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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18-2008 大型灌区技术改造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4.1.3现状分析评价中的专业用语应采用SL56等有关标准规 定的术语;若需采用其他用语时,应给出注释。
4.2分析评价内容与要求
4.2.1大型灌区现状分析评价内容应包括社会、经济、水土资 源、工程状况、水资源利用效率、管理体制改革、经营管理水平 和生态环境等方面
现伙分机计价应末用口历年。应以技果、整理、 用已有资料为主,分析中应注意各项内容间的衔接。 4.2.4水土资源分析评价应在保障农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分析灌区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开发利 用现状与潜力,统筹考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 需求,进行水量平衡分析。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分析灌区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开发利 用现状与潜力班组建设硬件配套施工方案,统筹考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 需求,进行水量平衡分析。
4.2.5工程现状分析评价应根据GB50288、SL/T246和其他
有关标准,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分析灌区 骨干工程、配套工程和田间工程状况。宜采用对比分析及相对指 标来说明现状情况。
率和水分生产率进行描述,同时应分析各级渠道输水、田间灌溉 等不同环节的水利用率,找出浪费水最严重的环节。
4.2.7灌区管理体制状况分析评价应从专业管理和群2
个方面论述,重点说明以减员增效、水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专业 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和以用水户参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群众管理体 制改革情况。
4.2.8灌区经营管理分析评价应说明灌区供水结构和收入构成、 水费计收等情况。
内容应包括灌区自然水体水质、灌溉水源水质、排水水质、地下 水埋深、土壤质量和土壤侵蚀、灌区以及周边地区植被等方面。 4.2.10应在灌区现状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下列方面分析灌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考虑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考虑水土资源 匹配与开发利用的问题:以及上游下游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水
内容应包括灌区自然水体水质、灌溉水源水质、排水水质、地下 水埋深、土壤质量和土壤侵蚀、灌区以及周边地区植被等方面。
水埋深、土壤质量和土壤侵蚀、灌区以及周边地区植被等方面。 4.2.10应在灌区现状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下列方面分析灌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考虑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考虑水土资源 匹配与开发利用的问题,以及上游下游、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水 矛盾问题; 2农业结构尤其是作物种植结构存在的问题; 3渠首工程,渠道、沟道工程与配套建筑物,量水设施等 存在的问题; 4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经营管理、水价改革等存在的 问题; 5影响灌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
5.1.1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取值和计算应符合GB50288的规定
若灌区内自然条件、作物种植结构等差异较大,应结合灌溉分区 分别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除应满足灌溉用水量的设计要求外, 还应保证供水及时。
5.1.2设计排涝标准、设计排渍标准的取值,排涝模数、排渍 模数的计算除应符合GB50288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作物种植结 构调整的要求
设计标准除应符合GB50288的规定外,还应加强相关的田间试 验和现场调查,科学确定不同时期的地下水控制深度。
5.1.4涝、渍、盐碱化兼治灌区,其排水设计标准应根据综合 治理要求合理确定,或分别根据5.1.2条和5.1.3条规定的排水 设计标准从中选取最为安全的数值,进行排水工程设计。实施井 灌井排的井渠结合灌区,除应以5.1.2条或5.1.3条规定的排水 设计标准作为地下水位的控制上限外,还应确定可以容蓄回灌补 源水量的地下水位控制下限值。
5.1.5灌溉渠道、排水沟道和其他灌排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应
5.1.7灌溉和排水的水质应符合GB5084和GB50288的要求。
用微咸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采用咸、淡水混灌或轮灌的方 止土壤盐碱化。
5.2.1灌溉用水应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灌溉用
