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74-2019 电子防盗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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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374-2019 电子防盗锁

A级电子防盗锁在断电24h后锁内保存的 的信良不应丢失,电源恢复正常后,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进行启闭。

5.3.3输入错误报警

采用未授权的数字钥匙和/或! 件中规定的次数时(次数范围:1~5),电子防盗锁应能给出报警提示和/或发出报警信息,同时电于

GA 3742019

JTS 167-2018 码头结构设计规范5.3.8使用时限设置

应能设置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数字钥匙和/或P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使用时限,在使用时限内 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应能正常开锁,超过使用时限的数字钥匙和/或PIN码钥匙和/ 或生物钥匙应不能控制开锁

用手动部件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3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对装 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用机械钥匙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1.5N·m,主锁舌启、 带现象。

5.8.1.1锁壳应具有足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在承受2.65J的冲击强度及110N的静压力试验后,不应 产生明显的变形和损坏。

5.8.2.1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苦(钩苦/爪苦除外),在承受表1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后,锁舌回缩量应不大于 5mm,且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

表1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5.8.2.2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

5.8.3手动部件强度

对闭锁后位于防护面的手动部件分别施加表4规定的静拉力和扭矩时,锁具不应开启, 应产生变形或损坏。

GA374—2019

5.8.4锁扣盒(板)强度

表5锁扣盒(板)强度

5.8.5识读装置强度

具有键盘盒和/或人体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可 等识读装置的电子防盗锁,在识读装置上 0N的静压力,作用60s后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5.9.1数字钥匙抗静电

5.9.2机械钥匙强度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机械钥匙的强度应符合GA/T73一2015中5.2.6

电子防盗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 次锁具后、团操作,试验后不应有 件或机械部件的损坏或失效,且应能正常工作

1.1防强电场技术开肩

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50V/m的强电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后现象

5.11.2防强磁场技术开启

5.11.3防机械技术开启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 用技术手段实施机械方式技

5.12应急机械防盗锁头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应急机械防盗锁头被破坏、被打开的净 5min。

5.14.2机械环境适应性

5.15.1静电放电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2一2006中试验等级4的规定,试验中电子防盗锁不应 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5.15.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金后数字钥匙不应出现数据变化或失效。

5.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电快速 第12章的规定

电压暂隆、短时中断抗技

5.15.5浪涌(冲击)抗扰度

除特别声明环境条件的试验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15%~75%; 大气压强:86kPa~106kPa

采用实物核对、目测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的要求

6.3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208一201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

6.4.1信息保存试验

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安全等级,将受试电子防盗锁断电,按5.3.1规定的断电持续时间进行试验 恢复供电,检查锁内保存的信息是否丢失,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3.1的要求。

6.4.2使用权限管理试验

6.4.3输入错误报警试验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采用未授权的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按制造商文件规定 连续进行多次错误输人操作(含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以组合方式进行多次错 操作),使用秒表测量并记录无效输入状态的持续时间,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3.3的要求。

6.4.4防拆报警试验

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过普通机械手工工具拆卸电子防盗锁的防护面,判定其 否符合5.3.4的要求,

6.4.6信息上传试验

防盗锁的远程终端上查看上传的信息,判定其结

6.4.7计时误差试验

检查受试电子防盗锁的校时方式,关 与北京时间进行同步(精确到1s),连 24h后,与北京时间比对 其结果是否符合5.3.7的要求

6.4.8使用时限设置试验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上设置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使用时限,在使 内和使用时限外使用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分别对电子防盗锁进行操作,判定其 是否符合5.3.8的要求。

6.4.9访问控制试验

6.4.10胁迫报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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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受试电于防盗频上制人 接收到相应 信息,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3.10的要求

按制造商提供的编码方式,计算数学钥匙和/或PIN钥匙的编码组合数,判定其结果是否符 的要求。

将受试电子防盗锁的识别模块、测试转换板(如需进行接口、命令及协议转换)与测试PC机进行连 接。测试图像库由标准测试库和现场采集的人体生物特征图像组成,且现场采集的人体生物特征图像 占测试图像库的比例不低于5%。运行第三方测试工具软件,在识别模块中生成生物识别特征模板,逐 一在识别模块中比对生物特征模板并返回相应比分。计算并记录一定拒真率下的误识率,判定其结果 是否符合5.5的要求。

5.7主锁舌伸出长度试验

6.8主锁舌灵活度试验

对手动部件、机械钥匙分别施加5.7规定的相应扭矩,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7的要求。 5强度试险

6.9.1锁壳强度试验

6.9.1.1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外侧表面平放,用一直径为50.8mm(质量为540g的钢球),从0.5m的高 度垂直自由落下,冲击在外壳表面(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器等识读装置除外)任意位置处,试验一 次,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1.1的要求。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外侧表面平放,用直径为50mm的圆形压 头,对准锁壳薄弱部位(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器等识读装置除外)逐渐施加压力并达到规定值并 保持60S,卸载后检查锁壳的塑形变形情况,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1.1的要求。 6.9.1.2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安装状态,由一名试验人员使用长度为300mm、直径为20mm 的直头和弯头撬棍以及长度不大于380mm的各种螺丝刀对其外壳表面(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 器等识读装置除外)进行撬、扒试验,使用秒表记录净工作时间,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1.2的要求。

