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18-2010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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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218-2010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pdf

5.2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5.2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5.2.1对于设置在多层建筑内的地上展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 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展厅内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 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²; 2当展厅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 筑面积可增加1.0倍; 3当展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增加的面积 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借计

5.2.2对于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首层的展厅,当设有 自动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GA/T 1750-2020 居住证管理信息备案接口规范,防火分区的最 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 5.2.3对于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地上展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 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0m。 对于设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地下展厅,防火分区的最大 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并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排烟 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5当展厅的使用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进

5.2.6设有展厅的建筑内不得储存甲类和乙类属性的物品。室 内库房、维修及加工用房与展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 防火门。 5.2.7供垂直运输物品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厅,不应 直接设臀在展厅内

5.2.6设有展厅的建筑内不得储存甲类和乙类属性的物品

5.2.8展览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不应布置于人员密集场 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 隔墙和1.50h的楼板进行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2.9使用燃油、燃气的厨房应靠展厅的外墙布置,并应采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与展厅分隔,展厅 内临时设置的散开式的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能加热设施。

5.2.10展位内可燃物品的存放量

5.2.10展位内可燃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d展览时间的

量,展位后部不得作为可燃物品的储藏空向。

5.3.1展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本规范第4.1.3条经计算确定。 5.3.2多层建筑内的地上展厅、地下展厅和其他空间的安全出 口、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净宽应按表5.3.2的规定经 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 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 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表5.3.2安全出口、疏散规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5.3.3高层建筑内的展厅和其他空间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 及其前室的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计算,每 100人不应小1.00m,且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2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每 100人不应小于1.00m,且疏散外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5.3.4展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 30m,当单、多层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展厅的 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太25%

5.3.5展厅内的疏散走道应直达安全出口,不应穿过办公、厨

5.3.5展厅内的疏散走道应直达安全出口,不应穿过办公、厨 房、储存间、休息间等区域,

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 有关规定

6.1.1展览建筑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6.1.2展览建筑的展厅和人员通行的区域的地面、楼面面层材 料应耐磨、防滑。

6.1.1展览建筑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6.2.1除特殊要求的展厅外,展览建筑应有自然采光。展厅的 采光系数标准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 6.2.2展览建筑的展厅不宜采用大面积的透明幕墙或透明顶棚, 6.2.3除展品的局部照明外,展览建筑展厅及展览建筑其他 功能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值(E)、统一眩光值(UGR)和一 般显色指数(Ra),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 6.2.4展览建筑展厅内的展览区域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7, 展厅内其他区域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5。 6.2.5展览建筑照明应选用节能灯具,

6.3.1展览建筑室内应通风良好,展厅宜具有自然通风换气 条件。 6.3.2展览建筑室内空气环境污染物的控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规定的Ⅱ 类标准。

6.4.1展览建筑展厅的围护结构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保温、 隔热的技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推》GB50189的有关规定。 6.4.2展览建筑展厅的东、西朝向采用大面积外窗、透明幕墙 及屋项采用大面积透期顶概时,宜设管外部遮阻设施,

6.5.1对产生较大噪声的建筑设备、展项设施及室外环境的噪 声应采取隔声和减噪措施。展厅空场时背景噪声的允许噪声级 (A声级)不宜大于55dB。 6.5.2展厅室内装修宜采取吸声措施。 6.5.3对室内声音质量有较高要求的多功能展厅,应进行相应 的声学设计

6.5.1对产生较天噪声的建筑设备、展项设施及室外环境的噪 声应采取隔声和减噪措施。展厅空场时背景噪声的允许噪声级 (A声级)不宜大于55dB。 6.5.2展厅室内装修宜采取吸声措施。 6.5.3对室内声音质量有较高要求的多功能展厅,应进行相应 的声学设计

7.1.1展览建筑工艺用水的用水定额、水压、水质、水温等条 件,应按展览工艺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7.1.2展览建筑内应根据展览工艺要求设置供展品使用的给水 及排水管。当展览工艺不确定时,应预留给水、排水接口,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预留管及预留接口应设置在综合设备管沟、 管井内; 2给水、排水预留接口宜每隔10m各设置一个; 3给水预留管的管径宜为25mm、排水预留管的管径宜 为50mm 4给水、排水预留管的接口形式应便于管道的拆装; 5给水预留管的起端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6给水预留接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10MPa,耳不宜大 于0.35MPa 7排水预留管与排水系统连接时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8对于冬季可能有冰冻的地区,给水、排水预留管应采取 防冻措施, 7.1.3当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内的储水48h内不能得到更新 时,应设置水消毒处理装置, 7.1.4公共卫生间宜采用感应式或自闭式龙头等节水型卫生 器具, 7.1.5展览建筑内的综合设备管沟应有排水措施,并应采用间

7.1.1展览建筑工艺用水的用水定额、水压、水质、水温等条 件,应按展览工艺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7.1.2展览建筑内应根据展览工艺要求设置供展品使用的给水 及排水管。当展览工艺不确定时,应预留给水、排水接口,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预留管及预留接口应设置在综合设备管沟 管井内; 2给水、排水预留接口宜每隔10m各设置一个; 3给水预留管的管径宜为25mm、排水预留管的管径宜 为50mm 4给水、排水预留管的接口形式应便于管道的拆装; 5给水预留管的起端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6给水预留接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10MPa,且不宜大 于0.35MPa; 7排水预留管与排水系统连接时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8对于冬季可能有冰冻的地区,给水、排水预留管应采取 防冻措施, 7.1.3当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内的储水48h内不能得到更新 时,应设置水消毒处理装置, 7.1.4公共卫生间宜采用感应式或自闭式龙头等节水型卫生 器具, 7.1.5展览建筑内的综合设备管沟应有排水措施,并应采用间

