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792-2017 发电机组功率突降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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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792-2017 发电机组功率突降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装置的电磁兼容要求应符合GB/T14598.26的规

4.9.1机箱和插件的尺寸应符合GB/T19520.12的规定, 4.9.2装置表面涂覆的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明显的色差和眩光,表面应无砂粒、趋皱和流痕等 4.9.3装置内插件应插拔灵活、互换性好。

a)装置外壳设计应符合DL/T478的安全要求。 b)装置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c)特殊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商商定。 1.9.5机械振动、冲击和碰撞性能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出厂前应进行连续通电试验GB/T 16630-2012 冷冻机油,试验要求应符合D

装置安全性能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5.1.1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 5.1.2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应符合GB/T14285的规定。 5.1.3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和自复位能力。 5.1.4装置的记录信息在失去工作电源的情况下不应丢失。 5.1.5装置应具备对时接口、通信接口、调试接口等,通信应采用标准的规约。 5.1.6装置的强电开入回路应与装置保护电源隔离;开入回路的启动电压值不大于0.7倍额定电压值 且不小于0.55倍额定电压值。 5.1.7装置记录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o..1 装直具 元抢士 5.1.2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应符合GB/T14285的规定。 5.1.3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和自复位能力。 5.1.4装置的记录信息在失去工作电源的情况下不应丢失。 5.1.5装置应具备对时接口、通信接口、调试接口等,通信应采用标准的规约。 5.1.6装置的强电开入回路应与装置保护电源隔离;开入回路的启动电压值不大于0.7倍额定电压值 且不小于0.55倍额定电压值。 5.1.7装置记录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记录保护动作全过程的所有信息并具有存储8次以上功能。

5.1.7装置记录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5.2保护功能及性能要求

保护功能及性能要求如下: a)发电机组电功率输出通道异常中断时应能可靠反应。 b)发电机组正常启停、运行、调节,以及发生发电机组单元内部故障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c)发电机组单元以外发生各种类型故障、振荡以及其他异常情况但未导致发电机组电功率输出通 道中断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d)频率测量范围:40Hz~65Hz

e)功率整定值的准确度:5%或0.002PN。 f 频率整定值的准确度:0.05Hz。 g 电流整定值的准确度:2.5%或0.02IN。 h) 电压整定值的准确度:2.5%或0.002UN。 延时整定值的准确度:1%或40ms 注:PN为发电机额定有功功率,I为发电机额定电流,UN为发电机额定电压。

e)功率整定值的准确度:5%或0.002PN。 频率整定值的准确度:0.05Hz。 g 电流整定值的准确度:2.5%或0.02IN。 h) 电压整定值的准确度:2.5%或0.002UN。 延时整定值的准确度:1%或40ms。 注:PN为发电机额定有功功率,IN为发电机额定电流,UN为发电机额定电压。

6.1.1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均在4.1.2规定的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6.1.2被试装置和测试仪表必须良好接地。 6.1.3周围环境应符合4.1.4规定的要求。

6.2.1装置的检验项目

装置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现场检验。

6.2.2.1 型式检验用于检验新装的硬件或软件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6.2.2.2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研发或定型前; b)产品正式投产后,如遇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改变较大,经评估影响装置性能或安全性时 C 装置软件改动较大时。 6.2.2.3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a仅检验部分特征量准确度、动作时间或与装置动作有关的测量量准确度。

选做其中一项。 其中直流电源电压中断试验列入本表序号5中。 出厂检验时只做动作准确度试验,不做变差试验。 出厂检验仅做触点通断检查。 安全型式检验包括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冲击电压、介质强度、绝缘电阻、IP等级、保护联结阻抗、材料和外壳 的可燃性、单一故障试验;安全出厂检验只进行介质强度、绝缘电阻、保护联结连续性试验。安全检验项目和常 规试验重叠的,可以不重复试验。 注:符号“”意思为该检验项目必做。

6.2.2.4如果装置 且前述内容出现改变,型式检验项目应采用风险评估确定。 6.2.2.5新产品研发和定型前,应进行表1规定的全部试验。其余目的的型式检验,可视情况和目的 经评估或协商确定检验项目。

