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764-2012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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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764-2012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由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吊装置等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 离、排放、计量或控制流体流动

piping system

按流体与设计条件划分的多根管道连接成的一组管道,简称 系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Q10ZHJK 001-2015 中海海洋(荣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食品级鱼油 ,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 固件、阀门、滤网及补偿器等,

pipe or tube

于输送流体的横截面为圆形的管

pipe fittings

管道组成件的一个类别,包括弯管或弯头、三通、接管座、异径 和封头等。

于改变管道直径而不改变管道走

2. 1. 7 弯头

采用管子或钢板焊制成型的弯头,具有与管子纵轴线不相垂 的斜接焊缝的管段拼接而成。

branch connections

从主管引出支管的结构,包括整体加强的三通管件及不带力 的焊接结构的支管连接。

pipe supports and hangers

用于承受管道荷载、约束管道位移和控制管道振动,并将荷拳 递承载结构的各种组件或装置的总称,但不包括土建的结构

将管系在支吊点处完全约束而不产生任何线位移和角位移的 性装置。

sliding supports

将管系支撑在滑动底板上,用以承受管道自重荷载并约束管 在支吊点处垂直位移的支架

rigid hangers

用以承受管道自重荷载并约束管系在支吊点处垂直位移的吊

用以引导管道沿预定方向位移而限制其他方问位移的装置 于水平管道的导向装置也可承受管道的自重荷载

restraints

用以约束或部分限制管系在支吊点处某一个(或几个)方 移的装置。它通常不承受管道的自重荷载。

2. 1. 18恒力支吊架

用以承受管道自重荷载,且其承载力不随支吊点处管道的年 位移变化而变化,即荷载保持基本恒定的支吊架。

用以承受管道自重荷载,但其承载力随着支吊点处管道垂直

位移的变化而变化的弹性支吊架。

sway brace

用以控制管道低频高幅晃动或高频低幅振动,但对管系的 张或冷缩有一定约束的装置。

用以承受管道地震荷载或冲击荷载,控制管系高速振动位移 同时允许管系自由地热胀冷缩装置。

弯管、弯头、异经管和三通管件在弯矩的作用下,产生的最天 弯曲应力与承受相同弯矩的直管产生的最大弯曲应力的比值。或 弯管、弯头、异径管和三通管件的疲劳强度与在相同交变弯矩作用 下直管的疲劳强度的比值

在安装管道时预先施加于管道的弹性变形,以产生预期的 怡位移和应力,达到降低初始热态应力和初始热态管端的作用 力矩,

表示管道通过自身变形吸收热胀、冷缩和其他位移变形的

parameterunits 主蒸汽压力为临界压力及以上,温度为600℃及以上的机 组。

3.1.1管道设计应根据压力、温度及管内介质特性等工艺条件,

3.1.2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

3.1.3对于特殊条件的管道组成件,其设计压力应符合

1对于输送气化温度低的流体管道组成件,其设计压力不应 小于阀被关闭或流体不流动时在最高环境温度下气化所能达到的 最高压力。 2离心泵出口的管道组成件,对于定速泵,其设计压力不应 小于泵额定工作特性曲线最高点对应的压力与泵吸入口压力之 和;对于调速泵,其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泵额定转速特性曲线最高点 对应的压力与泵吸人口压力之和。 3减压装置后没有安全阀保护且流体可能被关断或堵塞的 管道,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减压装置前流体可能达到 的最高压力。 4装有安全阀的管道,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安全 阀的最低整定压力。

3.1.4电厂常用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超临界及以下参数机组,主蒸汽管道设计压力应取用锅炉 最大连续蒸发量时过热器出口的额定工作压力。 2超超临界参数机组,主蒸汽管道设计压力应取用下列两项 的较大值:

