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778-2019 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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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778-2019 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3.5.1 相关工程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与治理河段有关的堤防、水库等水利设施基本资料。 2 治理河段穿堤、跨堤、穿河、跨河、拦河和临河建(构) 筑物等基本资料。 已实施或已审批的河道治理工程资料。 3.5.2 其他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与治理河段有关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资料。 与治理河段有关的水环境、水生态及自然保护区的资料。 3 与治理河段有关的河道变迁和河势变化等资料。

1无资料时,设计洪水可采用经当地审批的暴雨径流查算 图表等推算。 2设计流域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的流量资料时。 设计洪水宜采用流量途径推算。 3设计流域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的暴雨资料,并 有暴雨洪水对应关系时,设计洪水宜采用暴雨途径推算。 。1。2采用流量途径推求设计洪水时,应在保证资料的可靠性、 分析资料系列代表性的基础上,考虑上游调蓄工程、洪水漫溢、 下垫面变化等对资料一致性的影响,并进行一致性处理

1无资料时,设计洪水可采用经当地审批的暴雨径流查算 图表等推算。 2设计流域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的流量资料时: 设计洪水宜采用流量途径推算。 3设计流域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的暴雨资料,并 有暴雨洪水对应关系时,设计洪水宜采用暴雨途径推算。 4。1。2采用流量途径推求设计洪水时,应在保证资料的可靠性, 分析资料系列代表性的基础上,考虑上游调蓄工程、洪水漫溢、 下垫面变化等对资料致性的影响,并进行一致性处理。 4。1.3采用暴雨途径推求设计洪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结合历史和实测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流域暴雨、洪 水特性,确定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参类数。 2应分析计算产汇流时间,确定暴雨历时和时程分配。 3应充分利用设计流域或邻近流域实测的暴雨、洪水资料, 对产流和汇流计算参数进行率定。 4宜选用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地区经验公式法以及流 域水文模型等其中两种或以上的方法计算设计洪水,并进行对比 分析。 4.1.4设计断面上游有调蓄作用较大的水库时。应考虑设计洪

4.1.3采用暴雨途径推求设计洪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结合历史和实测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流域暴雨、洪 水特性,确定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参数。 2应分析计算产汇流时间,确定暴雨历时和时程分配。 3应充分利用设计流域或邻近流域实测的暴雨、洪水资料 对产流和汇流计算参数进行率定。 4宜选用单位线法、推理公式法、地区经验公式法以及流 域水文模型等其中两种或以上的方法计算设计洪水SN/T 4442-2016 进出口化妆品中硝基苯、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的检测方法,并进行对比 分析。

4.1.4设计断面上游有调蓄作用较大的水库时,应考虑

4。1.5宜采用下列途径对设计洪

与历史山洪调查成果对比分析。 2 与地区洪峰模数对比分析。 3 与已建或已批复工程的设计洪水成果对比分析

1可采用本流域或邻近流域水文站同期设计洪水,按水文 比拟法移置。 2可根据本流域或邻近流域雨量站同期降雨资料,采用径 流系数法或经验公式法推求。

4.2.1应分别计算治理前后的河道水面线。水面线可采用能量 方程按恒定非均勾流计算,急流河段宜由上游向下游推算,缓流 河段宜由下游向上游推算 4.2.2计算河段宜根据河道形态, 流态合理划分,河道坡降、 糙率和断面形式等水力要素变化不大的河道可划为一个河段。 4.2.3计算断面宜符合下列要求: 1断面间距宜为1~4倍河槽宽度,比降较大河段断面间距 不宜大于河宽。 2河槽急剧变化的河段宜加密计算断面。 3有支流汇人、分出或有堰坝,桥等拦河、跨河建筑物 时,宜在汇人、分出点或建筑物的上下游设断面。 4.2.4起始断面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起始断面宜选择工程区内或附近水文站、坝、堰等具有 稳定水位流量关系的控制性断面。 2计算河段内无控制性建筑物时,起始断面宜选择河道顺 直、河床稳定、上下游无急剧变化的河道断面。 3急流河段起始断面宜设在计算河段上游,缓流河段起始 断面宜设在计算河段下游。 4。2.5起始断面水位流量关系计算可采用下列方法: 1起始断面实测水位、流量资料满足计算条件时,水位流 量关系可根据实测资料拟定。 2起始断面无实测水位、流量资料,但有控制性建筑物时, 水位流量关系可采用堰流公式拟定。

