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232-2016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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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232-2016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重庆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监理 员证书的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1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HG/T 3518-2011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巯基苯骈噻唑测定方法2.0. 12 工程计量

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 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

2.0.13旁站key works supervisin

项目监理机构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 督活动。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 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sampling witness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 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

2. 0. 18 工期延误

temporaryextension

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 做的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 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约 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 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 价、进度、安全生产、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 的会议。

3.0.1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工程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订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 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 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 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3.0.9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定

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术指导,协助项目监理机构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4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4.1.1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 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 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以 及环境等因素确定

4.1.2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包含厂

量控制、安全生产以及廉洁从业等内容的责任书,项目监理机机 工作人员应与总监理工程师签订包含质量控制、安全生产以及康 洁从业等内容的责任书。

4.1.3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将项目监 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等书面通 知建设单位,

4.1.3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将项目盟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任命书应按本规程表A.0.1的要求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应按本规程表A.0.2的要求填写。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任命书应按本规程表A.0.1的要求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应按本规程表A.0.2的要求填写。 4.1.4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 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 工程师时,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1.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程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只能承担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作。非工程主要专业 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量较小时可兼任其它建设工程监理合 同的监理工作,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应按本规程表A.0.2的要求填写。 4.1.4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 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 工程师时,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1.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程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4.1.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程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

只能承担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作。非工程主要专业 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量较小时可兼任其它建设工程监理合 同的监理工作,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2.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开工前建立,在施工现场监理工

作全部完成或监理合同终止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4.2.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 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监理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 监理工作的需要,并应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必要时可设总监理 工程师代表。

4.2.3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人员可根据工程不同阶段和监

理工作的需要分阶段进退场。监理人员分阶段进退场计划应经 建设单位同意。

4.2.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保持监理人员

定。确需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 面告知施工单位;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

4.2.5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

4.2.5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 的分工及职责。

4.3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3.士忘监理工程州帅应履行 划贝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 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 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 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 织审核竣工结算。 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 资料。 4.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 3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 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 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 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惠。 进行工程计量。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3.4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 状况。 .2 进行见证取样。 3复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 报告。

4.3.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项直监理机构办公场所及监理

4.4.1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向项目监理机 构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建设单位 为项目监理机构提供的现场办公室的面积,应满足项目监理机构 正常办公的需要。 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设施 和物品,并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建设单位。

4.4.2工程监理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4.2工程监理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的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工器具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规 范、图集等。

4.4.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现场办公室门外显著位置悬挂项目监

理机构标牌,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项目监理机构应将下列图表 布置于办公室墙上。 1企业资质。 2 各级监理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3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4 工程总平面图或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 工程总进度计划图。 6 气象记录表。

4.5.1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 4.5.2监理人员在工作场所宜统一着装,应配戴工作标牌,标牌 上应标明监理人员的姓名和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担任的岗位。

4.5.1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

4.5.3监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应配戴带有本单位标识的安全帽

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5.1.1监理规划应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 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 施。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 监理合同的约定。

5.1.1监理规划应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 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 施。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 监理合同的约定。 5.1.2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的特点进 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监理规划、勘察设计文件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5.1.3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 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5.1.2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的特点进

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监理规划、勘察设计文件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5.1.3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 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5.2.1监理规划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 件后开始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实施。 3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 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修改,并按原报审程序重新审批。

.2.2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

1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 监理工作的依据。 4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 人员岗位职责。 5 监理工作制度。 6 工程质量控制。 7 工程造价控制。 8 工程进度控制。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 工程合同管理。 11 信息资料管理。 12 工程的组织协调。 13 监理设施、设备。 14 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5.3.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采用新 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 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 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3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前 完成编制和审批。 4在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必要的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应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

5.3. 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主要文件: 1 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 监理规划。 3 工程相关的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3.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概况及特点。 2 监理工作流程。 3 监理工作要点。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4.1旁站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旁站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旁站监理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 师批准后实施。 2旁站监理方案应在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开始 前编制完成。 3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5.4.2 旁站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旁站监理的范围。 2 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3 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4 旁站监理的程序、方法及措施。 5对旁站记录的要求。

6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

6.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遵循动态 控制原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分析影响工程质量、造价、进度 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因素及影响程度,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 措施,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 意后签发进场通知。

业熟悉设计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 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并书面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6.1.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 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 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 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监理例 会、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 表应会签。

6.1.5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项目监理 机构与工程建设相关方之间的工作联系,除另有规定外宜采用工 作联系单形式进行。

6.1.5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项目监理

6.1.6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

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3施工进度计划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符合施 工合同要求。 4施工技术准备与资源(含劳动力、材料、设备等)供应计划 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5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要求。 6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的要求填写。 6.1.7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 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 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 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开工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2的要求填写。工程开工令 应按本规程表A.0.4的要求填写。 6.1.8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 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1.8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

2特殊行业施工许可。 3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4外地企业在渝施工的备案证明文件。 5类似工程业绩。 6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4的要求填写。

6.2.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 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 资格。

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2施工方法、工艺应满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 规定。 3质量控制措施应具体、有可操作性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的要求填写。

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 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签认。

