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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范本3.1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脚手板
3.1.1纵向水平杆(大横杆)置于小横杆之上,在立柱的内侧,用直角扣件与立柱扣紧,其长度大于3跨,不小于6m,同一步大横杆四周要交圈。
3.1.2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其接头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m。
3.1.3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DB41/T 1958-2020标准下载,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1.4小横杆伸出外排大横杆边缘距离不小于10cm,伸出里排大横杆距结构外边缘15cm,且长度不大于44cm。上、下层小横杆应在立杆处错开布置,同层的相临小横杆在立柱处相向布置。
3.1.5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300mm。作业层上非主节点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撑脚手架的需要等间距设置。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横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在同一根立杆上设置的上下两步横向水平杆宜左右交错设置。
3.1.6脚手板(脚手片):脚手板(片)必须垂直于墙体铺设,24m以下建筑物的外脚手架除操作层以及操作层的上下层、底层、顶层必须满铺外,还应在中间至少满铺一层。
3.1.724m以上建筑物的外脚手架应层层铺设脚手片,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号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2.1脚手架立杆下部支承在x#工字钢(或槽钢)上,型钢上焊接L=100Φ25钢筋,便于钢管插入,然后在组成的钢架上与普通外架一样搭设上部架体。
3.2.2立杆顶端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结构操作层上皮1.5m。
3.2.3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强制性条文)
3.2.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强制性条文)接头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柱接头避免出现在同步同跨内,并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cm。
3.2.5立杆必须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2.6双管立杆中的副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3.3.1连墙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必须增加斜拉杆。(具体做法见详图)
3.3.2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3.3连墙件布置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布置、矩形布置。拉结点在转角和顶部部位加密。水平方向间距××m,垂直方向间距××m。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二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注:h——步距;la——纵距。
3.3.424m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3.3.5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强制性条文)
3.3.6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布置,当不能水平布置时,与脚手架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能采用上斜连接。
3.3.7当脚手架下部暂时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3.3.8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3.4.1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等弦杆桁架结构型式(具体做法见图1),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应在45°~60°之间。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
2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
2)h=2.0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
图2门洞处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
(a)挑空一根立杆(A型);(b)挑空二根立杆(A型);
(c)挑空一根立杆(B型);(d)挑空二根立杆(B型);
1―防滑扣件;2―增设的横向水平杆;3―副立杆;4―主立杆
3.4.2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2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图2A型)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3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搭接构造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4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5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图2),该扣件宜紧靠方节点处的扣件。
3.5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3.5.1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3.5.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一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表三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强制性条文)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米,应采用3个扣件固定;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5.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横向斜撑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2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3.6.1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外侧,不得悬挑。高度不大于6米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高度大于6米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6.2人行斜道宽度应不少于1米,坡度不大于1:3;运输斜道宽度不少于1.5米,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少于斜道宽度且面积不少于3m²。
3.6.3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一连接。剪刀撑和横向斜撑设置同外架要求。
3.6.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1.2米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或18cm高挡脚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斜道脚手板铺设要求同外脚手架,同时在脚手板上每隔25~30cm设置一道防滑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3.6.5外架与各楼层通道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应于斜道宽度,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防护设置同斜道。
3.6.6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6.7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道宜附在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道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道宜采用1:3;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规范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6.8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6.8.2脚手板顺铺时,关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6.8.3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7.1脚手架外侧在立杆内侧必须挂设经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应用不少于18号铅丝张挂严密。
7.2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净距超过20CM时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7.3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它措施进行封闭。
7.4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置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得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当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形成临边时,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摆放扫地杆→遂根树立立杆,随即与扫地杆扣紧→装设扫地横杆并与立杆或扫地杆扣紧→按第一步大横杆(与各立杆扣紧)→按第一步小横杆→第二步大横杆→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在装设两道连墙杆后可拆除)→第三、第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连墙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
定位定距:根据构造要求在建筑物四角用尺量出内、外立杆距墙距离,并做好标记。用钢卷尺拉直,分出立杆位置,并用白灰点出立杆标记。垫板准确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必须铺放平稳,不得悬空。
在搭设首层脚手架的过程中,沿四周每框架格内设一道斜支撑,拐角处双向增设,待该部位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连墙件可靠拉结后方可拆除。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至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双排架宜先立里排立杆,后立外排立杆。每排立杆宜先立两头,再立中间的一根,互相看齐后再立中间部分各立杆。双排架内、外排两立杆的连线要与墙面垂直。立杆接长时,应先立外排,后立内排。
拆除作业应按确定的程序进行拆除:安全网→挡脚板及脚手板→防护栏杆→剪刀撑→斜撑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
不准分立面拆除或在上下两步同时拆除,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件。所有连墙杆必须随脚手架拆除同步下降,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拆除后架体的稳定性不被破坏,如附墙杆被拆除前,应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变形,拆除各标准节时,应防止失稳。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后拆除连墙件。
1.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按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1.2按照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片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1.3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照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4清除场地内杂物,平整搭设场地。
2.1扣件的安装及注意事项:
1开口朝向:用于连接大横杆的对接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向上,避免开口朝上,以方雨水进入;
3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4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50N·m;
5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6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2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3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照规范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2.4悬挑型钢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JC/T 2231-2014标准下载1混凝土浇筑前应仔细核对预埋圆钢定位及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2悬挑型钢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3按方案要求对悬挑型钢进行加固;
2.5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SL551-2012标准下载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强制性条文)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