1起始断面宜选择工程区内或附近水文站、项、堰等具有 稳定水位流量关系的控制性断面。 2计算河段内无控制性建筑物时,起始断面宜选择河道 直、河床稳定、上下游无急剧变化的河道断面。 3急流河段起始断面宜设在计算河段上游,缓流河段起始 断面宜设在计算河段下游

1起始断面实测水位、流量资料满足计算条件时,水位流 量关系可根据实测资料拟定。 2起始断面无实测水位、流量资料,但有控制性建筑物时 水位流量关系可采用堰流公式拟定。

3起始断面无实测水位、流量资料和控制性建筑物时,水 位流量关系可采用曼宁公式拟定。 4.2.6计算河段末端为水库、湖泊等大水体回水区时,起始断 面设计水位可采用相应频率洪水回水位。 4。2。7河道糙率宜根据实测洪水期水位流量关系进行率定,无 实测资料时可根据河道地形、河床组成以及水流条件等特性参照 水力学相关资料确定

4.2.8水面线成果合理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与历史洪水调查成果对比分析。 Z 应与建筑物上下游断面的实测或调查水位差对比分析。 3 应对比分析治理前后水面线成果。

1应按照保护对象的规模、重要性和防护要求,参照GB 50201、GB/T50805、SL252以及经审批的流域防洪规划、区 域防洪规划,统筹考虑与下游河道的关系以及灾害造成的影响, 经济损失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 2山洪沟防洪治理应以分段治理为主,工程措施应主要布 设在有城镇、居民点、基础设施等的河段。防洪标准可按不同的 保护对象、洪水淹没范围和灾害损失分段确定。 3对洪灾损失大、山洪危害严重的重点河段,经论证并报 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 4山洪沟防洪治理建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山洪沟防洪 治理的防洪标准。重要建筑物及迎流顶冲河段的岸坡防护工程抗 冲刷计算洪水标准可适当提高。 5交通、电力、通信、供水、输油、输气等基础设施防洪 标准应按GB50201确定。

5.1.2山洪沟防洪治理建筑物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堤防工程级别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按GB5028 确定。 2拦河建筑物和穿堤建筑物工程级别,应按所在堤防工程 级别和与建筑物规模及重要性相应级别中高者确定。

2.1山洪沟防洪治理应统筹考虑防冲防淹、河势控制、生态 境保护等因素,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 2.2山洪沟防洪治理方案和工程布置应根据山洪沟流域内暴

5.2.2山洪沟防洪治理方案和工程布置

雨洪水特性、河道特点、历史山洪灾害、地形地质条件、保护对 象的分布和治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宜在山洪沟沿线采取点状防护布局,受山洪威胁的城镇, 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应重点防护。 2可能发生冲刷破坏并危及到保护对象安全的岸坡,应采 用护岸工程;设计水面线高于岸坡地面高程的河段可采用堤防 工程。 3泥沙淤积严重、乱石杂物堆积的河段,应分析堆积物来 源,结合源头治理,进行疏浚清淤。应拆除或改建治理河段内阻 水建(构)筑物。 河道比降和流速较大以及主支流汇合的河段,宜采取挡 砂坎、跌水、陡坡等措施。 5过流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河段,应进行疏浚拓宽; 以拓宽的河段,可根据地形条件设置撇洪渠、截洪沟、排洪渠等 排导工程分流洪水。 5.2.3山洪沟防洪治理河段岸线(堤线)布置应根据河道形态、 河势控制、防护对象分布、河道变迁、河势变化和有关部门要求 等制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保持河道自然的平面形态,不得裁弯取直。 2岸线(堤线)应平顺连接,宜采用平缓曲线过渡,不宜 采用折线或急弯。 3应保留具有滞洪作用的河滩地,不得围滩占地。 4对于新建堤防河段,堤线布置宜利用现有高地及沿河道 路等地形条件。 5确定堤距时,应根据河道行洪要求、河道地形地质条件、 水文泥沙特性、河床演变特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生态环境保 护要求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等综合分析,并应考虑防护对象远期规 划,合理展宽堤距,同时应与上、下游堤防平缓衔接。

