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405-2019 船厂总体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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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405-2019 船厂总体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

object amount

某一工艺阶段的原材料或前道工艺阶段中间产品输入量和完 成的中间产品输出量。

铅体结构加工、装焊、总组搭载等作

HJ 982-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technology of outfitting

除船体结构以外的船用物品集配、安装、调试作业工艺,以及 其中部分物品的加工制造工艺。

召体结构表面处理与涂料涂敷作业

dockentrance

坞室和河、海的王船坞区段,并设

船坞纵向与陆地相接的一端。

用于新造船舶下水后晒装作业或用于航修船舶的修理、改装 作业的靠船建筑物。

供船舶建造的岸坡斜面称为斜船

2. 0.11 升船机

利用机械设备垂直升降船舶,使船舶下水或提升出水面进行 修理工作的设施

船坞、船台、升船机口门前水域;对于船坞、升船机,为用于船 舶进出口门所需的作业的水域范围;对于斜船台,为船舶安全制动 所需水域范围。

public facility

水、电、乙炔、氧气、燃气、压缩空气等公用动力设施,本标准统 一称为公用设施。

pressure relief and drainage

通过设置防渗系统截断或延长渗流路径,并在底板下方设置 排水层、反滤层、透水管材、单向阀等设施将地下水引出,以降低作 用于底板结构的地下水浮托力的措施。

2.0.15浮箱式结构

将永久或临时水工建筑物的一部分或整体预制成钢质、钢筋 混凝土或混合材质的箱体,通过水上浮运、压载沉放或安装的方式 施工而成的结构。

2.0.16半重力式结构

部分依靠自身重力、部分依靠结构强度,并利用其可少量变形 的特点抵抗后方水土压力的挡墙结构,如格型地下连续墙、格型钢 板桩、无底钢筋混凝土沉井等。

grillage beam

grillage beam

同一平面内由预制纵梁(主梁)、联系梁相互正交连接而成,呈 “井”字形的预制滑道梁。

在起重设备上有两小车相互穿越运行时,位于上面的起重 小车。

在起重设备上有两小车相互穿越运行时,位于下面的起重 小车。

上小车两个吊钩起升载荷的差值

2.0.21额定翻身起重量

load difference

起重机上下小车将被吊物品在空中翻身时,吊钩以下被吊 品的最大质量。

上下小车同时吊运同一件物品的

lift simultaneously

lift simultaneously

起重机吊钩以下或不可拆卸的固定式吊具以下允许吊起一件 物品的最大质量。

2.0.24垂直静挠度

2.0.27坞门轻载吃水

light draft

当浮式坞门压载水舱内无水,处于平浮状态时,坞门底部构件 下端与水面的垂直距离。

浮式坞门重心到稳心的垂直距离。

moment of stability

moment of stability

卧倒式坞门平卧在坞口水底的卧门坑内时,坞门的水下重量 对铰座中心的力矩。

momentofrisingforce

船舶进出坞时对平卧在卧门坑内的卧倒式坞门产生的吸力对 铰座中心的力矩

沿移动方向车身部面成楔形,两端的高度差和滑道首端坡度 相配合,承载船舶上墩或下水的整体架形下水车

2.0.32液压船台小车

hydraulic bogie

设置于滑道两边控制下水船舶自行滑下的止动装置。 2.0.34移动压头框式油压机 frame type hydraulic press

withmovablepresshead

弯曲和矫正T形、L形焊接桁材、球扁钢、角钢、扁钢及切割 后的条形板材的设备。

由一系列规则排列的基本体代替整体冲压模具,通过调整基 本体高度形成需要的成形面,实现板材的无模、快速、柔性成形

life cycle

制造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的采集、加工等生产过程,也包括产 品贮存、运输等流通过程,还包括产品的使用过程以及产品报废或 处置等废弃回到自然过程。

2.0.39 本质安全

通过设计手段使生产过程和产品性能本身具有防止危险发生 的功能,即使在误操作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事故。是指从最起始 伏态就使设备、设施等系统内自身含有内在的、恒久的、能够从根 本上自动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功能

布置液态产品的储罐、气化设备、减压设备为主的建( 筑物。

布置输送氧气、二氧化碳、乙炔等气体,供给用户的汇流排或 气(钢)瓶集装格,并可存放一定气(钢)瓶的建筑物。

full cylinder

在一定充罐压力下的气(钢)瓶,一般指水容积为40L、工作压 力为 3.0MPa~15MPa的气(液)钢瓶。

2. 0. 44 空瓶

emptycylinder

配置2个或以上液化天然气钢瓶、液化石油气钢瓶,采用强制 气化方式将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转换为天然气、气态液化石油 气,经减压后通过管道向用户供气的专门场所。

