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156-2019 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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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156-2019 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设计规范

DB13/T 51562019

5.2.1.1有轨电车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符合EN45545或相关标准规定 5.2.1.2应在客室和司机室配置适量灭火器。 5.2.1.3设烟火报警装置。监控区域内发生火灾时,烟火报警器通过声光信号通知驾驶员。

5.2.1.1有轨电车应其有良好的防火性能DL/T 1540-2016 油浸式交流电抗器(变压器)运行振动测量方法,符合EN45545或相关标准规定

5. 2. 2氢气泄漏及监测要求

5.2.2.1在安装氢系统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上方的适当位置,至少安装一个氢泄漏探测器,能实时检 测氢气泄漏量,并将信号传递给氢气泄漏警告装置

5.2.2.1在安装氢系统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上方的适当位置,至少安装一个氢泄漏探测器,能实时检

2.2.1在安装氢系统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上方的适当位置,至少安装一个氢泄漏探测器,能实 氢气泄漏量,并将信号传递给氢气泄漏警告装置 2.2.2氢气泄漏警告装置应安装于驾驶员容易识别的部位;该装置能根据不同程度的氢气泄漏 相应的分级警告信号。泄漏量与警告信号的级别根据车辆的使用环境和要求确定 2.2.3氢泄漏探测器发生短路、断路故障时,应能对驾驶员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出相应的分级警告信号。泄漏量与警告信号的级别根据车辆的使用环境和要求确定。 5.2.2.3氢泄漏探测器发生短路、断路故障时,应能对驾驶员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5.2.2.3氢泄漏探测器发生短路、断路故障时,应能对驾驶员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5.2.3.1外部噪声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有轨电车停在地面,辅助设备正常工作时,在距轨道中心线7.5m和距轨面高度1.2m 噪声不超过69dBA); b 有轨电车以60km/h速度正常运行时,在距轨道中心线7.5m和距轨面高度1.2m处的 不超过80dB(A)。

5.2.3.2车内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

5.2.4.1不应用压车铁配重来满足轴重平衡度要求。 5.2.4.2车辆动力转向架的每根动轴或同心轴线上的测量轴重与该车测量平均动轴轴重之差不应超 过±2%。 5.2.4.3车辆自重不应大于规定值的3%。 5.2.4.4车辆每个车轮的测量轮重与该轴或同心轴线上两轮的测量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土4%。 信息服务 5.2.4.5车辆最大静轴重不应大于12t。 5.2.5动力学性能

5. 2. 5 动力学性能

5.2.5.1动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599的有关规定。 5.2.5.2脱轨系数不大于0.8。 5.2.5.3轮重减载率不大于0.65。 5. 2. 5. 4 平稳性指标不大于 2. 75。

5.2.6设备的耐振动和耐冲击性能

5.2.6.1在有轨电车运行速度范围内不应出现谐振现象。

5.2.6.1在有轨电车运行速度范围内不应出现谐振现象。

5.2.6.2车辆上的各种设备冲击、振动水平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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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1所有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规定。

5.2.7.1所有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规定。 5.2.7.2整车对外辐射发射应符合GB/T24338.3规定。 5.2.7.3列车产生的任何电磁场不干扰乘客物品或磁性介质的正常使用,对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乘客不 产生影响。

5.2.7.1所有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规定。 5.2.7.2整车对外辐射发射应符合GB/T24338.3规定。 5.2.7.3列车产生的任何电磁场不干扰乘客物品或磁性介质的正常使用,对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乘客不 产生影响。

5. 2. 8 密封性

3.1车顶及车下设备外壳按其功能要求来确定IP等级。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T4208 3.2车厢以及空调装置、车外电气设备箱、电气连接器等设备均具备良好的防水和防尘功能。 密性应符合GB/T14894规定。

5.2.8.2车厢以及空调装置、车外电气设备箱、电气连接器等设备均具备良好的防水和防尘功能。车 辆水密性应符合GB/T14894规定。

6基本特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6.1.2宜采用的车辆基本组成为:

编组形式1:=Mc+T+Mc= 编组形式2:=Mc+M*T+Mc= 注: “Mc”为带司机室的动车模块; “M”为无司机室、有混合动力系统的动车模块; “T”为无司机室,有氢燃料电池系统或混合动力系统的拖车模块; “+”为单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双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连挂车钩(可为简易车钩、半自动车钩或全自动车钩)。 1.3有轨电车最高运营速度为70km/h,最高试验速度80km/h。

