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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跨铁连续梁安全专项交底14、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
起重机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15、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6、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黄渡站某场地雨水管道施工方案,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1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
18、被吊物件上严禁站人。吊除地面危险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落实专人监护。吊机把杆垂直下方严禁人员施工。
19、施工用电应严格遵循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措施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标准。
20、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起重作业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用各种起重机进行斜吊,拉吊和吊地下埋设的物件.
2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吊”、“七禁止”详细内容:
③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⑤吊钩不对重物中心不吊;
⑥长6米以上和阔大物件无牵引绳不吊;
⑧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钓;
⑨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
①禁止人员站在吊物运行线内或从吊起的货物底下钻过;
②禁止站在死角和敞车车帮上;
③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④禁止用手校正吊高0.5米以上的物件;
⑤禁止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货物下方直接取放垫衬物;
⑥禁止重物下降时快速重放;
⑦禁止用起重机拉动机动车辆和撞击重物;
(1)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方可运行。(2) 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对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规》教育。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车辆严禁“三超”,禁止使用“带病”的车辆、机械和超负荷运转,并坚持“三查一检”制。(3)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令作业。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全部机械均应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4)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周围无障碍物时,方可作业;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2、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⑶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⑵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⑶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⑸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4、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国道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⑵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相关规定;
⑶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⑷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并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⑸内燃机械在洞内作业时,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
原地面平整处理时用机械
⑴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m;
⑵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⑶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⑷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1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度;
⑸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⑹联接电动挖掘机电源电缆时,必须取车开关箱上的保险丝;
⑴用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⑵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⑶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⑷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0度;
⑴两台以上压路机碾压时,其间距应保持在3m以上;
⑵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
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②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③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④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⑤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⑥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⑦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①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②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③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试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④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⑤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厢,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
⑥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载人;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所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应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等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10、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准将木棒或衡木插入钢筋骨架内,并坐在木棒或衡木上操作;
12、钢筋超长时,捆扎应牢固,使用塔吊、井字架提升机的独立把杆应在起重工指挥下进行吊运到施工层面的作业。若使用人工传递应在拟定操作方案并应在监护下进行操作;
13、使用钢筋冷拉机、切断机、弯曲机,应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先检查后使用,使用后切断电源,设备应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行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启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
8、使用木工机械加工木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使用带锯时,人员应站在两侧,送料手不得进入台面,接料时不得越过锯口;
⑵使用圆盘锯时,上锯人员的手距锯齿不得小于30cm,下锯人员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或锯片20cm后方可接料;
⑶使用平刨机时,手指距刨口不得小于5cm,严禁用手推送木料;使用压刨机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人员应待刨料离开台面后方可接料;
⑷锯、刨短料应使用木棍或压棍推送;
⑸打孔机打眼时,应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扶料;1.5m以上的长料必须使用托架。
1、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能力应满足支撑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2、混凝土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人工推车上料时,道路应平整畅通,非工作人员不得在通道上逗留;
⑵搅拌作业时,不得将头、手伸入料斗和机架之间,手或工具不得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⑶料斗升起时,人员不得从料斗下方穿行;作业后应将料斗落到坑内,当升起或清除料斗坑内杂物时,应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3、混凝土搅拌输送车行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走时,滚筒转速应控制在1—3min,当进入不平路面时,滚筒应停止转动。
4、轨行式混凝土运输车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0Km/h,运行中加强嘹望注意信号,通过弯道、岔道或不平轨道时应降低速度;
⑵电源绞盘收、放电缆时,必须将外线电源切断。
5、混凝土输送泵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混凝土输送泵不得安放在斜坡上或水坑内;
⑵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应减少弯曲,管道间支撑应牢固,接头处应密封,Y型管道应装接锥形管;
⑶垂直泵送管道敷设时,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长度不小于10m的水平管,水平管靠近泵处应装逆止阀;
⑷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如倾斜度较大,应在坡度上端安装排气活阀;
⑸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前方10m以内不得站人。
6、混凝土泵车使用除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车辆行驶时,外伸支脚和布料杆应完全收回,并插好锁销;
⑵停车地点应平坦、坚实,就位后应及时垫好垫木、放下支脚,显示车灯。
7、使用吊斗(罐)运输混凝土时,吊斗(罐)不得碰撞栏杆和脚手架,严禁超载吊运。
8、混凝土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灌筑平台或脚手架应搭设牢固。
⑵灌筑基础部位混凝土时,应检查基坑边坡稳定情况,灌筑时安装或搭设的串筒、溜槽(管)或减速漏斗等,必须绑扎牢固,并严禁人员站在上面作业。
⑶水下混凝土灌筑应搭设平台。重叠作业时,平台应采取满铺脚手板等安全措施,作业时,上下人员应相互配合。
9、3#、5#墩四周挡护工程砌筑时,应先作好排水,经常检查基坑边坡。高出地面时,人员不得靠近墙脚或坡脚。砌筑锥体护坡时,不得采用从上向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输石料。
CJJ 97-2003-T: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10、砌筑用石料不宜超过50kg,砌筑中应防止砸伤手脚。
11、混凝土及砌体工程中的砂石采集应符合相关规定。
1、预应力钢绞线整梳、编束时,在切口端应用铁丝扎紧。搬运时,支点距离不得大于3m,相互间应配合作业;
2、抽拔胶管时,应防止胶管断裂;
3、采用金属波纹管制孔时,应防止划伤手脚;
4、钢绞线穿束后,梁端应设围栏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5、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地铁站龙门吊轨道安装施工方案,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并戴防护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