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95-2019: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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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95-2019: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2.1.2长期海洋气象测量

2.1.2长期海洋气象测量

TZZB 1785-2020 玻璃广告灯箱用于海上风力发电场风能资源评估的风速、风向、温度 观测。

2.1.3短期风速与风向测量

directionmeasurement

全潮水文观测期间进行的用于海洋水文评估的风速与风向 观测。

averagewind speed

风速的平均值,给定时间从儿秒到数年不等 extremewindspeed

给定时间内瞬时风速的平均值,给定时间从几秒到数年不等。

extremewindspeed

hub height

waterlevel

观测点处海面相对于某参照面的高差

earthquakeeffect

由地震活动产生的影响,包括海底滑坡、海底崩塌、浊流塌陷、 砂土液化、软土震陷等。

liquefactionof sand

饱水的无黏性土在地震作用下结构和性状发生严重变化而

产生流动变形,抗剪强度和承载力大幅下降,甚至完全 现象。

2. 1. 11 风暴岩

settlement of soft soil

tempestite

由海洋风暴引起的高速旋转风暴流,将海底沉积物掀起 沉积,而重新组成的岩土体

submarine shallow gas

在海底浅部沉积物中所聚集的气体,主要由甲烷、二氧化 化氢、乙烷等组成。

2.1.14深度基准面

depthdatum

海图所载水深的起算面,中国自前采用的是理论最低潮面 由主要分潮的调和常数计算确定的潮汐最低水位面

side scan sonar survey

利用声波的反射原理,采用声学换能器向海底发射声波,获 底回波信号,实现海底地貌成像的一种物探方法

通过测量地磁场变化,探测海面以下金属或具有磁性物体 间位置和儿何形状的一种物探方法

2.1.17水域地层剖面法

利用弹性波的反射原理,采用地层剖面仪进行水底地层 构造探测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分为浅地层部面探测和中地 面探测。

2.1.18水域多道地震勘探法

2.1.18水域多道地震勘探法

对具有波阻抗差异的水底地层或构造,采用人工激发宽 震波技术并多次覆盖进行探测的一种反射波地震勘探方法。

海上探作业中,能重复实现就位、起浮、移航等操作以改变 作业地点的平台。

2.1.20固定式勘探平台

海上勘探作业中,用桩结构或管柱支撑将作业平台固 面上的平台。

C 竖向固结系数; Ch 水平向固结系数; e 孔隙比; f、 侧壁摩阻力; K 竖向渗透系数; Kh 水平向渗透系数; 力 压力; qe 锥尖阻力; t 孔隙水压力消散时间; u; 孔压探头贯入土中量测的孔隙水压力; u 孔压消散过程t时刻的孔隙水压力; 之 贯入深度; α 倾斜角; 50 不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过程中,最大主应力差50%时 的应变值。

3.0.1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勘测应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查明工 程区的气象、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每上风力发电场工程测工作深度、测周期和勘测工作量应与 相应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相适应

3.0.2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勘测的工作范围应包括风力发电机

海上升压站或陆域升压站、海缆路由、集控中心等各建(构) 关的区域

3.0.3应根据海上风力发电场所在区域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质

3应根据海上风力发电场所在区域的气象、水文、地形地 和设计要求,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物探、工程钻探、岩士 口原位测试相结合的勘探方法

3.0.4海上现场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展现场工作之前,应收集和分析工程勘测区域的基础资 料,进行现场踏勘,了解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应进行工作海域危 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制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2应健全海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制 度;安全设施和设备应完备; 3作业人员应进行海上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 海上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0.5海上风力发电场测作业应对废弃浆液、油料等生产废

3.0.6各阶段应编制和提交工程勘测成果或报告。

电场风能资源评估、工程设计及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海洋气象观 测包括长期海洋气象测量和短期风速与风向测量。 4.1.2长期海洋气象测量观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年,观测位置 应具有代表性,观测要素应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气温及气压。 4.1.3短期风速与风向测量应在全潮水文测验期间进行,测量位

