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2011-2019 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

MH/T 2011-2019 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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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2011-2019 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

6.1.2无人机系统使用人/运营人注册信息要习

6.1.3无人机驾驶员注册信息要求

6.1.4无人机系统设备注册信息要求

无人机使用人/运营人向无人机云系统提交的无人机系统设备注册信息,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标识信息; b)无人机云系统需要的其他设备标识信息; C)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标识信息。 无人机系统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注册时,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对无人机系统进行身份标识验证的能 力,包括对无人机设备标识、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标识、其他设备标识等进行验真。 由于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之间存在多种通信方式,受限于通信传输能力,需要对运行数据包 进行拆包、组包,或者数据压缩,无人机系统向无人机云系统进行设备注册时,可选择具体的通信方式、 数据传输模式等。

QJ 2731A-2011 航天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信息分类与代码MH/I 20112019

MH/I 20112019

6.2无人机云系统预飞管理数据传输要求

下内容仅适用于在管控空域运行的无人机。

6. 2. 1空域申请要求

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对管控空域进行申请和接收审批结果的能力,向交换系统提交飞行空域申请, 提交申请时同时提供相关风险评估报告、保障方案等信息给政府管理部门指定的系统或者平台进行空 域审核。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各个风险指标(如飞行高度,飞行天气,飞行区域的飞行密集程度 等 无人机云系统可以具备对无人机系统所申请空域进行初步运行风险管理和初步运行风险评估的能 力

6. 2. 2飞行计划申请要求

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对飞行计划进行申请和接收审批结果的能力,向UOM提交飞行计划申请,每 个飞行计划必须对应到一个无人机使用人/运营人和至少一个无人机系统。无人机云系统需要向申请 人反馈飞行计划申请的审批结果, 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对飞行计划进行初步审核的能力,如果满足飞行条件,则可以提交飞行计划给 交换系统,由政府管理部门指定的系统或者平台进行计划审核,

6.3无人机飞行管理数据传输要求

系统接入验证/开机上报

6. 3. 1. 1基本要求

6.3.1.2无人机身份标识的接入验证的要求

无人机系统接入验证需要至少包括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编号、无人机飞控序列号、无人机序列号, 无人机厂家信息以及所需要开机上报数据等信息,同时包含信息来源标识,即表明请求来源于无人机 地面站设备或者服务器设备等

6.3.1.3无人机初始接入位置校验的要求

只有满足MH/T2008申要求的位置服务(LBS)校验能力的无人机才能加人较高能力等级的无人 机云系统,保证无人机初始接入位置的真实性

6.3.2无人机放飞申请/在线授权的要求

6.3.3数据链路心跳保活要求

数据链路心跳保活主要应用于无人机管控数据链路,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系统接入验证成功以后 需要具备与无人机系统 充心跳保活的能力。无人机系统周期性 行心跳保活,发送周期为10S,连续 6次心跳未收到则认为 为无人机管控 数据链路失去连接,此时无 机应执行返 返航或降落等动作,或重新发 起系统接入验证过程。

6.3.4无人机围栏及数据校交验要求

无人机向无人机云系统发送,息时应携带更新平径参数R和当前位置P(x,y),其中P(x,y)是 无人机当前位置,R是无人机围栏更新周期内其最大飞行距离; b 无人机云系统向无人机发送其当前位置P(x,y)更新周期最大飞行距离R以内的无人机围栏 数据; c) 如果R等于无人机往返航程Voy,则无人机仅需开机初始更新一次;如果R小于往返程Voy 则无人机需要在飞行过程中周期刷新,这取决于无人机的存储能力,需依据厂家的能力自 行定义。

5.3.5告警与通知要求

6. 3. 5. 1通则

MH/T 20112019

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为用户(使用人/运营人)提供通知和告警服务的能力,分为手动与自动的服 务,具体包括: a)异常天气预警信息、国家/政府管理通告信息、飞行冲突/碰撞告警信息等服务: b)实时推送的信息和历史发布的公告信息等,

6.3.5.2禁区/限飞区告警要求

当无人机飞行过程中触及禁区告警边界时,无人机云系统具备给无人机发送相关禁区告警提示 的能力。满足MH/T2008相应要求,实现无人机围栏告警功能。 较高能力等级的无人机云系统应该具备向无人机系统自动发送告警指令并对无人机系统进行 直接管控的能力,无人机需根据安全要求执行相应管控流程:如悬停、返航、降落等。

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在无人机系统使用前、 飞行前、飞行中发送相关情报信息的能力,包括对无人 、 控制器以及驾驶员、使用人/运营人发送通知的能力, 飞行情报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民用航空器飞行动态信息、航空管制信息、气象信息等

6. 3. 6 数据上报要求

6. 3. 6. 1飞行数据实时上报要求

6. 3. 6. 2飞行数据断链补传要求

在飞行过程中,如发生数据链路断链即心跳丢失,或者在无网络环境下运行,无人机系统需要 飞行运行信息,待联网重新接入无人机云系统后自动补传,无人机云系统也应按要求,在收到数 时提交交换系统。

