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879-2020 滑道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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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879-2020 滑道通用技术条件

5.2.1.1滑行道弯道最小曲率半径为9m,站内区域滑道最小曲率半径以滑车顺利通过为原则。 5.2.1.2非动力滑行道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滑行道平均坡度:槽式滑道不大于16%,管轨式滑道不大于20%; b) C 起始段20m内最大坡度不大于50%,其余无跳跃任意区段最大坡度:槽式滑道不大于20%, 管轨式滑道不大于30%。 5.2.1.3 电动滑行道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无跳跃任意区段最大下行坡度不大于20%; 滑车运行在上行坡度段时,任何情况下不应出现滑车逆行现象。 5.2.1.4滑车的最大滑行速度不大于40km/h。 5.2.1.5 提升道单车发车间距应不小于10m,滑行道单车发车间距应不小于20m。 5.2.1.6 滑道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滑槽、滑轨表面应平整、圆滑。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准许有外露 的锐边、尖角、毛刺等危险突出物。 5.2.1.7轨道沿线应布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土建工程排水系统应符合JTGD60的规定 5.2.1.8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改造过程中具备的技术文件参见附录A。 5.2.1.9 槽式滑道及槽式电动滑道的弯道滑槽外侧应延伸加高。滑车在最大承载工况下,以最大滑行 速度通过弯道时,滑槽边缘距车轮的轨迹应不小于100mm。弯道滑槽外侧边缘应设圆滑凸起,以阻挡 车冲出滑槽。 5.2.1.10 管轨式滑道的弯道外侧管轨宜高于内侧管轨,以减少离心作用力对乘客安全的影响。 5.2.1.11 弯道与弯道连接,当两圆弧中心位于滑道同一侧时,两圆弧应设置过渡段平滑过渡;当两圆弧 中心位于滑道异侧时,两圆弧之间的过渡段出、入端长度之和不小于6m。

5.2.1.1滑行道弯道最小曲率半径为9m,站内区域滑道最小曲率半径以滑车顺利通过为原则。 5.2.1.2非动力滑行道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滑行道平均坡度:槽式滑道不大于16%,管轨式滑道不大于20%; b C 起始段20m内最大坡度不大于50%,其余无跳跃任意区段最大坡度:槽式滑道不大于20% 管轨式滑道不大于30%。 5.2.1.3 电动滑行道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无跳跃任意区段最大下行坡度不大于20%; b) 滑车运行在上行坡度段时,任何情况下不应出现滑车逆行现象。 5.2.1.4滑车的最大滑行速度不大于40km/h。 5.2.1.5 提升道单车发车间距应不小于10m,滑行道单车发车间距应不小于20m。 5.2.1.6 滑道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滑槽、滑轨表面应平整、圆滑。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准许有外露 的锐边、尖角、毛刺等危险突出物, 5.2.1.7轨道沿线应布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土建工程排水系统应符合JTGD60的规定 5.2.1.8 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改造过程中具备的技术文件参见附录A。 5.2.1.9 槽式滑道及槽式电动滑道的弯道滑槽外侧应延伸加高。滑车在最大承载工况下,以最大滑行 速度通过弯道时,滑槽边缘距车轮的轨迹应不小于100mm。弯道滑槽外侧边缘应设圆滑凸起,以阻挡 车冲出滑槽。 5.2.1.10 管轨式滑道的弯道外侧管轨宜高于内侧管轨,以减少离心作用力对乘客安全的影响。 5.2.1.11弯道与弯道连接,当两圆弧中心位于滑道同一侧时,两圆弧应设置过渡段平滑过渡;当两圆弧 中心位于滑道异侧时,两圆弧之间的过渡段出、入端长度之和不小于6m。

