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395-2017 铸钢结构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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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395-2017 铸钢结构技术规程.pdf

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Ra 表面粗糙度; βf 折算应力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 βmxβmy 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βtxβty 弯矩作用平面外稳定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Yx、Yy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 8 伸长率; ne、nt 受压、受拉铸钢空心球的加肋承载力提高 系数; 入x、入y 、y轴方向的轴心受压构件长细比; Px、Py 弯矩作用平面内、外的轴心受压构件稳定 系数; Pbx(Pby 均匀弯曲的受弯构件整体稳定性系数; 9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b 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 d 收缩率。

GB/T 22598-2008 水处理化学品 铅含量测定方法应优化地选择合理的结构体系、构件类别、节点形式、连接构 造、材料、加工工艺、防火和防腐蚀要求。

3.0.2铸钢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

法,应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3.0.3铸钢结构设计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结构的安全等级、设 计使用年限确定。对于局部采用的铸钢构件和节点,其重要性系 数不应小于主体结构的重要性系数

3.0.4铸钢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 状态的要求

铸钢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

3.0.5对直接承受不包括反复动力荷载的动力荷载和间

动力荷载以及低温环境下工作的铸钢结构,焊接时宜采用低氢型 焊条。

3.0.6设计文件中,除应注明设计使用年限、铸钢牌号、 材料的型号或钢号,以及铸钢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的附加 目外,尚应注明铸钢结构焊接质量要求

3.0.8构造复杂的铸钢件承载力应通过有限元分析确定 过试验验证

依据编制焊接工艺文件

4.1.1铸钢材料应综合考虑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结构形 式、应力状态、连接方法、铸钢厚度、铸造工艺、工作环境和造 价等因素,选用合理的铸钢牌号、热处理工艺及材料性能保证 项目。

价等因素,选用合理的铸钢牌号、热处理工艺及材料性能保证 项目。 4.1.2铸钢材料应具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碳、硅, 锰、硫、磷、微量合金元素等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铸钢件还 应有碳当量的合格保证;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铸钢件应具有按 其环境温度要求的冲击吸收能量合格保证。 4.1.3抗震设防的铸钢结构,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 于0.85; 2材料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材料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冲击韧性。 4.1.4铸钢件与钢材牌号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铸钢材料应具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

、硫、磷、微量合金元素等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铸钢 有碳当量的合格保证;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铸钢件应具不 环境温度要求的冲击吸收能量合格保证。

4.1.3抗震设防的铸钢结构,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

1材料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 于0.85; 2材料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材料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冲击韧性

注:1当设计要求屈强比、收缩率、低温冲击吸收能量或碳当量限值,而铸钢材 料标准中无此相应指标时,应在订货时作为附加保证条件提出要求。 2选用ZG牌号铸钢时,含碳量不宜大于0.22%,磷、硫含量均不宜大 于0.03%。 3选用铸钢材料时,亦可按性能要求,提出降低硫、磷含量或采用热处理工 艺等附加技术要求,提高铸件的延性、抗冲击韧性和焊接性能

4.2.1铸钢结构所用焊接材料的品种与牌号,应根据铸钢件的 强度、厚度、碳当量指标、热处理条件和与相连接构件焊接要求 相协调等因素,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选用适用牌号和性能 的焊条、焊丝和焊剂。壁厚较厚和形状复杂的铸钢件,焊接材料 立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确定

1手工焊接所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 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或《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 规定,所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2自动焊或半自动焊用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 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 丝》GB/T8110、《碳钢药芯焊丝》GB/110045和《低合金钢药 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 3理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理弧焊用碳 素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和《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 剂》GB/T12470的规定。 4.2.3铸钢结构连接用8.8级或者0.9级大六角高强度螺栓或扭 剪型高强度螺栓,其强度等级、规格、材质和性能要求应分别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天六角螺母》GB/1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 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 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和《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 接副》GB/T3632的规定。 4.2.4铸钢结构连接用C级普通螺栓4.6级与4.8级及A级或