5.2.4亲水平台可结合周边环境景观建设,其顶部高程可根

2~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确定。 5.2.5既有排水口、取水口等交叉建筑物宜保留、改建或重建, 可根据运用要求,合理增设堤岸交叉建筑物。 5.2.6堤防工程、护岸工程、疏浚清淤工程、排导工程及其他 辅助措施,应根据规

2~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确定。

辅助措施,应根据规划的堤距和堤线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6.1.1护岸型式应根据治理河段地形地质条件、冲刷程度、

6.1.1护岸型式应根据治理河段地形地质条件、冲刷程度、工 程占地、施工条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岸坡稳定性较好或具有放坡 、整坡条件的土质岸坡及风 化破碎严重且稳定性差的岩质岸坡防护可「选用坡式护岸。 2稳定性较 且受地形条件或沿岸建(构)筑物限制的土 质或岩质岸坡宜选用墙式护岸 3迎流顶冲河段或有重要防护对象的河段,护岸工程应采 取加强护基、 增强结构等措施。 6.1.2护岸工程结构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优先选用生态、多孔隙结构和材料,主体部分应坚固 耐久、抗冲刷性及抗磨损性强 2坡式护岸和土基上的墙式护厚宜具有适应变形能力。 3应便于施工、修复、加固和维护。 6.1.3坡式护岸的结构型式应根据工程所在河段水流速度、流 向条件等选取,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流速较小的顺直河段宜选用植物护坡、土工材料护坡。 2流速较大的顺直河段宜选用生态网垫护坡、生态连锁码 块护坡、混凝土框格护坡以及干砌石护坡等。 3流速大的河段或迎流顶冲河段宜选用混凝土护坡或浆砌 石护坡。

6.1.4护岸工程顶部高程宜与岸顶相平或略高于岸顶:高

6.1.5坡式护岸的设计应符合下

1混凝土护坡、十砌石护坡、浆砌石护坡厚度应按附录 A.1节计算确定。 2生态网垫护坡、生态连锁砌块护坡、混凝土框格护坡的 结构厚度应根据流速、流向和风速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 选用。 3护坡与土体之间宜根据护坡材料、岸坡地质情况下设土 工布、砂砾石垫层、碎石垫层或粗砂垫层。 4植物护坡、土工材料护坡、生态连锁砌块护坡以及混凝 土框格护坡宜设置耕植土基层,并选用根系发达且适合当地气候 条件的植物品种。

