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485-202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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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485-202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pdf

5.1.4冷却(凝)水和加湿用水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冷却(凝)水和加湿用水不应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冷却(凝)水和加湿用水不应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运行时应进行卫生检测GA/T 490-2019 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运行后每年进行1次卫生检测。 冷却塔在运行期间,每三个月至少进行1次卫生检测,第1次卫生检测应在启用后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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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抽样比例不应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道系统总数量的5%;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通 ,每类至少抽1套。 2.3.2空调风系统每套应选择2个5个代表性部位。 2.3.3空调水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和空调加湿用水分别不应少于1个部位

5.2.4.1空调系统新风量指标检测按照附录A执行。 5.2.4.2空调系统送风中PM1o指标检测按照附录B执行。 5.2.4.3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指标检测按照附录C执行。 5.2.4.4空调部件表面积尘量指标检测按照附录D执行。 5.2.4.5空调部件表面微生物指标检测按照附录E执行。 5.2.4.6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指标检验按照附录F执行;加湿用水嗜肺军团菌指标检验参照附 录F或G规定的方法执行,附录F为仲裁法。 5.2.4.7在大型活动期间,承担大型活动的公共建筑物冷却水嗜肺军团菌现场快速检测按照附录G执 行,附录F为仲裁法。 5.2.4.8致病微生物指标检验参照相关病原学检测方法执行,

5.2.5.1当单个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各采样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不符合表1的要求时,判定不合格。 5.2.5.2当送风管(道)中单个风口的细菌、真菌结果不符合表3的要求时,判定不合格;当送风管 (道)风口PM1o,单个空调系统各风口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不符合表3的要求时,判定不合格。 5.2.5.3当空调部件单件样品的细菌、真菌检测结果不符合表2的要求时,判定不合格。 5.2.5.4当空调部件积尘量单个空调系统各采样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不符合表2的要求时,判定不合 格。 5.2.5.5当冷却(凝)水和加湿用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时,判定不合格。 5.2.5.6当空调部件或送风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判定不合格,

市.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卫生档案、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启用前应做好卫生检查,对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进行相应卫生维护,运行期 间卫生质量应达到5.1的要求。 5.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期间,管理责任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 的部位、内容和频次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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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冷却塔、空调机组、风管、盘管等部件检查频次

129044 的要求。 6.5对公共建筑设置的冷却塔实施军团菌病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 6.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宜进行风险调查或卫生学评估。 6.7综合医院门诊区和病区的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50365附录B的要求。 6.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施不符合第4章的要求时,管理责任人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调整。 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部位进行清洗: 一冷却塔初次使用或停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的: 一空调部件的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不符合表2的要求时; 一空调部件目测有明显的污染物时。 6.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部位进行消毒: 一一冷却水、冷凝水、空调加湿水检出嗜肺军团菌; 一一空调部件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一送风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6.11清洗消毒应符合GB19210和WS/T396的要求,清洗消毒中使用的设备、器具、药物,不应对集 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室内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染物均应妥善保存,并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维护人员应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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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物内通风换气,室内风速应不小于0.15m/s; 复合通风模式下,应增加自然通风的时间和频次; 最大新风量模式运行; 关闭能量回收装置; 既无外窗又无机械通风的空调区,应停运该空调。 2.3存在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传播的风险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全新风运行; 应装有空气净化和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 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过滤网应每周消毒不少于1次: 多联机空调系统的表冷器、过滤网应每周消毒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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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

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处于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工况条件下,通过测量新风管某一断面的面积及该 平均风速,计算出该断面的新风量。当一套系统有多个新风管,每个新风管均应测定风量,全部 风量之和即为该套系统的总新风量(m/h),根据系统服务区域内的人数,得出新风量结果(m/h

A.1.2.1皮托管法

A.1.2.1.1标准皮托管系数

K P=0.84±0.01。 A.1.2.1.2微压计 精确度不应低于2%,最小读数不应大于1Pa。 A.1.2.1.3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 最小读数不应大于1°℃。 A.1.2.2风速计法 方标准 A.1.2.2.1热电风速仪 最小读数不应大于0.1m/s。 12 22水银玻璃温

A.1.2.1.2 微压讯

A.1.2.2风速计法

A.1.2.2.2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

A.1.3检测断面和测点

圆形风管:将风管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测点选在各环面积中心线与垂直的两 径线的交点上,同心环数及测点数的确定见表A.1。直径小于0.3m流速分布比较均匀的, 取风管中心一点作为测点。气流分布对称和比较均匀的风管,只取一个方向的测点进行 圆形风管的环数及测点的确定见表A.1; 矩形风管:将风管断面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小块,各块中心即为测点。等面积小块的 和测点数的确定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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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圆形风管的环数及测点数

