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DX/JS 002-2020 宁波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细则.pdf

甬DX/JS 002-2020 宁波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细则.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40574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甬DX/JS 002-2020 宁波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细则.pdf

4.1住宅建筑中采用的结构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 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结构纵受力钢筋采用 HRB400,竖向构件混溪

土强度等级采用C30~C50,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25~C35, 构造柱、圈梁、过梁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25,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 采用C15。 3.4.2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 向受力钢筋应采用带E编号的钢筋。 3.4.3建筑用砂及其制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省及宁波市地方相关 规定。

4.0.1除特别规定外,荷载应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取值,特殊荷载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体系) 取值,应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楼面活荷载取值。 4.0.2梁、柱、墙等构件的自重应计入粉刷面层重量。外墙采用石材 幕墙饰面的应考虑石材幕墙的重量。 4.0.3非精装修交付的住宅,楼面荷载应考虑二次装修材料的重量 包括地暖铺设、地砖或大理石铺贴、木地板铺设、吊顶、隔墙等。 4.0.4对于因屋面或雨蓬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 构造措施加以防止,或按积水的可能深度确定活荷载。 4.0.5地下室顶板的覆土荷载应考虑园林绿化时覆土的起伏变化DB22T 2065-2014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并 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注明覆土容重及厚度变化范围。地下室强度计算 和桩基抗压计算时按较厚的情况考虑,地下室抗浮验算时按较薄情况 考虑。 4.0.6基本风压及地面粗糙度取值,应根据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及全国各城市风压附表和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按照 建筑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确定,应注意宁波海区域与老城区的区别 部分区域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取值建议如下: 宁波老城区:0.5kN/m²;镇海老城区:0.6kN/m²;北仑城区: 0.65kN/m²;北仑春晓:0.75kN/m~;梅山岛:0.85kN/m²;大榭岛: 0.8kN/m2.1杭州湾. 0.5kN/m2.

4.0.6基本风压及地面粗糙度取值,应根据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及全国各城市风压附表和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按照 建筑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确定,应注意宁波沿海区域与老城区的区别 部分区域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取值建议如下: 宁波老城区:0.5kN/m²;镇海老城区:0.6kN/m²;北仑城区: 0.65kN/m²;北仑春晓:0.75kN/m~;梅山岛:0.85kN/m²;大榭岛: 0.8kN/m²;杭州湾:0.5kN/m²

5结构计算分析及参数的选择

5.1计算分析的总体要求

5.1.1用于结构计算分析的软件,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鉴定认可。计 算软件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5.1.2结构计算应选择合适的计算假定、计算简图、计算方法及计算 软件,应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对计算结果应进行仔细分析,判断 其是否合理及有效

5.1.3根据结构的类型及施工方法,应分别按照有关的设计规汇

5.1.3根据结构的类型及施工方法,应分别按照有关的设计规汇

构在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混凝土 结构尚应按要求进行挠度及裂缝宽度验算。

5.1.4复杂结构及超高层建筑结构的计算分析应采用至少两个由不同 单位编制、不同力学模型的结构分析软件进行整体计算,不同结构分 析软件之间的计算结果差异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5.1.5抗震结构应选用适宜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计算分析应依据规 范规定的各项整体技术指标、受力特性,判断结构方案是否合理。若 士格安人甜 迪

5.1.4复杂结构及超高层建筑结构的计算分析应采用至少内

单位编制、不同力学模型的结构分析软件进行整体计算,不同 析软件之间的计算结果差异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5.1.5抗震结构应选用适宜的结构抗震性能且标,计算分

范规定的各项整体技术指标、受力特性,判断结构方案是否合理。若 结构方案不合理,则应对建筑结构方案予以调整。

5.2计算分析程序及计算模型

5.2.1结构计算模型和计算简图应基本符合实际结构的受力特征、传 力关系和边界条件。 5.2.2转换梁、连梁、悬挑梁、非调幅梁、层间梁等描述梁构件的属 性特征和框支柱、角柱、跨层柱等描述柱构件的属性特征,因为涉及 到内力调整、构造措施等设计要求有别于普通梁柱构件,当软件不能 自动判断或判断不正确时应进行人工指定。