1)汽轮机主汽门进口处设计压力的105%。 2)汽轮机主汽门进口处设计压力加主蒸汽管道压降。 3再热蒸汽管道设计压力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全开工况 热平衡中高压缸排汽压力的1.15倍。 4汽轮机抽汽管道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调整抽汽管道,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全开工况下该 抽汽压力的1.1倍,且不应小于0.1MPa。 2)调整抽汽管道,应取其最高工作压力。 3)背压式汽轮机排汽管道应取其最高工作压力,但不得小 于 0. 1MPa。 5与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连接的汽水管道设计压力应取用 分离器各种运行工况中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压力。 6高压给水管道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调速给水泵出口管道,从前置泵到主给水泵或从主给 水泵至锅炉省煤器进口区段,应分别取用前置泵或主 给水泵特性曲线最高点对应的压力与该泵进水侧压力 之和。 2)调速给水泵出口管道,从给水泵出口至第一个关断阀的 管道,设计压力应取用泵在额定转速特性曲线最高点对 应的压力与进水侧压力之和;从泵出口第一个关断阀至 锅炉省煤器进口区段,应取用泵在额定转速及设计流量 下泵提升压力的1.1倍与泵进水侧压力之和。 3高压给水管道设计压力,应计入水泵进水温度对压力的 修正。 :7低压给水管道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定压除氧系统,应取用除氧器额定压力与最高水位 时水柱静压之和。 2对于滑压除氧系统,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全开工况下 除氧器加热抽汽压力的1.1倍与除氧器最高水位时水柱

静压之和。 8凝结水管道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凝结水泵进口侧管道,应取用泵吸入口中心线至汽轮机 排汽缸接口平面处的水柱静压,且不应小于0.35MPa, 此时凝汽器内按大气压力。 2)凝结水泵出口侧管道,应取用泵出口阀关断情况下泵的 提升压力与进水侧压力之和,水侧压力凝汽器热井最 高水位与泵吸入口中心线的水柱静压力。 9加热器疏水管道设计压力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全开工 况下抽汽压力的1.1倍,耳不应小于0.1MPa。当管道中蔬水静 压引起压力升高值大于抽汽压力的3%时,应计及静压的影响。 10锅炉排污管道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排污阀前管道,对于定期排污管道,设计压力不应 小于汽包上所有安全阀中的最低整定压力与汽包最高 水位至管道最低点水柱静压之和;对于连续排污管道, 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汽包上所有安全阀的最低整定 压力。 2)锅炉排污阀后管道,当排污阀后的管道装有阀门或堵板 等可能引起管内介质压力升高时,其设计压力应按排污 阀前管道设计压力的选取原则确定;当锅炉排污阀后的 管道上未装有阀门或堵板等不会引起管内介质压力升高 时,定期排污和连续排污管道的设计压力应按表3.1.4 选取。

表3.1.4锅炉排污阀后管道设计压力(MPa)

11给水再循环管道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单元制系统时,进除氧器的最后一道关断阀及其 以前的管道,应取用相应的高压给水管道的设计压力,最

后一道关断阀后的管道,对于定压除氧系统,应取用除氧 器额定压力;对于滑压除氧系统,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 全开工况下除氧器加热抽汽压力的1.1倍。 2)当采用母管制系统时,节流孔板及其以前的管道,应取用 相应的高压给水管道的设计压力;节流孔板后的管道,当 未装设阀门或介质出路上的阀门不可能关断时,应取用 除氧器的额定压力。 12安全阀后排汽管道设计压力应根据排汽管道的水力计算 结果确定。 .1.5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不应低于管内介质持续运行的最 高工作温度

1对于与锅炉、各类加热器等换热设备相连接管道的设 度,应计入换热设备可能出现的温度偏差。 2对于非金属材料衬单的管道,衬里材料设计温度应取 的最高工作温度,外层金属的设计温度可通过传热计算或 确定。

