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11-2018-T: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调试及验收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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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11-2018-T: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调试及验收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windpower subsystem

由风力发电单元及其汇集线、汇集线开关柜、风电监控系统 的发电分系统。

2. 0.5 光伏分系统

photovoltaic subsystem

DL/T 2069-2019 低压有源电力滤波器检测规程由光伏发电单元及其汇集线、汇集线开关柜、光伏监控 成的发电分系统。

由储能运行单元及其汇集线、汇集线开关柜、储能监控系统组 成的分系统。

对风光储联合发电站站内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及变电站进 行协调控制的监控系统,

3.0.1风光储联含发电站调试应包括设备调试、分系统调试、联 合调试三个阶段,设备调试不合格时不应进入分系统调试,分系统 调试不合格时不应进人联合调试

3.0.2调试前应完成单位工程验收,设备应具备调试条件,且应

3.0.4调试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基本结构,掌握必要的 机械、电气、检测、安全防护知识,能够正确使用调试工具和安全防 护设备。

3.0.5调试用仪器仪表应定期检查,符合调试要求,并在

3.0.6风光储联合发电站应通过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行、

会负责,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由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负责,工程竣 工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各阶段验收结论应由验收 组(委员会)审查通过。

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验收资料目录应符合本 标准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

4.1.1设备调试应包括变电站设备、风力发电单元、光伏 元、储能运行单元的调试。

4.1.2设备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备应安装完毕,且安装记录等资料齐全。 2现场应提供调试电源,并确认临时供电设备的电压、频率 和容量符合调试要求。 3调试现场应无其他大型作业活动。 4设备随机文件、备品备件应齐备。 5应编制调试方案、安全环保措施。 4.1.3变电站一次设备调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静正无功补偿装置 (SVC)现场试验》GB/T20297、《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 交接试验规程》DL/T618、《链式静正同步补偿器第4部分:现 场试验》DL/T1215.4的相关规定。 4.1.4变电站二次设备调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电力系统同步向量测

4.1.2设备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4.1.3变电站一次设备调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

4.1.4变电站二次设备调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量装置检测规范》GB/T26862、《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 记录装置检测要求》DL/T663、《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系统通用 技术条件》DL/T687、《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995、《35kV~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验收规范》DL/T 1101的相关规定。 4.1.5变电站整体启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主变压器受电试验、冲击合试验。 2 保护定值核对试验。 3 投运设备的向量检查试验。 4 送出系统和汇流系统的电压互感器定相、核相试验。 投运设备的功能检查试验。 6 变电站监控系统调试。 4.1.6 风力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储能运行单元调试前汇集 线(路)应空充完毕。 4.1.7风力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储能运行单元的升压变压 器运行在和连接电缆绝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相关规定。 4.1.8风力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储能运行单元的升压变压 器冲击试验应连续进行3次,每次试验间隔不得小于5min,升压 变压器应无异常声响,无短路或放电现象,保护装置应无异常 动作。 4.1.9风力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储能运行单元的升压变压 器测控装置调试应包括与远程监控系统的通讯调试以及遥测、遥 信、遥控功能的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控装置电压、电流等遥测量以及开关状态、告警和故障 信息等遥信量应显示正确。 2测控装置与远程监控系统应通信正常。 3远程监控系统中的遥测量和遥信量与测控装置应显示 一致。

量装置检测规范》GB/T26862、《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 记录装置检测要求》DL/T663、《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系统通用 技术条件》DL/T687、《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995、《35kV~11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验收规范》DL/T 1101的相关规定。

4.1.7风力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储能运行单元的升

器冲击试验应连续进行3次,每次试验间隔不得小于5mi 变压器应无异常声响,无短路或放电现象,保护装置应手 动作。

4远程操作升压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开关时.操作机构应可 靠动作。 5升压变压器运行在就地方式时,远程监控系统应闭锁遥控 指令。