5.2.1灌溉用水应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灌溉用水量不应 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分配的用水指标。 5.2.2设计灌溉制度应符合节水和高效用水的要求,有利于提 高降水利用率,降低灌溉定额。 5.2.3水稻设计灌溉制度应根据“浅、湿”等节水灌溉模式,
5.2.4水资源紧缺地区应采用非充分灌溉模式。设计灌溉制度
宜根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水分需求的敏感性和迫切性,采用灌 关键水等灌溉方式确定。
5.2.5设计灌水率应符合GB50288的要求。
5.3.1大型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55;全部实行井 渠结合的灌区,其地表水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可在上述范围内降低 0.10,部分实行井渠结合的灌区,其地表水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可 按井渠结合灌溉面积占全部灌溉面积的比例降低;灌区内的纯井 灌区采用渠道防渗的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90,采用管道 输水的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95。
5.3.2田间水利用系数,水稻灌区不宜低于0.95;旱作物灌区 不宜低于0.90
5.3.2田间水利用系数,水稻灌区不宜低于0.95;旱作物灌
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0;灌区内的纯 井灌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区不应低于0.80;微喷灌区不应低 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
5.4.1渠道防渗应符合SL18的要求,在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 还应符合SL23的要求。 5.4.2渠道防渗率,大型灌区不应低于40%:全部实行井渠结
5.4.2渠道防渗率,大型灌区不应低于40%;全部实行
合的灌区,其地表水输配水渠系的渠道防渗率可降低15%~ 20%,部分实行井渠结合的灌区,其地表水输配水渠系的渠道防 渗率可按井渠结合灌溉面积占全部灌溉面积的比例降低;灌区内 纯井灌区的固定渠道应全部防渗或采用管道输水。
5.4.3渠系水利用系数未达到5.3.1条的要求时,宜优先对支
渠(含)以上渠道进行防渗处理。
5.5.1由间工程典型设计、由间道路与林带布置等应满足GB 50288和GB/T50363的规定。 5.5.2旱作物灌区应平整土地,哇灌田面坡度宜为1/800~ 1/300,水平灌田面坡度不宜大于1/3000,沟灌田面坡度宜 为1/500~1/200
纯井灌区田长度不宜超过50m;田宽度不宜大于3m,并应 与农机具作业要求相适应。旱作灌水的长度、比降和单宽流量 可按附录A确定。
度不宜超过50m,灌水沟间距应与作物行距相协调。旱作灌水沟 的长度、比降和入沟流量可按附录A确定。
5.5.5水稻灌区应格田化,且不应串灌。平原区格田
120m、宽20~40m、面积不大于0.3hm²,山丘区可根据地形作 适当调整。土地平整应以格田为基本单元,格田田面高差应小 于3cm。
1田间固定管道长度宜为90~150m/hm; 2支管间距宜采用50~150m,单向浇地时取较小值,双向 浇地时取较大值; 3出水口(给水栓)间距不应大于100m; 4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寒冷地区应布设排水、泄空及其
5.5.7采用喷灌工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渠道为水源时,应考虑供水过程与用水过程的差异, 必要时设调节池化工公司长链二元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容积应通过水量平衡计算确定; 2应满足设计风速条件下的喷洒水利用系数、喷灌强度、 喷灌均匀系数和喷灌雾化指标要求,不应漏喷,不应产生地表 径流; 3应设有控制、量测、排水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5.5.8采用微灌工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渠道为水源时,应考虑供水过程与用水过程的差异, 必要时设调节池,其容积应通过水量平衡计算确定; 2微灌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3应满足均匀度要求,不应产生地表径流; 4 应设有控制、量测、排水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6.1.1地表水资源的可供水量应考虑已有水源工程的引、蓄水
也衣小页你可六办里应 月万你工性 能力,依据长系列的河流实测流量或入库径流资料以及灌区多年 用水过程等,按下列要求确定: 1以河流为水源时,灌区总取水量以及取水量在年内的分配 比例,应符合供水河道所属流域的整体规划方案或取水分配方案: 对于尚无流域整体规划方案的河道,确定可供水量应考虑在灌溉 工程使用年限内,整个流域用水量的变化及河道来水量的变化。 2以水库为水源时,具有较长水文系列资料的大中型水库, 可通过长系列法进行水库调节计算确定可供水量;资料较少的中 小型水库,可采用典型年法,逐月或逐旬进行径流量分析计算; 缺少径流资料的中小型水库,可利用来水或用水情况估算兴利 库容。 3以灌区内部塘堰为水源时,应对塘堰数量、有效容积、 承雨面积等情况及调蓄特征进行调查,其可供水量可参照附录B 进行估算。 6.1.2地下水资源的可供水量应是可开采水量、开采能力两者 中的较小者,深层地下水不应计入可供水量。
6.1.2地下水资源的可供水量应是可开采水量、开采
水量才能计入可供水量。分析可供水量时应保留灌区和河流下游 生态环境需水量。
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方案.doc.1 作物需水量应依据当地的灌溉试验资料确定;缺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