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7.3-2020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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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7.3-2020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沸水箱、高温烘箱或其他密闭的可加热的仪器。 沸水箱应能在当地气压条件下保证沸水温度达到98℃~100℃。高温烘箱或其他密闭的可加

的仅器,应能加热试样至100℃,直使试验过程中仅器内部及试样温度保持均匀。

寸:全少为300mmX300mm 试验采用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作为试样。切取试验片时应保证试验 片至少一边为制品原始边的一部分

6.4.1试验前应将试样保存在第4章规定的条件下4h后进行试验。 6.4.2将试样加热至98C~100℃,保温2h。然后让试样自然冷却至室温。 6.4.3若安全玻璃的两个外表面均为无机材料,试验时可将试样垂直浸入沸水中至规定时间,应注意 避免过分的热冲击。如果沸水温度无法达到规定要求,或安全玻璃为塑玻复合材料,则应将试样置于满 足要求的高温烘箱或其他密闭的可加热的仪器中进行试验。 6.4.4若试样的裂纹扩展到混淆试验结果的程度,则该试样报废,应换上另一试样试验。 6.4.5试验结束后观察并记录试样中产生的气泡和变色等其他缺陷。距非切制边15mm,距切制边 25mm或距可能产生的任何裂纹10mm范围内的缺陷,不做考虑,

GB/T 10597-2011 卷扬式启闭机定安全玻璃能否经受一定时间的大气湿气的作用

耐湿试验箱。 耐湿试验箱应能保持密闭,且在试验过程中保持温度50℃土2℃恒定、相对湿度95%土4%恒定。 装置中应采取措施避免试样表面产生任何水汽凝结现象,同时应防止试验箱内顶板和壁面上的凝结水 滴到试样上。

尺寸:至少为300mm×300mm 试验采用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为试样,适用时也可以制品为试样。 切取试验片时应保证试验片至少一边为制品原始边的一部分。

7.4.1刚性塑料应在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放置48h后进行试验。除刚性塑料 外,其他类型玻璃材料应将试样保存在第4章规定的条件下4h后进行试验。 7.4.2将试样垂直置于耐湿试验箱中历时336h(2周),试验箱的温度保持在50℃士2℃,相对湿度为 95%士4%。如果几块试样同时试验,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 7.4.3试验完成后,夹层玻璃应在第4章的条件下放置2h再进行评价。贴膜玻璃、塑玻复合材料和刚 生塑料则应放置48h后再进行评价。 7.4.4放置时间结束后,以白色背景观察并记录试样中产生的变色、出泡和浑浊等其他缺陷。距非切 别边10mm或距切割边15mm范围内的缺陷,不做考虑。 7.4.5对于刚性塑料,试验前后应按GB/T5137.2的规定测量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并对同一块试样

在试验前后的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比较。 7.4.6对于刚性塑料,在耐湿试验后,应将试样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5%的环境下放置 48h.再按照GB/T5137.1进行抗冲击性试验.抗冲击性试验应在温度20℃±5℃下进行。

确定安全玻璃材料在小火焰作用下的状态。

按GB8410中的试验装置。

尺寸:356mm×70mm,或按GB8410要求的尺寸。 试验采用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为试样

8.4.1按GB8410的方法进行试验

8.4.2燃烧速度(V)按式(1)计算

式中: V燃烧速度,单位为毫米每分(mm/min); L燃烧距离,单位为毫米(mm); 一燃烧距离L所用的时间,单位为秒(s)。 13试验结市后根据表1中燃情状本的措述记录株将结单

.4.3试验结束后.根据表1中燃烧状态的描述讯

SN/T 4530-2016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专业标准体系确定至少一面为塑料的安全玻璃制品能否经受模拟气候条件下的眼服

试验装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a) 采用符合GB/T16422.2一2014中方法A规定的长弧氙灯作为试验装置的辐照光源。配用适 当的修正滤光器,使其光谱特性接近自然光。 b) 供电装置或变压器的频率应为50Hz或60Hz。 c) 耐模拟气候试验装置应能控制和测量以下参数: 1) 辐照度; 黑板温度; 3) 喷淋时间; 4) 试验进程及试验循环次数。 d 这种装置采用不会污染试验用水的情性材料制成。 e) 辐照度应在试样的表面测量,并按厂商推荐要求进行控制。 f 应能测量或计算总紫外线辐照能量(J/m"),并作为试验曝晒的主要依据来考虑。 ) 试验装置应能保持连续光照和间断喷淋

尺寸:130mm×40mm。除试验样品外应准备一片平行试样以作比对。 试验以特制平型试验片或从制品上较平部位切取的试验片作为试样

9.4.1.1每块试样应将实车安装时朝外的一面对着辐照光源。 9.4.1.2 试验过程中,应保证试样面对辐照光源的表面受到的总紫外辐照能量为500MJ/m²。 9.4.1.3 3试验过程中,应保证试样面对辐照光源的表面受到的最低和最高的辐照强度与两者平均值的 差值不超过该平均值的土10%。 9.4.1.4在循环干燥阶段,赚晒室内的温度应通过足够的循环空气加以控制,以保证一个恒定的黑板 温度。 9.4.1.5 在氙弧灯装置中黑板温度指示值应为70℃士3℃。黑板温度计应安装在试样架上,读数应选 择光辐照产生最热的值。 9.4.1.6干燥阶段湿度应保持在50%土5%的范围内。 9.4.1.7喷淋阶段所用的去离子水,其二氧化硅固体杂质含量应小于1g/g,并且不能在试样上留下对 以后测量有影响的永久残余物或沉淀物。 9.4.1.8 水的pH值应控制在6.0~8.0之间,电导率应小于5μS/cm。 9.4.1.9 瞬晒装置中用到的水在进人系统时应与环境水的温度相同。 9.4.1.10应将足够的水以薄雾状形式均匀喷淋到试样表面,并使其表面立即湿润。水雾应直接喷淋到 试样朝向光源的那一面,不允许循环使用喷淋用水或将试样浸湿于水中

9.4.1.11试样应环绕光源中心旋转以保证均匀的辅照度,或采用其他可以保证均匀辅照度的照射方 式,试样架上应摆满试样或代用品,以保证温度的均匀分布,试样架上的试样背面应暴露在辐照室内环 境中,但是GB/T 325.6-2021 包装容器 钢桶 第6部分:锥形开口钢桶,来自室壁上的反射光不允许落到试样的背面。如有必要,在不影响试样表面的空气自由循 环的情况下,试样可以安置背衬以挡住这种反射光。 9.4.1.12应定期用洗涤剂和清水洗氙灯滤光片,并根据氙灯使用寿命定期更换氙灯。

9.4.2.1刚性塑料应在23℃土2℃,相对湿度50%土5%的条件下放置48h后进行试验。除刚性塑料 外,其他类型玻璃材料应将试样保存在第4章规定的条件下4h后进行试验。 9.4.2.2按照GB/T5137.2规定的方法测量曝晒前每块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 9.4.2.3将试样放入曝晒装置中,在2h循环周期内单纯光照102min和喷淋光照18min。 9.4.2.4上述试验结束后,应清洗试样,或按其生产厂商建议的方法除去试样表面的残留物。清洗完成 后,在白色背景下与对比试样同时观察,并记录试验后试样中产生的气泡、分解、变色、浑浊和脱胶等其 他缺陷。 9.4.2.5按照GB/T5137.2规定的方法测量晒后每块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并对同一块试样在辐照 前后的可见光透射比进行比较。 9.4.2.6刚性塑料应选取试验后的1块试验片,按照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划格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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