5.2.1.12跳跃段应符合以下要求

c)跳跌段应布置于滑行道直线段上,跳跌段起点处距上侧弯道终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跳跌段 终点距下侧弯道起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 d) 在同一直线段上最多允许设置两个跳跃段,跳跃段的间距应不小于10m。 5.2.1.13 波浪段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波浪段最大坡度为30%; 波浪段应设置在滑行道直线段上GB 50460-2015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波浪段起点处距上侧弯道终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波浪段 终点距下侧弯道起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 在同一直线段最多允许设置4处波浪段 5.2.1.14滑道的轨道及滑车两侧无障碍物距离应不小于500mm;滑车坐板表面上方无障碍物距离应 不小于1.4m。 5.2.1.15滑行道任一轨道中心点前方的可视距离应不小于15m,不足时应设置有效措施保证足够的 通视距离。 5.2.1.16滑道终端应设置制动装置,其有效制动长度应不小于8m;电动滑道的有效制动长度应不小 于10m 5.2.1.17 管轨式滑道各段之间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可焊接。对接处应平整、圆滑过渡,对接处高 低差应不大于1mm。 5.2.1.18玻璃钢滑槽轨道之间对接应采用粘结对接或法兰螺栓连接;不锈钢滑槽采用焊接连接时,对 妾处应平整、圆滑过渡,对接处高低差应不大于1mm。 5.2.1.19滑行道与上方或下方的架空索道、滑行道、提升道、通道或其他设施交叉时,该处滑行道上方 应设置有效的防范隔离设施。 5.2.1.20滑行道轨道的轨距误差为一5mm~5mm。 5.2.1.21轨道支承间距应配置合理,支承结构不宜承受设计文件规定以外的外加载荷

c)跳跃段应布置于滑行道直线段上,跳跃段起点处距上侧弯道终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跳跃段 终点距下侧弯道起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 d) 在同一直线段上最多允许设置两个跳跃段,跳跃段的间距应不小于10m。 5.2.1.13 波浪段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波浪段最大坡度为30%; 波浪段应设置在滑行道直线段上,波浪段起点处距上侧弯道终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波浪段 终点距下侧弯道起点间距离应不小于5m; 在同一直线段最多允许设置4处波浪段。 5.2.1.14滑道的轨道及滑车两侧无障碍物距离应不小于500mm;滑车坐板表面上方无障碍物距离应 不小于1.4m。 5.2.1.15滑行道任一轨道中心点前方的可视距离应不小于15m,不足时应设置有效措施保证足够的 通视距离。 5.2.1.16滑道终端应设置制动装置,其有效制动长度应不小于8m;电动滑道的有效制动长度应不小 于10m 5.2.1.17 管轨式滑道各段之间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可焊接。对接处应平整、圆滑过渡,对接处高 低差应不大于1mm。 5.2.1.18玻璃钢滑槽轨道之间对接应采用粘结对接或法兰螺栓连接;不锈钢滑槽采用焊接连接时,对 妾处应平整、圆滑过渡,对接处高低差应不大于1mm。 5.2.1.19滑行道与上方或下方的架空索道、滑行道、提升道、通道或其他设施交叉时,该处滑行道上方 应设置有效的防范隔离设施。 5.2.1.20滑行道轨道的轨距误差为一5mm~5mm。 5.2.1.21轨道支承间距应配置合理,支承结构不宜承受设计文件规定以外的外加载荷

5.2.2.1架空索道提升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专门运送滑车的货运索道运载工具上设置的挂接装置应可靠,不应在索道运行过程中出现滑 车掉落的情况。 b) 采用循环式滑车提升索道时,滑车应能顺利绕过索道上、下站房等附属设施 5.2.2.2 拖牵索道提升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运行方式:提升道应按水平投影成直线或折线架设。乘客乘坐于滑车上,拖牵索道通过拖牵杆 与滑车挂接,牵引滑车。 用于提升的拖牵索道,额定提升速度宜不大于2m/s,对提升速度大于2m/s的滑道应采取防 止提升时产生冲击的措施。拖牵杆应具有良好弹性和伸缩功能。 C 提升道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成一直线,且与索道线路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相平行 d 提升时滑车挂接间距应不小于10m。 e) 在上站站台区位置,拖牵杆能安全可靠地与滑车脱开。 5.2.2.3 地面提升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地面提升系统应设置与行人通道隔离的措施。驱动装置、过回装置及张力调节装置应设置有 效防护设施,避免伤及人员。 b) 地面提升系统回绳侧托索轮组应防止人员从侧面接触,必要时设置防护设施。 C 地面提升系统牵引钢丝绳的静载安全系数不小于3.5。 地面提升系统应采取与行人通道隔离的措施。 e)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提升道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与地面提升系统上行侧牵引钢丝绳在水

