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510.2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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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2510.2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4.2.6.1防雷装置应完好有效,其设置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a 工的防雷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应向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防雷装置检测,并经过当地气象 部门的工程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保存验收资料和记录; b) 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GB50057 的规定。

4.3.1.1生产设备设施的压力、温度等指标应设置相应的显示仪表,并完好有效

4.3.1.1生产设备设施的压力、温度等指标应设置相应的显示仪表,并

GB/T 40602.1-2021 天线及接收系统的无线电干扰 第1部分:基础测量 天线方向图的室内远场测量方法2)第4.2.5.3条仅适用于天津地区。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425的规定

DB13/T 2510. 222017

4.3.2.1加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粉料加料设备应采用防尘型,或采取封闭管道、整体防护; b)料斗应固定牢靠,并定期清堵。

4.3.2.2配料釜应符合下列要求

支座应有足够的强度,接地螺丝应紧固: b 承压配料釜、蒸汽夹套应密封良好,无泄漏,温度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有 效。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检验; 阀门上应设置开关标识 d 人工加料口直径大于500mm应有防护格栅或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料口直径; e) 润滑系统应良好,无渗漏, 4.3.2.3 电子磅放置应牢固。 4.3.2.4 移动式储罐罐体内外应无油垢、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等情况;滚轮自锁装置应有效。 4.3.2.5泵和风机的地脚螺栓应紧固,密封性良好。 4.3.2.6物料管道支撑应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泄漏等情况。

自动灌装机、包装机的安全门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及其复位装置应完好、有效: b 输送带应设置急停开关,急停开关应符合GB16754的规定; c)灌装机的防喷溅装置应完好、有效。 4.3.3.2人工包装设备的加热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和温度控制装置,且应完好、有效,并设置高温警示 标识 4.3.3.3口红浇铸设备应采用自动感应或者脚踏板控制;设备的显著位置应张贴禁止肢体进入的标识。

4.3.4.1十燥塔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地基应稳固,地脚螺栓应牢靠。 4.3.4.2干燥塔机体应采取静电消除措施,干燥塔防雷、防静电接地应每年定期检测,并保存检测报 告。 4.3.4.3干燥塔应设置超温、超压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与控制室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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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4干燥车间内的电气设备设施应符合防尘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缆,电缆接线盒应为防 尘型或尘密型。 4.3.4.5热风炉本体应无严重漏风、漏烟、漏气、漏油现象;炉墙无裂纹,炉拱无松垮,隔烟墙无烟 气短路,热风管应有保温层。 4.3.4.6燃气管道应固定牢靠、无泄漏。 4.3.4.7气体喷嘴设施附近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4.5.1.1锅炉房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 的规定。燃油、燃气管道接地良好,螺钉少于5 个的法兰连接处跨接线应完好有效: 电阻应每年检测一次,并保存记录。

4. 5. 2压缩空气站

4.5.2.1由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离心空气压 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应符合GB50029的规定 1.5.2.2空气压缩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气压缩 机保护盖应安装到位,门、顶盖应关闭。所有紧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

a 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时,超压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换为无负荷状态; b) 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安装防护罩或盖; C 螺杆式空压机的门、盖应确保运行时不应开启或拆卸; d 活塞式空压机与储罐间的止回阀、冷却器、油水分离器、排空管应完好、有效。 4.5.2.4储气罐应定期排污,工业管道应定期清扫。 4.5.2.5空气压缩机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4.5.2.6 对于轴功率不小于2kW、额定排气压力为0.05MPa~5MPa的固定式压缩机还应符合GB10892 的规定。