6.3.7飞行管制/流量管理要求

较高能力等级的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手动或者自动发送飞行管制/流量管理指令的能力,同时也 应具备接收来自交换系统飞行管制/流量管理指令的能力。 无人机云系统既可以向某个区域内的处于飞行过程(含起飞前和飞行中)中的多个或全部或某一架 无人机发送飞行管制指令,要求对应的无人机执行相应的动作。 无人机云系统可以具备无人机流量管理能力,通过对无人机发送相关管理指令,解决无人机飞行中 的飞行冲突问题。 无人机碰撞检测与避让重点在于解决无人机与无人机之间、无人机与障碍物之间的飞行冲突问题, 包括动态障碍物、飞行器等,无人机云系统应向无人机系统提供有效的障碍物信息,由无人机系统完成 碰撞检测与避让过程。

6.3.8飞行计划结束通知要求

无人机系统在飞行计划结束以后向无人机云系统发送飞行结束请求,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对无人机 系统发起的飞行结束请求进行在线确认的能力

6.4民用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经历记录数据要求

6. 4. 1基本要求

6.4.2无人机驾驶员个人信息

6.4.3飞行经历数据

6.4.4飞行经历数据上报要求

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数据传制样例可参见附录A,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 之间交互的消息应包括必要的消息头信息,以保障信息交互可识别等,相应的消息头和消息编号说明见 附录B。

八公东洗寸儿 交互的消息应包括必要的消息头信息,以保障信息交互可识别等,相应的消息头和消息编号说明

7.2无人机围栏同步要求

交换系统一般应在无人机围栏生效前20天生成数据,无人机云系统应在无人机围栏生效日之前进 机围栏数据同步。

7.3无人机云系统飞行信息同步要求

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每5S向交换系统上传 一次所有在线无人机的飞行数据的能力。 交换系统应具备每5s向无人机云系统更新一次其他无人机云系统上报的飞行信息的能力

8无人机云系统的其他能力要求

MH/I 20112019

MH/I 20112019

8.1无人机云系统的通信能力要求

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通信能力应满足MH/T2009相关要求,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不少于每秒 50000条飞行数据并发接收、不少于每秒10000条飞行数据并发上传的能力。 对于无人机云系统的通信能力进行分级,分为1级到4级,具体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间的通 信链路应该满足表1指标要求:

8.2无人机云系统的信息安全能力要求

无人机云系统应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息安全能力测试,其信息安全等级不低于2级,根据国家 相关规定,做好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

8.3无人机云系统所使用的电子地图要求

无人机云系统所使用的电子地图(含三维地图)中国境内部分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8.4无人机云系统的数据存储要求

表2无人机云系统的数据存储等级

9无人机云系统的测试要求

9.1无人机云系统的能力等级测试要求

MH/I 20112019

应等级无人机云系统的无人机系统应具备的安全

9.2无人机云系统的测试要求

无人机云系统的测试需要满足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无人机云系统的功能测试需要覆盖第6章、第7章、第8章所要求的功能测试,相应内容参见附录C

无人机云系统的测试需要满足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无人机云系统的功能测试需要覆盖第6章、第7章、第8章所要求的功能测试,相应内容 10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的数据接口说明

10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的数据接口i

10.1无人机云系统注册数据接口说明

10. 1. 1无人机系统使用人/运营人登记

无人机系统使用人/运营人登记数据信息见表5!

使用人/运营人登记数据

表5无人机系统使用人/运营人登记数据信息

MH/T 20112019

0.1.3无人机系统设备登记

无人机系统设备登记数据信息见表7。

表7无人机登记数据信息

10.2无人机系统预飞管理数据接口说明

空域申请数据信息见表8。

表8空域申请数据信息

MH/T 20112019

0. 2. 2飞行计划申请

飞行计划申请数据信息见表9

表9飞行计划申请数据信息

MH/T 20112019

10.3无人机飞行管理数据接口信息

10.3无人机飞行管理数据接口信息

10.3.1无人机系统接入校验/开机上报数据

表10无人机系统接入校验/开机上报数据说明

MH/I 20112019

10.3.2放飞申请/在线授权

放飞申请/在线授权数据信息见表11。

表11放飞申请/在线授权数据信息

0.3.3数据链路心跳保活

数据链路心跳保活数据信息见表12。

表12数据链路心跳保活数据信息

10.3.4无人机围栏数据更新

围栏更新申请数据信息见表13

表13围栏更新申请数据信息

MH/T 20112019

MH/T 20112019

10.3.6飞行数据上报

10.3.6.1飞行数据实时上报/断链补传

上报飞行数据信息见表17。

表17上报飞行数据信息说明

MH/T 20112019

L云系统所使用的经纬度坐标,均为WGS84坐标

7.2飞行临时管制广播

JB/T 10265-2014 水轮发电机上下圆盘锻件 技术条件飞行临时管制广播接口数据信息见表19

飞行临时管制广播接口数据信息见表19

表19飞行临时管制广播接口数据信息

10.3.8飞行计划进度及结束通知

CBZ 806-2016 船舶动力定位模型试验规程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的数据接口

11.1无人机云系统预飞管理数据接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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