表A.2矩形风管的分块及测点数

,1.4风管截面面积测

风管检测断面面积(A),分环或分块确定检测点

A.1.5皮托管法测定风速与风量

A.1.5.1准备工作:检查微压计显示,微压计与皮托管连接不应漏气。 A.1.5.2动压(P。)的测量:将皮托管全压入口与微压计正压端连接,静压管入口与微压计负压端连 接。将皮托管插入风管内,在各测点上使皮托管的全压测孔正对着气流方向,偏差不应超过10°,测出 各点动压。重复测量一次,取平均值。 A.1.5.3新风温度(t)的测量:一般情况下可在风管中心的一点测量。将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 计插入风管中心测点处,封闭测孔,待温度稳定后读数。 A.1.5.4新风量(Q)的计算:新风管某一断面的新风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A一一风管截面面积,m²; t一一风管内温度测定值,℃; Pa——风管中动压测定平均值,Pa

A.1.6风速计法测定风速与风量

Q=3600×A×0.076K,V273+t×/Pa

.1.6.1当风管内的动压值Pd小于4Pa时,可用热电风速仪测量风速。 A.1.6.2准备工作:调节风速仪的零点与满度。 A.1.6.3风管内平均风速(√)的测定:将风速仪放入风管内,测定各测点风速,以全部测点风速算 术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1.6.4新风量(Q)的计算:新风管某一断面的新风量按下式计算:

Q=3600×AxV (2)

DB11/T485—2020 Q一一新风量,m3/h; A一一风管截面面积,m2; V一一风管中空气的平均风速,m/s。

A.2.1.1采样点:采样点应在所测空调通风系统的供风区域内,分别在该系统送风管的近端、中端及 末端的供风区域或房间设置3个~4个采样点;采样高度为1.2m~1.5m。 A.2.1.2采样方法:测定时空调通风系统应正常运行,供风区域或房间在“额定负荷”的情况下进行,

按照GB/T18204.24规定的方法执行。

一个系统二氧化碳浓度,按该系统供风区域或房间全部测定的二氧化碳浓度的算术平均值给出。 24一氩化瑞浓度

A.2.4二氧化碳浓度

表A.3二氧化碳浓与新风量的数值对应关系表

B.1.1PM1o检测仪器为便携式直读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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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检测仪器颗粒物捕集特性应符合D.50=(10土0.5)μm,Og=1.5土0.1的要求。D.50仪器捕集效 时所对应的颗粒物空气动力学直径。6.仪器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 1.3检测仪器测定的重现性误差:平均相对标准差应小于7%。 1.4检测仪器与称重法比较,总不确定度(ROU)不应大于25%。

b一一重量法与仪器法配对测定PM1o结果相对误差的算术平均值: MVC一一仪器法测定PMo结果之间相对误差的几何平均值。 B.1.5仪器测定范围为0.01mg/m3~10mg/m3。 B.1.6检测仪器示值不是质量浓度的,应给出符合要求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 B.1.7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验与标定。

2.1检测点在送风口散流器下风方向15cm20cm处,根据检测点数量采用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 2.2送风口面积小于0.1m2的设置3个检测点,送风口面积在0.1m2以上的设置5个检测点。

B.3 检测时间与频次

B.3.1检测应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 B.3.2每个检测点检测3次。 B.3.3每个数据测定时间根据送风中PM10浓度、仪器灵敏度、仪器测定范围确定。

B.4.1对于非质量浓度示值的测定值

B.4.1对于非质量浓度示值的测定值 安仪器 要求将每次检测示值转换为质量浓度

C = R × K(4) 式中: C一一质量浓度,mg/m; R一一仪器有效示值(扣除本底值、基底值等后的示值);

Ca=2c, n台3台 (5)

Ci一一第j个测点、第i次检测值; n一一测点个数。 B.4.3送风中PM10浓度的计算。一个系统a)的送风中PM10浓度(Ca)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送风口PM1 O浓度(Cak)的算术平均值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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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

用仪器法采集空调系统送风中的细菌 数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5℃~37℃、48h培养所开 落数,以每立方米空气中菌落形成单位(cfu/m)报告

c.1.2 方法与要求

C.1.2.1采样点:一般设在距送风口下风方向15cm20cm处。 C.1.2.2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空调系统应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关闭门窗,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 记录室内人员数量、温湿度与天气状况等。 C.1.2.3采样方法:以无菌操作,使用六级空气撞击式采样器采集。