3.1.7电厂常用管道、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

1主蒸汽管道设计温度应取用锅炉过热器出口蒸汽额定工 温度加上锅炉正常运行时允许的温度偏差值,当锅炉制造厂未 供温度偏差时,温度偏差值可取用5℃。

1)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应取用锅炉再热器出口蒸汽额定工作 温度加上锅炉正常运行时充许的温度偏差,当锅炉制造 厂未提供温度偏差时,温度偏差值可取用5℃。 2)低温再热蒸汽管道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全开工况下高 压缸排汽参数,等炳求取在管道设计压力下的相应温度。 3汽轮机抽汽管道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调整抽汽管道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全开工况下抽汽 参数,等求取管道设计压力下的相应温度。 2)调整抽汽管道应取用抽汽的最高工作温度。 3背压式汽轮机排汽管道应取用排汽的最高工作温度。 4减温装置后的蒸汽管道设计温度应取用减温装置出口蒸 汽的最高工作温度。 5与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连接的汽水管道设计温度应取用 分离器各种运行工况中管内介质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温度。 6高压给水管道设计温度应取用高压加热器后高压给水的 最高工作温度。 7低压给水管道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压除氧器系统应取用除氧器额定压力对应的饱和 温度。 2)滑压除氧器系统应取用汽轮机调节汽门全开工况下1.1 倍除氧器加热抽汽压力对应的饱和温度。 8凝结水管道设计温度应取用低压加热器后凝结水的最高 工作温度。 9加热器疏水管道设计温度应取用该加热器抽汽管道设计 压力对应的饱和温度。 10锅炉排污管道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定期排污或连续排污阀前管道的设计温度,应取 用汽包上所有安全阀中的最低整定压力对应的饱和 温度。 2)锅炉排污阀后管道,当排污阀后管道装有阀门或堵板等 可能引起管内介质压力升高时,定期排污或连续排污管 道的设计温度应按锅炉排污阀前管道的选取原则确定; 当排污阀后未装设阀门或堵板等不会引起管内介质压力 升高时,定期排污或连续排污管道的设计温度可按表 3. 1. 7 选取

表3.1.7锅炉排污阀后管道设计温度

11.给水再循环管道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定压除氧系统,应取用除氧器额定压力对应的饱和 温度。 2)对于滑压除氧系统,应取用汽轮机最大计算出力工况下 1.1倍除氧器加热抽汽压力对应的饱和温度。 12安全阀后排汽管道的设计温度,应根据排汽管道水力计 中相应数据选取。

3.2.1管道组成件的压力一温度等级除用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 表示外,还可用公称压力表示。 3.2.2管道组成件公称压力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道 元件PN(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GB/T1048的有关规定。 3.2.3对于只标明公称压力的管件,除另有规定外,在设计温度 的近用压出声坊

P, = Kp × PN LaJt

式中:Pt 在设计温度下的允许工作压力(MPa); KpN 公称压力换算系数,KpN=0.1MPa; PN 公称压力; Lat 在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L]s 公称压力对应的基准应力,是指材料在指定某一温度 下的许用应力(MPa)。 3.2.4管子及管件用钢材的许用应力,应根据钢材的强度特性取

3.2.4管子及管件用钢材的许用应力,应根据钢材的强

3.2.4管子及管件用钢材的许用应力,应根据钢材的强度特性取 下列三项中的最小值:

R20 Rel gD 3

式中R0 钢材在20℃时的抗拉强度最小值(MPa); R 钢材在设计温度下的下屈服强度最小值(MPa); Rpo.2 钢材在设计温度下0.2%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最小 值(MPa); i 钢材在设计温度下105h持久强度平均值(MPa)

式中R0 钢材在20℃时的抗拉强度最小值(MPa); R 钢材在设计温度下的下屈服强度最小值(MPa); Rp0.2 钢材在设计温度下0.2%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最小 值(MPa); i 钢材在设计温度下105h持久强度平均值(MPa)

质类别等使用条件、经济性、材料的焊接及加工等性能综合确定 同时选用的材料应具有化学性能、物理性能、抗疲劳性能和组织等 稳定性,并应符合本规范关于材料的其他规定。 4.1.2用于管道的材料,其规格与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4.1.3使用本规范未列出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反

标准,包括化学成分、物理和力学特性、制造工艺方法、热处理、检 验等方面的规定

4.2.1材料使用温度,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外,还需依

4.2.1材料使用温度,除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外,还需依 据工作介质对材料性能的影响等确定。

工作介质对材料性能的影响等确定。

4.2.2材料的使用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使用温度范围内应保证材料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2在使用温度范围内,材料应具有对流体及外界环境影响的 抵抗力。

