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057-202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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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057-202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pdf

A.1.1.1户用化粪池可应用于农村改厕的粪便污水初级处理,改厕应与污水处理统筹考虑。 A.1.1.2化粪池的设计,户用化粪池应预留出水口,使之与排污或污水处理系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以便充分发挥化粪池的功能。 A.1.1.3户用化粪池构造应符合GB19379要求。 A.1.1.4化粪池应设置清掏口、透气管,并应采取防臭、防爆和防坠措施。 A.1.1.5污水在户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宜为24h~36h,清掏周期宜为3~12个月。

A.1.2.1厨房废水应通过厨房清扫并后进入接户井,厨房清扫井应有拦渣、隔油和沉砂的功能。 A.1.2.2宜设置在厨房出水端与接户检查井之间,距厨房较近位置。 A.1.2.3宜采用预制化成品。 A.1.2.4应定期检查积聚在清扫井内的油垢,如发现油垢积聚量超过液体体积的三成,要立刻清理 防止油垢积聚在厨房的出水管内。 A.1.2.5厨房清扫井应便于清掏,宜选用双层井盖,并有“厨房清扫井”字样。清理出的废物不得随 意丢弃、倾倒或弃置于厕所、雨水口、明渠等,清理时放入防渗的袋子或桶中,可与其他厨房废物一并 显美处理

1.2.5厨房清扫井应便于清掏,宜选用双层井盖,并有“厨房清扫并”字样。清理出的废物不 丢弃、倾倒或弃置于厕所、雨水口、明渠等,清理时放入防渗的袋子或桶中,可与其他厨房废物 善处理。

1.4.1污水中固体悬浮物含量较高时应设置格栅、格网等初沉装置进行预处理。初沉装置应设 节池前。

A.1.4.2设计水量小于100㎡/d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宜采用人工格栅,水量较大时宜采用机械格栅。 A.1.4.3格栅池上必须设置工作台十二平方公里项目4X81-8#住宅施工方案,其高度应高出格栅前设计最高水位0.5m。工作台上应该有安全 和冲洗设施。 A.1.4.4格栅空隙的有效总面积,一般按流速0.8m/s~1.0m/s计算,最大流量时可高至1.2m/s~ 1. 4m/s。 A.1.4.5格栅的设计过水面积,用人工清除栅渣时,应不小于进水管渠有效面积的2倍;用机械清除 时,应不小于进水管渠有效面积的1.2倍。

A.1.5.1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均需设置调节池。 A.1.5.2调节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污水水质、水量变化确定,有效停留时间不宜小于12h,宜设置均 质搅拌装置。 A.1.5.3调节池中的提升泵(组)应按终端处理能力计算流量,宜设置提升泵防堵塞装置。 A.1.5.4调节池宜为地下式,可与集中隔油池、集中沉砂池合建,应设置检修口和清淤排泥设施。 A.1.5.5调节池应设置泥斗、人孔、通风管等,同时应具有沉沙功能,池底倾向泥斗的坡度不宜小于 10%,具体设计要求参照GB50014执行

A.1.6.1当产生废水量较大或在特色农产品生产集中的村庄,应设置沉砂池;其他情况可使设置的集 水池(井)具有沉砂功能。 A.1.6.2沉砂池设计要求可参照GB50014执行

A.2.1.1生物接触氧化池可用于分户污水处理或规模较小的集中式污水处理。 A.2.1.2该技术通常与厌氧滤池形成地理式组合工艺,用于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村庄污水集中处理, 技术具有普适性,若后续增加人工湿地、土地快速渗滤、或稳定塘等处理系统,则适用于环境敏感地区 或对出水有更高环境要求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 A.2.1.3生物接触氧化池宜为鼓风曝气或机械搅拌曝气,可根据出水水质采用一级和多级接触氧化池。 当有脱氮要求时,应采用缺氧池和好氧池组合工艺。当进水氮磷污染物含量较高时,可与厌氧滤池组合 使用。 A.2.1.4生物接触氧化池前应设置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沉淀单元可以是单独的沉淀池或一体化设备 中的沉淀单元,已建符合防水要求的化粪池也可作为沉淀池。 A.2.1.5生物接触氧化池B0D5容积负荷宜按照表A.1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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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生物接触氧化池BODs容积负荷[kg/(m²·d)]

A.2.1.6污水在生物接触氧化池内的停留时间宜为8h~12h,填料宜采用立体弹性填料或组合填料, 填料层高度宜为2.5m~3.5m,填料的填充率宜在50%~70%之间,有效水深宜为3m~5m,超高不宜 小于0.5m。 A.2.1.7应定期察看有无填料结块堵塞现象发生并予以及时疏通。 A.2.1.8曝气鼓风机应加强减噪抗震措施。