自锅炉房或换热站至用户建筑物热力入口、从用户建筑物热 力出口至锅炉房或换热站的室外热水供热管网,

2. 0. 48比摩阻

specificfrictionalheadloss

单位管道长度的沿程阻力。

2.0.49 一般生产废水

2.0.49 一般生产废水

污染程度较轻的生产废水,如火工校正废水、密封试验废水和 冲洗水等。

secondarypollution

污染物由污染源排入环境后,在物理、化学或生物作用下生成 新的污染物而对环境产生的再次污染

2.0.5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 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用于核算或备案的 VOCs指20℃时蒸汽压不小于10Pa或101.325kPa标准大气压 下,沸点不高于260℃的有机化合物或实际生产条件下具有以上 相应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甲烷除外)的统称

焊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烟尘。

2.0.53噪声敏感建筑物

welding fume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 筑物。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 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 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丧失原利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放弃的固 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液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法规 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hazardouswaste

标准》GB508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GB5086.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及《固体废物》 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标准》GB508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GB5086.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及《固体废物》 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3.1.1厂址选择应符合国民经济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 国家及地区的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要求。 3.1.2广址选择应统筹处理与港口、工业、城市生活、城市旅游以 及其他相关区域的关系,并应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 洋功能区划、港口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相 协调。 3.1.3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所在地的自然条件、交通运输条件、 外部供应等条件,并充分论证选址的经济性。 3.1.4厂址选择应合理利用岸线和土地资源,并适当留有发展 余地。 3.1.5厂址选择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宜利用未开发用地,避 免大规模征地拆迁。 3.1.6厂址选择时,配套生产及居住等宜同步确定社会化协作或 同步选址

3.1.7涉及特殊设施的厂址应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要求进行相 应论证。

3.1.7涉及特殊设施的厂址应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要求进行相

3.2.1厂址选择应符合项目定位及发展要求,符合代表产品及生 产纲领要求,应做到技术可行,资源利用合理。

1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泥沙、地震等自然条件; 2水域及航道现状及规划情况;

3已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设施情况; 4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条件; 5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设施条件; 6工业基础、相关配套协作、施工条件等城市依托条件,以及 社会、人文情况; 7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港口规划等 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 8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意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以 及废水、废气、噪声等控制标准。 3.2.3老厂改建、扩建时,应妥善处理新建区与已建区的关系,并 合理利用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相互间的不利影响。 3.2.4厂址应具有良好的水域、航道条件,宜选择在水域开阔、水 深水流适宜、风浪掩护条件较好、泥沙运动较弱的地区。 3.2.5厂址宜选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区域、对抗震相对有利的地 段。在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变化大,水深过深或过浅,水文条件复 杂、维护挖泥量过大的区域,选址应进行充分论证。 3.2.6厂址面积、陆域纵深及岸线长度应满足工艺流程所需的水 工构筑物、生产设施、仓储设施、公用设施、生产场地以及行政管理 设施等的布局需求。自然岸线不足时,经论证可采用挖入式港池 等技术手段拓展岸线。 3.2.7厂址水域应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合理确定船坞等下水设 施位置和走向及码头设施的布置。 3.2.8采用天然岛屿或人工岛选址时,应考虑岛屿与陆地的交通

施位置和走向及码头设施的布置

3.3.1设计应搜集、分析设计船型主要相关参数,工程区域自然 条件、配套协作条件等相关基础资料

3.3.1设计应搜集、分析设计船型主要相关参数,工程区

型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

3.3.3设计船型的具体尺度应通过分析论证确定,出现新船型或 所涉及的船型尺度与现行相关规范有较大变化时,设计可采用实 际生产船型。

3.3.4自然条件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泥沙、地

3.3.6地形测量图宜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或85国家高程为基准

3.3.11重要的大型船厂或场地存在重大地质问题时,应进行专

程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 划图》GB13306确定。对次生灾害严重或特别重要的水工建筑物 以及高烈度区,应做场地地震危险性分析,当需要采用高于或者低 于基本烈度作为抗震设防烈度时,应经论证。

4.1.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

4.1.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 要求,同时应满足区域总体规划以及所在地区规划、水务、消防、环 保等相关部门的控制要求,

物流运输、防火、环保、安全、卫生、节能以及工厂预留发展的要 合理布置水工建筑物、生产设施、仓储设施、公用设施以及行政 理设施等。

4.1.3船厂总平面布置应考虑陆域和水域的紧密结合,首先

4.1.4总平面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4总平面布置时,应符合下列

1应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工程费用 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在符合生产流程、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标准 的前提下,生产设施宜采取集中、联合或成组布置。 4.1.5生产设施集中的区域应充分考虑生产员工的办公、休息、 停车等场所。 4.1.6生产设施布置应结合城镇规划及厂区绿化.提高环境质