6.9.2主锁舌强度试验

6.9.2.1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试验

伸出到完全锁定位置,对主锁舌顶站 中表1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并保持60s,卸载后 测量锁舌回缩量并进行启闭操作, 果是否符合5.8.2.1的要求

6.9.2.2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试验

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如GA/T73一2015附录A中图A.2所示,主锁舌 伸出到完全锁定位置,在距锁舌面板3mm处对主锁舌施加至5.8.2.2中表2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并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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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S,卸载后进行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2.2的要求

6.9.2.3钩舌/爪舌强度试验

行试验,施加的规定值见表3,卸载后进行启闭操作, 其结果是否符合5.8.2.3的要求

6.9.3手动部件强度试验

6.9.4锁扣盒(板)强度试验

6.9.5识读装置强度试验

6.10.1数字钥匙抗静电试验

6.10.2机械钥匙强度试验

对受试电子防盗锁施加额定电源电压,连续进行10000次的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0 的要求。

6.12防技术开启试验

6.12.1防强电场技术开启试验

受试电子防盗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对其辐射场强为50V/m的电磁场、脉冲调制方式、调制频率 通0.5s,断0.5s)、频率分别为150MHz、350MHz、450MHz、800MHz,每个频点的电磁场施加 为10min,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1.1的要求,

6.12.2防强磁场技术开启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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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电子防盗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表面磁感应强度不小于0.5T的磁性材料在锁具周围 滑动,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1.2的要求

6.12.3防机械技术开启试验

按GA/T732015中6.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1.3的要求。 6.13 应急机械防盗锁头试验 6.13.1防钻试验 按GA/T73一2015中6.6T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2.1的要求。 6.13.2 差异量试验 按GA/T73—2015中6.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2.2的要求。 6.13.3 密钥量、互开率试验 按GA/T73 2015中6.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2.3的要求。 6.14电源试验 6.14.1 供电方式试验 对受试电子防盗锁供电方式进行检查,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1的要求。 6.14.2电池容量试验) 电池在满电量情况下,对受试电子防盗锁连续进行3000次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2 的要求。 6.14.3 欠压指示试验 对受试电子防盗锁连续进行多次启、闭操作期间,测量电池(或电池组)的输出电压,当测得的电池 (或电池组)的电压降至其额定电压的80%时,继续进行启、闭操作,记录受试电子防盗锁仍能连续启、 闭的次数,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3的要求。 6.14.4电源电压适应范围试验 将供电电压分别调整至额定电压值的85%、100%、110%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为10min,在每 个电压值下各进行3次启、闭操作,受试电子防盗锁不应出现拒开、误开现象,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6.13应急机械防盗锁头试验

6.14.3欠压指示试验

对受试电子防盗锁连续进行多次启、闭操作期间,测量电池(或电池组)的输出电压,当 或电池组)的电压降至其额定电压的80%时,继续进行启、闭操作,记录受试电子防盗锁1 闭的次数,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3的要求。

将供电电压分别调整至额定电压值的85%、100%、110%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为10min,在每 个电压值下各进行3次启、闭操作,受试电子防盗锁不应出现拒开、误开现象,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3.4的要求。

6.15环境适应性试验

6.15.1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15.1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6.15.1.1高温试验

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按照GB/T2423.2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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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状态,并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受试电子防盗锁的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 的空间; b) 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度(每5min的平均值)上升,逐渐升温至表6的规定值。当 受试电子防盗锁达到温度稳定后,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持续时间为4h; c)试验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判定其结里是不链合5141的需求

6.15.1.2 低温试验

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按照GB/T2423.1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 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并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以使受试电子防盗锁的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 的空间; b) 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度(每5min的平均值)下降至表6的规定值。当受试电子防 盗锁达到温度稳定后,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持续时间为4h; c) 试验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判定甘结里具不饮全141的需

6.15.1.3恒定湿热试验

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按照GB/T2423.3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人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 b)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度(每5min的平均值)上升至表6的规定值。当受试电子防 盗锁达到温度稳定后再加湿度至相对湿度为93%3%,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 态,持续时间为48h; ) 试验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判定甘结用

6.15.1.4盐雾试验

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按照GB/T2423.17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不带包装,并处于非工作状态下,将其放人到温度为(35士2)℃的试验箱中,使 用的盐雾溶液pH在6.5~7.2之间(盐溶液可采用氯化钠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制,其质量百 分比浓度为5%±1%; 6) 按表6规定的时间进行喷雾,盐雾应充满盐雾箱内所有暴露空间,用水平收集面积为80cm 的于净漏斗放置于空间任意一点,在表6规定的连续雾化时间内收集盐雾沉降量,平均每小时 收集到1.0mL~2.0mL的溶液; c) 试验结束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干燥后通电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4.1的要求。

6.15.2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

DB14T 2004-2020 场馆机构能耗定额6.15.2.1正弦振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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