通应良好,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Q。

文X 4.2.2风力发电机组动力电缆两侧相位应一致。 4.2.3风力发电机组静态调试应包括塔架、发电机、齿轮箱、主控 制系统、安全链、变浆系统、偏航系统、液压系统、温度控制系统的 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架雷通道电阻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场安 全规程》DL/T796的相关规定。 2发电机调试项目应包括定/转子绝缘电阻测试、直流电阻 测试、滑环与碳刷安装检香、对中检香等,双馈型风力发电机组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异步发电机第1部分: 技术条件》GB/T23479.1、《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异步发电机第 2部分:试验方法》GB/T23179.2的相关规定,直驱型风力发电机 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低速永磁同步发电机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25389.1、《风力发电机组低速永磁 司步发电机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25389.2的相关规定。 3齿轮箱调试项目应包括齿轮箱油位、润滑系统、冷却风扇 和加热器等的检查和齿轮箱油品检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 力发电机组齿轮箱》GB/T19073的相关规定。 4主控制系统调试项目应包括控制柜上电检查、电气回路绝 缘电阻测试、加热器检查、就地通信检查、传感器检查、软件版本检 查、保护功能测试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风力发电机组第 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9960.1、《风力发电机组变速恒

频控制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25386.1和《双馈风力 发电机组主控制系统技术规范》NB/T31017的相关规定。 5安全链调试项目应包括紧急停机、机舱过振动、扭揽、超 速、过功率等保护功能测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 组验收规范》GB/T20319的相关规定。 6变浆系统调试项目应包括电气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加热器 检查、手动和自动变桨功能测试、安全顺桨保护功能测试等,并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风力发电机组电动变浆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NB/T31018的相关规定。 7偏航系统调试项目应包括机舱位置传感器与风向标零位 检查和调整、手动和自动偏航功能测试、解缆保护测试等,并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偏航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 JB/T10425.1、《风力发电机组偏航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 JB/T10425.2的相关规定。 8液压系统调试项目应包括阀门、润滑脂油位、传感器、制动 盘间隙、制动功能等的检查和调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9机舱开关柜、机舱控制柜、变流柜、塔基控制柜、变桨控制 柜等的温湿度开关和传感器应正常工作。 4.2.4风力发电机组动态调试应包括变流器调试、空载调试、并 网调试、限功率调试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流器调试项目应包括绝缘电阻测试、并网开关检查、冷 御系统检查、软件版本检查、保护功能测试等,双馈变流器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式变流器第1部分:技术条 件》GB/125388.1、《双馈风力发电机变流器制造技术规范》NB/T 31014的相关规定,全功率变流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风力发电 机组全功率变流器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25387.1、《永 磁风力发电机变流器制造技术规范》NB/T31015的相关规定。 2空载调试项目应包括空载启机、运行和停机过程中的参数 和保护功能检查,电气和机械参数应无异常,无故障和异常告警信

网调试、限功率调试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流器调试项自应包括绝缘电阻测试、并网开关检查、冷 却系统检查、软件版本检查、保护功能测试等,双馈变流器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式变流器第1部分:技术条 件》GB/T25388.1、《双馈风力发电机变流器制造技术规范》NB/T 31014的相关规定,全功率变流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风力发电 机组全功率变流器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25387.1、《永 滋风力发电机变流器制造技术规范》NB/T31015的相关规定。 2空载调试项自应包括空载启机、运行和停机过程中的参数 和保护功能检查,电气和机械参数应无异常,无故障和异常告警信

息,安全顺桨、紧急停机和超速保护等应正常动作。 3并网调试项目应包括手动/自动启机并网和停机的检查, 启机、并网运行和停机过程中的电气和机械参数、噪声、振动应无 异常,断电保护应正常动作。 4限功率调试宜在额定工况下进行,实际有功功率与设定值 偏差不宜大于5%额定功率,时间不宜低于72h,运行结束后发电 机滑环表面氧化膜、碳刷磨损和变奖系统齿轮表面润滑应无异常

