设施部分的产品组成,如图3.3.4所示。

施部分和组成工程设施部分的产品组成,如图3.3.4所示。

3.3.4工程项目按空间组织类结构

3.3.5项目(IfcProject)应为其所包含的其他所有信息项提供 根实例和上下文。 3.3.6设施(IfcFacility)应根据工程领域进行定义,可以为建 筑、水运、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市政、桥梁、隧道等空间结 构元素。 3.3.7设施部分(IfcFacilityPart)应为设施的进一步分解,可 以为建筑部分、水运部分、道路部分、铁路部分、轨道交通部 分、市政部分、桥梁部分、隧道部分等空间结构元素。 3.3.8产品(IfcProduct)应包括制造、提供或创建的元素,主 要有元素、线性元素、位置元素等和由其他产品间接创建的对象 以及与几何或空间有关联的非物理对象,如端口、注释、结构行 为等。

3.3.5项目(IfcProject)应为其所包含的其他所有信息项提 根实例和上下文。 3.3.6设施(IfcFacility)应根据工程领域进行定义,可以为 筑、水运、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市政、桥梁、隧道等空间 构元素。

以为建筑部分、水运部分、道路部分、铁路部分、轨道交通部 分、市政部分、桥梁部分、隧道部分等空间结构元素。 3.3.8产品(IfcProduct)应包括制造、提供或创建的元素,主 要有元素、线性元素、位置元素等和由其他产品间接创建的对象 以及与几何或空间有关联的非物理对象瓮福紫金4#、5#公寓施工组织设计,如端口、注释、结构行 为等。

4.1.1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结构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1.2工程领域中的实体、属性和关系等的数据结构,应以 IfcRoot作为抽象根类,继承并向下组织核心层、共享层或领域 层的实体、属性集,以及核心层、共享层的预定义属性集和关 系等。 4.1.3空间元素的结构应按4.1.1条的规定,基于设施(IfcFacility) 对工程领域的空间元素进行组织,并应符合附录B.0.1的规定。 4.1.4元素的结构应按4.1.1条的规定,基于元素(IfcElement) 对工程领域的元素进行组织,并应符合附录B.0.2的规定。 4.1.5系统的结构应按4.1.1条的规定,基于系统(IfcSystem) 对系统进行组织,并应符合附录B.0.3的规定。 4.1.6元素类型的结构应按4.1.1条的规定,基于元素类型 IfcElementType)对元素的类型进行组织,并应符合附录B.0.4 的规定。 4.1.7空间元素类型的结构应按4.1.1条的规定,基于空间元素

类型(IfcSpatialElementType)对空间元素的类型进行组织 应符合附录B.0.5的规定

4.1.8属性集的结构应按4.1.1条的规定,基于属性定义 IfcPropertyDefinition)对属性集进行组织,并应符合附录B.0.6 的规定。

4.1.8属性集的结构应按4.1.1条的规定,基于属性

4.2空间元素组织结构

4.2.1工程领域的空间元素应采用设施(IfcFacility

SZGWS B03-2020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手册(3.0版本)(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标准).pdf2.1工程领域的空间元素应采用设施(IfcFacility)进行表 宜包括建筑、水运、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市政、桥梁

达,宜包括建筑、水运、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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