4.1.7广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及其与铁路、道路之间的防

距,以及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的规定。

4.2.1船厂水域布置的设施主要有船坞、船台、滑道、升船机、浮 船坞、材料码头、晒装码头、港池、防波堤等。水域布置应根据水 文、地质、地形等条件,合理布置水工设施,

4.2.2船厂水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2船厂水域布置应符合下列

1船坞、滑道、升船机等水工设施的位置宜选择地质、水文条 件良好的区域,浮船坞的布置宜选择水深较好、船舶进出方便、水 文条件良好的水域; 2码头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岸线资源,遵循深水深用、浅水浅 用的原则;岸线不足时,可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增加泊位数量。 4.2.3船厂陆域功能分区可划分为水工建筑物、生产设施、仓储 设施、公用设施以及行政管理设施等。造船厂及海工制造厂生产 主流程主要包含以下生产工序:原材料堆场、船体加工、分段装焊、 分段晒装、分段涂装、总段总组、船坞(船台)搭载和码头晒装及试 验等,其组合形式一般有I形、T形、L形、U形等。修船厂的生产 设施较为简单,规模也较小,主要有原材料堆场、船体车间、机电车 间等,生产设施宜靠近船坞(船台)、码头布置,同时在修船坞(船 台)、码头的后方宜留有足够的堆场。

4.2.4船厂陆域布置应符合下死

1应根据规划用地及水域条件确定合理的生产工艺布局,达 到先进高效的生产水平; 2道路设计应做到合理、顺捷、流畅,满足生产、消防的要求; 3应合理布置生活辅助设施,创造优美和舒适的生产环境: 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JB/T 4119-2013 制冷用电磁阀4.2.5船厂陆域各功能区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陆域生产区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1)原材料堆场宜就近布置在材料运入区域,应避免钢板在

堆放后再次起吊时转向; 2)原材料堆场、船体加工和部件装焊宜成组布置,保证物流 运输的线路最短; 3)分段脑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堆场、船坞、码头等区域; 4)分段涂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车间和分段堆场,减少对 其他区域的影响; 5)总段总组的作业区域宜布置于船坞(船台)侧面及后方的 平台区域,平台的面积应满足船坞(船台)的生产需求。 2公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类站房的布置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前提下, 宜集约成组布置; 2)公用设施宜布置于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 3)用地面积较大的船厂,全厂的公用设施宜分区域设置。 3仓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库与堆场应根据烂存物料的性质、货流出入方向、供应 对象、贮存面积、运输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 布置,并应为运输、装卸、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且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等标准的规定; 2)船厂的仓储设施除与现场生产紧密相关的物品仓储和特 殊仓库外,其他仓储设施宜由社会配套解决: 3)仓库的存储物品宜缩短存储周期,减少存储面积。 4办公后勤辅助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生产核心区域,应布置生产人员所需的生产辅助楼,满 足生产人员会议、休息、就餐、医护、停车等需求; 2)在船坞、平台、堆场及码头后方等露天生产区域内应设置 厕所、饮水点、休息点等生活设施,服务半径宜小 于200m; 3)职工停车场宜设置于厂外;如必须设置在厂内,应与工厂

堆放后再次起吊时转向; 2)原材料堆场、船体加工和部件装焊宜成组布置,保证物流 运输的线路最短; 3)分段脑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堆场、船坞、码头等区域; 4)分段涂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车间和分段堆场,减少对 其他区域的影响; 5)总段总组的作业区域宜布置于船坞(船台)侧面及后方的 平台区域,平台的面积应满足船坞(船台)的生产需求。 公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类站房的布置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前提下, 宜集约成组布置; 2)公用设施宜布置于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 3)用地面积较大的船厂,全厂的公用设施宜分区域设置。 仓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HJ 540-2016发布稿 固定污染源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发布稿3仓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1)仓库与堆场应根据贮存物料的性质、货流出入方向、供应 对象、贮存面积、运输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 布置,并应为运输、装卸、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且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等标准的规定; 2)船厂的仓储设施除与现场生产紧密相关的物品仓储和特 殊仓库外,其他仓储设施宜由社会配套解决: 3)仓库的存储物品宜缩短存储周期,减少存储面积。 4办公后勤辅助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生产核心区域,应布置生产人员所需的生产辅助楼,满 足生产人员会议、休息、就餐、医护、停车等需求; 2)在船坞、平台、堆场及码头后方等露天生产区域内应设置 厕所、饮水点、休息点等生活设施,服务半径宜小 于200m; 3)职工停车场宜设置于厂外;如必须设置在厂内,应与工厂 的生产区域隔离,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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