4限功率调试宜在额定工况下进行,实际有功功率与设定值 偏差不宜大于5%额定功率,时间不宜低于72h,运行结束后发电 机滑环表面氧化膜、碳刷磨损和变桨系统齿轮表面润滑应无异常, 4.2.5风力发电机组与远程监控系统的通信调试应包括遥测、遥 信、遥控和遥调功能的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机组与远程监控系统应通信正常。 2远程监控系统中的风力发电机组遥测值应与就地显示值 一致。 3远程监控系统中的风力发电机组运行状态、开关状态、告 警和故障信息应与就地显示值一致。 4风力发电机组应可靠、正确执行远程监控系统启机、停机、 复位等操作指令。 5风力发电机组应可靠、正确执行远程监控系统有功和无功 功率控制指令,就地显示值应与远程显示值一致。 6风力发电机组切人就地方式和维护状态时,远程监控系统 应闭锁遥控和遥调指令。 4.2.6风力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行后应进行传动链振动测试,测试 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状态监测导则》NB/T 31004的规定。主轴承和齿轮箱低速端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宜大于 0.5m/s,齿轮箱高速端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宜大于12.0m/s*,发电 机轴承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宜大于16.0m/s°。 4.2.7风力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行后,通过风电监控系统远程设置 有功和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调节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 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19963的相关规定,实际值与设定 值偏差不应大于5%额定功率。

1风力发电机组与远程监控系统应通信正常。 2远程监控系统中的风力发电机组遥测值应与就地显示值 致。 3远程监控系统中的风力发电机组运行状态、开关状态、告 警和故障信息应与就地显示值一致。 4风力发电机组应可靠、正确执行远程监控系统启机、停机、 复位等操作指令。 5风力发电机组应可靠、正确执行远程监控系统有功和无功 功率控制指令,就地显示值应与远程显示值一致。 6风力发电机组切人入就地方式和维护状态时,远程监控系统 应闭锁遥控和遥调指令。

4.2.6风力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行后应进行传动链振动测试,测

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状态监测导则》NB/T 31004的规定。主轴承和齿轮箱低速端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宜大于 0.5m/s²,齿轮箱高速端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宜大于12.0m/s²,发电 机轴承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宜大王16.0m/s

有功和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调节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 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的相关规定,实际值与设定 值偏差不应大于5%额定功率。

4.3光伏发电单元调试

4.3.1调试前光伏区接地网接地电阻值不应低于42,升压变压 器、逆变器室、光伏方阵接地引下线应与接地网导通良好。 4.3.2逆变器室消防、通风、照明等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 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的相关规定。 4.3.3光伏发电单元带电前检查调试应包括逆变器、直流配电 柜、跟踪系统、汇流箱和光伏组件串的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逆变器柜体接地应导通良好,逆变器直流侧和交流侧对地 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2。 2直流配电柜母排正极和负极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M。 3太阳跟踪系统手动模式、自动模式和极限位置保护功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验收规范》GB/T50794的相关 规定。 4汇流箱接线端子各组串极性应连接正确,正极和负极对地 以及正负极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MQ。 5汇流箱开关装置应动作正常,箱体接地应导通良好。 6光伏组件外观应无明显损坏、气泡和色差,接线应牢固,铝 合金边框接地应可靠。 7测试组件串开路电压,宜在辐照度不低于700W/m²的条 件下进行,同一汇流箱组件串之间开路电压偏差不应大于2%, 最大偏差不应超过5V

4.3.4闭合逆变器交流侧断路器,逆变器各工作指示灯、交直流

4.3.5光伏发电单元整体调试应包括逆变器就地监控功盒

2逆变器电压、电流、温度等运行参数应显示正确。 3在恒有功功率方式下,设置给定值为低于当前输出功率的 数值时,实测值与设定值偏差不宜大于5%额定功率。 4按照功率因数设计范围设置无功功率或功率因数时,实测 值与设定值的相对偏差不宜大于5%。 4.3.6测试光伏组件串的电流,宜在辐照度不低于700W/m²时

4.3.7光伏发电单元与光伏监控系统的通讯调试应参照本标准 第 4. 2. 5 条执行。

4.3.7光伏发电单元与光伏监控系统的通讯调试应参照

功率时,功率因数调节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 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4的相关规定,有功功率实测值和 设定值偏差不宜大于5%额定功率,无功功率实测值和设定值相 对偏差不宜大于5%

4.4.1调试前升压变压器、变流器柜、汇流柜、电池柜应与接地网 导通良好。

4.4.2储能厂房内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消防系统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的相关规定。 4.4.3储能运行单元带电前应检查汇流柜、变流器、电池组及其

4.4.2储能厂房内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消防系统应符合现

铺助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汇流柜母排正极和负极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1M2。 2变流器直流侧和交流侧对地绝缘电阻应天于1M2,断路 器、接触器应正常动作。 3各电池柜内电池管理系统与电池相连的带电部件和外壳 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Q,且外壳与柜体的接地引线应导通 良好。