5.2.4高层建筑结构当梁柱截面尺寸较大时,宜合理考虑框架梁、柱 节点区的刚域影响。

5.2.4高层建筑结构当梁柱截面尺寸较大时,宜合理考虑框架梁、柱

5.2.5转换层及嵌固层的框架梁、悬臂梁应按非调幅梁考虑。 5.2.6当连系剪力墙肢的梁跨高比不大于2.5时,宜按墙洞考虑;梁跨 高比2.5~5时,按连梁考虑;当跨高比大于5.0时,宜按普通架梁 考虑。 5.2.7当楼板存在凹凸不规则或不连续、平面内变形较明显时,应采 用弹性楼板进行补充计算。 5.2.8带坡屋面的结构,宜按照实际空间形态输入坡屋面,斜梁根据

不同组合内力分别按照受弯、拉弯或压弯构件计算,支撑斜屋面的 立考虑斜梁水平推力产生的附加弯矩。

5.3计算分析中主要参数的选择

5.3.总信念: 1混凝土容重:一般可取25kN/m,当考虑混凝土构件抹灰重量 时,框架结构一般取26kN/m3,剪力墙结构一般取27kN/m3。 2水平力的方向:水平地震作用方向一般取结构两个主轴方向。 除了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5.1.1条第2款要求增加水平地 震作用方向外,并且增加最大地震力作用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且内力及配筋取包络值。风荷载作用方向可参照与地震作用方向相同 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入相应方向的体型系数。 3当仅用于计算层间位移角、侧向刚度比、周期比指标时,可采 用强制刚性楼板假定。 4楼层侧向刚度可采用楼层剪力与层间位移之比的算法,

1基本风压: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结构水平位移按50年重 现期的风压值计算,承载力设计时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2结构基本周期:结构动力特性计算所得不同方向的周期经折减 后,根据对应方向填入重新计算。 3风振影响系数:高层结构应考虑风振效应影响,一股情况下可 不考虑横向风振效应和扭转风振效应,但横向风振效应或扭转风振效 应明显时应加以考虑。 4地面粗糙度:应根据建筑场地周边环境合理确定

5当多个建筑物,特别是群集的高层建筑,相互间距较近时,应 考虑风力相互王扰的群体效应。

1偶然偏心: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计算双尚水平地震作 用时可不考虑。 2双向地震: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当 扭转位移比大于1.2时,应考虑双向地震。当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时,应 与单向地震作用考虑偶然偏心的计算结果进行比较,并取不利的情况 进行设计。 3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的框架剪力调整:一般应选择调整,并应复 核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3一2010第8.1.4条规定。 5.3.4柱、墙、基础活荷载折减: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折减,对主楼 和裙房层数不同的情况,应根据各自层数分别确定折减系数

5.3.5调整信息: 1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一般取0.85,转换层、嵌固层的框架梁 及悬臂梁不调幅。 2连梁刚度折减:地震作用控制时不宜小于0.55,一般取0.55~ 0.8。重力荷载、风荷载下以及计算结构整体位移时不应考虑连梁刚度 折减。 3梁扭矩折减系数:可取0.4,当支承次梁的主梁内侧无楼板时 折减系数应取1.0。 4梁刚度调整系数:对现浇结构,中梁一般可取2.0,边梁一般可 取1.5。 5.3.6设计信息: 1框架梁跨中正弯矩不应小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值 的50%。 2柱配筋计算原则:一般按单偏压计算,双偏压复核,框架角柱 及异形柱应按双偏压进行止截面承载力设计。

1土的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一般可取3MPa/m。 2回填土侧压力系数:一般不小于0.5,如对回填士有具体要求也 可相应调整。

5.3.8特殊构件补充定义

1转换梁、转换柱、角柱必须指定。 2弹性板:在厚板转换层和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应采用弹性板,对 楼板大开洞及连接薄弱处应指定为弹性膜 3对连梁应作判断:跨高比大于5及支承次梁的连梁应指定为普 通框架梁,可考虑调幅。

5.4 计算结果的判断

5.4.1对于计算中出现较大异常的结构,应采用不同力学模型的计算 软件进行结构分析对比。 5.4.2结构的第一、二周期应为平动周期,第二平动周期与第一平动 周期的比值不宜小于0.8。 5.4.3竖向刚度、质量变化较均匀的结构,在外力的作用下,其内力、 位移等计算结果自上而下也应均匀变化,不应有较大的突变。 5.4.4软弱层和薄弱层不宜出现在同一层,对于不满足刚度比要求的 薄弱层,多层地震力放大系数取1.15,高层地震力放大系数取1.25。 5.4.5对于大底盘单塔结构,可按塔楼投影范围结构进行计算,判断 刚重比是否满足要求。