以具有代衣性, 4.1.3短期风速与风向测量应在全潮水文测验期间进行,测量位 置应根据水文测验要求确定,观测要素应主要包括风速、风向。

置应根据水文测验要求确定,观测要素应主要包括风速、风向。

4.2.1测风塔位置应避开航道、军事

4.2长期海洋气象测量

4.2.1测风塔位置应避开航道、军事区等敏感区域,开应避开桥 梁、海上钻井平台、海岛等障碍物,与障碍物的距离应大于30倍障 碍物的高度。测风塔布置宜兼顾项目运行阶段观测要求。 4.2.2单个风电场测风塔不应少于1座,具体数量应依据风电场 场址形状和范围确定。潮间带及潮下带滩涂风电场的测风塔在垂 直海岸线方向的控制距离不宜超过5km。其他海上风力发电场 测风塔垂直海岸线方向的控制距离不宜超过10km。测风塔布置 应兼顾平行与垂直海岸线两个方向的风能资源变化情况

梁、海上钻井平台、海岛等障碍物,与障碍物的距离应大于 碍物的高度。测风塔布置宜兼顾项目运行阶段观测要求

址形状和范围确定。潮间带及潮下带滩涂风电场的测风塔 海岸线方向的控制距离不宜超过5km。其他海上风力发目 风塔垂直海岸线方向的控制距离不宜超过10km。测风塔不 兼顾平行与垂直海岸线两个方向的风能资源变化情况

4.2.3测风塔梯度设置和方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风塔测量高度应高于预装风电机组轮毂高度,应有1座 测风塔测量高度不低于100m;测量高度应以风电场区域平均海平 面为起算基面; 2高度100m的测风塔,宜在100m、90m、80m、70m、60m 50m和20m高度分别安装2套独立的风速仪,在测风塔100m

80m60m、20m高度分别安装2套独立的风向标,在20m高度安 装气温及气压传感器,在轮毂高度附近安装气温传感器; 3其他高度的测风塔,设置测量高度时,可按高度100m测 风塔的要求和预装风电机组轮毂高度确定; 4风向标在安装时应避免同高度仪器间的相互影响,可在要 求高度2m范围内调整; 5风速、风向传感器应固定在测风塔的水平支架上,支架的 朝向应根据区域风况特征及当地盛行风向确定。

1海上测风塔结构应稳定,风振动小,并满足防海水、盐雾腐 蚀,防雷电、防热带气旋的要求:测风塔应方便交通工具停靠和人 员攀登,并配备明显的安全标志: 2海上测风塔应满足航海、航空警示要求; 3风速、风向传感器与塔身距离宜为桁架式结构测风塔直径 的3倍以上、圆管型结构测风塔直径的6倍以上; 4风向标应根据当地磁北安装,按照磁偏角进行修正,正北 为0°; 5数据采集盒应固定在测风塔上或安装在现场的临时建筑 物内;数据采集盒应防波浪、防雨水、防冰冻、防雷暴、防腐蚀;应保 证数据传输准确、及时。

4.2.5观测要素内容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观测要素内容和技术要求

1风速参数采样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s,并自动计算和记录 每10min的平均风速、风速标准偏差及极大风速,单位为m/s; 2风向参数采样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s,并自动计算和记录 每10min的风向值,单位为度; 3气温参数应每10min采样一次并记录,单位为℃; 4气压参数应每10min采样一次并记录,单位为kPa。 4.2.6 测量仪器宜采用机械式传感器型,在满足精度和时间要求