6.1.6墙式护岸可采用重力式、半重力式、衡重式、悬臂式以

1在中等坚实地基上,挡土高度任8m以 时,且米用里 力式、半重力式或悬臂式结构;挡土高度在6m以上时,宜采用 扶壁式结构。 2在岩石地基上,宜采用衡重式结构 3砌石结构挡土墙迎水面宜采用台阶状形式,可选用干砌 石或浆砌石结构。 4混凝土结构挡土墙迎水面宜采用多孔结构。 6.1.7墙体结构材料宜采用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混凝土 浆砌石、格宾石笼等。结构尺寸应根据河岸地形地质条件及稳定 计算分析确定。 6.1.8墙式护岸在墙后与岸坡之间可回填砂砾石、石渣或砂性 土料。墙顶高程低于设计洪水位时,墙后回填体的顶面宜采取防 冲措施。墙体应设置排水孔,并设置排水孔反滤层。沿长度方向 应设置变形缝并作嵌缝处理,钢筋混凝土结构分缝间距宜为15~ 20m,混凝土结构分缝间距宜为10~15m,浆砌石结构分缝间距 宜为10~15m,地基条件改变处应增设变形缝。 6.1.9护岸基础宜采用混凝土或埋石混凝土等整体性好、抗冲

6.1.8墙式护岸在墙后与岸坡之间可回填砂砾石、石渣或砂性

土料。墙顶高程低于设计洪水位时,墙后回填体的顶面宜采取防 冲措施。墙体应设置排水孔,并设置排水孔反滤层。沿长度方向 应设置变形缝并作嵌缝处理,钢筋混凝土结构分缝间距宜为15~ 20m,混凝土结构分缝间距宜为10~15m,浆砌石结构分缝间距 宜为10~15m,地基条件改变处应增设变形缝。 6.1.9护岸基础宜采用混凝土或埋石混凝土等整体性好、抗冲 能力强的材料。

6.1.10护岸基础宜坐落于基岩上或埋置于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 下0.5m:在季节性冻十地区,基础埋置深度应为冻结深度以 下。河床最大冲刷深度宜按附录A.2节计算确定,并对比历史 冲刷深度分析确定。 6.1.11迎流顶冲及水流冲刷作用强的河段宜加强护基措施,可 采用防冲前趾、石笼、抛石及护坦等型式。 6。1.12坡式护岸工程应进行边坡整体稳定和内部稳定计算,墙 式护岸应复核抗滑稳定、抗倾覆稳定、地基应力及不均匀沉降, 并复核迎水面冲刷后工况的边坡稳定。相关计算方法应根据边坡 条件按附录A.3节选用

6.2.1堤防工程的型式应根据河段所在的地理位置、重要程度 地形地质、筑提材料、水流特性、施工条件、运用和管理要求 环境景观、工程造价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 6.2.2·堤顶道路宽度宜结合防汛和管理要求确定,堤顶道路路 面结构宜根据防洪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选择。在人口密集区 的顶应设置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6.2.3迎流顶冲及水流冲刷作用强的堤段迎水侧应采取护坡措

6.2.3迎流顶冲及水流冲刷作用强的堤段迎水侧应采取

施,堤脚宜采用堆石、石笼、混凝土预制块等防冲措施。

6。3.1疏浚整治工程设计应遵循河道冲淤规律,做到因势利导。 清淤疏挖范围、对象、措施及断面尺寸等应根据生态环境保护、 淤积物类型、河道内障碍物阻洪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河道疏挖后应使河槽、河岸、堤防保持稳定,且不得影 响现有建筑物稳定。 2河道蔬挖后可能产生河岸冲刷、局部边坡稳定性降低的 河段,应采取防护措施。

6.3.2疏河道的河底高程宜与现有河底高程相近,并使上1 游河底高程平顺衔接。未经充分论证,不宜改变整治河段的河道 比降。

据边坡稳定和河道行洪能力确定。疏浚河段的河槽设计中心线宜 与主流方向一致,交角不宜超过15°,河槽开挖中心线应为光 滑、平顺的曲线,弯曲段可采用复合圆弧曲线。 6.3.4弃渣场应根据地形地质、土地利用、环境条件等选择