接排水方式与排水系统连接

.1.6面积较大的展场宜设置地面冲洗设施

7.1.7汇水面积较大的屋面、金属结构屋面宜采用虹吸式屋面 雨水排水系统。 7.1.8汇水面积较大的屋面、金属结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设 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的重要性和溢流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并 不宜小于10年。 7.1.9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设溢流设施。溢流设施的排水能力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 关规定,

7.1.10展览建筑宜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设置雨水收集、回用设 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 范》GB50400的有关规定。 7.1.11展览建筑消防给水和灾火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45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 关规定。

7.1.12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1.15设有自动水炮灭火系统的展厅、大型多功能厅、仓库宜 设消防排水设施。

7.2采暖、通风、空气调节

7.2.1展览建筑的空气调节系统应根据展览建筑等级、当地的 室外气象条件、室内温湿度要求以及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 7.2.2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展览建筑,其空调系统应为参观者 和工作人员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未设空气调节系统的展览建筑 应设置通风换气措施,并宜采取自然通风的措施:当自然通风无 法满足室内设计参数时,应设置机通风系统。 7.2.3采暖地区未设空气调节系统的展览建筑应根据展览的需 要,设置采暖系统或值班采暖系统。 7.2.4设置采暖系统的展览建筑的各功能用房室内设计来腰温 度宜按表7.2.4确定,

表7.2.4各功能用房室内设计采暖温度

7.2.5位于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展览建筑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 用时间内,室内温度应保持在4℃以上,当利用房间蓄热量不能 满足要求时,应按5℃设置值班采暖系统。 7.2.6位于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展览建筑有经常开启的外门,且 不设门斗时,宜在外门处设置热空气幕。 7.2.7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展览建筑各功能用房室内设计参数 宜按表7.2.7确定。

表7.2.7各功能用房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7.2.8展厅的气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展厅的气流组织应保证展厅内的温显度和风速满足参观 者和工作人员的舒适要求; 2当展厅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0m,且体积大于10000m时, 应按分层空调的形式进行气流组织设计,对展厅上部非空调区 ,应采取自然或机械通风措施; 3大空间展厅宜采用喷口侧送风的送风方式;室内气流组 织应根据风口安装位置、出口风速等条件进行计算或模拟,并应 根据噪声要求确定风口的特征参数;对于夏季送冷风、冬季送热 风的空调系统,风口宜选用角度可调节的产品; 4对于高度大于10m的空间,冬季应采取加速室内空气混 合的技术措施。 7.2.9空气调节和通风系统应采取过滤、消声、隔声和减振 措施。 7.2.10空调系统的用能、设计和相关设备的选择应满足节能的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实际情况,宜选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2冷热源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能源政策以及经 济状况等因素,通过经济技术比较,采用适合当地的冷热源 形式:

3大空间展厅的空调系统宜设计成双风机系统: 4空调系统的送风机和回(或排)风机宜根据空调负荷的 变化进行变频调速控制: 5冬夏季空调系统运行时,宜根据空调区域的CO浓度控 制空调系统的新风量: 6空调季时间较长的地区,当经济技术分析合理时,宜设 置能量回收装置。 7.2.11当展览建筑中设有吸烟室时,应为吸烟室设置独立的机 械排风系统,并宜对排风作净化处理。 7.2.12展览建筑中展厅、等候厅、储藏室等经常有人停留或可 燃物较多的部位以及疏散走道等应设置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设 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或《高层 民用建符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执行。

7.3.1压缩空气的用量应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计算,供气议备 及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的有关规定。 7.3.2燃气用量应根据用气设备的相关参数进行统计计算,燃 气设施和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的有关规定

7.3.1压缩空气的用量应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计算,供气议备 及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的有关规定。 7.3.2燃气用量应根据用气设备的相关参数进行统计计算,燃 气设施和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的有关规定

7.4.1供配电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且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大型、大型展览建筑安全防范系统用电应按一级负荷 中特别重要负荷供电: 2甲等、乙等展厅备用照明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丙等展厅 备用照明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3展览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7.4.2消防用电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4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进 行设计。

7.4.3展位的电源和电子信息系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展厅应根据其展览功能要求分区设置满足展位需求的电 源和电子信息系统综合设备管沟、管井或地面出线盒布点,展场 应根据其展览功能要求分区设置满足展位需求的电源和电子信息 系统地面出线井; 2个或多个标准展位应设置一组配电插座箱和语音、数 据端口等;配电容量和语音、数据端口等数量应能满足其综合 性、专业性布展需求; 3展位配电应设置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总开关 且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剩余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 4电源线路和电子信息系统线路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 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的规定: 5地面出线盒布点、综合设备管沟、管井和室外地面出线 井载荷能力应与周围地面的载荷能力一致,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4:其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室外布置时、电源插座的防护 等级不应低于IP54; 6地面出线布点、综合设备管沟、管井和室外地面出线井 内的电气装置和管线不应设于水管的正下方和热水管、蒸汽管的 正上方,电气管线与其他管道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7.4.4综合设备管沟、管井和室外地面出线井应设置局部等电 位联结端子。 7.45展斤应设置防火测金电流动作报整系统

7.4.5展厅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7.4.5展厅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7.4.6展厅、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 应设置消防安全出口标志。 7.4.7对于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²的展览建筑,其内部疏散