5.4.6楼层位移比、框剪结构的框架部分剪力调整和框架与剪力墙倾 覆力矩比等三个宏观控制指标,应基于“规定水平力”的计算方法, 其他指标仍采用基于反应谱 COC组合结果判断。

5.4.6楼层位移比、框剪结构的框架部分剪力调整和框架与剪力墙倾

6地基基础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6.1勘察报告及参数取值

6.1.3勘察报告中的地层划分应符合《宁波市建筑桩基设计与放

6.1.5根据规范、工程需要而进行施工前桩基试桩,应对试桩结果进 行综合判断分析。当试验桩检测结果与根据地质勘察报告估算值差异 大于10%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增加试桩数量。勘察单位应根据试 桩结果,经综合判断分析,对报告中的土力学参数进行修改,并且调 整后的参数应在相关规范的取值范围内。单桩竖向抗压、抗拨极限承 载力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修改后的土力学参数进行设计。 6.1.6基础及地下室的设计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水、土对混 疑士及钢筋的腐蚀等级确定混凝土的环境类别,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 施

6.1.6基础及地下室的设计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水、二 凝土及钢筋的腐蚀等级确定混凝土的环境类别,并采取相应的队 施。

6.2.1当住宅采用天然基础时,软土地基中不应采用补偿理论 6.2.2在软土地基中,不应来用桩土共同作用的设计方法。 6.2.3基础设计时,应注意核实临近建筑物的基础状况、地下构筑物 及各项地下设施的位置、标高等,使所设计的基础在施工及建筑物使

用时不致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市时个攻兴利彩间。 6.2.4基础理置深度一般自室外地面算起。如地下室周围无可靠侧限 时,应从具有侧限的标高算起。如有沉降缝,应将室外地坪以下的缝 内用粗砂填满,以保证侧压。 6.2.5桩基础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上部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 分布、工程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等因素选用合适的桩型。 6.2.6同一结构单元内的桩基,不应选用压缩性差异较大的土层作为 桩端持力层;不应同时采用摩擦桩和端承桩混合承重的方式。 6.2.7当采用预制挤土桩且穿越深厚软土时,布桩的平面系数不宜大 于3.5%,不应大于4%。 6.2.8当采用预制挤土桩时,不宜穿越较厚的粉砂层或细砂层,不应 以③1细砂层或以圆砾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6.2.9当采用预制挤土桩时,圆形摩擦型桩的长径比(桩总长L/桩外 径D)不应大于100;当用于端承型桩或摩擦端承型桩时,其长径比 不应天于80。方形摩擦型桩的长径比(总长L/桩边长)不应天于1 20;当用于端承型桩或摩擦端承型桩时,其长径比不应大于100。 6.2.10当采用钻孔灌注桩时,直径不应小于600mm。直径为600mm 的桩其长径比不应大于80;直径大于等于650mm的桩其长径比不应 大于100。 6.2.11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50年时,灌注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C25,不应高于C40。对于高层建筑,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的确定 还必须考虑与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相互配合,两者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宜超过一级,否则必须验算承台的局部抗压。 6.2.12采用后注浆的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提高幅度不应大于非注 浆的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30%。 6.2.13在软土地基中,对先成桩后填土的区域,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 应充分考虑大面积填土引起负摩阻力。在桩基设计时,当桩身穿过较 厚的未完成自重固结的人工填土时,应考虑负摩阻力对桩承载力降低 的影响。

.2.12采用后注浆的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提高幅度不应大于非注 的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30%。

.2.13在软土地基中,对先成桩后填土的区域,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 应充分考虑大面积填土引起负摩阻力。在桩基设计时,当桩身穿过转 厚的未完成自重固结的人工填土时,应考虑负摩阻力对桩承载力降伯 的影响。