3.4弃渣场应根据地形地质、土地利用、环境条件等选择。

6.3.4弃渣场应根据地形地质、土地利用、环境条件等选

6。4排导工程 6.4.1现有河道行洪能力不足,加高提防、 扩挖河道不具备技 术经济可行性,或坡面径流形成危害,在地形地质条件适合的情 况下宜采用排导工程措施。排导工程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撇洪渠将上游河道或支沟洪水部分或全部撇向城 镇或重要基础设施下游。 3宜采用截洪沟排导坡面径流 6.4.2排导工程布置型式宜根据地形地量点汇 条件及排洪流 量等,选用明渠、涵洞、暗管等。地形平缓、地质稳定、占地拆 迁少的区域宜采用明渠方式,地形起伏落差较大,占地拆迁较多 或排洪线路与保护区的道路、建筑物等发生交叉时宜采用涵洞 暗管等方式。 6.4.3排导工程的结构型式可根据水流流速、地质条件和材料 来源等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明渠宜选择土质渠道、浆砌石护砌渠道、混凝土护砌渠 道等结构型式。 2涵洞宜采用浆砌石拱形涵洞、钢筋混凝土箱形涵洞、钢 筋混凝土盖板涵洞等结构型式。 3暗管宜采用现浇混凝土管、预制混凝土管等结构型式。 644排导工程的设计断面尺寸应根据设计流量经水力计筒确

来源等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明渠宜选择土质渠道、浆砌石护砌渠道、混凝土护砌渠 道等结构型式。 2涵洞宜采用浆砌石拱形涵洞、钢筋混凝土箱形涵洞、钢 筋混凝土盖板涵洞等结构型式。 3暗管宜采用现浇混凝土管、预制混凝土管等结构型式。

5.4.4排导工程的设计断面尺寸应根据设计流量经水力计

跌水跌差小于等于5m时,宜采用单级跌水或单级陡坡;跌差 于5m,采用单级跌水或单级陡坡不经济时,可采用多级跌水 多级陡坡。

6.5.3跌水和陡坡进出口段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设置

5。5。4跌水和陡坡的进出口段应采用混凝土或浆砌石护厂

可取1:2.5~1:5,陡坡倾角应小于等于地基土壤的内摩擦角。 6.5.6陡坡坡底可采用等宽形、底宽扩散形以及菱形等平面布 置形式

糙措施可采用交错式矩形糙条、单人字形槛、双人字形槛以及棋 布形方墩等形式。

5.8跌水和陡坡应进行消能防冲、抗滑稳定、抗倾覆稳定、 底应力等计算以及不均匀沉降复核。

6.5.8跌水和陡坡应进行消能防冲、抗滑稳定、抗倾覆稳定

6.6.1河道比降较大、河床下切剧烈、冲刷严重时,可在重要 沿(跨)河建筑物的河段下游设置拦砂坎。 6.6.2拦砂坎应垂直河道布置,两端宜与岸坡坡脚或脚槽相接 并应采取防冲保护措施,

.0.3 栏砂坎可根据润道地形地质、供水流耳、流速、泥沙 当地材料等条件,比选采用浆砌石、混凝土及石笼等型式,并宜 合下列要求: 1地基坚实的河床可采用浆砌石、混凝土拦砂坎,坎身宜 设置排水孔。 2砂砾石层较厚的河床宜选择透水结构的石笼拦砂坎。 6.6.4拦砂坎顶高程宜与河床高程一致或略高,下游宜布置消 能防冲设施。

应小于计算的最大冲刷深度

应小于计算的最大冲刷深度。

7.0.1 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

7.0.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根据水文气象、施工期洪水流量、 水位、地形地质、交通运输、供水供电条件、料源情况、建筑物 结构型式、工程布置及主要工程量等确定。