5.2.2.1架空索道提升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专门运送滑车的货运索道运载工具上设置的挂接装置应可靠,不应在索道运行过程中出现滑 车掉落的情况。 b) 采用循环式滑车提升索道时,滑车应能顺利绕过索道上、下站房等附属设施 5.2.2.2拖牵索道提升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运行方式:提升道应按水平投影成直线或折线架设。乘客乘坐于滑车上,拖牵索道通过拖牵杆 与滑车挂接,牵引滑车。 用于提升的拖牵索道,额定提升速度宜不大于2m/s,对提升速度大于2m/s的滑道应采取防 止提升时产生冲击的措施。拖牵杆应具有良好弹性和伸缩功能。 提升道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成一直线,且与索道线路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相平行 d 提升时滑车挂接间距应不小于10m。 在上站站台区位置,拖牵杆能安全可靠地与滑车脱开。 5.2.2.3 地面提升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地面提升系统应设置与行人通道隔离的措施。驱动装置、过回装置及张力调节装置应设置有 效防护设施,避免伤及人员。 b) 地面提升系统回绳侧托索轮组应防止人员从侧面接触,必要时设置防护设施。 C 地面提升系统牵引钢丝绳的静载安全系数不小于3.5。 地面提升系统应采取与行人通道隔离的措施。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提升道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与地面提升系统上行侧牵引钢丝绳在水

GB/T188792020

平面上的投影重合,平行度允许误差士10mm。 槽式滑道载人地面提升系统提升道最大坡度不大于50%,管轨式滑道载人地面提升系统提升 道最大坡度不大于60%。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设计的额定提升速度宜不大于2m/s,对提升速度大于2m/s的滑道应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提升时产生的冲击。提升速度应不大于设计的额定值, 1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驱动轮、迁回轮及与牵引钢丝绳接触形成90°(含90)以下包角的托索轮或 压索轮直径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不小于牵引钢丝绳直径的50倍; 一不小于牵引钢丝绳表层钢丝直径的500倍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提升道中应设置止逆措施,滑车意外下滑距离应不大于0.5m。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牵引钢丝绳应设置张紧力调整装置。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提升侧牵引钢丝绳与下行侧牵引钢丝绳间距不小于1m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牵引钢丝绳应选用线接触,同向捻纤维芯的股式结构钢丝绳,在有腐蚀环境 中推荐选用镀锌钢丝绳。张紧索不宜采用多层钢丝绳。 m)载人地面提升系统牵引钢丝绳下挠度应正确调整,保证滑车在任何工况、任何线路位置,滑车 都不会被抬离轨道。 n)载人地面提升系统牵引钢丝绳应符合GB/T9075的要求。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牵引钢丝绳与导向轮系相互作用时,导向轮系应设置非金属轮衬,以避免导 向轮系的金属轮毂与牵引钢丝绳直接接触,造成牵引钢丝绳过度磨损。 载人地面提升系统采用自动脱挂的提升设备时,滑车与牵引钢丝绳能安全、可靠的自动脱开, 且应设置未脱索安全连锁保护装置,以保证在未正常脱挂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人员伤害和设备 损坏,

5.2.3.1站台区应有满足乘客集散所需的候车及上、下车的场所与通道。 5.2.3.2站台区应有供滑车集散所需的暂存场地和设施。 5.2.3.3 站台区应配备一定的维修场地和维修设备。 5.2.3.4 站台区的进出站口应分开,不应相互干扰。 5.2.3.5 站台区应配备必要的功能用房,如办公、售票、贮存、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等房屋。 5.2.3.6 站台区内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钢丝绳等不应危及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5.2.3.7 在夜间运营时,站台区及滑道沿线的光照度应不低于701x。 5.2.3.8 站台区内相关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的防火规定,制定消防措施,并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5.2.3.9 站台区之间应设有通信系统。巡线人员应配备必要的联络设备,确保通信及时、畅通, 5.2.3.10站台区及牵引钢丝绳挂接和脱开的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用于观察乘客上下及牵引钢丝 绳的运行情况。其他区域根据条 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显示画面应清晰无干扰