多,而剪力墙中和轴附近的桩可按受力均衡布置。剪力墙门洞的 不宜布桩

.2.19在软地基中,当主楼与纯地下室连成一体时,主楼采用桩基 寸,相连的纯地下室不应采用天然基础、减沉复合疏桩基础或仅配置 亢拔桩的基础。

6.2.20在桩基设计说明中应表述对施工的相关要求: 1当采用预制挤土桩或部分挤土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挤 土效应对成桩质量、邻近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和基坑边坡等产生 的不利影响。 2软土地基中,先成桩后开挖基坑时,必须合理安排基坑挖土顺 予和控制分层开挖的深度,严格执行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挖土方案, 防止土体侧移对桩的影响,

6.3地下水作用效应计算

6.3.1地下水作用及抗浮设计水位应取勘察单位提供的抗浮设计水位、 5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室外道路标高的较大者。另外地下室车道入口 或人行通道入口也可作为抗浮设计水位的参考标高。 6.3.2在建筑物使用阶段,应根据抗浮设计水位分别对每个承台下的 桩基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抗浮稳定性验算应按最不利情况下进行, 抗浮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5。

3.1地下水作用及抗浮设计水位应取察单位提供的抗浮设计水位 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室外道路标高的较大者。另外地下室车道入口 成人行通道入口也可作为抗浮设计水位的参考标高,

.3.2在建筑物使用阶段,应根据抗浮设计水位分别对每个承台下的 注基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抗浮稳定性验算应按最不利情况下进行 亢浮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5。

.3.3验算桩基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根据地下室具体条件决定是否 考虑地下水浮力的有利作用。抗压设计水位不应高于勘察报告提供的 设计基准期内的最低水位,

设计基准期内的最低水位。 6.3.4地下室中每个承台抗压桩设计时水浮力提供的有利标准值不应 大于地下室基础及底板自重,半地下室不考虑水浮力的有利作用。 基抗压承载力验算时还应考虑施工期间降水的不利影响。 6.3.5地下室在地下水的作用下,基础底板、侧壁等构件应具有足够 的强度和刚度,应进行抗弯、抗剪、抗冲切承载力和裂缝验算。承载 力验算时,地下水位取抗浮设计水位;裂缝验算时,地下水位可取设 计基准期内的稳定水位。 6.3.6有人防荷载参与组合时,地下水位可取设计基准期内的稳定水 位。 6.3.7地下水作用计算时,水压力按永久荷载计算,计算底板及侧墙 内力以确定承载力极限状态下配筋时,荷载分项系数取1.3。 6.3.8在建筑物施工阶段,应来取可靠的降、排水措施将基坑范围地 下水水位降至底板垫层以下,保证施工期间地下室不上浮。

6.3.4地下室中每个承台抗压桩设计时水浮力提供的有利标准值 大于地下室基础及底板自重,半地下室不考虑水浮力的有利作月 基抗压承载力验算时还应考虑施工期间降水的不利影响。

6.3.5地下室在地下水的作用下,基础底板、侧壁等构件应具有 的强度和刚度,应进行抗弯、抗剪、抗冲切承载力和裂缝验算, 力验算时,地下水位取抗浮设计水位;裂缝验算时,地下水位可 计基准期内的稳定水位。下

6.4.1采用桩基的主楼及裙楼下地下室底板应采用梁板式加桩基承台 或平板式桩筏基础的形式。倒无梁楼盖结构仅用于主楼、裙房外纯地 下室区域的底板。

于400mm,二层地下室不应小于600mm,三层地下室不应小于800 mm。此时所有桩基受力均由承台承担,所有承台均有基础梁拉结。 6.4.3主楼部分采用平板式桩筏基础的厚度:八层及以下不应小于60 0mm,且不小于梁板式基础底板厚度,十八层不应小于1300mm, 十六层不应小于1800mm,100m高住宅不应小于2200mm,其余层数 可以采用内插方式确定。另外当底板内部柱网区域为矩形双向板时, 其底板厚度与最大双向板格的短边净跨之比不应小于1/14。 6.4.4倒无梁楼盖结构底板的厚度:一层地下室不小于500;二层地下 室不小于700;三层地下室不小于900。 6.4.5筏板基础、地下室底板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国家 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要求。 6.4.6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筱板基础,除了按倒楼盖法考虑局部弯 曲作用外,其内力配筋还应考虑基础变形的影响,采用弹性地基梁方 法进行分析计算。主楼下平板式筏基的整体挠度值不宜大于0.05%。 6.4.7纯地库底板采用倒无梁楼盖结构时,需进行复杂楼板有限元计 算;计算时应注意有限元的合理划分,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1倒柱帽配筋可来用柱边弯矩控制,倒柱帽内均匀布筋; 2底板配筋可来用无梁楼盖柱上板带柱帽边弯矩控制,底板内均 匀布筋。 6.4.8无人防荷载组合时,应验算地下室底板的裂缝宽度,控制底板 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平板式筏基可不验算其裂缝宽度。 6.4.9筱板基础、地下室底板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不宜高于C40。 2筏板基础、梁板式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 人防地下室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倒无梁楼盖 结构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C35时,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钢筋间距不 宜大于150mm。 3当筏板厚度大于2000mm时,应在板厚中间设置直径不小于 12mm、间距不大于300mm的双向钢筋网