7.0.3施工导流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导流洪水标准宜采用3~5年一遇。 2围堰宜采用不过水围堰,顶部高程应按导流洪水标准静 水位加安全超高确定,安全超高宜采用0.3~0.5m。 3宜采用原河床导流、明渠导流和涵管导流等方式。 7。0。4料场的选取应遵循质量优良、经济、就地取材和不占、 少占耕地的原则,比选多个料场确定;治理河段较分散时,可选 择两个及以上的料场 7.0。5弃渣场应根据工程总体布置和土石方平衡选择距离短 占地少、交通便利的场地,并应满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要求。 产生大量弃渣时,应提出弃渣处理处置措施。 7.0。6施工对外交通宜利用现有交通道路;现有道路不满足施 工要求时,可修建临时施工道路。 7.0。7施工用电宜利用现有乡镇或农村电网供电;现有供电条 件不满足施工要求时,可根据施工供电负荷配备自备电源。 7.0。8施工期应根据气候条件、施工组织管理水平和施工机械 化程度等因素确定。 7.0.9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特性分析施工期安全、卫生影 响因素,进行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 7.0。10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 管理机构,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

7.0.11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责任单位应按照SL233的相

关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 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护岸基础等隐蔽工程验收可分段进行, 前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0.12工程施工应符合SL260和SL303的有关规定

前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0.12工程施工应符合SL260和SL303的有关规定

8。0。1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管理设计应划定管理范围,明确管 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落实管理运行费用来源,编制运行管理 规定。 8.0.2 山洪沟防洪治理规划、设计应对超标准洪水提出应急 措施。

A。1.1在波浪作用下,斜坡干砌块石护坡的坡面厚度可按下列 公式计算:

Yw H1 L 1 K X Yh1 Yw Vm N h m =cotαs

Yh2 H? Q=0.1 X (2—1) KD w 77 Q t2 pCi 0.1b2 m = cotas

A。1。3混凝土板作为岸坡护面时,满足混凝土板整体稳定所需 的护面板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的护面板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Yw L X b3 Bm Yw m =cotas

表A.2.1水流流速不均匀系数

A.2.2拦砂坝的冲刷深度可按GB50707中潜坝、淹没泄流锁 坝的相关公式计算。

A.3.1坡式护岸工程的稳定计算,应包括整体稳定和边坡内部 稳定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整体稳定计算应包括护岸及岸坡基础土的滑动和沿护坡 地面的滑动,护岸及岸坡基础土的滑动可用瑞典圆弧滑动法计 算。沿护坡底面的滑动可简化成沿护坡底面通过堤基的折线整体 滑动,滑动面应为FABC(图A.3.1一1)。计算时,应先假定不

同滑动深度t值,变动BNY/T 2656-2014 饲料中罗丹明B和罗丹明6G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按极限平衡法求出滑动安全系数,从 而找出最危险的滑动面。土体BCD的稳定安全系数可按下列公 式计算:

W sinα3 +W cosα3 tang+ct/sinα3 +P2 sin(α2 +α3)tang P, cos(α? +α3)

坡式护岸工程整体稳定安全系数; 滑动体GEAF沿滑动面FA方向的下滑力,kN 滑动体ABD沿滑动面AB方向的下滑力,kN; 护坡与土坡基土的摩擦系数; 基础土的内摩擦角,(°); 基础土的凝聚力,kN/m3; 滑动深度,m; 护坡体重量,kN; 基础滑动体ABD重量,kN; 基础滑动体BCD重量,kN; 滑动面FA、AB、BC与水平面的夹角,()

1)维持极限平衡所需的护坡体内部摩擦系数f2值,可按 下列公式计算:

A.3.2重力式护坡工程稳定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坝式、墙式护坡工程采用重力式结构时,应按要求进行 稳定计算。 2重力式护坡工程应进行下列稳定性验算: 1)计算在自重和外荷载作用下发生通过堤(坝)与地基 整体剪切破坏可能性,可用刚体极限平衡法进行整体 稳定计算,采用比较简单的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 圆弧滑动法计算,计算条件应包括河床的可能最大冲 刷深度。 2)应按重力式挡土墙进行稳定性计算

表A.3.2地震角&及地震系数u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JJG(沪) 56-2016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使用中检定规程总则 35 基本资料… 38 洪水分析… 39 工程总体方案 40 工程设计 42 工程施工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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