5.2.4.1在滑道的进出口处,应设有醒目的乘客须知标牌(必要时应有英文说明),标牌包含但不仅限于 以下内容: a 滑行时,乘客应保持车距,避免追尾,如发生追尾,后车乘客应负一定责任。 b)乘客应遵守滑道运营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C 孕妇、患脊柱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精神疾病的人员或酗酒者等无自控能力人员不应 从事滑道运动

GB/T 188792020

d)老弱病残行动不便者、身高不足1.3m且不满8岁的儿童不应单独乘坐滑道 e) 滑车行至弯道处,乘客应将身体重心向圆心倾斜, 乘坐过程中双手应始终握住制动手柄, g) 乘坐管轨式滑道应系好安全带。 h) 在乘车过程中不应携带零散物品 i) 不允准许停车照相,擅自中途下车。 5.2.4.2 在滑道沿线相应区域应设置警示标牌、标识,并符合以下规定: a 在滑道跳跃段前10m处,设“下陡坡”标识。 b) 在急弯道、反向弯道和连续弯道前10m处,分别设“急弯道”标识、“反向弯道”标识和“连续弯 道”标识,并同时设“减速”标识 在滑道直道处设“保持车距”警告标识。 d) 距离下站站台区25m处设“终点25m"标识,或“进站停车”标识。 e 滑道下站站台区需设“终点”标识 f) 进人涵洞、桥梁及其他特殊地段前应设置相应标识。 g) 游客有可能跨越滑道的地段设“禁止行人通行”提示标识。 h) 所有标识应清晰醒目,标识高度应与乘客视线基本平齐以便于乘客识别,且应符合GB289 的规定。 所有标牌均为白边、蓝或绿底、白字,参见附录B

5.3.1所有滑车应编号,且字体清晰醒目

5.3.2滑车应设置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采用减速或制动手柄时,应有弹性复位装置使手柄复位。在滑车侧面布置手柄时,操纵手柄应 对称布置。手柄应操作简便、可靠,操作方向向后拉为制动,向前推为加速,并有清晰的操作 标识。 b)无间距控制的滑道,滑车在轨道上停放时,自然处于制动状态,且滑车在除跳跃段外的任何下 行滑道上不应自行下滑。 c)无间距控制的滑道,滑车在滑行道任意区段内停车后,在完全释放制动装置时,滑车能自行启 动下滑。 d)滑车的制动距离在滑行道非跳跃段的任何区段不应超过8m,或具有滑车自动间距控制功能 的滑道,后车应能自动减速至不高于前车速度 5.3.3滑车前后车轮应能同时接触滑槽或轨道,滑块式滑车前滑块和车轮应能同时接触轨道。 5.3.4滑车面板材料宜采用橡胶、塑料等具有一定弹性的材料,采用其他无弹性材质时,应在滑车前、 后部位设置弹性缓冲装置, 5.3.5管轨式滑道的滑车,应设置安全带或其他有效的束缚装置。安全带或其他有效的束缚装置在非 钻内区域游客不能自行打开。单轨滑道滑车的稳定轮应有磨损补给可调机构。 5.3.6管轨式滑道应设置防止滑车脱轨、翻转的保护装置。 5.3.7滑车前后应设置防碰撞缓冲装置,座椅靠背高应不小于900mm,座椅宽度应不小于400mm,且 宜设置安全带和扶手。 市.3.8电动滑车驱动电机与变速箱应连接可靠,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制动装置有效可靠。 5.3.9电动滑车上应设置手动复位式紧急停止按钮。 5.3.10电动滑车集电器应接触良好,与滑车相连的馈电装置应为柔性结构。供电滑行小车车轮磨损