2.2.5新产品研发和定型前,应进行表1规定的全部试验。其余目的的型式检验,可视情况和目的, 评估或协商确定检验项目。 2.2.6合格判定: a)试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选取。 b)试品未发现有主要缺陷的,则判定试品为合格。 注:装置的主要缺陷是指性能或功能不符合本标准及装置相关技术标准,需经更换重要元器件或对软件进行重大 修改后才能消除,或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修复的缺陷(易损件除外)。其余的缺陷作为一般缺陷。 c)对于安全型式检验,可接受的准则是:零缺陷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6.2.2.6合格判定

每台装置在出厂前应经出厂检验,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检验合格产品应具有合格证书。出厂检 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装置的现场检验按DL/T995的规定执行

6.3.1高温运行试验

高温运行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3.2低温运行试验

温运行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3.3最高贮存温度下的高温试验

最高贮存温度下的高温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最高贮存温度下的高温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3.4最低购存温度下的低温试验

最低贮存温度下的低温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最低贮存温度下的低温试验应符合DL/T478的

6.3.5温度变化试验

温度变化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3.6恒定湿热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3.7交变湿热试验

交变湿热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

交变湿热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

装置与外部电磁环境的特定接口称为端口,含电源端口、输入端口、输出端口、通信端 端口和功能地端口,见图1。

6.4.2试验项目及要求

6.4.2.1发射试验的要求及过程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4.2.2抗扰度试验的要求及过程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4.2.1发射试验的要求及过程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4.3.1发射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4.3.1发射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4.3.2抗扰度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4.3.3试验后,被试装置仍应符合相关性能规范

图1保护装置端口的示意图

6.5直流电源端口电压跌落、短时中断、瞬变和纹波试验

试验要求、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合格判据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6振动、冲击和碰撞试验 振动、冲击和碰撞试验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6振动、冲击和碰撞

6.7.1冲击电压试验、介质强度试验及绝缘电阻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7.2所有试验适用于新的和完整的装置

6.8准确度和变差试验

6.8.1装置测量元件、保护元件的准确度和变差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6.8.2试验方法可按GB/T7261的规定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装置功能试验可用继电保护试验设备进行,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装 置的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

装置过载能力试验应按GB/T7261执行。装置经过载能力试验后应无绝缘损坏,应符合装置功能 和性能的要求。

消耗试验应按GB/T7261执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6.12.1试验方法应按DL/T478执行。

6.12.1试验方法应按DL/T478执行

6.13结构和外观检查

结构和外观应按GB/T7261的规定逐项进行检查,应符合4.9.1~4.9.3的要求。

外壳防护试验和检查应根据4.9.4的要求,参照DL/T478执行。

6.15出口继电器检查

安全要求试验和检查应符合DL/T478的规定

型式检验结束之后应给出有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内容应符合 的规定。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1.1每台装置应在显著部位设置持久、明晰的标志和铭牌, a)制造商全称及商标; b)产品型号、名称; c)制造年、月和出厂编号; d)装置的额定值及主要参数; e)安全标志。 .1.2包装箱上应采用不易洗刷或脱落的涂料标记下列内容: a)发货厂名、产品型号、名称; b) 收货单位名称、地址、到站; ) 包装箱外形尺寸及毛重: d) “防潮”“向上”“小心轻放”等标记; 规定叠放层数的标记。 1.3产品执行的标准应明示。 1.4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1.1每台装置应在显著部位设置持久、

7.2.1装置内包装应采用塑料制品DB21T 2464-2015 建筑用热固分仓聚苯颗粒保温板,周围用防震材料垫实放手外包装箱内。 7.2.2包装箱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按照装箱文件及资料清单、装箱清单如数装箱;随同装置出 一的附件及文件、资料应装入防潮文件袋中,再放入包装箱内。 7.2.3装置包装应符合GB/T4798.2规定的运输要求

装置的运输应符合GB/T4798.2的规定。

7.4.1贮存装置的场所应干燥、清洁、空气流通,并能防止各种有害气体的侵入,严禁与有腐蚀作用 的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装置出厂应提供下列文件和备件: a)装箱清单; b)装箱文件、资料清单;

装置出厂应提供下列文件和备件 a)装箱清单; b)装箱文件、资料清单: c)装置的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

d)装置原理及使用说明书; e)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按备品清单或合同规定提供的备品、备件(如元器件、易损件、测试插件、接线座、预制 等)、安装附件、专用工具等,

JB/T 11405-2013 电动割草机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行业标准 发电机组功率突降保护装置 通用技术条件 DL/T 179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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