编组形式1:=Mc+T+Mc 编组形式2:=Mc+M*T+Mc= 注: “Mc”为带司机室的动车模块: “M”为无司机室、有混合动力系统的动车模块; “T”为无司机室,有氢燃料电池系统或混合动力系统的拖车模块; “+”为单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双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连挂车钩(可为简易车钩、半自动车钩或全自动车钩)

6.1.5两列有轨电车可以重联运营。

6.1.6有轨电车载客量要求:

a)空车载荷(AWO)按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自重; b) 满座载荷(AW1)按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额定载荷(AW2)按可站面积6人/m²(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d) 超员载荷(AW3)按可站面积8人/m(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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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乘客重量按60kg/人计算

有轨电车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6. 3 牵引制动特性

6. 3. 1牵引特性

6.3.1.1最高运行速度不小于70km/h。 6.3.1.2连挂速度不大于3km/h。 6.3.1.3平均加速度(平直道,车轮半磨耗,AW2载荷工况下) a)车辆速度从0加速到40km/h,不小于0.95m/s; b) 车辆速度从0加速到70km/h,不小于0.5m/s。 6.3.1.4牵引瞬时加速度不大于1.2m/s。 6.3. 1.5牵引纵向冲动率不大于1. 0m/s

6.3.1.5牵引纵向冲动率不大于1.0m/

6. 3. 2制动特性

制动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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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制动性能要求

注1:表2中所规定的车辆减速度,为在平直线上、良好的粘着条件、AW3载荷工况的环境下,车速从70 的平均减速度。 注2:紧急制动1,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安全回路方式(如:驾驶员安全警惕、门安全回路等)。 注3:紧急制动2,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司控器或紧急制动按钮的方式。 注4:安全制动为上述制动模式中的最高等级模式,可独立地、不受单一故障影响地操作,

6. 3.3 故障运行能力

3.3.3.1列车损失1/2动力(编组形式1车辆)或损失1/3动力(编组形式2车辆),额定载荷状态 下可以维持运行至线路终点。

3.2车辆之间应设有贯通道。贯通道应具有安全性、防水性、隔热性、隔音性,以及使整车车内通透 的性能。

9.1司机室布置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清晰的视野,可方便、安全地操作。 9.2驾驶员应能清楚地观察和方便地触摸到司机室内各种操作手柄、开关、显示仪表、显示屏、信号 显示灯、无线通讯话筒等设施。 9.3司机室前窗、侧窗应符合GB5914.2的规定,前窗玻璃应采用抗冲击型安全电热玻璃并符合TB/T 145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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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司机室应设雨刷器、遮阳帘。 9.5司机室设置的司机座椅应具有能自由调整高度及前后位置、方便快速离开等功能。 9.6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应设隔门及隔断。隔门及隔断应有良好的透视性。隔门的净开宽度不小于550 m,高度不低于1800mm 9.7司机室内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保温性、防尘性;应设有防止清洗客室的积水渗入司机室内的结构

10.1客室内装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方便使用及维护、舒适性适度的规定。 10.2客室应根据车辆运用条件,设置足够数量的双开式客室门;与司机室相临处可设单开式客室门: 采用的塞拉门宜符合EN14752的规定;门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符合GB18045的规定。 10.3客室窗可部分采用上部可开闭的车窗。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应符合GB18045的规定。 10.4客室应设置应急锤。 10.5客室应设置乘客座椅,座椅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10.6客室内应设置立柱、扶手等设施。 10.7客室应设置残疾人轮椅位

10.1客室内装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方便使用及维护、舒适性适度的规定。 10.2客室应根据车辆运用条件,设置足够数量的双开式客室门;与司机室相临处可设单开式客室门: 采用的塞拉门宜符合EN14752的规定;门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符合GB18045的规定。 10.3客室窗可部分采用上部可开闭的车窗。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应符合GB18045的规定。 10.4客室应设置应急锤。 10.5客室应设置乘客座椅,座椅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10.6客室内应设置立柱、扶手等设施。 10.7客室应设置残疾人轮椅位