4各电池组外观、接线应正常。 5液流电池电磁阀应转动灵活、开度正常,循环泵、传感设 备、换热设备应运行正常,电解液应无泄漏。 6钠硫电池保温加热系统功能应具备保温加热电源,电池模 块工作温度应保持在290℃~350℃,升温曲线设置应符合产品技 术文件要求。升温完成后,各测量点最大温差不应大于25℃。 4.4.4闭合变流器交流侧开关,二次供电回路、电池管理系统、辅 助设备、变流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能单元二次回路供电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池管理系统之间通信应正常,电池管理系统电压、温度 等监测数据应完整、正确,报警值设置应正确。 3电池组通风、散热等温度调节系统应按设定值正确启停。 4变流器就地启停机、紧急停机功能应正常,人机界面显示 功能和操作功能应正常。 5变流器及电池管理系统保护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4.5储能运行单元整体调试应包括蓝控功能、功率调节性能 电池组串性能的检查和调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就地设置10%额定有功功率,检查就地监控、电池管理 系统和变流器人机界面,电压、电流、温度等运行参数应显示正确。 2应设置20%、40%、60%、80%、100%额定充放电功率,有 功功率实测值与设定值相对偏差不宜大于5%,且电池管理系统 应无告警。 3设置无功功率时,无功功率实测值与设定值相对偏差不宜 大于5%,且电池管理系统应无报警。 4应检查电池组串SOC一致性、单体电压一致性、单体温度 一致性,其中锂电池单体温度差异应小子5℃,全钒液流电池单元 充满电静置30min后,电堆之间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最小值与 平均值的偏差不应超过平均值的2%。 5标定储能单元容量时,初始充电能量不应小于额定充电能

量,初始放电能量不应小于额定放电能量。锂离子电池储能单元 能量转换效率不宜低于92%,铅炭电池储能单元能量转换效率不 宜低于86%,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单元能量转换效率不宜低 于65%。

4.4.8按照20%、40%、60%、80%、100%额定充放电功率远程 设置储能运行单元运行参数,有功和无功功率的实测值与设定值 相对偏差不宜大于5%,功率因数应按照《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 程》GB/T34133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储能变流器并网运行模 式下不参与系统无功调节且输出大于额定功率的50%时,功率因 数不应小于0.98(超前或滞后)。

5.0.1分系统调试应包括风电分系统、光伏分系统、储

5.0.2分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各监控系统硬件设备的数量、型号、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测试软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发电单元状态显示应完整 正确。 2各单元应调试完成,且调试结果合格。 监控系统与被监控设备通信应正常。 4 设备使用说明书、设计图纸、调试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整 齐备。 5.0.3 监控系统与被监控设备的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功能应 正常。 5.0.4 单元应可靠、正确执行监控系统群控、群调指令。 5.0.51 各监控系统与联合监控系统通信应正常,各监控系统应实

5.0.4单元应可靠、正确执行监控系统群控、群调指令。

5.0.6测试各监控系统双机穴余切换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工退出双机(设备)运行系统中一台主机(设备)时,备机 (设备)应自动投入运行,切换过程中无系统稳定运行的扰动,不丢 失数据,且主、备机数据库历史数据应一致。 2从切换开始至功能恢复时间不应大于30s。 5.0.7在各分监控系统中设置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有功功率 进行有功控制功能试验时,应记录下列数据并计算相关性能指标: 1应在有功出力大于20%风电分系统额定功率时进行风电 分系统试验,调节时间不应大于120s,实际值与设定值偏差不应

超过2%额定容量。 2应在有功出力大于65%光伏分系统额定容量时进行光伏 分系统试验,调节时间不应大于60s,实际值与设定值偏差不应超 过5%额定容量。 3应在25%、50%、75%、100%额定充放电功率下进行储能 分系统试验,实际功率与设定值偏差不应超过5%额定充放电 功率。

0.8在各分监控系统中设置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无功

1宜在有功出力大于90%风电分系统额定功率时,在电站 并网点电压充许运行范围内进行风电分系统无功控制功能试验 调节时间不应大于30s,实际值与设定值偏差不宜大于3MVar。 2宜在电站并网点电压充许运行范围内进行光伏分系统无 功控制功能试验,调节时间不应大于30s,实际值与设定值相对偏 差不宜大于5%。 3宜在功率因数调节范围内进行储能分系统无功控制功能 试验,实际值与设定值相对偏差不宜大于5%

