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委托保证合同、建筑施工、委托监理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等8个合同示范文本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截取文档部分内容,仅供参考
投标委托保证合同、建筑施工、委托监理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等8个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规范交易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工具,在建筑行业尤为关键。以下是八个常见合同示范文本的简要介绍(400字左右):
1.投标委托保证合同:此合同用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确保中标后按约定履行义务。它明确了保证金金额、支付方式及退还条件。
2.建筑施工合同:作为建筑工程的核心文件,该合同规定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结算等内容,保障双方利益。
3.委托监理合同: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此合同,授权监理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控制成本与进度。
4.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维修责任,涵盖保修范围、期限及具体措施。
5.勘察设计合同:由建设单位与勘察或设计单位签署,约定项目前期勘察、规划及图纸设计的具体要求、时间节点与费用。
6.材料采购合同:明确了建筑材料供应商与买方之间的交易条款,如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及验收标准等。
7.劳务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将部分劳务作业外包给专业队伍时使用,详细列出工作内容、报酬计算方法及安全管理责任。
8.安全协议书:为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强调各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机制。
这些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标准化格式减少了争议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了合同执行效率,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 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 法院起诉;
9.2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0005.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地面施工交底记录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沈阳市四环快速路施工组织设计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