机组应符合TB/T1804

11.2司机室可采用独立空调系统,亦可设增压送风单元。 11.3空调制冷时,客室按AW2载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少于10m/h,司机室人均新风量不少 于30m/h;仅采用机械通风时,客室按AW2载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少于20m/h,司机室人均 新风量不少于30m/h。 11.4司机室空调送风应设有风量、风向可调的送风口 11.5空调制冷系统应设有温度传感器,并应具有温度自动调节功能, 慧服务 11.6空调装置应具备相应的电气保护功能。 11.7车辆空调系统应有可靠的排水、防水设计。 11.8无隧道运营线路或车辆设置活动窗的情况下,车辆可不设置应急通风功能。 11.9空调应具备采暖功能或车辆设置独立采暖装置。 11.10空调系统可设置余热利用装置,充分利用氢燃料电池系统工作产生的热量,其采暖能力应符合 GB/T234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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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转向架分为动力转向架和非动力转向架,可采用传统轮对或独立轮对。 12.2转向架构架应为焊接结构,符合EN15085的规定。构架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年,寿命期内不 允许进行结构性焊接修正。 12.3车轴、轴桥、弹性车轮轮芯和轴箱的设计寿命不低于30年。 12.4转向架应采用两系悬挂装置。一系悬挂和二系悬挂均宜采用金属橡胶弹簧,二系悬挂可安装抗 则滚扭杆。 2.5转向架应满足车辆起吊要求

12.5转向架应满足车辆起吊要求。

12.6转向架应满足车辆不落轮链修要求。

12.6转向架应满足车辆不落轮修要求

车辆制动系统应至全少具有既独立 中状态下所需的制动力。当电制动失效时,摩擦制动应能自动投入使用,并应保证所需的制动力 动应具有优先于摩擦制动使用的功能,其中摩擦制动宜采用液压介质

电制动应具有优先于摩擦制动使用的功能,其中摩擦制动宜采用液压介质。 13.2电制动中再生制动应优先于电阻制动。 13.3摩擦制动应具有独立执行制动的功能和与电制动交替平滑转换的混合制动功能。 13.4车辆应设有独立的磁轨制动装置。 13.5制动系统应具有防滑功能。 13.6制动系统应具有为车辆运行控制提供常用制动、触发安全回路的紧急制动、最大减速度的紧急 制动、安全制动及故障隔离等功能。 13.7停车时,制动系统应具有自动施加保障停车安全的保持制动功能, 13.8长时间停车时,制动系统应具有在最大坡道、AW3载重、最大风速条件下,保障车辆长时间不 溜车的停放制动功能。实现该功能的制动装置,应采用弹簧施加的停放制动力,并仅以机械方式传递 制动力。 13.9车辆应具有撒砂功能,可在恶劣气侯条件下保持所需的粘着力,满足最大紧急制动所要求的性 能。撒砂装置所用砂子的质量和种类应依据试验或可比较的经验确定。

13.11车辆制动模式配置应符合表3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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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车辆牵引系统应采用交流传动,且应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牵引单元, 14.2各牵引系统单元输出特性,应符合车辆正常运行能力和故障运行能力的要求。 14.3牵引系统应具有为车辆提供所需的牵引和电制动能力,对牵引和制动过程的防空转、防滑、冲 动实施控制的功能,坡停启动、牵引系统故障检测与隔离等功能。 14.4牵引电机宜符合GB/T25123.2的规定,牵引逆变器性能宜符合GB/T25122.1的规定,制动电 组宜符合GB/T25118的规定。 14.5牵引系统应具备恒速控制(洗车模式)功能。 14.6牵引系统应具有系统状态监测、故障检测记录及保护功能

15.1辅助电源逆变器输出特性,应与车辆的辅助交流负载和直流负载匹配。 5.2蓄电池容量应满足司机室内照明、车内应急照明、头灯、尾灯、无线通信、广播、牵引制动控 制等安全设备用电30min以上的需求。蓄电池装置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箱体,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 风环境。 15.3辅助电源系统应具有为车辆提供正常使用时的辅助供电,并具有一定的余。 15.4辅助电源装置输出电压等级应涵盖AC380V、DC24V等车辆运行所需的中低压电源。 服务平 15.5辅助电源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过载能力。 15.6辅助电源系统具有系统状态监测、故障检测及保护功能。 5.7车辆应配置与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系统互锁的外接电源装置,当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系统不工 作时,外接电源应能为车辆辅助电源系统供电,满足蓄电池充电和交直流负载供电要求,