6.1.1联合调试应包括基本监控功能调试、有功自动控制功能调 试、电压自动控制功能调试

.2联合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

1联合监控系统硬件设备的数量、型号、额定参数应符合设 计要求,软件功能应完成现场测试,且满足设计要求。 2变电站、风电分系统、光伏分系统、储能分系统与联合监控 系统通信应正常,实时性和准确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 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5391的相关规定。 3有功/无功自动控制功能和性能调试时,发电单元应为远方 控制方式,不受控的发电单元容量不宜超过总装机容量的10%

6.2基本监控功能调试

6.2.1联合监控系统与变电站监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

6.2.1联合监控系统与变电站监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电站设备状态显示应完整正确。 2变电站设备遥测量、遥信量传送正确,实时性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I/1 5149的相关规定。 3可远方操作设备遥控功能和远方调节设备遥调功能,并应 可靠正确。 4无功补偿装置投入/退出遥控指令、无功/电压遥调指令应 正确执行。

6.2.2联合监控系统与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调试厂

1发电单元状态显示应完整正确。 2发电单元遥测量、遥信量传送应正确,实时性应符合设计 要求。 3 远方启停和调节发电单元时,遥控、遥调功能应可靠准确。 4 发电单元应正确执行启停等遥控指令、有功/无功等遥调 指令。 5应分别进行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的有功控制功能试验 试验方法及技术指标应按本标准第5.0.7条要求执行。 6应分别进行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以及各汇集线的无功 控制功能试验,试验方法及技术指标应按本标准第5.0.8条要求 执行。

6.3有功自动控制功能调试

6.3.1通过监控界面检查联合监控系统有功自动控制功能,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场站就地/调度远方、开环/闭环工作方式切换应正常。 2跟踪计划、平滑波动、频率调节等控制目标切换应正常。 3风、光、储、风光、风储、光储、风光储发电方式切换应正常。 6.3.2应将联合监控系统有功自动控制工作方式设置为场站就 地,分别在跟踪计划、平滑波动、频率调节控制目标下依次进行各 种发电方式的升环/闭环模式调试,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置控制目标。 2设置发电方式。 3设置功率曲线、波动率、频率偏差等控制参数。 4记录联合监控系统数据并计算控制性能指标,开环方式下 指令分配应合理,闭环方式下所有发电单元应正确执行指令,控制 性能应满足设计指标及上级调度机构的要求。 5进行风电、光伏、储能监控系统的通信中断、接收有功指令 不合理等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测试,联合监控系统应告警并闭锁,

汉工议 6.3.3应将联合监控系统有功自动控制工作方式设置为调度远 方,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控主站进行跟踪计划、频率调节等功能的 联合调试,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执行调控主站的指令,记录监控系统数据并计算控制性能 指标,控制目标应满足上级调度机构要求。 2进行通信中断、接收有功指令不合理等异常情况下的安全 性测试,联合监控系统应告警并自动切换到场站就地控制方式。

.4.1 检联合蓝控系究自动电压控刷动能,应付合下划规定 场站就地/调度远方、开环/闭环工作方式切换应正常。 2 电压、无功以及功率因数等控制目标切换应正常。 3无功补偿装置投入/退出状态切换应正常。 6.4.2应将联合监控系统自动电压控制工作方式设置为场站就 地,分别在并网点电压、无功、功率因数控制目标下依次进行各种 发电方式的开环/闭环模式调试,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置控制目标。 设置发电方式。 ? 3 设置电压曲线、无功曲线、功率因数曲线等控制参数。 41 设置无功补偿装置受控状态。 5记录联合监控系统数据并计算控制性能指标,升环方式下 指令分配应合理,闭环方式下发电单元及无功补偿装置应正确执 行指令,站内母线电压分布应满足限值约束,并网点控制目标应满 足精度和调节速度的要求。 6进行风电、光伏、储能系统监控系统通信中断、接收电压指 令不合理等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能测试:联合监控系统应告警并 闭锁,被控设备应自动切换到场站就地控制方式。 64.3应将联合监控系统自动电压控制工作方式设置为调度远