4.5.3炊事机械和燃气使用

4.5.3.1炊事机械及其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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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机械电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泡浸、无高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 b 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应单机单设,且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 护装置。对于受烟尘、雾水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控制开关应有防护装置; 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 搅拌操作的容器应加盖,且应设置盖机联锁;联锁装置应完好有效; e 绞肉机加料口应确保操作人员手指不能触及刀口或螺旋部位,并备有送料的辅助工具: 压面机等其它面食加工机械,加料处应有防护装置; 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5.3.2燃气设施及其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管道天然气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 b) 用气设备、液化石油气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C 不应使用50kg以上的罐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烹饪热源;使用两个以上不足50kg罐装液化石油气 的,应当分散使用,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 d 燃气设施应每月检查保养一次; 应定期对排风机、排油烟系统和管道等进行清洗、保养,并保持记录

4.5.4污水处理系统

4.5.4.1净化池应定期清理,并配有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防坠落网或其他救生设备, 4.5.4.2污水处理所用的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无泄漏。 4.5.4.3设备在运转时可能产生可燃性气体的,排气管(孔)末(外)端应设置防火装置,主机及附 件应使用防爆型设施。 4.5.4.4在进入产生有害气体区域作业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服,应配备两套以上正压式空气呼吸 器等应急救援防护用品。 4.5.4.5对生产中易造成化学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洁设备和喷 淋装置,对溅入眼内引起化学性眼炎或灼伤可能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淋浴、洗眼设备。 4.5.4.6室内的处理装置区域应设置局部通风,气浮池应设置排气设施。 4.5.4.7储存危险化学品、化学品的药剂罐区应有防泄漏围堰。 4.5.4.8应根据污水特征和处理设施设置可燃、有毒气体监测和报警设施 4.5.4.9污水处理池的四周应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应完好;池周边应设置无关人员不应入内、危险等 安全警示标志;有台阶或可能导致人员跌落的部位,应设置防止跌落的安全警示标志。

4.5.5.1金属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夹具与卡具结构布局合理,零部件与连接部位应完好可靠,与卡具配套的夹具紧密协调; 易产生松动的连接部位应有防松脱装置,各锁紧手柄齐全有效; 夹卡刀具、工件的螺钉齐全完好,螺丝无不全、滑扣等现象;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顺序动作电气与机械连锁装置、事故联锁装置、紧急制动 装置、机械与电气自锁或互锁装置、音响信号报警装置、光电等自动保护装置、指示信号装置 等应灵敏可靠: 限位装置应安全可靠、位置准确,运动机构的行程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操作手柄档位分明、图文标示相符、定位可靠,操纵杆不应因振动和齿轮磨损而脱位; 应配备拉屑钩、夹屑钳、扒屑铲、毛刷等清屑专用工具: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450的规定

DB13/T 2510. 222017

h)设备清扫和维护时应停机作业。

备清扫和维护时应停机

h)设备清扫和维护时应停机作业。 4.5.5.2砂轮机的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砂轮片以及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B4674的规定。

4.5.5.3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焊机设备 不应多台设备共用一个开关或用距离较远的闸刀控制; b)设备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振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c)室内作业场所应有通风装置,多台焊机在 工作时,应安装强制排风设施

4.5.5.4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开关、电源线长度、绝缘电阻检测和选用等应符合GB3883 和GB/T3787的规定; 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建立手持电动工具台账,登记种类、数量、保管和使用人、绝缘电阻检 情况等。

,5,6,不属特研没备的量压辆炉 小型储气罐、工业管道、电动葫芦等设备分别参照锅 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附件应定期检测。

4.6.1用电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6.2变压器的固定遮栏高度、通风要求以及警示标志应符合GB50053和DL408的规定。 4.6.3 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和通风要求应符合GB50053和DL408的规定。 4.6.4 同一场所内不同等级的变压器,应有明显区别或标志。 4.6.5发电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发电机应固定位置,移动式发电机有固定保存位置;由专人管理和操作,并定期进行运行测试: b 使用的油品应在室外单独设置储油桶、罐;室内仅可允许设备自带的储油装置内存放油品; C 未经许可其它人员不应进入机房: 机房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不应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4.6.1用电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6.2变压器的固定遮栏高度、通风要求以及警示标志应符合GB50053和DL408的规定。 4.6.3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和通风要求应符合GB50053和DL408的规定。 4.6.4同一场所内不同等级的变压器,应有明显区别或标志。