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应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 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且指示标志的载荷能力应与周围 地面的载荷能力一致,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7.4.8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的上部或门框边缘,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设置在门的上部时,标志的下边缘距门框不宜大 于0.15m 2设置在门框侧边缘时,标志的下边缘距室内地坪不宜大 于2.Om。 7.4.9展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等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灯具。展厅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7.4.10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宜采用集中电源型的系统,并应按消 防设备回路供电,当应急照明灯具数量较少、布置分散时,可自 带备用电源供电。应急照明灯具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 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 规定。 7.4.11展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时,应设有备用照明。重要 物品库房应设有警卫照明。 7.4.12展厅和库房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暗配线方 式。库房的电源开关应统一设在库区内的库房总门外,并应装设 防火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7.4.13展场应采取必要的防需措施

7.4.13展场应采取必要的防措施

7.5.1展览建筑的智能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 设计标准》GB/T50314的有关规定。 7.5.2展览建筑应设置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应采用满足展览建筑业务需求的网络 结构; 2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7.5.11特大型展览建筑宜设置公共安全应急联动系统

7.5.12广播系统应根据展厅空间合理选择和布置扬声器,宜配 置背景噪声监测设备,并应根据背景噪声自动调节音量。广播系 统与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合用时,广播系统应符合火灾应急广播的 要求。 7.5.13甲等、乙等展厅宜设置可根据布展要求设定工作场景模 式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并应具有分区域就地控制、中央集中控 制等方式,

7.5.14展览建筑宜设置时钟系统

7.5.15展览建筑宜设置客流统计与分析系统

7.3动力 7.4建筑电气 55 7.5建筑智能化 57

1.0.1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展览业在我国发展迅速,已逐 步形成一个新兴产业。近年来,全国各省市不断兴建、筹建或扩 建展览场地,先后建造了一批现代化的展览建筑。由于展览建筑 的投资大:影响面广且技术难度高,针对功能、安全、卫生、经 济及展览设施等方面标准的确定与执行,将直接关系展览建筑的 质量和社会效益。本规范的各章内容,满足了展览工艺要求,并 在适用、安全、卫生及技术合理方面提出最低限度的要求。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博物馆、美术馆、科技 馆等不属于展览建筑的范畴。对于临时性展览建筑,也可以按照 永久性展览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1.0.3本条按展览建筑基地以内的总展览面积确定展览建筑的 规模。将展览建筑规模定为四个类型是根据展览业行业约定的数 据,与实际情况也相符合。 1.0.4·展览建筑的展厅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便于区别 对待,保证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便于设计。 1.0.5本条对展览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作原则性规定,即强调 展览建筑设计应结合展览建筑的性质、特点及发展趋势,为运用 先进的管理方式提供灵活性强、适应性高的空间,并力求造型美 观,环境协调。由于我国地域辽周,民族众多,自然气候、地理 条件有很大差异,如气温和温差、地质条件和抗震、雨雪、施工 技术和管理水平等,在设计中需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论。 1.0.6展览建筑设计需满足展览工艺的要求,为了使展览建筑 设计更合理、更经济,需要根据展览工艺所提出的各种条件和要 求进行设计。同时要给水、电气、智能化等技术支持需求的不断 发展微留设施和空间

1.0.7展览建筑设计涉及建筑、结构、防火、热工、节能、隔 声、采光、照明、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环保等 各专业,各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除必要的予以重申外,其他不再 重复。

3..1展觉业的发展,应当以区经济为依托。展觉建筑的建 设,需充分考虑当地的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和区位因素。不考虑 当地和周边城市展览市场的需求,就会带来很大的盲目性。 3.1.2展览建筑的选址需要考虑交通便利性。在交通设施上, 最好有城市轨道交通和方便快捷的公路网络。目前国内外特大 型、大型展览建筑的选址多位于城郊结合部或城市中心区的边 缘。特大型、大型展宽建筑通常带来大量的人员、货物集散,对 城市的交通结构布局和市民生活本身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国外展览建筑的建设多将交通条件列为选址的首要条件,, 般要求选择交通便利的位置,靠近国际机场,并有两条以上的高 速公路从周围通过,许多与市中心保持步行距离。因为使利的条 件是承办大型展览最大的竞争力。 展览建筑选址还要充分考虑利用周围现有基础配套设施的可 能性,使其具备最佳使用条件,另外,随着人们对地震、水患等 各种自然灾害的深人了解,对展览建筑的选址标准有了更深入的 认识,因此提出选址应综合各种因素,选择位置适中、交通方 便、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 目前环境污染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除了水质、大气 以外,还有噪声等都给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展览建筑是人 流集中的场所,不容许发生爆炸或受到粉尘、大气污染、噪声等 干扰,因此,选址中还应远离各种污染源。

散道路有足够的宽度,以维系基地的对外交通、疏散、消防以及 组织不同功能出入口的要索,减少布展、撤展或人员疏散时对城 市正常交通的影响。 3.2.3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展览建筑基地周边的道路、水、电、 动力等市政管线的配套条件,有利于展览建筑的设计、建设、 使用

3.3.1按照建设步骤,多数展览建筑属于一次建成的永久性场 馆,还有一些属于分步建成的场馆。例如上海某展览中心借鉴国 外的规划设计理念,采取“三部曲”规划步骤,针对未来展览市 场发展需要逐步实施扩建工程。以可持续发展原则来指导展览建 筑的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及后续利用是应该普遍遵从的理念。 一个成功的展览建筑在设计之初就应该考虑为日后的发展留有足 够的余地,实行“一次规划、预留充分、逐步实施”。 3.3.2功能分区合理,是总平面布置的一项基本原则。展览建 筑不但有集中且大量的人流,还有集中且大量的货运,要求在总 平面内处理好内部人流、车流的关系,功能分区明确,互不 干扰。 3.3.3本条是针对总平面布置中的交通组织而定的。安排各种 出人口和场地内部的交通组织是总平面布置的主要工作内容之 一,重要的原则是应做到人车分流,道路布置应使于人员进出、 展品运送、装卸和消防疏散。 3.3.4、3.3.5对于展览建筑前面集散用地的规定,目的在保证 平时观众等候、集散以及在有灾情时迅速撤出的观众对城市交通 不致影响,可以充分利用道路、广场等空地。条文中人数指展览 建筑总人数,可以按照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计算。 展览建筑通常有集中且大量的货运装卸要求,还有室外展出 的需要,总平面应留有充足室外场地。第3.3.5条规定室外场地 面积不宜低于展厅占地面积的50%,其中不包括社会停车场的