6.4.3应将联合监控系统自动电压控制工作方式设置

方,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控主站进行电压跟踪联合调试,并应包括 下列内容: 1执行调控主站的指令,记录监控系统数据并计算控制性能 指标,控制目标应满足上级调度机构的要求。 2进行通信中断、接收电压指令不合理等异常情况下的安全 性测试,联合监控系统应告警并自动切换到场站就地控制方式。

7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行

7.1.1风光储联合发电站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行应包括变电站、 风电分系统、光伏分系统、储能分系统的启动验收和试运行,以及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试运行验收。 7.1.2启动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验收合格。 2消防、暖通和给排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验收 等专项验收合格。 3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并网许可文件。 4设计书、合同技术协议、出厂试验报告、监造报告、安装记录、 调试报告、运行维护手册、设备和系统调试报告等验收资料齐备。 7.1.3具备工程后动验收和试运行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 设单位提出后动验收和试运行申请。 7.1.4工程后动验收和试运行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审查工程建设总结报告。 2编制启动验收和试运大纲,并按照大纲要求进行启动验收 和试运行。 3对验收和试运行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4签发符合本标准附录C要求的“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鉴 定书”。

变电站启动验收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设备单体安装调试完成,根据相关标准或制造厂有关文作

试验合格,通过启动试验,且应已出具试验、调试报告。 2电气设备的外观、结构、标识和安全性应符合《建筑物电气 装置》GB/T16895的规定。 3单位工程验收完毕,且验收结果合格。 4通过并网工程验收,并包括下列内容: 1)涉及电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验收; 2)电气主接线系统及站用电系统验收; 3)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及信息系统、电力通信、 电能量信息采集系统、直流系统、监控系统、防误操作系 统等验收; 4)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验收; 5)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其他设备及系统验收。 5通信系统与电网调度机构连接应正常。 6 电力线路应已经与电网接通,并应已通过冲击试验。 7 保护开关动作应正常。 8 保护定值应正确、无误。 9 监控系统各项功能应运行正常。 7.2.2 变电站启动验收应检查下列技术资料: 1 设计书、订货技术协议、出厂试验报告、监造报告、安装记 录、调试报告运行维护手册等设备技术资料。 2设备的规格、数量和技术参数等应与合同技术协议相符。 3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 验标准》GB50150要求的高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 7.2.3应查明和消除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和故障报警,变电站 应通过24h试运行,系统运行参数应正常。

7.3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试运行和验收

7.3.1风力发电单元、光伏发电单元、储能运行单元试运行前应 具备下列条件:

1升压变压器运行止常,开关、避雷器无异常动作情况。 2发电单元安装验收完成,且验收结果合格。 3发电单元调试完毕并出具调试报告,且调试结果合格。 4发电单元的规格、数量和技术参数等与合同技术协议 相符。 5设计书、订货技术协议、出厂试验报告、监造报告、安装记 录、厂内调试报告、运行维护手册等技术资料齐全。 6汇集线受电完成。 .3.2多台发电单元宜分别试运行,也可同时试运行,试运行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力发电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故障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应低于240h; 2)出现4次及以上故障或单次故障处理时间超过6h时,该 单元宜重新开始试运行; 3)试运行期间,若没有出现超过额定风速工况,则试运行时 间宜延长,最大延长时间不宜超过48h。 2光伏发电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运行时间应按照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不低于 60kW·h/m的时间计算; 2)出现3次及以上故障或单次故障处理时间超过6h时,该 单元宜重新开始试运行: 3)试运行期间若出现没有达到额定功率的总辐射量日照条 件时,则试运行时间宜延长,最大延长时间不宜超 过48h。 3储能运行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敌障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应低于168h: 2试运行期间累计充放电容量不应低于5倍额定充放电 容量; 3)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削峰填谷、跟踪计划发电、平滑波动

等功能试验,各功能连续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4h; 4)试运行期间出现3次及以上故障或单次故障处理时间超 过24h时,该单元宜重新开始试运行。 7.3.3分系统试运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发电单元通过试运行后,分系统试运行应验收完成。 2试运行期间监控系统与发电单元通信应正常,有功/无功 控制应无异常。 3试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和故障报警应查明原因并消除,且针 对同类设备应已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7.4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试运行