的条件下,风能资源测量可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传感器型测

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速传感器与风向传感器设备在现场安装前应经国家法 定计量机构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 2风速传感器应满足测量范围为0~70m/s,分辨率为 0.1m/s的要求;当风速不天于30.0m/s时,精度为土0.5m/s;当 风速大于30.0m/s时,精度为土5%;工作环境温度应满足当地气 温条件的要求; 3风向传感器应满足测量范围为0~360°,精度为士2.5的 要求;工作环境温度应满足当地气温条件的要求; 4气温计应满足测量范围为一40℃~50℃,精度为士0.5℃ 的要求; 5气压计应满足测量范围为60kPa~108kPa,精度为士2% 的要求; 6数据采集器应具有本标准第4.2.5条规定的测量参数采集 计算和记录的功能,具有现场或远程下载数据的功能,能完整地保存 不低于24个月采集的数据量,能在现场工作环境温度下可靠运行; 7测风设备防护等级为1P65。 4.2.7数据采集及信息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无线信号覆盖的海域范围,数据收集应采用每日定时无 线传输;在无线信号不能覆盖的海域范围,可采用卫星数据传输或 其他方法;现场数据提取的时段不宜超过3个月; 2现场相关信息应汇总成现场信息记录表; 3对所有的测风设备,均应绘制设备安装示意图,并标明其 具体安装方位; 4每次现场采集数据或检修,均应填写现场检测执行记录表; 5发现数据缺漏和失真时,应立即检查测风设备,及时进行 设备检修或更换,并说明缺漏和数据失真的原因,填写问题记 录表; 6应将每次的数据文件记录汇总成表。

1在无线信号覆盖的海域范围,数据收集应采用每日定时无 线传输;在无线信号不能覆盖的海域范围,可采用卫星数据传输或 其他方法;现场数据提取的时段不宜超过3个月; 2现场相关信息应汇总成现场信息记录表: 3对所有的测风设备,均应绘制设备安装示意图,并标明其 具体安装方位; 4每次现场采集数据或检修,均应填写现场检测执行记录表: 5发现数据缺漏和失真时,应立即检查测风设备,及时进行 设备检修或更换,并说明缺漏和数据失真的原因,填写问题记 录表; 6应将每次的数据文件记录汇总成表。

录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测量参数的连续变化趋势合理性。应整理 现场测量的逐小时原始数据与极大风速数据,并形成报告。

4.2.9数据存储应符合下列规定:

2.9数据存储应符合下列规

1不得对现场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删改或增减,收集的测量 数据应作为原始资料正本保存,用复制件进行数据分析和整理; 2应将所有未经修改的原始测风数据记录和质量控制记录 整理汇总

步测量,测站总数不应少于2个,测站应具有代表性

4.3.6数据整理应符合下列

1现场采集的测量数据应及时复制和整理,不得对原始数据 进行删改或增减; 2应整理形成现场测量的逐小时原始数据与极大风速数据 报告; 3 应将所有未经修改的原始测风数据记录和质量控制记录 整理汇总。

5.1.1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应进行海洋水文勘测,为海上 电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提供合理可靠的水 成果。

5.1.2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的水文分析

文观测资料和附近海域水文站、专用站、海洋站的历史资料 依据。

5.1.3海洋水文分析计算中引用的基础资料应进行可靠

5.2海洋水文调查与观测

5.2.1海洋水文基本资料可通过调查、收集和观测获得,应包括 下列内容: 1海岸、河口概况及海底地貌等,工程附近的水文站或海洋 站概况,以及针对本工程开展的海洋水文观测情况; 2 潮汐、海流、波浪资料: 3 含沙量、输沙率、颗粒级配与底质特性资料: 4 海底地形和演变特征资料; 5水温、盐度、海冰资料

1潮汐资料调查与收集应包括工程附近海域水文站、专用 站、海洋站或工程海域专用潮位站的潮位过程和统计分析的潮汐 特征值;历史最高和最低潮位、发生时间、当时的风况及灾害情况: 工程海域或邻近海域基准面资料等:

2波浪资料调查与收集应包括工程附近海域长期波浪站或 工程海域专用波浪站的波高、波周期、波向分布、波型等波浪特征 直,历史最天波高及其对应的周期、发生时间、当时的风况及灾害 情况; 3海流资料的调查与收集应包括工程海域的海流实测成果 和分析资料,有河口影响的工程海区增加河流径流资料; 4泥沙资料调查与收集应包括工程海域长期站或专用站 的悬移质泥沙含沙量和输沙率、颗粒级配和历年各特征值的统 计、分析资料;受径流影响较大海域,还应收集工程海域长期 站或专用站的典型年洪、中、枯水期的输沙率、输沙量、颗粒 级配; 5海床演变分析应收集工程及附近海域泥沙来源,海床地 形地貌特征、浅层覆盖层类型,岸滩类型,工程海域不同时期的 水深测图和海图资料以及海床历史演变过程、原因与速率分析 成果; 6海冰资料调查与收集应包括工程海域历年封冻期的冰 日、冰期、冰型、冰厚、覆盖率,流冰冰块大小、密度、漂流方向利 速度; 7其他资料调查与收集应主要包括工程海域水温、盐度 资料

1海洋水文观测项目应主要包括水位、波浪、海流、悬移质含 沙量、水温、盐度、海冰、水深、底质、风速、风向,具体观测要素应根 据任务要求确定。 2不少于一年的波浪、海流观测应与海上测风塔的风速、风 可测量同步开展。 3各海洋水文要素观测方式及时间要求应符合表5.2.3的 规定。

表5.2.3各海洋水文要素观测方式及时间要求

4水深、水位、海流、波浪、水温、盐度、海冰、悬移质含沙量观 测应依据工程海域特点和工程需要确定观测站点数量和位置,观 测方法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 洋水文观测》GB/T12763.2的有关规定。 5海洋底质采样测点数量、位置应依据工程需要确定。观测 方法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洋调香规范第8部分:海洋 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T12763.8的有关规定。

5.2.4资料整理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收集的水文资料应进行可靠性检查及代表性分析,其统 计方法和精度、误差等应进行合理性检查: 2当工程所在海域或邻近水文站、专用站、海洋站的自然条 件发生变化或人类活动对水文要素造成影响时,应对不同时间的 水文资料进行统一条件下的一致性检查和处理; 3自建站的观测资料应进行可靠性和合理性分析;自建站的 观测资料的整理和统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洋调查规范第 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12763.2和《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

5.3海洋水文分析计算

5.3.1应根据实测潮位资料分析与统计工程海域潮

3.1应根据实测潮位资料分析与统计工程海域潮汐类型、特 位、潮差、涨落潮历时等特征值;应校核工程设计使用的高程 面与平均海平面、潮位基面、海图基面等各种基准面间的关 提供基面间的换算关系。

5.3.2设计高、低水位的分析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有不少于完整1年历时潮位或完整1年逐日高、低潮 应资料时,应按照历时累积频率曲线或高、低潮累积频率曲线, 计算确定设计高、低水位。对于潮汐作用明显的海域,设计高水 应应采用高潮累积频率10%的潮位或历时累积频率1%的潮 应,设计低水位应采用低潮累积频率90%的潮位或历时累积频 率98%的潮位。对于潮汐作用不明显的河口海域,设计高水位 和设计低水位应分别采用多年的历时累积频率1%和98%的 潮位。 2当工程场区或附近海域有不少于连续1个月的短期历时 朝位资料时,可采用“短期同步差比法”,将其与附近长期潮位站进 行同步相关分析,分析计算设计高、低水位;或与附近长期潮位站 采用“相关分析法”插补延长,综合分析确定设计高水位和设计低 水位。

5.3.3潮间带风电场乘潮潮位累积频率应按以下步驶

1 首先确定乘潮所需持续的时间: 2在潮位过程线上,量取各次潮历时等于乘潮所需持续时 朝位值,以潮位值作为潮位样本绘制累积频率曲线,在乘潮累 曲线上选取所需的累积频率潮位值