算;计算时应注意有限元的合理划分,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1倒柱帽配筋可来用柱边弯矩控制,倒柱帽内均匀布筋; 2底板配筋可来用无梁楼盖柱上板带柱帽边弯矩控制,底机 匀布筋。

6.4.9筱板基础、地下室底板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不宜高于C40。 2筏板基础、梁板式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 人防地下室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5%:倒无梁楼盖 结构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 大于C35时,底板上下部贯通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钢筋间距不 宜大于150mm。 3当筏板厚度大于2000mm时,应在板厚中间设置直径不小于 12mm、间距不大于300mm的双向钢筋网。

6.4.10倒柱帽平板式筱形基础(无梁底板)构造应符合下

6.5地下室中间楼板、顶板设

6.5.1当地下室面积较大时,应根据地下室的形状、尺寸及工程建设 所在地的工程经验确定是否需要设置伸缩缝。当地下室长度不超过2 00来,平面不存在特别不规则及狭长的薄弱部位时,可根据建筑使用 及防水要求设计为不设缝的超长地下室,但应有可靠措施控制楼板及 侧墙的裂缝,减少超长混凝土构件温度作用的不利影响。 6.5.2地下室顶板均应采用梁板结构体系,不应采用无梁楼盖及空心 楼盖结构体系。 6.5.3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应小于160mm,当作为嵌固端时不应小于18 0mm,地下室中间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50mm。地下室顶板、中间楼板 应采用双层双向通长钢筋,且每个方向通长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 25%,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

6.5.4地下室顶板有防水要求时厚度不应小于200mm,种植顶板厚度 不应小于250mm。地下室顶板有防水要求时应控制裂缝宽度不大于 0.2mm。

6.5.5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

1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应合理确定,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 嵌固部位时,应复核地下室刚度是否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相关要求。在计算楼层侧向刚度比时,不应考虑土对地下 室侧墙的约束作用,可考虑地上结构以外的地下室“相关范围”的刚 度贡献,“相关范围”可取上部结构周边外延不大于20m且不超过2 跨的范围。当地下室顶板高差大于1500mm、楼板升大洞、顶板高差 虽小于1500mm但水平力无可靠传递时,地下室顶板不充许作为嵌固 层。 2当室外地下室顶板与室内地下室顶板有高差时,应采取有效措 施确保水平力可靠传递。高低跨位置梁应均与上下顶板相连,且采取 加宽梁截面、箍筋直径加大、间距加密等加强措施。 3地下室四周外墙应与土层紧密接触,回填土采用级配较好的砂 石、砂土、粘性土,并分层夯实,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最上面 1.5m应灌C20素混凝士隔水层。 6.5.6无梁楼盖仅可用于多层地下室主楼及相关范围以外区域的中间

5.6无梁楼盖仅可用于多层地下室主楼及相关范围以外区域的中间 层楼板,应采用有柱帽板或托板形式,优先采用有柱帽板形式,柱风 规则、均匀,跨度不应大于9米。板柱一剪力墙结构不应在超长纟 中采用。板柱节点构造尺寸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 0一2010第9.1.12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3一20 第8.1.9条第 4款规定。