5.3.12电动滑车进人终点服务区段前15m处时运行速度应减速,在终点服务区段内,移动速度应不 大于0.3m/s。 5.3.13在额定载荷和最大运行速度的情况下,电动滑道的滑车减速至系统设计最低运行速度时的制 动距离应不大于10m,在无碰撞危险的前提下,对制动距离可不做要求, 5.3.14滑车车轮装置应转动灵活,润滑、维修方便。车轮应耐磨、耐热并有足够的强度

5.5.1滑道运营单位应配备急救用品和救援设施及具备救护知识的工作人员。 5.5.2针对事故的处理及救援预案应定期组织员工演练,以熟悉操作程序。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5.5.3在突发断电或紧急停止工况下,应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乘客长时间滞留,疏散过程应保证乘 客安全,防止发生二次风险。

GB/T18879—2020

5.6.1金属结构应采取适当的表面防护措施,如涂防锈漆、热(浸)镀锌等,或采用不锈钢材料。 5.6.2采用涂防锈漆进行金属结构表面防护时,涂装前金属结构应进行除锈处理,达到GB/T8923中 的Sa2级;主要受力构件之外的构件应达到Sa2或St2级(手工除锈)。漆面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 色泽一致,不应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推荐漆膜总厚度不小于80um。 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中规定的1级质量要求。 5.6.3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结构表面防护的,热(浸)镀锌层应符合GB/T13912的规定

5.7.1整机应外观状态良好,无破损。 5.7.2主要技术参数中乘载人数、提升道运行速度、滑行道最大运行速度、轨道高度、车辆数/列、提升 道最大坡度、滑行道最大坡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动态参数应满足一10%~5%的范围。 5.7.3设计加速度分区在3区、4区、5区的设备应进行加速度测试, 5.7.4整机运行试验应包含偏载和满载试验。运行试验时不准许有异常的振动、冲击、发热、声响及卡 带现象。运行试验后,机械及结构零部件不应有异常磨损、变形、脱落、永久变形及损坏等现象,电气零 部件不应有脱落、损坏、异常发热现象。基础不应有不均匀沉陷和开裂等

6检验、检测与试验要求

1制造、安装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制造工艺和设备特点制定具体的检验方案,方案 机械及结构、乘载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整机等方面的检验、检测与试验。 每台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按制定的检验方案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试验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b)除特殊要求外,试验环境温度应为0℃~40℃.试验环境相对湿度宜不大于85% c)试验载荷与其额定值的误差应不超过士5%。 6.1.4试验前应检查游乐设施机械及结构、乘载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应急救援系统和附属装置中的零 部件、元器件及其连接的完整性,与设计的一致性。 6.1.5试验后对于有问题或疑问的部件应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判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做好详 细记录。 616冬项检验结市后,应编写检验报生检验报生至少应包令以下内容

a 检验时间、地点; b) 设备名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 C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的名称、要求、方法、结果、检验人员签字; e) 检验结论; f 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签字, 6.1.7制造单位应保存产品检验报告和有关记录、图样、质量证明文件及技术文件

6.2.1常规机械检查

6.2.1.1试验前后应进行机械结构的检验,内容至少包含基础、钢结构、传动装置、机械限速限位缓冲装 置、机械传动零部件、重要焊缝、重要销轴、重要螺栓连接等的检查。 6.2.1.2设备启动及运行应平稳无异常声响。在设计允许的各种工况下试验,每种工况下试验不少于 3。

6.2.2支承结构、轨道形变试验

根据计算报告各选取轨道、支承结构形变量较大的3处位置进行测量。每个位置测量不少于3 其平均值

6.2.3滑车速度检测试验

在额定载荷下,用测速仪测量出滑车通过最大速度点时的车速,测量应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 大车速不应大于设计最大车速的1.05倍

6.2.4滑道终端制动装置试验

在额定载荷下,滑车不采取任何人为制动方式全速进人终端制动装置,测量滑车从终端制动装 到速度降至不高于0.3m/s时的滑行距离,测量应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

6.2.5 安全距离测量

在滑道沿线选取滑道轨道及滑车到两侧障碍物距离最小的位置,用卷尺测量其长度;在滑道沿 滑车坐板位置到上方障碍物距离最小的位置,用卷尺测量其长度,测量应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