4.2.4铸钢结构连接用C级普通螺栓4.6级与4.8级及

B级普通螺栓5.6级与8.8级,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 C级螺栓与A级、B级螺栓的规格和尺寸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4.3.1非焊接结构铸钢的设计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 4.3.2焊接结构用铸钢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4.3.2焊接结构用铸钢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表4.3.2的

表4.3.2焊接结构用铸钢的强度设计值(N/mm²

各牌号铸 钢的强度设计值按本表取值时,应保证其材质的力学性能指标符 本规程附录A中的规定

表4.3.3铸钢管的强度设计值(N/mm

注:各牌号铸钢管的强度设计值按本表取值时,应保证其材质的力学性能指 合本规程附录A中的规定

4.3.4碳素结构钢与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强度设计值

与螺栓的强度设计值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规定。 4.3.5铸钢的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与螺栓的强度设计值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 GB50017的规定。

表4.3.5铸钢的物理性能指标

5.1.1铸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 计统一标准》GB50153和《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的规定;地震区的建(构)筑物,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的规定。

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工业与民用建筑铸钢结构宜取二级。设计 使用年限为50年时,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0;设计使用年限 为25年时,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0.95;特殊的铸钢结构安全等 级、设计使用年限应另行确定

5.1.3铸钢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机

5.1.3铸钢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进行设计: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节点和连接的强度破坏 和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结构和构件丧失稳定或节点局 部稳定破坏,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节点和非结 构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 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1.4铸钢件设计应包括下列P

1铸钢件的几何造型设计应符合结构受力特点和相应部位 的传力特点、铸造工艺、连接构造、交通运输、施工安装、缺陷 检测、涂装防护和建筑美观的要求; 2铸钢件的工艺设计和受力分析应根据几何造型设计进行 工艺过程数值模拟,确定合理壁厚和倒圆角半径等尺寸,并制定

工艺流程和检查项目: 3铸钢件之间和铸钢件与其他结构的连接设计应考虑超厚 焊缝对结构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相应的消除焊接应力的措施;设 计时应考虑连接件之间的壁厚差和设置企口的要求;铸钢与普通 钢材连接时宜做到力学性能相近。 5.1.5铸钢件分段加工时,分段位置应选择在受力较小的部位 并成老虐旅工宝装时的起重能力和运输要求

5.2.1轴心受拉、压构件,其强度和受压构件稳定性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1轴心受拉、压构件的截面强度

2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

a

Mx My ≤f .Wnx Y.W nV

VS

Mx M PbyxWx Y.W

式计算,各计算系数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规定采用。 1双向拉弯、压弯构件截面强度

N M M V Y.W nx YW

N'ex = 元²EA/(1. 28)2)

式中:x 弯矩作用平面内的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Pmx 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Wix 在弯矩作用平面内对较大受压纤维的毛截面模量 (mm3); N'Ex 参数; E 弹性模量(N/mm²); 入x一整体构件对α轴的长细比。 3单向压弯构件平面外整体稳定性

N f3

式中:py 弯矩作用平面外的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一截面影响系数。 4双向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

N βmxM BtyM PxA N Wx A,W N'Ex N βxM. βmyM PyA PxW NE N'Ey =元EA/1. 28入

式中:βmy 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βtxβty 弯矩作用平面外稳定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PbxPby 均匀弯曲的受弯构件整体稳定性系数: N'Ey 参数; 入 整体构件对轴的长细比

5.2.4非规则截面构件,在设计荷载作用下,构件的局

1有限元分析中铸钢构件宜采用实体或壳单元模拟,构件 单元网格应沿构件长度、截面均匀划分;非规则构件的截面突 变、构件拼接、节点连接等易产生应力集中的部位,单元网格划