3.3.1按照建设步骤,多数展览建筑属于一次建成的永久性场 馆,还有一些属于分步建成的场馆。例如上海某展览中心借鉴国 外的规划设计理念,果取“三部曲”规划步骤,针对未来展览市 场发展需要逐步实施扩建工程。以可持续发展原则来指导展览建 筑的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及后续利用是应该普遍遵从的理念。 一个成功的展览建筑在设计之初就应该考虑为日后的发展留有足 够的余地,实行“一次规划、预留充分、逐步实施”。 3.3.2功能分区合理,是总平面布置的一项基本原则。展览建 筑不但有集中且大量的人流,还有集中且大量的货运,要求在总 平面内处理好内部人流、车流的关系,功能分区明确,互不 扰

3.3.3本条是针对总平面布置中的交通组织而定的。安排各种 出人口和场地内部的交通组织是总平面布置的主要工作内容之 一,重要的原则是应做到人车分流,道路布置应便于人员进出、 展品运送、装卸和消防疏散。 3.3.4、3.3.5对于展览建筑前面集散用地的规定,目的在保证 平时观众等候、集散以及在有灾情时迅速撤出的观众对城市交通 不致影响,可以充分利用道路、广场等空地。条文中人数指展览 建筑总人数,可以按照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计算。 展览建筑通常有集中且大量的货运装卸要求,还有室外展出 的需要,总平面应留有充足室外场地。第3.3.5条规定室外场地 面租不宜低于展厅占地面积的50%,其中不包括社会停车场的

3.3.6展览建筑要求有较大的室外场地以满足卸货、堆场、展 出、人员集散等要求,同时还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因此建筑密 度不宜过高,最好控制建筑密度在35%以下。例如,上海某展 览中心建筑密度约24%,南京某展览中心建筑密度约12%,东 莞某展览中心建筑密度约20%。 3.3.7停车场的设置需根据展览建筑的规模、使用特点、用地 位置、交通状况等内容确定。因我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停 车指标要求不尽相同,故此处不再列出。机动车停车场,如当地 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可按0.6停车位/100m²建筑面积确定 停车数量,考虑到单个基地大量停车位对城市交通总量的较大影 响,因此停车数量还应与周边公共交通能力相对应,提倡尽量利 用公共交通,因此在选址时应充分考虑交通便利的条件。 停车场的位置应合理布局,做到停车便利、人车分流,避免 场地内行走距离过长。 3.3.8提高环境质量,重视绿化,已成为当前建筑设计界共同 关心的问题。因实际建设用地情况各不相同,且各地对绿地率计 算方法也分别有所规定,故不另列出。 3.3.9展览建筑内观众众多,行动不便的伤残人士以及老年人 和妇女儿童也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本条规定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 和社会对伤残人士以及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关爱。当前我国展览建 筑能完全满足这方面要求的还较少,故专门列出本条加以强调。 3.3.10展览建筑的规划设计,涵盖了各种公共服务设施、活动 场地、若干展览场馆和道路,应对各个设施加以明品标识

4.1.1近年来展览建筑在我国的建设速度很快,从国际型大都 市、省会城市,到地区级城市,甚至发达地区的县级市都开始建 设展览建筑。在我国的展览建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上存在以下儿 个特点: 1规模及展览内容差异较大。大型城市的主要展览建筑规 模较大,展览类型综合。中小型城市的规模较小,展览类型多依 托当地的主要支柱产业,有一定的专业展览倾向。 2展览建筑使用频率差异较大。大型城市的展览建筑大都 饱满运行,一年的展会排期在50个左右。在中小型城市中,目 前往往一年中只有几次大型展会,会有长时间的不饱满运行和空 置期。 3城市期望不同。大型城市中展览建筑更多承担展览经济 本身的职能,对城市和城市外周边地区的总体经济产生较大的正 面影响力。中小型城市展览建筑除展览经济本身外,往往承担提 高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内周边区域的发展,提供多功能集会,商 业等功能。 4参展商和观众的范围不同。 5地区发展趋势不同。 因此,在考虑展览建筑的主要功能和设备设施的配置上,需 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预期,合理配置,以保证节约资源 和可持续发展。 展览建筑的基本布局可以展厅与前厅、过厅的关系来划分。 可分为集中式、串联式、并串联式、环绕式、庭院式、混合式 等。可根据规模、用地、内容等选择合适的方式,其他功能空间