6.2.6 可视距离测量

在滑道沿线选取轨道中心点前方可视距离最小的位置,用卷尺测量其长度。测量应不少于3次,取 其平均值。

6.2.7滑道拖牵提升系统自动脱开试验

在上站站台区位置观察拖牵杆是否能安全可靠与滑车脱开,试验次数不少于10次

6.2.8提升道测速试验

用卷尺在提开段标识出一段长度$,用秒表测量车体通这一距离的时间t,则可计算出提开速度 二s/t,测量应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计算所得的最大提升速度不应大于设计最大提升速度的 1.05倍。

按设计额定值进行加载,将滑车提升至接近提升道坡度最大点,将滑车与提升机构分离。对止逆装 置进行试验,观察滑车是否行,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

.2.10滑车抬离轨道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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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提升系统上站站台区自动脱开可靠性试

滑车在额定载荷及50%额定载荷下,在滑车与钢丝绳脱开的位置,观察滑车被牵引至上站站台 否能与牵引钢丝绳自动脱开。在不同载荷条件下试验应不少于10次。

6.3.1滑车自行启动试验

滑车在额定载荷及30%额定 度区段位置停放滑车,释放滑车制动装置 后,观察滑车是否能自行启动。 任不

6.3.2滑车静止制动力试验

滑车在额定载荷下,选取除跳跃段外的最大坡度处停放滑车,观察滑车是否会自行下滑。试验应 3次。

6.3.3滑车制动距离试验

滑车任额定载何下,以取大 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或具有滑车自动间 道,滑车在额定载荷下运行,后车尽量靠近前车, 观察后车是否能自动减速至不高于前车速度,测量应不少于3次

6.3.4电动滑道减速试验

电动滑道的滑车距前车距离12m以下时,观察后车是否能自动减速并不宜发生碰撞。试验应 3次。

6.3.5电动滑道终端减速试验

在距离电动滑道终点15m处的位置,测量滑车经过时的速度,是否已经自动降速,试验应不少 ;在终点服务区内用测速仪测量滑车移动的速度,试验应不少于3次

6.4.1提升系统急停试验

滑道正常运行时,滑道工作人员按下紧急停止按钮,观察提升系统是否能停止运转,试验应不少于 3次。

6.4.2提升道跳绳保护试验

滑道正常运行时,模拟牵引钢丝绳脱开托索轮的情况,观察牵引钢丝绳是否能停止运转,试验应不 少于3次。

6.4.3提升道脱索保护试验

无法及时脱索导致牵引钢丝绳偏离正常位置的情况,观察牵引钢丝绳是否能停止运转

6.4.4提升电机驱动能力试验

滑道在额定载荷下,滑车停止在提升道上,牵引钢丝绳恢复驱动力后,观察牵引钢丝绳和滑车是 求复运行。试验应不少于3次

6.5.1应急救援的检验应至少包含预案中各种可预见工况下的救援装置、救援措施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检查。 6.5.2模拟设备断电或其他可预见的意外情况,采用规定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乘客疏导措施,在使用允 许的满载、偏载工况下,是否能有效疏导乘客至安全区域,每种情况模拟一次,每次疏导时间不超过 1h。 6.5.3正常供电系统失效,采用备用电源开展救援的设备,观察设备是否可按设定的功能工作或实施 救援。

6.5.1应急救援的检验应至少包含预案中各种可预见工况下的救援装置、救援措施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检查。 6.5.2模拟设备断电或其他可预见的意外情况,采用规定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乘客疏导措施,在使用允 许的满载、偏载工况下,是否能有效疏导乘客至安全区域,每种情况模拟一次,每次疏导时间不超过 1h。 6.5.3正常供电系统失效,采用备用电源开展救援的设备,观察设备是否可按设定的功能工作或实施 救援