4.6.5发电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发电利应固定置,移动式发 使用的油品应在室外单独设置储油桶、罐;室内仅可允许设备自带的储油装置内存放油品; 未经许可其它人员不应进入机房: 机房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不应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机房内应配有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灭火器材,

4.6.6发电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发电机设备铭牌应完好、清晰; b) 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外露的带电部位及其他危险部位应有防护罩等 遮栏与安全警示标志; C) 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前应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不应移动。 4.7消防

4.7.1消防一般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T2510 的规定。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T2510 的规定。

DB13/T 2510. 222017

DB13/T 2510.222017

4.7.4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警报装置并有中文标志!

4.8.1危险化学品的一般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8.2将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分装到多个小型容器内,以便向使用部门发放时,应设置专门的分装场所。 4.8.3叉车加注柴油应设置加油区域,明确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4.8.1危险化学品的一般股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加油应配备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抽油器和油管等工具; b) 现场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检验; C) 加油区域应通风良好; d)地上储罐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8.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应进行 并保存记录:验收内容应包括数量、包装、 志等,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应设置温度和湿度计,并根据储存物质特性确定温度和湿度控 ,发现变化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4.8.5危险化学品专柜应明确负责人,钥匙由专人保管,日常应上锁管理。

4.8.6盐酸储罐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罐体应采用防腐材料,罐体内外无锈蚀、变形、裂纹等情况; b 在便于观察的位置设置带有保护装置的液位计或设置远程液位监控装置; C 应设置围堰,且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围堰地面应采取防腐措施; d 围堰应设置导流渠,并通向专门设置的泄漏物收集池; e 储罐周边15m内应设置淋洗器和洗眼器; f 现场应设置防止盐酸泄漏、不应碰撞罐体、当心腐蚀等安全标识。 8.7 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措施;机动车辆应安装防贝

4.9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害控制措施应符合AQ4238的规定, 4.9.2产生或可能存在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应符合GBZ1的相关要求。 4.9.3产生噪声的设备的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应符合GB/T50087的规定

4.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10.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

4.10.1.1配料与混合的人工加料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护目镜,其中有毒有害物料加注的作业人 员应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现场地面滑湿时,现场人员应配备防滑鞋。 4.10.1.2灌装和包装作业人员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人工包装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口罩、手套。噪声 8h等效声级≥85dB的灌装、包装作业现场人员应配备护听器。 4.10.1.3干燥塔、旋风分离器现场以及研磨、筛选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 4.10.1.4盐酸储槽作业和装卸人员,应配置防酸手套等防护用品。 4.10.1.5模具更换人员应佩戴手套。 4.10.1.6使用高温水和其他液体进行罐体清洗时,作业人员应佩戴胶皮手套,防止烫伤;人工清洗时 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滑鞋、胶皮手套,宜穿戴防护服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2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 的规定。

DB13/T 2510. 222017

4.10.1.7电焊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4.10.1.7电焊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4.10.1.8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呼吸防护装备、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 易燃易爆环境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穿戴防静电服、防静电鞋;进行涉水作业,应穿戴防水 胶鞋。

4.10.2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和报废

4.10.2.1应从具有资质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购买,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 原件或复印件。 4.10.2.2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并作好登记。 4.10.2.3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11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11.2.1危险作业审批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进行审批,到现场作业时应携带危险作业审批单; b)审批表中应规定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限、交底人和监护人等; 审批前应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前安全准备事项等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人员更换或作业条件变动时,应重新审批。

DB13/T 2510. 222017

4.11.2.2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30871的规定。

5.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5.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5.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5.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5.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5.7公用辅助用房与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5.8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5.9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求见附录H。 5.10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I。 5.11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J。 5.1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K。 5.13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L。

9 北京地区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天津地区应符合DB12/T724.1的规定。河北地区应符合DB13/ 的规定。

表A.1给出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DB13/T2510.222017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题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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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659-2017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DB13/T2510.222017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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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C.1表C.1给出了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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