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建筑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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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建筑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50.2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技术交底 167

50.3室内采暖金属辐射板 170

50.4室内采暖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技术交底 172

50.5室外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173

某楼复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50.6室外供热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技术交底 178

51.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安装工程技术交底卡 179

52.供热锅炉安装技术交底卡 181

53.供热锅炉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技术交底卡 188

54.供热锅炉安全附件安装技术交底卡 193

55.供热锅炉、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技术交底卡 195

56.供热锅炉换热站安装技术交底卡 196

1.本技术交底卡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来编制的。

2.在使用中要根据施工环境、条件作一些适当调整或增加有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确保施工作业中的技术可行性。

3.施工工长对单分项工程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另一份作资料保存。

4.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一般情况主体施工同一工种每月进行一次。

5.各班组每天根据工长签发的技术交底,工序程序技术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讲话,讲话应有记录。

6.为了帮助集团公司工长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专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编制了一套常规技术交底资料供施工中参考。

1、土方开挖、回填技术交底卡

1.1.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1.2.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1.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1.2.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1.2.3的规定。

表1.2.3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50

1:0.75~1:1.00

1:1.00~1:1.25

1:0.50~1:1.00

1:1.00~1:1.50

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1.2.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2.4的规定。

表1.2.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1.3.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1.3.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1.3.3的规定。

表1.3.3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1.3.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1.3.4的规定。

表1.3.4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2、排桩墙支护工程技术交底卡:

2.1.1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2.1的规定执行。

表2.1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2.2.1排桩墙支护结构包括灌注桩、预制桩、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结构。

用1m长的桩段做通过试验

2.2.3排桩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支护,每一道支撑施工应确保基坑变形在设计要求的控制范围内。

2.2.4在含水地层范围内的排桩墙支护基坑,应有确实可靠的止水措施,确保基坑施工及邻近构筑物的安全。

3、降水与排水工程技术交底卡:

3.1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

3.2降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无可能恢复则应报废,另行设置新的井管。

3.3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测孔中的水位。

3.4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

3.5降水与排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表3.5.1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目测: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

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

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

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计算值相比)

4、地下连续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技术交底卡:

4.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2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4.2.1的规定执行。

表4.2.1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4.2.1防水混凝土所用原材料、配合比以及其他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4.2.2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

4.3.1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以及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2地下连续墙墙面的露筋部分应小于1%墙面面积,且不得有露石和夹泥现象。

4.3.3地下连续墙墙体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临时支护墙体为50mm2.电力系统高低压配电柜基础,单一或复合墙体为30mm。

表4.2.2地下墙质量检验标准

测声波测槽仪或成槽机上的监测系统

用钢尺量,W为地下墙设计厚度

重锤测或沉积物测定仪测

此为均匀粘土层,松散及易坍土层由设计决定

DBJ/T15-240-2022标准下载永久结构时的预埋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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