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检查、复核应 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测量方案或措施。· 3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5的要求填写。 6.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试 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8的要求填写。 6.2.6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应按下 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应书面确定监理见证取样人员。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 行审查并对实体进行检查、验收,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 样或平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 理机构应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 现场,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应按本规程表A.0.11的要求填写;平行 检验监理记录应按本规程表A.0.12的要求填写;工程材料、构配 件或设备进场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6的要求填写;工程材 料、构配件或设备检验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7的要求填写。 6.2.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 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6.2.8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 视。将巡视的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里。 巡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 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岗 履职。 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6.2.9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 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对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完工后无法 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 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旁站记录应按本规程表A.0.8的要求填写。 6.2.10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 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6.2.1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 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 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 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 查,提出复查意见。 监理通知单应按本规程表A.0.5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 单应按本规程表B.0.12的要求填写。 6.2.1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 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 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6.2.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 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 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对处理结果 进行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 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6.2.14.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处理: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 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 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 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 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 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2.1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 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对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应拒绝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应要求施 工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隐蔽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9的要求填写;检验批报 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10的要求填写;分项工程报验表应按本 规程表B.0.11的要求填写。 6.2.16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部工程应按以下要 求进行验收: 1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 填报分部工程报验表报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报验的分部 工程进行现场实体检查及工程资料的核查。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参建各方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对验收部位予以确认并签署验收意见。 公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13的票求填写

6.2.14.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处理: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 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 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 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 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 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2.1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

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对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应拒绝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应要求施 工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隐蔽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9的要求填写;检验批报 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10的要求填写;分项工程报验表应按本 规程表B.0.11的要求填写。 6.2.16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部工程应按以下要 求进行验收: 1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 填报分部工程报验表报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报验的分部 工程进行现场实体检查及工程资料的核查。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参建各方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对验收部位予以确认并签署验收意见。 分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程表B.0.13的要求填写:

6.2.17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报审表及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 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 工验收报审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4 的要求填写;工程竣工预验收通知书应按本规程表A.0.13的要 求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问题整改报审表应按本规 程表B.0.15的要求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应按本规程 表B.0.16的要求填写。 6.2.18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 生经医班工

6.2.19项目监理机构

6.2.20项目监理机检

6.3.1工程计量的内容

织的竣工验收,对验 整改。工程质量符合 告中签署意见。 成品保护。

6.3工程造价控制 资源下载QQ群:61754465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勘察 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按分部分项工程统计工程量,并要求施工 单位编制月工程量计划,参考附表D13。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月度完成工程量进行 审核。 3按月统计计划量与实际完成量,并进行比较,参考附 表D14。 4按月建立计日工台帐。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计日工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设备的

.3.2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施工合同建立以下管理表格: 1 根据施工合同建立合同价款情况分析表,参考附表D15。 2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支付分解表,参考附表D16。 3 按合同标段建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表,参考附表D17。 建立项目支付台帐,参考附表D18。

6.3.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 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 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附相应的支持性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 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7的要求填写,工程 款支付证书应按本规程表A.0.10的要求填写。 6.3.4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变更和索赔结果,建立合同金额动 态变化台帐,参考附表D19。 6.3.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是否与实体 相符,设计变更内容是否完整地体现在竣工图上。竣工图中工程 变更审核表参考附表D20; 项目监理机构宜建立工程变更汇总表、工程索赔汇总表、计 日工汇总表、工程签证汇总表,参考附表D21。 6.3.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款审核: 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款支付报 审表,提出审查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 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建设单位

6.3.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

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款支付报 审表,提出审查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 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建设单位

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7的要求填 写,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应按本规程表A.0.10的要求填写。

6.4.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应审查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根据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对资源(施工人员、材料、施工 机具等)供应计划进行审查。 3应对施工总进度中关键线路中的每项工作进行分析。参 考附表D22。 4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物 资、施工场地及环境等施工条件。

应审查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根据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对资源(施工人员、材料、施工 机具等)供应计划进行审查。 3应对施工总进度中关键线路中的每项工作进行分析。参 考附表D22。 4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物 资、施工场地及环境等施工条件。 6.4.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或专业进度计 划进行审查。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按本规程B.0.18的要求填写。 6.4.3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 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 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 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6.4.4项目监理机构应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 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 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

6.4.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或专业进厚

6.4.4项目监理机构应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

6.4.5项且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与索赔等原因引起的工期变化

情况,建立合同工期动态台账,参考附表D23

6.5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6.5.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 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 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6.5.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

6.5.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程表B.0.1的要求填写。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未 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 单位按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相关规 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5.4安全隐患的处理

1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 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2工程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惠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 时报告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 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按本规程表A.0.6的要求填写。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 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等事宜。

7.1.2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

7. 2工程暂停及复工

合向的约定签友工程暂停令。 7.2.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 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 理的。 3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施工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惠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7.2.3 总监理工程帅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

7.2.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

GB/T 51013-2014 铀转化设施设计规范7.3.1项自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确认

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可确认为工程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额 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 改变工程的轴线、标高和尺寸。 5 改变工程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7.3.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变更的工期和费用的影响进行审核: 参考附表D24。

7.3.3项且监理机构根据变更提出的单位按下列变更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建设单 位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监理机构提出的变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后交原设计单位 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3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编制设计变更 文件。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需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形成四方会签后交原 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5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完成后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 指令。 7.3.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以下原则审核施 工单位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 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 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使用或类似子项的单 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商定变更单价。 7.3.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变更情况,对 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变化作出评估。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商定增减工期天数或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确定增减工期天数。 7.3.6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商定工程 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按本规程表C.0.2的要求填写。 7.3.7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督促施工单位

7.3.6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NY/T 2783-2015 腊肉制品加工技术规范,施工单位等共同商定工

7. 4费用索赔的处理

7.4.3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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