.5.7板柱一剪力墙结构楼板设计时应考虑活载不利布置。

6.5.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0第6.6.3条第3款规定: 板柱节点应进行冲切承载力的抗震验算,应计入不平衡弯矩引起的冲 切,节点处地震作用组合的不平衡弯矩引起的冲切反力设计值应乘以 增大系数,一、二、三级板柱的增大系数分别取1.7、1.5、1.3。板柱 节点应根据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配置抗冲切钢筋或抗剪栓钉。

6.5.9地下室的底板和楼板,板柱节点如采用托板结构形式

.5.9地下室的底板和楼板,板柱节点如采用托板结构形式时,应 主上板带中设置构造暗梁。暗梁构造要求详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一2010第6.6.4条第1、2款规定。 6.5.10板柱节点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的总截 面面积,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1第6.6.4条第 3款的规定。 6.5.11无梁楼板开局部洞口应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JGJ3一2010第8.2.4条第3款规定。 6.5.12主楼以外地下室面积较大时,地下室顶板应根据建筑首层室列 布置确定消防车通道范围。 6.5.13对于消防车通道,人防荷载可不与消防车荷载组合。当顶板之 上有覆土或其他填充物时,消防车轮压应按照覆土厚度折合成等效荷 载。 6.5.14当地下室平面某一方向的平面尺寸较大,温度作用产生的结构 变形或应力可能超过承载能力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时,应考虑温度作 用效应。 6.5.15地下室顶板设计应考虑施工 更用过程的荷载并提出荷载的阻

.5.15地下室顶板设计应考虑施工、使用过程的荷载并提出荷载的 直要求,活载如无特殊说明一般取8KN/m²。

6.6.1地下室外墙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下室外墙的主要荷载为:结构自重、地面活载、侧向土压力、 地下水压力及人防荷载等。 《2无人防荷载组合时,地下室外墙应根据内外表面的裂缝宽度限 值0.2mm的要求进行裂缝验算与控制, 3计算地下室外墙受弯及受剪承载力时,侧向土压力引起的效应 应为永久效应;当考虑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载 分项系数取1.3;当考虑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 载分项系数取1.4;地下室外墙承受的土压力可取静止土压力,静止 土压力值应根据墙外土体的力学参数进行计算,并考虑地面荷载的影 响。

不应小于450mm,地下三层外墙厚度不应小于600mm。 6.6.3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除主楼竖向构件外 不宜高于C35。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6.6.4地下室外墙的截面设计除满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考虑变形、 抗裂及防渗等要求。地下室外墙作为主楼墙体一部分时,应满足主楼 承载力要求。

.6.7在外墙顶端、中间层楼板处应设置梁高不少于1.5倍墙厚的暗梁 底板应设置梁高不少于1.5倍墙厚和底板厚度较大值的暗梁,暗梁纫 穷上下均不小于3业18。

6.6.8外墙墙体与柱子连接部位内外侧均应附加直径8~10mm的 钢筋,间距不大于300mm,插入柱子满足锚固长度,伸出柱边7 1500mm。

6.6.9地下室的后浇带最大间距不应超过60m。

图7.1.10异性板示意图(L1/L≥2/3)

7.1.11在现浇异形楼板阳角处,板面应设置放射受力筋,钢筋的数量 不小于7业8,伸入板内长度不小于板短跨的1/3,且不小于1.5m。或 在阳角处设置上下两层与受力主筋平行的双向附加钢筋,附加钢筋直 径不小于8mm,间距同原受力筋,范围和长度均不小于板跨的1/3, 且不小于 1.5m。

1当为了降低建筑楼层层高而取梁高的低值或采用宽扁梁形式 时,应进行挠度、抗裂复核,且应全面衡量由此产生的技术经济指标 的合理性。 2支承次梁的框架梁与次梁的梁高高差不宜小于50mm,女 如支承 梁的下部配置双排钢筋,则其与相交梁梁高高差宜大于100mm。并字 梁及悬臂梁梁端的封口梁的梁高高差不受此限制。