16列车控制及监控诊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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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车辆宜采用网络控制系统,与运行安全相关的控制应有硬线穴余。 16.2安全制动指令等级应高于其它运行控制指令,安全制动指令等级应高于所有运行控制指令。 16.3系统应有时钟、车辆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其故障的自动信息收集、记录、显示功能 16.4系统应有对辅助设备的控制功能。 16.5系统应有故障信息识别、处理及指导功能。 16.6系统应有故障数据的读出、分析功能。 16.7主要子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 16.8 系统应有通过显示屏进行系统时间设定、轮径设定、操作人员登录功能。 16.9系统应具有数据记录功能

17通信、广播及信息显示

17.1车辆应设置独立的无线通信系统。 7.2车辆应设置有线广播系统。 7.3车内客室适当位置应设行车线路、行车方向、下车开门侧、行车及停车位置的信息显示装置 7.4车内客室在旅客方便观察到的位置,应设动态信息显示装置。 7.5车外司机室端上方应设置终点站信息显示装置。 7.6车外两侧可设置侧部显示装置及终点站信息显示装置。 7.7车内应设置由司机室控制的客室监控系统。 17.8车外应设置前视和后视监控装置,

18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系统

18.1.1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和储能系统共同为车辆提供电能 18.1.2车辆设有能量管理系统

18.2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18.2.1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由氢燃料电池模块、燃料供应系统、氧化剂供应系统、热管理系 率调节系统构成。 18.2.2氢燃料电池模块应符合GB/T29838中4.2.1的规定。 18.2.3燃料供应系统包括管路、阀门、传感器件、燃料处理装置等。燃料供应管路的金属音 316L不锈钢。供给发电系统的氢气应符合GB/T3634.2中高纯氢的规定。

QF/TLDF 0005-2014 北京京粮东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谷物粉18.2.1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由氢燃料电池模块、燃料供应系统、氧化剂供应系统、热管理系统和功 率调节系统构成。 18.2.2氢燃料电池模块应符合GB/T29838中4.2.1的规定。 18.2.3燃料供应系统包括管路、阀门、传感器件、燃料处理装置等。燃料供应管路的金属部分采用 316L不锈钢。供给发电系统的氢气应符合GB/T3634.2中高纯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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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氧化剂供应系统包括过滤器、管路、处理装置、传感器件、阀门等,经氧化剂处理子系统后, 其所含可能对氢燃料电池系统产生有害影响的杂质含量应符合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使用要求。 18.2.5热管理系统包括散热器和配套风扇、管路、冷却水泵、阀门、传感器件、冷却液储存与补充 箱等。冷却水泵应采用无油泵。冷却水管路的金属部分采用316不锈钢,焊接接头钝化处理。软管及 软管组合件符合GB/T15329.1中I型软管的规定。去离子水应符合GB/T11446.1的规定。含有乙二 醇的防冻液,乙二醇应符合GB/T4649的规定。

调节系统应具备电流、电压调节功能。具有过汤

靠地运行。 8.3.3应有过流保护装置或其他措施,当由检测储氢容器或管路内压力的装置检测到压力反常降低 或流量反常增大时,能自动关断来自储氢容器内的氢气供应;如果采用过流保护阀DB3303T 013-2020 百姓健身房建设与服务规范,应安装在主关断 阀。 18.3.4或靠近主关断阀处。 18.3.5每个储氢容器的进口管路上应装手动关断阀或其他装置,在加氢、排氢或维修时,可用来单 独地隔断各个储氢容器。 18.3.6加氢口接口型式及尺寸符合GB/T26779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 18.3.7 加氢口应有防止水和灰尘进入接口并能防止接口损伤的防尘盖,应有防止防尘盖丢失的装置 18.3.8加氢口应有静电消除措施。 8.3.9 加氢口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考虑安全防护并且根据车辆运用环境要求方便加气操作。 18.3.10加氢口不应位于乘客舱、司机室和通风不良的位置。

18.3.4或靠近主关断阀处。

18.4.1车辆如设置超级电容箱,其设计应符合QC/T74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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