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8.水洛河通乡公路GD合同段公路标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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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水洛河通乡公路GD合同段公路标施工组织设计.doc

施工用水就近在河沟里架设抽水机集中取水,工作面用水用洒水车供水。

施工用电采用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以供开挖施工区施工照明和施工取水及机械修理用电。

施工用风主要为石方开挖钻爆用风,拟定配置2台9m3/min、3台3m3/min移动式柴油空压机供风YB/T 4924-2021 强逆流混合机.pdf,共计总风量27m3/min。

本合同段设三个渣场:6号渣场,位于K62+120下方,可供K61+000~K65+000路段弃渣,可容弃渣量约3.58万m3;7号渣场,位于K74+830下方,可供K74+000~K75+000路段弃渣,可容弃渣量约0.84万m3;8号渣场,位于K75+500下方,可供K65+000~K74+000、K76+000~K79+634.05路段弃渣,可容弃渣量约11.65万m3。

3.2.2 总体施工方案

由于路基开挖场面狭窄,不利于大型设备施工,只能采用小型设备辅以人工进行施工,尽可能的多开掌子面以保证施工进度;将本合同段路基工程分为3个施工区。

第一施工区:K61+000 ~ K67+000,拟布置3个开挖掌子面。优先进行K62+120向小桩号开挖掌子面推进,尽快为路面施工创造条件;另由K62+120~K67+000相对开挖,布置两个开挖掌子面。

第二施工区:K67+000~K74+830,拟布置4个开挖掌子面。由K67+000~K70+000相对开挖,布置两个开挖掌子面;另由K70+000~K74+830相对开挖,布置两个开挖掌子面。

第三施工区:K74+830 ~K79+364.05,拟布置3个开挖掌子面。K74+830 ~K75+500相对开挖,布置两个掌子面,同时K75+500向大桩号方向开挖,布置一个开挖掌子面。

3.2.3 土石方开挖施工

(1)土石方开挖施工原则

土石方开挖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进行,不乱挖或超挖,边开挖,边支护,支护紧跟开挖,以保证开挖边坡的稳定。

土石方开挖程序为:测量放样→植被及表土清理→分层开挖(边坡支护)→基础面修整→验收

在土石方正式开挖之前,进行测量。

①在开工之前进行现场恢复和固定路线。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

②对所有的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这些资料。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记录本及成果资料由测量员及主管技术人员共同签字,送交监理工程师核查。

③监理工程师核查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测量成果时,无偿提供设备及辅助人员。

④在监理工程师核准测量成果后,按图纸要求现场设置路基用地界桩和坡脚、路堑堑顶、截水沟、边沟、护坡道、取土坑、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标明其轮廓,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⑤施工测量的精度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J 061—99)的要求。施工放样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的规定。

①开挖施工前,将开挖区内的高大树木砍伐,堆放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表层有机土壤(含有草皮、根须等)清除不少于30cm厚,树桩、树根均予以挖除。

②施工前确定现场工作界线。并保护所有规定保留和监理工程师指定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

③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重测地面标高。并将填挖断面和土石方调配图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④清理及拆除工作完成,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⑤树木的砍伐由人工完成,平坦的地段的表土清理用推土机推挖集中,用反铲装车,用5吨自卸车运至弃料场按要求堆放;陡坡地段的表土清理由反铲进行薄层开挖,边清理边装车或集中后再装车,运至弃料场堆放。

①施工程序:测量放样→挖运→边坡处理→下一层开挖。

开挖区的表土剥离后并经测量测出地形图和横断面图,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土方开挖施工。

采用0.8~1.0m3反铲配合5t自卸汽车进行挖运。

开挖高度小于5m时,一次性开挖到位;开挖高度大于5m时,分两层或多层开挖,每层高度不超过5m,以有利于边坡的稳定。临近路基开挖时预留0.5m厚的保护层,防止运渣车辆过往破坏路基,保护层在路面结构施工前进行挖除,并及时进行碾压。

a.土方开挖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多深,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

b.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立即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c.如果在指定的弃土场不能满足弃方要求时,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修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d.沿山坡和其他按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严格在指定的弃土场弃方。

e.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缆线、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开挖中一旦发现上述结构物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且停止作业并保护现场等候处理。

f.居民区附近的开挖,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房屋及保证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或便桥。

h.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石方开挖的施工程序为:上部表层清理或土方开挖→测量放样→钻孔爆破(光面爆破)→挖运→边坡支护→下一层开挖。

a.首先由测量初步放出开挖边线(包括边线以外5m的距离),人工砍伐树木和灌木后,再重新放出开挖的边线和截水沟的中线。

钻爆方法:石方开挖钻爆方法采用浅孔梯段爆破,梯段高度一般为3~5m。

钻孔:Y28型凿岩机,供风机械采用9m3/min或3m3/min的移动式柴油空压机。梯段爆破钻孔孔径为42mm。

爆破石渣采用0.8~1.0m3反铲开挖配合5T自卸汽车挖运。合格的石料根据土石方平衡,优先运至相应部位回填,多余石渣运至渣场堆放。

a.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

c.对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并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待取得通行证后方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

d.正确确定爆破的警戒距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坏。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建立警戒线和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入口或附近道路设置标志,派专人看守,严禁无关人员在爆破时进入爆破区。

e.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彻底清除。

f.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符合图纸要求,欠挖部分辅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按要求进行进行碾压。

