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 0054-2022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方舱式临时集中收治医疗设施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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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1/T 0054-2022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方舱式临时集中收治医疗设施技术规程.pdf

6.1.1既有建筑改造方舱医院时,应对既有建筑的给排水系统与消防系统的改造适宜性进 行评估,并确定适用的给排水系统与消防系统方案。 6.1.2对既有建筑的给排水与消防系统进行改造设计时,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 宋 用能减少改造内容、施工方便、快捷且便于后期拆除、恢复的方案。

6.2.1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生活用水水 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6.2.2给水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耐温、耐腐蚀,且应有足够的清洁、维护和维修明露 管道的空间。

Z.2结小排水目足尔统应个修澜、耐温 明网出 日应月定吸时期口 管道的空间。 6.2.3生活给水泵房应设置在清洁区。 6.2.4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断流水箱供水方式供给,且供水系统宜采用断流水箱加水泵的 给水系统。当改造项目采用断流水箱供水确有困难时,应依据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有关规定,分析供水系统产生回流污染的危险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产生回流污染的风险较低,且供水压力满足要求时,供水系统应设置减压型倒流 防止器。 2当风险较高时,仍应采用断流水箱供水方式。 3清洁区与污染区等的卫生器具应分别设置给水管道,污染区的给水管道上应设置倒 流防止器,清洁区给水管道不宜布置在污染区内。 4卫生器具应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卫生器具水嘴应具有防 溅功能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pdf6.2.3生活给水泵房应设置在清洁区

6.3.2生活热水系统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生活热水的原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生活热水 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的规定。 2热水配水点温度不低于45℃,水加热器最高温度不宜超过70℃。 3供热水的淋浴器、洗手盆宜采用恒温混合阀、恒温混合龙头。 4淋浴器、洗手盆的热水供水应有防烫伤措施。 6.3.3患者治疗区应设置饮用水供水点。

6.4.1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患者的卫生间及洗浴排水应分开收集,且应各自独立排 到预消毒污水处理装置,排水通气系统均应独立设置,消毒处理后排放。 6.4.2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地漏宜采用洗手盆排水向地漏水封补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取值不应大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规定值的0.7倍:存水弯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大于100mm。

6.4.1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患者的卫生间及洗浴排水应分开收集,且应各自独立排 到预消毒污水处理装置,排水通气系统均应独立设置,消毒处理后排放。 6.4.2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地漏宜采用洗手盆排水向地漏水封补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取值不应大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规定值的0.7倍;存水弯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大于100mm。

6.4.3污染区空调冷凝水应集中收集,处理消毒合格后排放。 6.4.4污染区污水排水系统应采用无检查井的管道进行连接或采用室外密闭检查井的形 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前的污水管道上应设通气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间距不应大于 50m。 2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在远离人员活动区并且通风良好的室外部位,污染区的 排水系统通气管出口应设置可靠的消杀设备。 6.4.5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所有车辆冲洗和消毒废水应排入污水系统,污水应经消毒处 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6.4.6污废水均应经过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应符合《医院污水处理工 程技术规范》(HJ2029)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池应密闭,产生的废气应统 收集消毒处理后排放。

7.1.1既有建筑改造方舱医院时,应对既有建筑的冷热源、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改造 适宜性进行评估,并确定适用的冷热源、供暖、通风与空调方案。 7.1.2对既有建筑的通风与空调系统进行改造设计时,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采用 能减少改造内容、施工方便、快捷且便于后期拆除、恢复的方案。 7.1.3原有供暖、空调和排风系统无法利用或未设置时,应增设供暖、空调以及机械通风 系统。 7.1.4既有建筑改造方舱医院时,不应将原有防排烟系统作为防排烟以外的用途。 7.2供暖与空调

7.2.1方舱医院各功能房间室内设计温度宜

2.1 方舱医院各功能房间室内设计温度宜按下表

表7.2.1方舱医院各功能房间室内设计温度

7.2.2收治区无供暖设施或现有供暖设施无法满足室内温度要求时,需增设供暖设施。 7.2.3收治区需增设空调时,宜设置分体式空调或多联机空调系统。 7.2.4方舱医院临时新建配套功能用房:卫生通过区、医疗废物暂存、急救车洗消站、污 水处理站等房间冬季宜采用散热器供暖系统或电暖器供暖,夏季宜采用分体空调。 7.2.5空调冷凝水应集中收集中视联国际数字产业园二期J号、K号、P号楼及J、K号楼地下车库施工组织设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后排放。

7.3.1方舱医院应按清洁区,污染区分别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7.3.2收治区应设置独立机械通风系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收治区排风量按每床不小于150m?/h计算。室内排风口应远离医务人员入口及工作 区域。 2收治区排风量应大于新风量,维持收治区负压。收治区的新风量不宜大于排风量的 80%。 3收治区排风机应设置在系统末端,在排风机入口应设置粗、中、高效空气过滤器和 消杀装置。风机宜放置在室外污染区域。排风出风口引至屋面高空排放。 4收治区新风系统利用原有空调系统时应采用全新风运行方式,关闭回风阀,封堵回 风口。

7.4.1各区送、排风机联动运行,污染区开机顺序为先开启排风机,再开启新风机,关机 顺序为先关闭新风机,再关闭排风机;清洁区开机顺序为先开启新风机,再开启排风机, 关 机顺序为先关闭排风机,再关闭新风机。

8.2.1照明系统的设计宜采用LED照明光源,光源色温不宜大于4000K,一般显色指数Ra 应大于80。 8.2.2普通照明应利用既有建筑的照明系统。在各走道及公共空间应设置用于夜间照明的灯 具,灯具宜安装于隔板上部距地2.4m处。

8.2.1照明系统的设计宜采用LED照明光源,光源色温不宜大于4000K矿业有限公司南风井井筒装备安装安装施工组织设计,一般显色指类 应大于80。 8.2.2普通照明应利用既有建筑的照明系统。在各走道及公共空间应设置用于夜间照明 具,灯具宜安装于隔板上部距地2.4m处。

8.2.3可根据总平面图的布置情况及使用管理需求,考虑设置室外道路的照明设施。 8.2.4在医疗场所及其他需要灭菌消毒的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消毒设施。对于固定安装的紫外 线杀菌灯,其灯控开关应区别于其他普通照明开关,应由专人管理并采取防误开措施。灯控 开关安装高度应为距地1.8m,根据管理及安全要求可采用单灯单控或群控方式或两种方式 组合。紫外线灯灯具宜安装于隔板上部2.4m处,若条件允许也可以采用吊装或吸顶安装。 紫外线灯应由专设的紫外线灯照明配电箱统一配电,不应由普通照明配电箱配电。 8.2.5感应水龙头、感应门、感应式小便斗等应设非接触开关的设施、设备应与相关专业配 合,预留电源接口。 8.2.6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应按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8.3防雷接地系统 8.3.1防雷接地系统应利用既有建筑的系统,当原系统不能满足方舱医院的要求时,应按要 求完善此系统。 8.3.2有淋浴的卫生间或淋浴间应设辅助等电位联结。 8.3.3所有新增设的照明及插座回路均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8.4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宜利用既有建筑的系统。改造区域建筑格局有调整部分应 现行有关消防标准、规范要求执行,并应实现与原系统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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