则在此框架上进行合理配置。展览建筑中最主要的流线是参观流 线、工作人员和参展商流线以及货运流线。由于展览建筑的上述 几种流线在使用中都对相应空间带来集中而且高强度的压力:但 司时又存在不同流线的时间差,因此在设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 合理布置流线,既要保证使用,又要节约用地。 4.1.2由于展览建筑使用人数众多,若展厅设置在地下二层或 更低的楼层,不利于安全疏散。实际设计时,地下一层周边如有 大面积和本地下一层相接的室外下沉广场,并有足够宽度的疏散 门可以不经楼梯直接疏散到此室外安全区,可以视作一层考虑。 4.1.3本条中“人数”指最大同时在场人数。计算方法为:根 据实际经验,在饱和使用情况时,每3mX3m标准展位,参展 商可按3人计算,观众可按与参展商4:1计算,因此得出每展 位人数3×(1十4)=15人。通常每展位含通道等需占面积 20m²,这样计算人均面积约为1.34m²。例如深圳某会展中心展 览面积10.5万m,实际使用中控制最大在场人数为70000~ 75000人,人均而积为1.32m²~1.5m²,已达到饱和状态。上海 某展览中心展厅面积10.8万m²,车展时最多每天接待10万~ 12万人,考虑到通常参观的滞留时间为半天或更多,实际的同 时在场人数和这种计算方法也是吻合的。另外,参考美国标准建 筑规范,展览区域人员荷载系数为每人1.394m;新加坡建筑防 火规范,展览区域人员荷载系数为每人1.5m,取值和本规范的 规定是统一的。其他楼层的展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最大使用人 数按表4.1.3确定。 4.1.4目前大多数展览需要持票参观,专业展览在使用中也需 要识别身份。因此需要考虑划分持票空间和非持票空间,并且应 考虑不同展览间时使用的情况

4.2.1展宽业在不断地发展,使用方式已由过去相对固定的展 示区、存储区、会议洽谈区、办公区、观众服务区模式转向强调

灵活多样的综合性展览建筑方向,各个展厅可分可合,每个展厅 均可满足展示、搭建、洽谈、服务等一系列要求,单元式展厅已 成为适应现代展览业的重要模式。与此同时,展场与展厅一起, 构成了展览的主要空间。 4.2.2、4.2.3展览建筑是功能性较强的公共建筑之一;它具有 观众流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与此同时、现代展览建筑由于使 用功能的多样化及灵活性,会造成不同展厅使用时间上的差异 性,因而在设计上必须有一个好的流线:从使用功能上确定先进 的管理方式和采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通过合理安排各部门的关 系和日常工作流程,最大程度上满足观众的参观流线要求。 4.2.4展厅的结构形式有多样性,但近期新建的展览建筑的展 厅结构形式多为钢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单层无柱 展厅以钢结构为主:双层展厅的上层结构形式亦多为钢结构,其 下层结构则较多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系统。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 结构时,其柱网多为9mX9m和12mX12m,本条规定申等、乙 等展厅柱网尺寸不宜小于9mX9m这种尺寸兼顾了结构经济性 和展位布置的便捷性

4.2.6标准展位是展厅布置的基本方式,根据需要可将若干标 准展位合并使用。展位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布展的灵活可变性, 不宜局限于某种固定的模式

4.2.7展厅内展位通道尺寸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了展位前观众的 聚集,由于聚集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为了不影响主、次通道的人 流组织,提出了相应的宽度要求。同时,展位通道尺寸还应满足 消防疏散要求,

4.2.7展厅内展位通道尺寸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了展位前观众的

2.8根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

2001中第4.1.1案表4.1.1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

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展览厅荷载标准值为 3.5kN/m。在国内调查中了解到各地建设时对展厅的荷载确定 银不统一,少则3.5kN/m,多则30kN/m。由于展览业的发 展,及各地对展览要求的差异,对其荷载都有待定要求,故应根 据展览种类和具体使用要求区别确定, 考虑到展厅布展时常需吊挂彩旗等吊挂物,在展厅设计时需 考平顶吊挂荷载。在国内调查中了解到各地建设时对平顶吊挂 荷载确定很不统一,少则0.3k.N/m²,多则0.7kN/m²,从实际 使用出发,为了使用方便及避免浪费,本规范提出展厅平顶吊挂 荷载不宜小于0.3kN/m²。为了便于布展吊挂,在条件许可的情 况下,建议按间距6m设置固定吊点。 4.2.9根据近期新建的国内外展览建筑的经验,展厅内设备管 沟、管井或地面出线布点宜到达每个展位区域。结合标准展位尺 寸要求,可以采取每隔6m设置设备管沟、管井或地面出线布点 的办法。展厅内设备管沟需预留活动盖板,以方便使用。

4.4.2、4.4.3展方库房主要存放展览备用品,其空间要求灵 活,柱网尺寸及荷载原则上应与展厅相同,考虑到其没有布展要 求,净高要求放低至4m。

4.4.2、4.4.3展方库房主要存放展览备用品,其空间要求灵 活,柱网尺寸及荷载原则上应与展厅相同,考虑到其没有布展要 求,净高要求放低至4m。

4.5.1本条介绍了辅助空间的组成,有关房间的设置可结合需 要确定。 4.5.2除值班保卫工作用房外,行政办公用房都不宜设在观众 活动的交通线上。在大型展览建筑中可占用一冀或一角,单独设 门便利出入,也可在建筑外独立建造。行政办公用房的设计要求 和使用面积需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的有关规定。 4.5.3临时办公用房是供展览主办方工作人员使用,与参展商

4.5.1本条介绍了辅助空间的组成,有关房间的设置可结合需 要确定。 4.5.2除值班保卫工作用房外,行政办公用房都不宜设在观众 活动的交通线上。在大型展览建筑中可占用一翼或一角,单独设 门便利出入,也可在建筑外独立建造。行政办公用房的设计要求 和使用面积需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 的有关规定。 4.5.3临时办公用房是供展览主办方工作人员使用,与参展商