C.1.3.1营养琼脂培养基的成分见表C.1

表c.1营养琼脂培养基的成分

C.1.3.2将蛋白陈、氯化钠、肉膏溶于蒸馏水中,校正pH值为7.27.6,加入琼脂,121℃、20min 灭菌备用。 C.1.3.3将采集细菌后的营养琼脂平皿置35℃~37℃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记录结果换算成cfu/m。

每立方米空气中菌落形成单位(cfu/m)报告

C.2.2 方法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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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空调系统应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关闭门窗,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 记录室内装修状况、人员数量、温湿度与天气状况等。 C.2.2.3采样方法:以无菌操作,使用空气撞击式采样器采集,

c.2.3.1沙氏(Sabourand'sagar)琼脂培养基成分见表C.2

c.2.3.1沙氏(Sabourand'sagar)琼脂培养基成分见表C.2。

C.2.3.2将蛋白陈、葡萄糖溶于蒸馏水中,校正pH值为5.5~6.0,加入琼脂,115℃、15mi C.2.3.3将采集真菌后的沙氏琼脂培养基平皿置于28℃培养5天,逐日观察并于第5天记录 菌数量过多可于第5天计数结果,记录培养时间,换算成cfu/m²

c.3.2.1宜设在距送风口下风方向15cm~20cm处。 C.3.2.2采样时空调系统应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关闭门窗,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记录室内人员 数量。

C.3.3.1血琼脂平板成分见表C.3。

表c.3血琼脂平板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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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蛋白陈、氯化钠、肉膏加热溶化于蒸馏水中,校正pH值为7.4~7.6,加入琼脂,121℃、2 待冷却至50℃左右,以无菌操作加入脱纤维羊血,摇匀倾皿。 采样后的血琼脂平板在35℃37℃下培养24h~48h

化钠、肉膏加热溶化于蒸馏水中,校正pH值为7 左右,以无菌操作加入脱纤维羊血,摇匀倾皿 脂平板在35℃~37℃下培养24h~48h。

明,表面光滑有乳光;镜检为革蓝氏阳性无芽孢球菌,圆形或卵圆形,呈链状排列(视培养与操作条件 影响链可短可长4个~8个细胞至几十个细胞);菌落周围有明显的2mm~4mm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无色 溶血环。符合上述特征的菌落为β溶血性链球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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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空调部件表面规定面积的 以称重方法得出空调部件表面单位面积的积尘量,表示空 调部件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或空调部件的污染程度

主要器材如下: 采样面积为50cm²或100cm² 无纺布或其它不易失重的材料; 密封袋; 采样工具或设备; 天平,精度0.0001g; 次性塑料手套

主要器材如下: 采样面积为50cm²或100cm²; 无纺布或其它不易失重的材料; 密封袋; 采样工具或设备; 天平,精度0.0001g; 次性塑料手套

D.3空调部件清洗后清洁程度检验

采样应在空调部件清洗后的七日内进行。

3.3.1将采样用的材料放在105℃恒温箱内干燥2h然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4h,或直接放入干燥器 24h后,放入密封袋用天平称量出初重。 3.3.2在空调部件的采样位置确定采样面积,并将采样面积内的残留灰尘全部取出。 3.3.3将采样后的积尘样品放回原密封袋中保管,并进行编号

D.3.4.1将样品按D.3.3.1处理、称量,得出最终重量。 D.3.4.2将各采样点的积尘样品终重与初重之差作为各采样点的残留灰尘重量。 D.3.4.3根据每个采样点残留灰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空调部件表面的残留灰尘量。

D.3.5结果表示方法

D.3.6 影像资料的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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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机器人对每个监测点所代表的区域内表面情况进行录像,并将其制作成录像带或光 料。

D.4空调部件污染程度的检验步骤

JJF 1332-2011 烟尘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在确定检测的每套空调系统的空调部件选择至少5个代表性采样点

4.2.1在主风管(道)采样时将维修孔、清洁孔打开或现场开孔。 4.2.2在送风口采样时将风口拆下。 4.2.3采样应在确定的面积内将空调部件表面全部积尘收集,完好带出

空调部件污染程度检验中积尘量的检验器材、检验分析方法与空调部件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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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洗后确定检测的每套空调系统的空调部件选择至少5个代表性采样点。

每一点采样面积应为50cm²。

CCGF 117.1-2008 速冻面米食品每一点采样面积应为50cmm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空调部件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空调部件表面积尘较多时用刮拭法采样。积尘较少不适宜刮拭法采样时,用擦拭法采样。整个 程应无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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