4.3金属材料的许用应力

4.3.1 金属材料的许用应力是指钢材许用拉应力,许用应力取 值应符合本规范第3.2.4条的规定。

许用应力时,应另外按本规范第6.2.1条的要求计入许用应力修 正系数和蠕变条件下焊接强度降低系数,

许用应力时,应另外按本规范第6.2.1条的要求计入许用应力修 正系数和蠕变条件下焊接强度降低系数。 4.3.4对于铸造管道,管子及管件用材料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 许用应力时,应计入铸件质量系数,普通铸件质量系数应取0.8,

许用应力时,应计入铸件质量系数,普通铸件质量系数应取0.8, 当对铸件进行补充检测时,质量系数可提高至表4.3.4的数值,但 在任何情况下,质量系数不应超过1.00

表4.3.4铸件增加检测后的质量系数

许用剪切应力应为本规范附录A许用应力的0.8倍;支 的许用压应力应为许用应力的1.6倍

4.4金属材料的使用要求

4.4.1材料选择应根据其使用性能、工艺性能和经济性综合确 定。 4.4.2材料的使用性能应根据部件的设计工作温度、受力状况 介质特性及工作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确定 4.4.3材料的工艺性能应根据部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制造工艺 以及部件失效后的修复方法来确定。 4.4.4材料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材料制造单 应必须保证材料质量,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应 包括材料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热处理工艺及其必要的性能 检验结果等资料。

1应具有足够高的蠕变极限、持久强度、持久塑性和抗氧1

性能。蒸汽管道应以1×105h或2×10'h的高温持久强度作为强 度设计的主要依据,再用蠕变极限进行校核。对于低合金耐热钢, 在整个运行期内累积的相对蠕变变形量不应超过1.5%;持久强 度和蠕变极限的分散范围不应超过士20%;持久塑性的延伸率不 应超出3%~5%。 2在高温下长期运行过程中,材料的组织性能应稳定。 3材料应有好的工艺性能,特别是焊接性能 4导热性能应好,热膨胀系数应低。 4.4.6 非高温蒸汽的其他介质管道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较高的室温和高温强度,这些管道通常以钢材的屈 服极限和抗拉强度作为强度设计的依据。 2对所输送流体应具有抗腐蚀能力。 3应有好的韧性。 4应具有较小的应变时效敏感性。 5应具有好的工艺性能,特别是焊接性能

5.1.1管道组成件应符合本规范承压设计规定,并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2 管道组成件间的连接,除需经常拆卸的以外,宜采用焊接 连接。 5.1. 3 管道组成件的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 5.1.4 管道组成件用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 5.1.5 弯管、弯头、三通和异径管等管道附件的通流面积不应小 于相连接管道通流面积的95%。 5.1.6! 螺纹连接方式可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

5.1.1管道组成件应符合本规范承压设计规定,并应符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6螺纹连接方式可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 温度小于或等于200℃的输送低压流体用的管道上。

5.1.6螺纹连接方式可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

DL/T 1400-2015 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现场校准规范温度小于或等于200℃的输送低压流体用的管道上。

无缝钢管,可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管道;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的无缝钢管,可用于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5.3MPa的管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 炉用无缝钢管》GB5310的无缝钢管,可用于设计压力大于 5.3MPa的管道。

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且设计温度不在端变范围之内的管 道;低压流体用电熔焊钢管可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 且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00℃的管道

5.2.6 低压给水管道不宜采用焊接钢管。

GDJ 086-2018 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低压给水管道不宜采用焊接钢

5.3.1弯管弯头的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3.1条的规定。 5.3.2对于主蒸汽、再热蒸汽和高压给水等主要管道,宜采用较 大弯曲半径的弯管,弯管弯曲半径宜为管子外径的3倍~5倍。 5.3.3设计压力为6.3MPa及以上或设计温度为400℃及以上 的管道,当采用弯头时,弯头宜带直段。 5.3.4低温再热蒸汽管道采用电熔焊钢管时,其弯头宜采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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