④控制爆破飞石的施工技术

a.选择合理的施工顺序和开挖方法,改变临空面方向。

在开挖布置中,采取在由远而近(相对于被保护对象)的开挖顺序,将开挖临空面侧对被保护对象。

b.精心设计,选取合理的爆破参数。

对离被保护对象特别近的爆破部位,在临空面或孔口部位覆盖1~2层铁丝网,并用土袋压住,以减少爆破飞石。

d.严格管理,精心施工。

严格按设计要求钻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装药操作。

(7)质量检验 ①基本要求

a.路基的路床标高、宽度、线形及边坡坡度符合图纸要求;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具备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

b.石方边坡平顺稳定,无险石、悬石。

a.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b.边坡坡面平顺稳定。

c.边沟整齐,沟底无阻水或积水现象。

3.2.4 土石填筑

土石填筑施工程序为:基础清理→准备工作→回填碾压→验收。

在填筑施工前,不论是在土方回填区、石方回填区、已开挖面上或已填筑面上,在下一层回填之前,均需进行基础或回填面的清理。

层覆盖层清除不小于30cm厚,并将草皮、树根清除干净,并按要求进行碾压。

在土方开挖后形成的回填面上,进行填筑面的平整,并按要求进行碾压。

在填筑前,进行填筑控制点、线的测量放样,放出或校核已有的控制点、填筑的路基轴线、边线、各种管线或沟渠的边中线等。

在填筑区外开挖临时的施工排水沟,将回填区内外的地表水排出或防止外部的地表水流入填筑区。

在地下水较高的地方,采取切实可行的降低地下水的措施(如挖设截水沟或布置降水井点、砂井等)。

凡具有规定强度且能被压实到规定密度和能形成稳定填方的材料均为适用填料。通常情况下,下列材料为非适用材料:

b.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土。

c.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

d.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

对于盐渍土、膨胀土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直接作为路基填料,在采取图纸要求的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路基填料中其石块最大粒径小于层厚的2/3,路床顶面以下800mm厚度内不采用石块填筑。

注:*不适用填石路基。

在开工前28天,用路基填料铺筑长度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用于填方(包括回填)的每种类型的材料,都进行现场压实试验。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和机具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

所有碾压按平行于路基轴线方向行走碾压,并且错距碾压,搭接宽度不少于0.5m。

填筑从最低处开始施工,当一个单独连续的填筑段过长时,将此填筑段分成数个长度为100m左右的小施工段,各段单独回填,以有利于加快施工进度。

填筑分层施工,分层厚度由碾压试验决定。本层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大型碾压机械无法碾压到的部位,采用小型的碾压机械碾压,或采用冲击机夯实。特别是在与边坡接触处使用振动平板夯进行顺坡向碾压,或使用小型碾压机械或夯具进行夯实,与结构物接触处使用小型碾压机械或冲击机夯实。

填方路基施工前,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所有填方作业均严格按照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路基基底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并将压后新测绘的填方工程断面图提交监理工程师核准,否则不得填筑。

填方作业不得对邻近的结构物和其它设施产生损坏及干扰。

整个施工期间,保证排水畅通。

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基施工;小于70%时,按填土路基施工。

特殊路基施工前,按图纸要求,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路基基底及路基每层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填土施工。

填方路基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并按汽车装载量用石灰划线分隔填料,以利于填方作业分层平均摊铺,控制层厚,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超出路基的设计宽度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基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分层填筑,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小于500mm。土方路基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层厚度不小于100mm。

路基填土高度大于800mm时,将路基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小于85%。

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小于1m。台阶顶作成2%~4%的内倾斜坡。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将原地面以下201~300mm的表土翻松。

加宽旧路基时,沿旧路基边坡挖成向内倾斜的台阶;所有填料与旧路基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好的材料。

连接结构物的路基工程,其施工方法不危害结构物的安全与稳定。

如在路基范围内修筑便道或引道时,该便道或引道不做为路基填筑的部分,重新填筑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新路基。

任何靠压实设备无法压碎的大块硬质材料,予以清除或破碎,破碎后的硬质材料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层厚度的2/3,并均匀分布,以便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填土路基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基时,将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内;当填筑路基下层时,其顶部做成4%的双向横坡;如填筑上层时,不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基边坡上。

在土石混合填料中不采用倾填法施工,而是进行分层填筑,松铺厚度为300~400mm或由试验确定。

用土石混合料填筑路基压实度由现场试验确定SH/T 3219-2022 石油化工消防泵站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准。

修筑填石路基,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分层厚度不大于500mm。石料强度不小于15MPa,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厚度的2/3。大面向下摆放平稳,紧密靠拢,所有缝隙填以小石块或石屑,在路床顶面以下500mm的范围内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超粒径石料进行破碎使填料颗粒符合要求。

填石路基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压实。压实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缝,直到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石块紧密、表面平整为止。

施工中压实度由压实遍数控制。压实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结构物(包括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

回填材料除图纸另有规定外,选用透水性材料如砂砾、碎石、矿渣、碎石土等,或半刚性材料如石灰土等,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材料;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A15井架安装折除施工方案(最终修改文件)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桥台填土长度不小于台高的3~4倍;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小于2倍孔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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