3与悬臂梁相连的梁,其梁高不宜小于悬臂梁根部梁高,否则宜 竖向加腋以过渡(悬臂梁端支座沿梁方向的柱或剪力墙截面较大时除 外)。 4跨度较为悬殊的连续梁,其截面高度可分别按其跨度大小取不 司的数值,而其截面宽度宜取一致,以方便梁顶部钢筋贯通。 7.2.2框架梁不应支承在剪力墙或核心筒的连梁上;当次梁支承于剪 力墙连梁上时,该次梁跨度不应大于4.0m。次梁在连梁上的搁置端可 按铰接处理。 7.2.3框架梁与剪力墙端部边缘构件单侧相连时,应按刚接考虑;框 架梁与剪力墙中间平面外相连时,可按铰接考虑;次梁与剪力墙中间 平面外相连时,应按铰接考虑。当梁支座按铰接考虑时,其端部顶面 纵向钢筋不小于底面的40%设置。 7.2.4梁钢筋平面外伸入剪力墙应满足钢筋锚固要求,钢筋锚固段的 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0.4labE。当锚固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满足要求时, 应采取设置端柱、扶壁柱等措施。

预留洞口尺寸限值除满足计算外尚应符合图7.2.5所示要求

7.2.5梁侧预留洞口尺寸限值除满足计算外尚应符合图7.2..

日7.2.5梁水平留洞尺寸限值与构造 23

7.3.1框架柱宜优先采用矩形截面,若建筑需要可采用圆形截面。 架柱最小截面尺寸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当为矩形截面时,截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框架计算层高的1/15 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3。 2当为圆形截面时,圆柱直径不应小于框架计算层高的1/12。 7.3.2柱可沿建筑物高度分段缩减截面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为避 免柱子竖向刚度突变,每侧每次收级不宜超过100mm,且缩柱位置不 应与混凝土强度等级变化发生在同一层

柱纵筋宜对称均匀布置,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纵筋配 不应大于5%。矩形截面柱的角筋直径不应小于柱侧纵向钢筋直

径,当柱配筋由内力控制且单侧配筋较多时,其角筋可采用并筋的配 置形式。

置形式。 7.3.4对存在跃层柱的结构,跃层柱的抗震等级宜按提高一级设计 同时应适当加强其余框架柱的抗剪承载力。 7.3.5框架柱的纵筋不应与箍筋、拉结筋及预埋件等焊接

.3.4对存在跃层柱的结构,跃层柱的抗震等级宜按提高一级设计。 同时应适当加强其余框架柱的抗剪承载力。

7.4.1剪力墙结构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双向布置剪力墙,形成空间结构,应避免形成单向布置剪力 墙并以跨高比较大的框架梁联系另一方向短墙肢结构 2剪力墙的布置应结合建筑平面,采用长短墙结合方式,不应全 部或大部分采用短肢剪力墙。 7.4.2除装配式住宅外,住宅剪力墙厚度:外墙不应小于240mm,其 余部位不应小于200mm。平面外有单侧框架梁搁置的剪力墙,墙厚不 应小于240mm。 7.4.3高层住宅不应采用较多短肢剪力墙结构。对由连梁相连的剪力 墙墙肢,当连系剪力墙肢的梁跨高比大于2.5时,应按单独墙肢判断 其是否属于短肢剪力墙。 7.4.4多层住宅中的短肢剪力墙应满足现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 术规程》JGJ3 中相关要求。 7.4.5剪力墙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配筋率,应满足表7.4.5规定。

表7.4.5剪力墙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配筋率限值(%)

.4.7重力荷载作用下的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不应超过表7.4.7的限值

表7.4.7剪力墙轴压比限值

7.4.8重力荷载作用下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不应超过表7.4.8 值。

荷载作用下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不应超过表7.4.8的限

表7.4.8短肢剪力墙轴压比限值

7.4.9重力荷载作用下的一字形截面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不应超过表 7.4.9的限值。

表7.4.9一字形截面剪力墙轴压比限值

7.4.10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范围应按现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 术规程》JGJ3中图7.2.15阴影部分采用,其最小配筋应满足表7.4.19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配筋应满足止截面受压(受拉)承载力的要求。 2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岩墙肢的长度1c和体积配箍率入V应符合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表7.2.15要求,其中μN应

取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底层墙肢的轴压比。 3纵筋间距不应大于200;箍筋、拉筋水平方向的肢距不应大于 200。

表7.4.10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最小配筋要求

7.4.12设计应尽量避免一字形截面剪力墙,当不可避免时,其墙厚应 不小于层高的1/12,且不小于240mm。一字形剪力墙竖向和水平钢筋 的配筋率,应满足表7.4.12规定。底部加强部位墙肢边缘构件的纵向 钢筋配筋率一、二级不应小于1.4%,三、四级不应小于1.2%,其它 部位一、二级不应小于 1.2%,三、四级不应小于1.0%。