4.5.3临时办公用房是供展览主办方工作人员使用,与参展市

5.1.1展览建筑中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如不能尽快恢复最为

5.2.1、5.2.2根据目前国际、国内大型展览建筑建设的发展情 况,展厅由于使用需要,往往要求较大面积和较高空间,其防火 分区面积可以适当扩大。但这涉及建筑的综合防火设计问题,不 能单纯考虑防火分区,为确保防火安全,减少火灾隐患,提高建 筑的消防安全水平,在扩大时需要进行充分论证, 5.2.6设有展厅的建筑需要为布展提供加工、维修的场所,以 及放置运输参展物品和展品包装箱的仓库等,这些场所需与展厅 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 5.2.7因为普通客货梯不防烟、不防火,火灾时电梯并将可能 成为加速火势蔓延扩大的通道,因此需避免将电梯直接设置在展 览厅内以减少火灾影响。 5.2.8展厅、前厅、过厅、会议中心等场所聚集人员较多,属 于人员密集场所。燃油、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设备在运行时如安全保护 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会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宜独立建 造,不宜布置在主体建筑内。但近年来由于受用地紧张等条件的 限制,较多的将这些设备用房布置在主体建筑内,在这种情况 下,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除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安全要求外, 设置的位置不应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与相

部部位采取防火分隔的措施

5.2.9厨房火灾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燃气泄漏、排油烟管道 着火等引起,对于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与展厅等部位进行专门 的防火分隔,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2.10展厅不能作为库房使用,所以需要限制可燃物品(包据 可燃展品)的存放量。

5.3.1经过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和规范,并在征求了设计单位 和使用单位的意见的情况下,确定展览厅室的计算面积和疏散人 数之间的换算关系,考虑到国内展厅内容纳人数与国外相比相对 较多,以及设施和管理上也存在一定差距,规范中规定的换算系 数较国外标准略高一些。 5.3.5为确保大量人员安全疏散,疏散走道需要独立设置,不 能穿过其他区域,持提出此要求,

数较国外标准略高一些。 5.3.5为确保大量人员安全蔬散,疏散走道需要独立设置,不 能穿过其他区域,持提出此要求

数较国外标准略高一些。

6.1.1条文中所指的装修材料包括室内装修所用的材料及布置 展览、展位所用的材料。设计及施工时应选用有害物质含量在国 家相关标准控制之内、环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有关控制建筑材 科、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的国家标准有许多,民用建筑工程 常用的标准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H 50325。另外从GB18580~GB18588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 限量》GB6566也都对于建筑材料的控制有具体的规定

6.3.1展览建筑通常观众较多,为保证室内的空气质量应有良 好的通风。从节约能源考虑,在设计上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的方 式,自然通风有困难或仅靠自然通风达不到换气要求时,应采用 机械通风或辅以机械通风的方式。采用人工空气调节的展览建筑 应有足够的新风量。 6.3.2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对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选用、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均 有明确的规定,并将民用建筑按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不同要求划 分为两类,展览建筑为Ⅱ类。因此设计时要按此规范对室内环境 污染物进行控制: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6.4.1空间体量大、间歌式使用是展览建筑展厅的主要特点, 应根据这些特点和建设所在地的具体气候条件,从保证室内热环 境质量及节能的目的对展览建筑展厅的围护结构采取保温、隔热 的技术措施, 6.4.2展厅在东、西朝向采用大面积外窗、透明幕墙及屋顶采

质量下降且不利节能,内置窗帘对减少由阳光直射室内而产生的 空调负荷作用不大,而外部遮阳设施,待别是可调节角度的外部 遮阳设施有明显的节能作用,因此设置外部遵阳设施,防止夏季 强烈阳光直射室内,是提高此类展厅室内热环境质量、节约能源 的有效措施

6.5.1室内背景噪声水平直接影响室内声学环境质量,因此对 展览建筑有影响的噪声源要采取隔声、减噪的措施,以保证展览 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其中展览建筑的展厅属于无标定人数建 筑,观众数量因不同展览而异,观众活动产生的噪声也难做到预 先确定和控制,故本规范对展厅空场时的背景噪声水平进行控 制。由于展厅空间较大,且空调一般采用喷口送风的方式,本身 也有一定噪声,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规定旅馆建筑中餐厅、宴会厅室内允许噪声级的二 级标准应小于或等于55dB(A声级),因此本规范亦规定展厅允 许噪声级的标准不宜大于55dB。 6.5.2展厅在展览期间有许多不同的用于展览宣传和展会广播 的声源,混合大量观众所产生的声源形成室内的主要噪声,使室 内声学环境质量下降,因此在展厅室内装修时采取一定的吸声措 施,可降低室内噪声改善展览期间展厅室内的声学环境质量,提 高观众的观展舒适度。展厅也可通过设置能根据背景噪声自动调 节广播音量的系统来达到较佳的声学效果。 6.5.3展厅有时也兼作其他功能使用,如大型集会、招待酒会, 运动会、甚至音乐会等。而展厅容积一般都很大,易产生较长的 混响时间,如果混响时间没有控制,展厅的声学环境质量就无法 保证,因此应对多功能用途的展厅进行相应的声学设计。在为较 高档次或对声学环境质量有较高要求的展厅进行设计时,设计师 应根据不同展厅的空间特点和功能需要,对混响时间等声学指标 进行控制,以达到高质量的声学要求

7.1.1应根据展览工艺确定用水定额、水压等用水条件。当展 览建筑的展览工艺不确定时,根据对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展览 建筑的设计用水量定额调查,其观众、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 与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数据基本吻合。 国此在缺乏其他可靠的用水量定额实测数据时,应按《建筑给水 非水设计规范》GB50015选用。 7.1.2许多展览建筑的展厅由于展览工艺不确定,通常采用设 置给水排水预留管,供布展时从这些预留管上临时接管使用。本 条文对给水排水管道或预留管的设置作了规定: 1根据对国内外一些展览建筑调研,给水、排水预留接口 的间隔通常在6m15m,条文规定宜按10m间隔设置; 2给水、排水预留接口及预留管应设置在综合设备管沟 管并内,使于布展时按需取用; 3给水、排水预留管的接口形式常采用快装接口; 4由于展品用水通常直接从预留管上接水使用,为防止产 生回流污染,应有措施,并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60015的规定 5由于排水预留管每次使用的间隔长短不一,为防止水封 干凋,有害气体从排水系统溢出,本条文要求采用间接排水 方式。 7.1.3本条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展览建筑在布展期间和展览期间的用水量差异大,本条文强调应 复核生活饮用水池(箱)内储水的更新周期,当更新周期不能满 足本条文要求时,应设置水消毒处理装置。