7.4.1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试运行前应其备下列条件: 1风电、光伏、储能分系统及变电站启动验收完成,且验收结 果合格。 2风电、光伏、储能、变电站监控系统及联合发电监控系统调 试完成,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 技术规程》DL/T5002、《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3和《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的相关规定,且应已完成设计书、订货技术协议、出厂试验报 告、安装记录、运行维护手册以及基本监控、有功自动控制、无功 动控制等功能和性能调试报告等资料的验收。 7.4.2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试运行应包括下列内容: 1风光储联合发电运行方式时,有功和无功电压自动控制均

1风光储联合发电运行方式时,有功和无功电压自动控制均 应工作在调度远方方式,连续并网试运行时间不应低于240h。 2变电站及汇集线路一二次设备和系统应正常。 3有功自动控制功能的投运率不宜低于99.9%,调节合格 率不宜低于99%。 4无功电压自动控制功能的投运率不宜低于99.9%,无功 调节合格率不宜低于99%,电压调节合格率不宜低干99%。

7.4.3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均应消除,风 光储联合发电站工程启动验收完成。

4签发的“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鉴定书”应符合本标准附: 要求。

7.4.4签发的“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鉴定书”应符合本

8.1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8.1.1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行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自法

8.1.1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行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自法 人单位提出移交生产验收申请,项目法人同意后,应及时筹办工程 移交生产验收。

8.12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组建,由项目法人单

1单位工程验收和后动验收均应合格,联合发电站试运行完 成,主要设备各项试验全部完成且合格,设备状态良好,安全运行 无重大事故。 2安全、消防设施齐全良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3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设备台账等制度文件完整 齐备且经过审核批准,运行维护人员取得上岗资格。 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齐全,生产准备工作完成。 8.1.4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提交建设总结、设计报告、施工总结、 调试报告、生产准备报告、监理报告、质量监督报告、施工记录、监 理和质监检查记录及签证文件、各阶段设计与审批文件、设备产品 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8.1.5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审查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调试、生产准备、监理、质量监督 等总结报告。 2检查工程启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完成,检查分系 统及关键设备启动验收及试运行的相关报告和记录,确认各项性

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3确定工程移交生产期限。 4应签发符合本标准附录D要求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鉴 定书”。

8.2.1工程峻工验收应在移交生产验收后进行,当完成工程决算 审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尚项自法人单位审请竣工验收,项目法人 单位应上报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批。 8.2.2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应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 会应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电力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 位、生产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组成,建设、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应列席会议。

1应在移交生产验收完成后进行。 2应按照施工图纸全部完成,并应已提交建设、设计、监理、 施工等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总结报告,建设单位与生产单位对工 程遗留的缺陷、问题协商后应达成一致意见。 3消防、环境保护、档案、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水土保持等专 项工程应已经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和验收。 4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已经批准验收程序。 5工程投资应全部到位。 8.2.4 竣工验收应提交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竣工工 程图纸、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方案执行 报告、工程工报告。 8.2.5 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竣工资料是否完整齐备。 2审查工程竣工报告。 3审查竣工决算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4审查工程决算执行情况。 5发现重大问题时,验收委员会应停止验收或者停止部分工 程验收,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处理。 6得出工程结论,并签发符合本标准附录E要求的“工程竣 工验收鉴定书”。

4审查工程决算执行情况。 5发现重大问题时JB/T 11369-2013 工业切肉机,验收委员会应停止验收或者停止部分工 程验收,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处理。 6得出工程结论,并签发符合本标准附录E要求的“工程竣 工验收鉴定书”

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或根据需要提供。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目录

QC/T 983-2014 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清洁度检测方法表CXX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鉴定书

前言(简述验收依据、验收组织结构和验收过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任务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三)工程建设过程情况 二、验收范围 三、概算执行情况 四、单位工程验收情况 五、工程质量评定 六,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七、意见和建议 八、验收结论 包括工程工期、质量、技术要求是否达到批准的设计标准,工程档案资料是否符 合要求,以及是否同意交工等。 九、验收委员会委员签字 十、参建单位代表签字 X×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 X×工程启动验收和试运委员会 主持单位(盖章): 主任委员(签字): X×年××月××日 X×年××月××日

EX×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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