6.6.1膜总厚度的检测,使用漆膜厚度仪在主要受力构件每10m(不足10m的按10m²计)作为 处,每处测3点~5点,每处所测各点厚度的平均值不低于总厚度的90%,也不高于总厚度的120%,测 得的最小值不低于总厚度的70%。 6.6.2漆膜附着力的检测按GB/T9286中规定的方法执行,在主要受力构件上分别取6处。 5.6.3热(浸)镀锌层检测按GB/T13912中规定的方法执行,在主要受力结构上分别取6处

5.7.1宏观目视检测应包括所有机械及结构、乘载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应急救援、表面防护等内容。 6.7.2滑道主要技术参数中的乘载人数、座舱数量等可通过宏观目视检测获得。 6.7.3运行试验按设计额定载荷、70%额定载荷、50%额定载荷3种工况进行加载。累计运行试验各 种工况不少于100次。

7随机文件、标识、包装、运输和购存

.1.1产品交付前至少应包括下列随机文件,且宜放置于控制柜包装箱或主机包装箱内: a) 产品合格证明书; b)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维修用图纸; 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主要外购件的合格证和说明书; e) 专用工具、仪器清单(如有); 移动式游乐设施应附有拆装说明书。 .1.2 滑道应在显著位置处设置产品铭牌,产品铭牌内容至少包括制造单位名称、制造地址、制造许可 正号、设备型号、产品编号、制造日期、主要技术参数

TB/T 2970-1999 铁路灯光信号机的一般要求7.2包装、运输和购存

2.2在解体运输中,解体的零部件连接处宜有清晰的对应性永久标记和编号;导线接头宜进行编 2.3外露加工面应有防锈处理 2.4大型零部件和包装箱的质量、重心、吊挂点、宜有标识,并标明件号。 2.5产品及其零部件贮存时,应注意防潮、防锈、防尘和防止变形。

7.2.1滑道的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包装应 191及GB/T13384的有关规定, 7.2.2在解体运输中,解体的零部件连接处宜有清晰的对应性永久标记和编号;导线接头宜进行编号 .2.3外露加工面应有防锈处理 7.2.4大型零部件和包装箱的质量、重心、吊挂点、宜有标识,并标明件号。 7.2.5产品及其零部件贮存时,应注意防潮、防锈、防尘和防止变形。

GB/T 18879202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滑道技术文件 滑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改造过程中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如下: a)设计总体文件 1)滑道工程总体工艺设计资料: 滑道设计平面图; 滑道设计侧型图; 一提升道设计侧型图; 2)滑道工程设计说明书; 3)详细设计、计算说明及主要设计、配置图纸资料。 b) 设计图纸和随机文件 滑道工程测量技术资料; 2 滑道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滑道工程总体工艺施工资料: 下行滑道施工平面图; 下行滑道施工侧型图; 提升道施工侧型图; 上站站台区配置图; 下站站台区配置图; 清车总装图; 提升系统装配图; 制动道装配图; 电气图纸; 4)土建设计资料: 下行滑道土建施工图册; 提升道土建施工图册; 上、下站房施工图; 5) 滑道使用与维护说明书; 6 机电设备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 7) 重要配套件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 8)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设计更改通知或图纸; 9)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记录(含隐蔽工程); 10 土建验收峻工测量资料; 1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文件; 12) 滑道试验运行记录; 13) 滑道自检报告; 14) 设计文件鉴定报告。

B.1标牌尺寸样式如图B.1所示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标牌尺寸样式和内容

图B.1标牌尺寸样式

GB/T 38935-2020 光学遥感器在轨成像辐射性能评价方法 可见光-短波红外滑道沿线应配备如下内容的标牌: a) 弯道减速 TURN WAY REDUCE SPEED b) 进站停车 ENTRANCE STOP c) 扶稳坐好 FIRMLY SIT ON THE SEAT d) 距终点25m25mTOTERMINAL e) 车辆出站STARTATTENTION f) 跳跃扶牢手柄SLOPINGSECTIONGRIPTHEBRAKEHANDLE g) 手脚请勿伸出车外ATTENTIONSTAYINSIDE h) 禁止行人通行PASSINGSTRICTLYPROHIBITED i) 禁止私自下车 DONOTGETOFFBYYOURSELF i 限定高度1.5m1.5mLIMITEDH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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