7.2、采暖、通风、空气调节

7.2.1由于空气调节系统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较高,因此,展 览建筑是否设置全年使用的空气调节系统应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 分析。建筑物等级、建筑物所在地的室外气象条件、建筑物室内 显湿度要求以及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经济能力是影响空调系统设置 与否的主要因素,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 7.2.2本条规定了展览建筑内的空调系统的基本功能。当不设 空调系统时,为消除展览建筑物内的余热、余湿,必须设置通风 系统。展览建筑多由高大空间的展厅组成,自然通风的条件较 好,应优先采用这种通风方式,节约初投资、运行费用和能耗, 当自然通风无法满足室内设计参数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系统。 7.2.3采暖地区的展览建筑,冬季有展览需求时应设置舒适性 采暖系统;冬季无展览需求时应设置值班采暖系统。当室内有冻 裂危险的管道较少时,通过经济比较也可以采用其他防冻措施。 7.2.4本条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以 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相关条款制定。本 条款给出的室内设计采暖温度是一温度范围,应根据室外气象条 件及工程投资状况选择合理的室内设计采暖温度。 7.2.5本条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 的相关条款制定。目的是防止在非工作时间,水管及其他水设备 等发生冻裂。 7.2.6由于展览建筑人流频繁,参观者入口大门无法关闭,为 防止大量的冷风侵人,降低室内温度,增加能耗,在本条款规定 的条件下应设置热空气幕。热空气幕送风方式及送风温度应按照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7.2.7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全 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剧场建筑 计规范》JG57、《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以及《公共建筑

7.2.3采暖地区的展览建筑,冬季有展览需求时应设置舒适性 采暖系统;冬季无展览需求时应设置值班采暖系统。当室内有冻 裂危险的管道较少时,通过经济比较也可以采用其他防冻措施。 7.2.4本条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以 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相关条款制定。本 条款给出的室内设计采暖温度是一温度范围,应根据室外气象条 件及工程投资状况选择合理的室内设计采腰温度

7.2.5本条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

7.2.6由于展览建筑人流频繁,参观者入口大门无法关闭,为 防止大量的冷风侵人,降低室内温度,增加能耗,在本条款规定 的条件下应设置热空气幕。热空气幕送风方式及送风温度应按照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7.2.7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全 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剧场建筑设

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相关条款,本条规定了展览建筑 内各功能用房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规定,对于舒 适性空调系统,夏季室内风速s0.3m/s,冬季室内风速s 0.2m/s。展厅和门厅属于大空问间区域,人员密集,适当提高室 内气流速度有利于增强人体的热舒适感。因此,本条对展厅和门 厅的冬夏室内风速作了特殊规定。 关于办公室、会议室和餐厅的最小新风量,《采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均有明确的规定,本规范沿用。 对展厅的最小新风量,《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未作规定,建议按国家现行卫生标准中(O)的允许浓度进 行计算确定。按卫生部的规定:室内C(的允许浓度为0.1%, 与此对应的新风量是30m/(h·人)。鉴于展厅与体育馆、剧场 等公共建筑一样,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但室内人员停留时间较 短,因此人均新风量可适当减少。参照《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和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并考患到展厅内人员的活动 强度应低于体育馆内的观众且高于剧场内的观众,故规定展厅的 最小新风量为15m"/(h·人)。 门厅在短时间内同样为高人员密度场所,但其中人员逗留的 时间更短,其最小新风量可参照旅馆大堂,定为10m/(h,人)。 7.2.8分层空调是一种仅对室内下部人员活动区域进行空调, 而对室内上部非人员活动空间进行通风排热的特殊空调方式,与 全室性空调方式相比,分层空调夏季可节省冷量30%左右,因 此,可以节省运行能耗和初投资。 分层空调适用于大空间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500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以及《实 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均推荐对建筑空间高度大于或等于10m、 且体积大于10000m"的大空间建筑物采用分层空调。展览建筑中 的展厅通常为大空间的建筑形式,理应按分层空调的概念来设计

其空调系统。 分层空调气流将整个建筑空间分隔成下部空调区和上部非空 调区,热空气聚集在上部非空调区内,若不及时排出,将导致非 空调区向空调区过量的热转移,影响空调区的空调效果。因此。 在非空调区域应采取自然和机械通风措施,消除非空调区的散热 量,减少非空调区向空调区的热转移。 喷口的射程是影响室内空调效果的重要因素之,确定喷口 的射程一方面要使其满足空调区域气流组织的需要,另外一方面 还需要将送风的噪声水平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所以,应该依据 气流组织计算的结果并综合考虑噪声的要求来确定喷口射程。采 用可调节角度的喷口是为了满足冬季送热风、夏季送冷风时的不 同要求, 7.2.10空调采暖系统在公共建筑中是能耗大户,而空调冷热源 机组的能耗又占整个空调、采暖系统的大部分。因此,在条件许 可时,应充分考虑天然能源的利用。当前冷热源设备的品种繁 多,电制冷机组(风冷和水冷)、溴化锂吸收式机组及蓄冷蓄热 设备等各具特色。但采用这些机组和设备时都受到气候、能源、 政策、环境、工程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为此必须 客观全面地对冷热源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后合理确定。当条件许可 时,可考虑采用蓄冷蓄热技术,平衡电网的用电峰谷差。 空调系统设计时不仅要考患到设计工况,而且应考虑全年运 行模式。在过渡季,空调系统来用全新风或增大新风比运行,都 可以有效地改善空调区内的空气品质,大量节省空气处理所需消 耗的能量。,要实现全新风运行,设计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保 证室内风量平衡,双风机系统可以较好地实现过渡季空调系统的 全新风运行,推荐采用。 建筑物的空调负荷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空调系统要适 应这种变化就必须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目前的调控手段可分为 水侧调控和风侧调控两类,为大型展厅服务的空调箱的风机功率 往往较大,对风机进行变频调速控制具有很好的节能效果。