A.2.2.1活性污泥法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可用于处理规模大、运维水平高、排放要求较高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A.2.2.2活性污泥法的容积负荷取值宜为0.1kgB0D5/(m·d)~0.4kgB0D5/(m·d)。 A.2.2.3活性污泥的污泥龄宜为3.5d~23d,水力停留时间宜为3h~16h,污泥浓度宜为2000mg/L~ 4000mg/L,曝气池的溶解氧含量宜保持在2mg/L及以上。 A.2.2.4传统活性污泥工艺的污泥负荷(B0D5/MLSS)宜采用中高负荷:0.15kg/(kg*d)~0.3kg (kg*d);增加脱氮要求时,系用缺氧/好氧(A/O)生物处理工艺,缺氧段水力停留时间(HRT)一般控 制在0.5h~2h,污泥负荷(B0Ds/MLSS)宜为0.1kg/(kg*d)~0.15kg/(kg*d);增加除磷要求时, 厌氧段HTR一般控制在1h~2h,污泥负荷(B0Ds/MLSS)为0.1kg/(kg*d)~0.25kg/(kg*d);同 时脱氮除磷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A"/0),HRT一般控制在厌氧段1h~2h,缺氧段0.5h~2h,污 泥负荷(BODs/MLSS)宜为0.1kg/(kg*d)~0.2kg/(kg*d)。 A.2.2.5活性污泥法曝气方式宜采用鼓风曝气或机械曝气。 A.2.2.6活性污泥法可采用连续进水间歇曝气运行模式脱氮。

A.2.3.1生物滤池可用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A.2.3.2生物滤池前应设置沉砂池、初沉池或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其进水悬浮固体浓度不宜大于 60mg/L。 A.2.3.3生物滤池应由池体、滤料、布水装置和排水系统组成。布水装置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排水 系统应设置渗水装置、集水沟和总排水沟。

3.1.1 人工湿地适用于有较大空闲土地或者坑洼的地区,进行灰水处理或生物处理出水的再处 应用于农村庭院污水处理系统、小型分散污水处理系统。人工湿地不应单独使用,宜联合生物预处

可应用于农村庭院污水处理系统、小型分散污水处理系统。人工湿地不应单独使用高层建筑施工悬挑式卸料平台施工方案,宜

严格控制进水水质。 A.3.1.2人工湿地场址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的要求,以及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 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及气候、地理条件等因素。 A.3.1.3人工湿地应做好防渗处理,宜采用土工膜防渗材料或砼结构底板进行防渗处理,并在底部设 置清淤装置,远离地表、地下水源保护区。 A.3.1.4污水进入人工湿地前,宜采用预处理降低污染物浓度。预处理的程度和方式应综合考虑污水 水质、人工湿地类型及出水水质要求等因素,具体可参考HJ2005。 A.3.1.5人工湿地的进出水系统,应保证配水和集水的均匀性,底部应设置放空装置。 A.3.1.6人工湿地的设计宜根据污染物去除负荷和水力负荷设计。设计参数应根据试验或当地类似污 水处理工程的运行数据确定,无相关资料时,可参考表A.2的规定取值,

表A.2人工湿地主要设计参数

A.3.1.7人工湿地填料宜选用沸石、石灰石、砾石、高炉渣、煤灰渣、草炭、陶瓷滤料等。人工湿地 中特殊性功能填料可采用模块化方式填充,以方便更换。 A.3.1.8植物的选择总体要求要耐水、根系发达、多年生、耐寒、吸收氮、磷量大电厂水泵房施工组织设计,兼顾观赏性、经 济性,尽量不使用外来物种。人工湿地植物衰败后应及时收割。 A.3.1.9人工湿地应定期更换填料及清除淤泥。湿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截留物以及剥落的生 物膜,需要定期排出

A.3.2.1土地处理系统适用于有可利用的、渗透性良好的砂质土壤和河滩等场地条件的农村地区,进 行灰水处理或生物处理出水的再处理。可应用于农村庭院污水处理系统、小型分散污水处理系统和大型 集中污水处理系统。 A.3.2.2应采取防渗措施。在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岩溶极强及强烈发育区,不得使用土地处理系统 A.3.2.3采用土地渗滤处理前,宜进行预处理。 A.3.2.4土地处理设计时,应根据应用场地的土质条件进行土壤颗粒组成、土壤有机质含量调整等, 具体可参照HJ574。 A.325土地处理系统的出水收集可采用明沟 用土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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