5.3.4不同重现期设计高、低水位的分析与计算应符

高、最低潮位的调查资料时,不同重现期设计高、低水位的计算应 按年极值法选样,应以极值工型分布或皮尔逊血型分布进行统计。 水位主要由潮汐控制的,应以极值工型分布统计成果为主;水位主 要由径流控制的,应以皮尔逊Ⅲ型分布统计成果为主。 2当工程场区或附近海域有不少于连续1年的高潮位和低 朝位资料系列,资料系列应与附近有不少于连续20年资料的长期 朝位站采用“相关分析法”插补延长,分析计算不同重现期设计高、 低水位。以潮汐为主的海区也可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由长系 列站的设计值直接推算至工程点。 3当不具备“相关分析法”和“极值同步差比法”计算条件,目 受风暴潮影响严重地区时,应对设计潮位进行专题研究,并应建立 朝位专用站,根据观测资料修正设计潮位值。 4设计潮位计算成果应通过潮波传播特性、风暴潮增减水幅 度与历史最高潮位比较等进行地区合理性分析

5.3.5波浪特性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场实测资料分析波浪特性,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波 型特征、波向、波高和周期的分方向统计特征以及年月分布特征 等,并绘制波高、周期关系图和波浪玫瑰图; 2应从自然地理与水文气象环境等方面,对测波站相对于工 程点的代表性进行分析,并分方向检验测波站资料的适用程度;对 引用的波浪要素系列的一致性与可靠性应进行考查与审定

1当工程或附近海域有连续20年及以上实测资料,可采用 分方向的某一累积频率波高的年最大值系列,用皮尔逊Ⅲ型分布 由线或其他合适的线型,并结合历史特大波高调查资料做频率分 析,确定不同重现期的设计波高,当确定某一波向的设计波浪时, 年最大波高及其对应周期的数据,宜在该方向左右各22.5°的范 围内选取,当需每隔45°方位角均进行统计时,应对每一波向均只 归并相邻一个22.5°的数据:

2当工程或附近海域测波资料系列年限较短,波高计算宜结 合水域波浪特性采用短期测波资料经验频率分析方法。短期测波 资料经验频率分析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设计波高计算成果,应结合历史最大波高调查资料进行分 合理确定设计波高

1当工程或附近海域波浪主要为风浪时,可由当地风浪的波 高与周期的相关关系外推与设计波高相对应的周期,或按表 5.3.7确定相应的周期

3.7 风浪的波高与周期的近似关

2当工程或附近海域波浪主要为涌浪或混合浪时,将与年波 高最大值相对应的周期系列用皮尔逊Ⅲ型分布曲线或其他合适的 线型作频率分析,确定与设计波高同一重现期的周期值。 3计算所得周期均结合调查资料和类似海域经验,通过比较 分析,确定合理的数值。

5.3.8设计波长可根据设计波浪平均周期

式中:L 波长(m); Lo 深水波波长(m);

L= 2元L Lo= g T? 2元 T,= 1. 15T Tp = 1. 21 T

g 重力加速度(m/s); T 平均周期(s); d 水深(m); T 有效波周期(s); Tp 谱峰周期(s)。

式中:H 累积频率为F的波高(m); H 平均波高(m); H* 相对水深; d 水深(m); F 累积频率

H 相对水深; d一水深(m); F一累积频率。 5.3.10当工程及其附近海域无较长期实测波浪资料或工程位于 水文气象或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的水域内时,宜根据历史风场资料, 通过波浪数学模型对波浪进行数值计算,分析论证工程点的设计 波浪要素。

5.3.10当工程及其附近海域无较长期实测波浪资料或工

文气象或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的水域内时,宜根据历史风场资 过波浪数学模型对波浪进行数值计算,分析论证工程点的设 浪要素。

计算点与工程海域之间的水深、地形差别和底坡摩擦、障碍物影响 等情况,要考虑波浪浅水变形、波浪折射、波浪绕射、波浪破碎等因 素的影响而进行分析和计算。当工程海域处推算的波高大于浅水 极限波高时,设计波高应采用极限波高,极限波高计算方法应符合 附录B的规定。

1近岸海流分析应以潮流和风海流为主,必要时还应考虑

于波浪破碎产生的沿岸流和离岸流等。河口区的海流分析应以潮

流和径流为主,受径流影响较大的河口区的海流应根据洪水期的 观测资料分析计算。 2海流特征值应根据现场实测资料经分析后确定。实测资 料不足时,近岸海区内风海流估算方法宜符合附录C的规定。地 形变化较大的风电场海域潮流特征值,宜根据工程需要可用数值 模拟或物理模型试验等方法分析。 3潮流性质可分为规则的半日潮流和不规则的半日潮流、不 规则的全日潮流和规则的全日潮流,潮流性质可按表5.3.12的规 定确定