大空间展厅内的人员密度较大GB/T 38993-2020 光伏电站有功及无功控制系统的控制策略导则,而且变化比较频紫繁,如果一 直按照设计工况的较大的人员密度供应新风,将浪费较多的新风 处理能耗。因此,对这类人员活动区域宜采用新风需求控制,即 根据室内浓度检测值来调节新风量,节约新风处理用能,并 使CO浓度始终能满足人体卫生要求,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候机大 厅的空调系统已采用了这项技术。 空调区域排风中所含的能量十分可观,加以回收利用可以取 得很好的节能效益和环境效益,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空调季的时 间长短是影响排风热回收量的重要因素,空调季时间越长,相对 来说全年回收的冷、热量越多,故本条推荐在空调季时间较长的 地区,当经济技术分析合理时,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 7.2.11为防止吸烟室的烟气外泄,污染非吸烟区,应设置机械 排风系统,保持吸烟室为负压区,设计合理的气流组织形式;由 于使用的间歌性,为防止烟气及气味的互串,要求设置独立的排 风系统:为防止对室外环境的污染应设置净化装置。

7.3.1根据展览类型的不同,有些参展者有压缩空气的需求, 在设计时应予以考虑,主要应明确压缩空气的需求量和压力值等 参数。 7.3.2当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展览建筑内的厨房以及参展者有 使用燃气的需求时,应根据用气量、用气压力等参数按现行国家 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的要求进行设计。

7.3.1根据展览类型的不同,有些参展者有压缩空气的需求, 在设计时应予以考虑,主要应明确压缩空气的需求量和压力值等 参数。 7.3.2当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展览建筑内的厨房以及参展者有 使用燃气的需求时,应根据用气量、用气压力等参数按现行国家 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的要求进行设计。

7.3.1根据展览类型的不同,有些参展者有压缩空气的需求,

7.4.1本条现规定了展览建筑的负荷分级

1展览建筑的展厅展览空间大,布展内容丰富、展品种类 多样,为适应布展工艺对展位电源、通信和有线及卫星电视接收 等需求,应按一个或多个标准展位设置地面出线盒布点或与其他

动力、给水排水管道共同数设和出线的综合设备管沟、管井,也 有沿柱设置的出线方式,上述出线方式应按布展的功能分区布 置,可以是各类出线的组合;大型展览建筑设置展场,应根据布 展工艺要求设置室外地面出线井。 2本条规定展位应提供电源和智能化系统设施,配置数量 应满足该类展览建筑的展览工艺要求。 3展位电源配出通常为插座和临时数设的电缆GB 5009.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为保障人 身和财产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应设置剩余动作电流不超 过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为保证线路的运行安全,避免电源线路对电子信息系统 线路的干扰,方便维护管理作此规定。 7.4.5由于展览建筑具有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设 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能准确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 状态,能发现电气火灾的火灾隐患,及时报警提醒维护人员消除 隐患。该条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7.4.7由于展览建筑人员密集,疏散难度高,应在其内的疏散 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 志,该标志是辅助蔬散指示标志。 7.4.10本条规定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供电要求,集中供电方式 便于集中维护管理,提高整体性能和使用寿命,不易损坏,可靠 性高,且容量大,电压稳定,适用于配置数量多的场所。自带电 源供电方式线路简单,安装、调试方便,但维护管理不方便,使 用寿命短,适用于配置数量少的场所。 7.4.13展场设有大量的露天展览设备,容易遣受雷击,应采取 必要的防直击雷和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防直击雷措施受建筑环 境的限制,设置手段有限,设计应会同当地防雷职能部门共同协 商,采取有效且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利用展场高杆路灯设置避 雷针,建立雷电预馨机制,及时切断展场电源,及时通知展场人 员疏散等措施

件,建立应急及长效的应急联动和安全可靠的技术防范保障体 系;公共安全应急联动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 统和应急联动指挥控制等系统,配置相应的应急指挥、调度、应 急通信体系,建立完善的应急决策和分析技术平台。 7.5.12应根据各类展厅的广播要求、建筑声学环境、展厅面 积、空间高度、客流分布等因素,合理选择扬声器的类型、功率 和布置,通过对广播区域背景噪声的监测,自动调节该区域的广 播音量,以满足最佳电声效果;根据展览的分区广播要求,广播 区域宜按最小广播区城划分。 7.5.13甲等、乙等展厅面积较大、照明灯具数量多,为满足展 厅布展方式灵活、功能形式多样等特点,般具有展览、大型会 议、综合表演、清洁、闭馆警卫照明等工作场景模式,采用计算 机照明控制系统即能满足功能需求,又能显著节约电能。 7.5.15客流统计与分析系统通过对监测区域的出人口和客流密 度监测、分析、纪录,确保客流量不超过限定值,并预警提示进 行客流疏导,当发生事故时及时反馈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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