表7.4.12一字形截面剪力墙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配筋率限值(%)

7.4.13不应采用一字形短肢剪力墙构件。 7.4.14当外围剪力墙采用一字形剪力墙时,且墙端部有与其垂直的单 则楼面梁搁置,梁下墙体应布置端柱或翼墙。 7.4.15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其外圈应设置封闭箍筋 不应以剪力墙水平筋替代封闭箍筋。 7.4.16当剪力墙的端柱、扶壁柱等承受集中荷载时,其竖向钢筋、箍 筋直径和间距应满足框架柱的相应要求。

进行设计。异形柱仅用于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 7.4.18应复核高层建筑在风荷载和地震荷载下竖向构件的受拉情况, 高层建筑中混凝土竖向构件不宜出现小偏心受拉。如局部构件为小偏 心受拉,其抗震构造措施应提高一级,拉应力超过混凝土抗拉强度标 准值时应设置型钢。 7.4.19同一轴线上两片相邻的剪力墙应设连梁相联,不应用垂直方向 两外悬挑梁封口梁替代连梁(图7.4.19)

图7.4.19剪力墙连梁设置要求示意

7.4.22预留洞口及设备管线的布置应避开剪力墙的边缘构件。

7.5节点设计及非结构构件

5.1梁与柱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差不大于5MPa时,梁柱节点混凝土 丁随梁一同浇筑,否则应采取钢丝网分隔浇筑或按柱混凝土强度等纫 尧筑。

7.5.2住宅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

住宅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600mm

8.0.1防水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 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8.0.2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GB/T 20840.5-2013 互感器 第5部分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其抗渗等级应根 据地下工程理深确定,并应根据一级防水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抗 渗等级应符合表8.0.3规定。抗压强度应满足工程结构要求。

表8.0.2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

8.0.3基础桩头或抗浮锚杆的防水可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防水层的保护层与桩头间应留凹槽并嵌填止水条或密封材料。桩头顶 部及侧面至密封槽均应做防水处理,桩头防水涂料应刷至桩头面以下 150mm,以保证与底板防水层搭接;钢筋根部应采用遇水膨胀止水胶 密封。 8.0.4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变形缝的宽度宜 为20~30mm,用于沉降的变形缝最大允许沉降差值不应大于30mm。 8.0.5地下室底板、外墙、顶板后浇带宜采用中埋金属止水带构造措 施,并加强其它建筑防水构造措施。 8.0.6穿墙管(盒)应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穿墙管与内墙角、凹凸部位 的距离应大于250mm;穿墙管应采用套管式防水法,套管应加焊止水 环;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 mm时,应采取局部加厚或其他防水措施 8.0.7钢板止水带宜选用低碳钢,宽度不宜小于300mm,厚度不宜小 于3mm。 8.0.8厨房、卫生间四周砌体墙根应浇筑同墙宽的不低于C25的细石 混凝土导墙,高出地面完成面宜为200mm,遇门洞断开。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宁波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细则

总则 .36 术语.. 基本规定.…. ..38 3.1一般规定. .38 3.2抗震设计 ..38 3.3结构体系与结构形式 ...38 3.4材料, ..39 荷载与作用 结构计算分析及参数的选择 地基基础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43 6.1勘察报告及参数取值 ..43 6.2基础选型及设计 ..43 6.3地下水作用效应计算. ..43 6.4地下室底板设计, ..44 6.5地下室中间楼板、顶板设计 6.6地下室外墙设计 .44 结构构件及节点的设计 ..45 7.1板设计, ..45 7.2梁设计. ..45 7.3柱设计, ..46 7.4墙设计 ..46 7.5节点设计及非结构构件 防水设计 48

1.0.1宁波市城乡住宅工程结构设计均应按本细则执行。改建住宅、 40年产权的公寓楼的结构设计,可参照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1.0.2宁波市城乡住宅工程结构设计首先应执行本细则。如与现行国 家、地方规范、规程和细则不一致,则以本细则为准,

.0.1本细则规定的住宅范围包括与住宅相连商业及其他建筑物DB13 2167-202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包 含整个小区地下室。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