分应加密且单元的最天边长不应大天于该处的最薄壁厚; 2构件有限元模型的边界条件、荷载条件与初始儿何缺陷 条件等因素应与实际受力状态保持一致: 3复杂应力状态下的强度准则可采用冯·来塞斯屈服准则; 4弹塑性分析时材料本构关系可采用理想弹塑性模型或双 折线强化模型模拟。

.1铸钢结构可采用焊接连接、螺栓连接和销轴连接等连 式(图5.3.1)

形式(图5.3.1)。

铸钢件;2一焊接坡口;3一钢管;4一螺栓连接: 5一索(杆):6一连接槽:7一连接穿心板:8一销孔

图 5. 3. 1 连接基本形式

5.3.2铸钢采用焊接连接时,可采用环形对接焊缝连接。当采

.2铸钢采用焊接连接时,可采用环形对接焊缝连接。当 寸接焊缝承受轴心拉力和轴心压力时,其强度应按下列公 章:

式中:N一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N)

N Iwtmin N lwtmin

w 焊缝长度(mm): tmin 对接接头中连接件的较小厚度(mm),通常采用钢 构件的板厚; f对接焊缝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²); fw一对接焊缝的抗压强度设计值(N/mm²)。 5.3.3当铸钢采用螺栓连接和销轴连接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5.4.1铸钢节点承载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承载能力

极限状态应包括铸钢节点的强度破坏、局部稳定破坏和因过度变 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常用建筑用铸钢节点形式可按本规程附录 B执行。

235和Q345钢材的性能指标时,圆管汇交的铸钢相贯管书 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2 定验算。

5.4.3当铸钢空心球节点的铸钢材料伸长率和强屈比满

强度等级对应的Q235或Q345钢材的性能指标时,与铸 球相连的铸钢管轴力设计值不应大于铸钢空心球的承载才 值

钢强度等级对应的Q235或Q345钢材的性能指标时,与铸钢空 心球相连的铸钢管轴力设计值不应大于铸钢空心球的承载力设 计值。 5.4.4铸钢空心球的受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可分别按下列公 式计管

4.4铸钢空心球的受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可分别按下死 计算:

V。= 0. 35n元(1+号)(d+r)tj N=V3 3n(d+r)tf

式中:N一 受压铸钢空心球的受压承载力设计值(N): 受压铸钢空心球的加肋承载力提高系数,无加肋 时,ne取1.0;有加肋时,n取1.4;

d 与铸钢空心球相连的受压钢管外径(mm); D 铸钢空心球的外径(mm); 外侧倒圆角半径(mm); t 铸钢空心球的壁厚(mm); f 铸钢抗压、抗拉强度设计值(N/mm²) N 受拉铸钢空心球的受拉承载力设计值(N); 受拉铸钢空心球的加肋承载力提高系数,无加肋 时,m取1.0;有加肋时,n取1.1。 除本规程5.4.2条、5.4.3条和5.4.4条规定外的铸钢 在荷载设计值作用下,节点应力应采用有限元法按弹性计 店入下机

节点,在荷载设计值作用下,节点应力应采用有限元法按弹性计 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 zs 折算应力(N/mm): β 折算应力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当计算点 各主应力全部为压应力时,β三1.2;当计算 点各主应力全部为拉应力时,β=1.0,且最 大主应力应满足o,≤1.1f;其他情况时,βr 1.1; 1、23一计算点处第一、第二、第三主应力(N/mm²)。 5.4.6除本规程第5.4.2条、第5.4.3条和第5.4.4条规定外 的铸钢节点,当破坏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2倍,或弹塑性 有限元分析所得的极限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2倍时,铸钢

折算应力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当计算点 各主应力全部为压应力时,βr=1.2;当计算 点各主应力全部为拉应力时,β=1.0,且最 大主应力应满足o,≤1.1f;其他情况时,β= 1.1:

