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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焦化有限公司甲醇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方案第四章、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艺、方法
(一)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工艺、方法
一、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L20J905《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山东省),确保安装的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施工队伍除具有必要的专业人员、施工机具外,还要掌握下列技术资料。
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及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水成膜泡沫药剂、压力式比例混合器、泡沫消火栓、泡沫发生器等组件的检验报告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3.灭火剂、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4.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产品,如安全膜片,应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是施工队伍最主要的施工依据。它规定了系统的基本参数和系统应选用的设备、材料,也规定了系统设备的位置、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以及管网安装及安装后的检查试验要求,这些都是系统能否达到防护目的的先决条件。负责施工的专业人员必须具有这些资料,并熟悉它。对于有一定水平施工队伍,其技术负责还应熟悉泡沫灭火系统有关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能发现所施工的系统,在设计上是否正确、合理,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是设备制造厂根据其产品的特点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编制的技术说明。目前国内各厂家的产品结构、性能均不相同,施工人员必须具有这些资料,并通过它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结构特点,才能搞好施工。
为了保证所安装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已颁布国家标准的系统组件,如:水成膜泡沫药剂、压力式比例混合器、泡沫消火栓、泡沫发生器等,应具有经国家消防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报告,以及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对通用的管道及管接件,也必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二)施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为了保证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除应做好一般工程施工所应准备的条件外,如施工人员和机具的新任务施工中的供水供电;施工材料、设备保管等等,针对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防护区和泡沫站间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这里所讲的设置条件主要指防护区的位置、大小尺寸、开口及封闭情况,围护构件的耐火性能和耐压性能;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及泡沫发生器的位置安装、方向、相应型号的配置。这些设置条件是保证系统能否保持有效的重要条件。因此,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如与设计不符,应向设计、建设单位及消防监督机构反映,以采取补救措施。
2.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孔洞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来讲,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与建筑物土建施工有一定的独立性,常在建筑物土建施工完成后。因此,在土建施工时,要注意系统所需预埋件和孔洞的位置及大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确保系统安装位置正确,缩短施工时间。
3.1.1泡沫灭火系统设备和材料进场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3.1.2泡沫灭火系统进口设备和器材的进场验收除应符合合同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3.2.1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力式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等主要设备及泡沫液的规格、型号、性能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证明文件。
3.2.2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及零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证明文件。
1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环境温度宜大于5℃。
2压力储罐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带胶囊的压力储罐可只作严密性试验。
3常压储罐的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
4强度试验的时间应大于5min;严密性试验的时间不应小于30min,目测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每个泡沫泵站抽查1个储罐,若不合格,逐个试验。
检查方法:压力储罐充满水,排净空气;带胶囊的压力储罐,胶囊与钢壳之间充水,排净空气,检查接口是否渗漏,然后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按各自规定的时间稳压,以无渗漏为合格。
检查方法:检查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证明文件。
3.2.5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
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6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和手动检查。
3.3.1管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证明文件。
3.3.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子及管件,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设计有复验要求的管子及管件。
2对质量有疑义的管子及管件。
检查数量:按规定的比例或数量复验,有疑义的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3.3管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抽查5件。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3.3.4管子及管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2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3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四、)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
4.1.1泡沫液储罐及支架、支座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容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1.2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1.3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现场制作、焊接、防腐;管道及支、吊架的加工制作、焊接、安装和管道系统的试压、冲洗、防腐;阀门的安装等,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1.4备用动力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4.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泡沫灭火系统联动部分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4.2固定式消防泵组的安装
4.2.1固定式消防泵组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牢固固定,不得随意拆卸,确需拆卸时,应由生产厂家进行。
4.2.2固定式消防泵组应以工字钢底座水平面为基准进行找平、找正。
检查方法:用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4.2.3固定式消防泵组与相关管道连接时,应以固定式消防泵组的法兰端面为基准进行测量和安装。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2.4固定式消防泵组进水管吸水口处设置滤网时,其滤网的过水面积应大于进水管截面积的4倍;滤网架的安装应坚固。
检查方法:尺量、计算和观察检查。
4.3泡沫液储罐的安装
4.3.1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泡沫液储罐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且操作面不应小于1.5m。压力泡沫液储罐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应满足检修需要。
4.3.2压力泡沫液储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泡沫液储罐的支座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宜拆卸或不应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且安全阀的出口不应朝向操作面。
2压力泡沫液储罐安装在室外时,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雨、防冻和防腐措施,且与储罐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4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
4.4.1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应使液流方向与标注的方向一致。
4.4.2压力式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压力储罐的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2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泡沫液的进口管道应与压力水的水平管道垂直,其长度不宜小于1.0m;压力表与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5管道、阀门和消火栓的安装
4.5.1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有2‰的坡度坡向放空阀;3‰的坡度坡向防火堤。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根;支管抽查2根;分支管抽查10%,但不得少于1根;泡沫喷淋分支管抽查5%,但不得少于1根。
检查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2立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用管卡固定在与储罐或防护区预埋件焊接的支架上。
3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
干管抽查1根;支管抽查2根;分支管抽查10%,但不得少于1根;泡沫喷淋分支管抽查5%,但不得少于1根。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与其他管道成排布置间距
注:1L——管子有效长度;2DN——管子公称直径。
4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检查,但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方法: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即设计压力的1.5倍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检查方法:宜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低于1.5m/s,以排出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4.5.2泡沫混合液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混合液立管与水平管道用金属软管连接时,不得损坏其不锈钢编织网。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但不得少于1根。
2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设置的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
3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浮顶上设置方式,当泡沫混合液管道从储罐内通过时,采用的耐压软管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与储罐底部伴热管的距离不应小于设计值。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检查,但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防火堤外侧泡沫混合液水平管道上设置的压力表接口,距防火堤外壁不宜大于0.2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检查,但不得少于1个。
6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留出的检测仪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仪器拆下后宜用不锈钢金属软管连接;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试验检测口宜设置在防护区或储罐泡沫发生装置前的水平管道上。
检查数量:主管道上检测仪器安装位置全数检查,试验检测口按安装总数的10%,但不得少于1个防护区或储罐的数量。
7若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同时又要求具备半固定系统功能时,应在防火堤外通向泡沫发生装置的分支管上控制阀与检测泡沫发生装置工作压力的压力表接口之间安装控制阀和带闷盖的管牙接口,其安装高度不应大于1.8m,并应符合本规范4.4.7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检查,但不得少于最小储罐的安装数量。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4.3泡沫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下喷射泡沫喷射口设在储罐中心时,其泡沫喷射管应固定在与储罐底焊接的支架上;当设有一个以上喷射口,并沿罐周均匀设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检查,但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若泡沫管道上采用防油品渗漏设施时重庆房屋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可安装在止回阀出口或泡沫喷射口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且不应损坏密封膜。
4.4.4泡沫液管道上的冲洗及放空管道应设置在泡沫液泵进口管道的最低处。
4.4.5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埋地安装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安装的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有疑义时可局部解剖检查。
2埋地安装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4.4.6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口径大于300mm的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动阀门时,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应选用明杆阀门或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旋挖桩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方法:按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