表5.3.12潮流性质判别标准

注:1wo,为主太阴日分潮流的椭圆长半轴长度,单位为cm/s; 2Wk为太阴太阳赤纬日分潮流的椭圆长半轴长度,单位为cm/s 3WM,为主太阴半日分潮流的椭圆长半轴长度,单位为cm/s

4大潮期间的潮流平均最大流速可按下述方法确定: 1)潮差、潮流相关性较好的半日潮流海区,海流观测资料可 采用潮汐一潮流比较法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观 测日期的潮流平均最大流速矢量,大潮期间的潮流平均 最大流速可根据大潮平均潮差与观测日期的潮差的比 值,并与观测日期的平均最大流速的乘积进行计算,即按

式中:VMs 一 大潮日期的潮流平均最天流速失量(流速:cm/s, 流向:); RM 大潮日期的平均潮差(m); R一 观测日期的潮差(m); Va—观测日期的潮流平均最大流速矢量(流速:cm/s, 流向:)。 2)当有大、中、小潮流连续三次海流观测资料时,可进行准 调和分析,确定潮流椭圆要素。大潮期间的潮流平均最 大流速天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Ms=WM,+Ws. M=Wk+Wo

式中:VMs 为大潮日期的潮流平均最大流速量(流速:cm/s; 流向:); W一表示潮流的椭圆长半轴矢量(cm/s)。 3)大潮期间的潮流平均最大流速矢量可近似采用大潮观测 日期的实测最大值。 5在潮流和风海流为主的近岸海区,海流的可能最大流速应 为潮流可能最大流速与风海流流速的矢量和。潮流的可能最大流 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规则半日潮流海区:

TB/T 3381-2021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接口 Gr 接口(SGSN 与 HLR 间)Vmax=1.295Wm,+1.245Ws,+Wk,+Wo,+Wm,+WM

Vmax=Wm,+Ws,+1.600Wk+1.450Wo

式中:Vmax 潮流的可能最大流速(流速:cm/s;流向:); W一表示潮流的椭圆长半轴矢量(cm/s)。 不规则半日潮流海区和不规则全日潮流海区取上面两个计算 值中的大值。 6对于受径流影响较大的河口区域,可能最大流速宜采用数 学模型计算

5.3.13海冰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可能对海泳产生影响的水文、气象条件推算海冰设 计参数。海冰分析可分为一般条件和极端条件; 2海冰一般条件参数应主要包括冰日、冰期、冰厚、温度、盐 度、密度、流冰漂流方向和速度、冰覆盖率以及气温和风速等;一般 条件参数应进行长期观测,统计分析后确定; 3极端条件下不同重现期的冰厚和冰的力学强度可根据20 年及以上的连续年极值资料,利用皮尔逊血型分布曲线或其他合 适的线型作频率分析推算; 4对于缺少资料的海域,海冰条件参数可通过经验关系并结 合调香推算

DB11T 1192-2015 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技术规范5.3.14泥沙与海床演变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海床演变分析应包括海床稳定性分析和冲淤趋势预测; 2海床演变分析应在现场查的基础上,利用历史水下地形 图、遥感影像及有关海流、波浪、泥沙测验资料,根据海床演变的基 本规律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分析预测海岸、海床稳定性; 3应根据实测潮流及余流方向、悬沙含量、水沙输运通量、海 底沉积物的分布、海岸侵蚀和堆积的形态特征以及沿岸组成物质 的粒径变化和重矿物分布情况等资料,分析判断泥沙来源和运移 方向; 4应通过历次水下地形对比分析,确定场区海床历年冲淤的 福度和速率变化趋势,分析计算可能存在的最大自然冲刷深度:对 历史水下地形图等有关测绘资料应考证测量年代、测量精度、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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