01、203一计算点处第一、第二、第三主应力(N/mm²)。 6除本规程第5.4.2条、第5.4.3条和第5.4.4条规定 钢节点,当破坏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2倍:或弹塑 元分析所得的极限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2倍时,铸 的强度计算可不按本规程第5.4.5条执行。

5.5节点有限元分析原则

5.5.1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宜采用实体单元。在铸钢节点与

5.5.1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宜采用实体单元。在铸钢节点与 勾件连接处、铸钢节点内外表面拐角处等易于产生应力集中的部

位,实体单元的最大边长不应大于该处最薄壁厚,其余部位的单 元尺寸可适当增大,但单元尺寸变化宜平缓

5.2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中,径厚比不小于10的部位 月板壳单元。

5.5.3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中,应根据节点约束形式确定与

束力的平衡条件应与设计内力一致

采用具有一定强化刚度的二折线模型。复杂应力状态下的强度准 则宜采用冯米塞斯屈服准则。

5.5.7铸钢节点的极限承载力可根据弹塑性有限元分机

5.5.8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宜

5.6.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铸钢件应进行承载力试验: 1 设计或建设方认为对结构安全至关重要的铸钢件: 2 抗震设防时,对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铸钢件; 3节点受力性能复杂或连接方式复杂的铸钢件。

5.6.2检验性试验或破坏性试验可根据需求确定。检验性试验

5.6.5试验加载装置应确保试件具有与实际情况相似白

件和荷载作用。加载装置宜使加载值便于验证,且试验时不应发 生非试验部位的损坏。

置的约束对试验部位应力分布的影响

5.6.7铸钢试件的应力分布和裂纹发展可采用电阻应变

法、光纤光栅法、脆漆法或干涉仪云纹法测试。测点布置时应重 点监控数值较大及应力集中部位。

5.6.8试验应辅以有限元分析和对比。

8试验应辅以有限元分析和

破坏性试验中,由试验确定的破坏承载力不应小于铸钢件承载力 设计值的2.0倍。

6.1.1铸钢件及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接处宜做焊接槽口,铸钢管壁厚应平滑过渡到与普通钢管相当的 壁厚。

6.2.1焊接连接时焊缝金属应与主体金属相适应,当不同强度 的钢材连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铸钢件 的焊接可采用以下连接形式:当铸钢件的壁厚较大时应采用带钝 边的单V形坡口(图6.2.1a)和单U形坡口(图6.2.1b)形 式;当铸钢件壁厚与对接钢管或钢板厚度相差不大时,可采用无 坡口(图6.2.1c)形式;当对接钢管或钢板厚度较小且铸件壁 厚也薄时,可采用无钝边的单V形坡口(图6.2.1d)形式。坡 口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气 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和《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985.2的规定

6.2.3销轴连接节点的销轴孔及螺栓连接节点的螺栓孔宜采用 机械加工方法,设计应考虑加工余量。螺栓连接节点宜采用T 形螺纹。

处理且孔内穿构件时DB41T 669-2018 耐火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开孔宜增加5mm;孔径不小于100

d)单V形坡口(无钝边)

图6.2.1 铸钢件的焊接连接形式

1一铸钢件;2一焊接坡口

1铸钢件;2一焊接坡口;

销轴和螺栓开孔,孔不经过机械加工处理且孔内穿构件时 宜增加5mm~10mm。 5设计节点时应预留焊接空间、螺栓安装空间、销轴安

GB/T 3859.1-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1部分:基本要求规范6.2.5设计节点时应预留焊接空间、螺栓安装空间、销轴安装 空间和张拉设备操作空间等施工操作空间

6.2.5设计节点时应预留焊接空间、螺栓安装空间、销轴

6.3.1铸钢件设计应避免壁厚急剧变化,壁厚变化斜率不宜大 于1/5,且壁厚不宜大于150mm。 6.3.2铸钢件内部薄壁部位肋板和加劲板的壁厚宜小于外部薄 壁部位的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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