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2325.2-2019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 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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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B/T 2325.2-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2.3M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标准
资源ID:22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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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2325.2-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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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2325.2-2019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 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5.12.4当使用地点海拔与试验地点海拔不同时,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的海拔修正系数应符合TB/ 213—2009中5.2的规定

.13.1灯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卤钨光源和氙气金光源的辅助照明灯客部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运 以下数值: 灯体内表面:85℃; 灯具内电缆表面:90℃; 透光玻璃罩外表面:150℃。

5.13.1灯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卤钨光源和氙气金卤光源的辅助照明灯各部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以下数值:

灯体散热片表面:85℃ 灯体驱动电源表面:85℃

JJG(交通) 106-2012 承载比检测仪5.14直接外露灯具的透明灯罩

5.14.1应能承受质量为0.2kg钢球从高度为1m处自由落下产生的冲击。 5.14.2从90℃急剧冷却到0℃不应破裂、不翘曲。 5.14.3表面平整、光滑、不应存在明显皱纹、料痕等影响透光性能的缺陷。 5.14.4边缘安装面如为平面,平面度公差不应大于1mm。 5.14.5不应存在目视可见的气泡

5.15电磁兼容性能要习

5.15.1氙气金卤光源辅助照明灯的电磁兼容性(EMC)应符合GB/T24338.4一2018的表5和表6 的规定,进行电子电源传导发射和辐射发射试验。在启动和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电磁骚扰不应使机 车、动车组电子设备运行状态或存储数据有所改变 5.15.2LED光源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在外界电磁场干扰下不应出现闪炼现象,其电磁兼容性 EMC)应符合GB/T24338.4一2018的表7的规定,进行电快速脉冲群、浪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及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试验。短时中断试验按照S2级要求。试验结束后,标志灯应能正常 工作

LED光源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经168h的耐久性试验后,其发光强度应符合5.3的规定。LED光 源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外观应无开裂、烧焦、变形

目视检查灯具及各部件的外观

将被划用额定电压点亮 万日板中心 用照度计测量白板中心处的光照度 处的光照度,并测量发光面 倒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用公式(1)计算

发光强度,单位为坎(cd); 光照度,单位为勒(1x); 发光面到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单位为米(m)。 对于辅助照明灯,S不应小于8m;对于标志灯,S不应小于3m

也可以用分布光度计直接测得光强度分布曲线

测试环境:在背景光不超过0.51x的铁路现场或视觉开周的旷野,夜间大气透过率不低于0.85。 在辅助照明灯前方线路中心垂直于光轴方向约10m处立一个边长约为1m的正方形白色反射 板,以额定电压点亮,调整灯光方向和焦点,使照射到白板中心部位的光斑集中而且最亮,然后去掉白 板,使灯光沿轨道中心投射到远方,在距离灯具100m处用照度计测量最大光照度,照度计探头应垂直 人射灯光方向.并且不受任何物体遮挡。再用公式(1)计算发光强度,

6.4光源光通量及发光效率测试

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装在球型光度计中,发光体位于球形光度计的中心位置,按额定工作电压 接通电源,预热10min后读取光电流值(i),再测量标准光源的光电流(i,),用公式(2)求出被测光源的 光通量F

式中: Fs——被测光源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1m); F,—标准光源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 i——被测光源的光电流; i,—标准光源的光电流。 光源光通量F.与其功率的比值即为光源的发光效率

光源的寿命试验在标称电压下进行,电源电压值容许偏差不应大于1.5%被试验光源数量不应少 于3只。 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安装,点燃264min,熄灭24min,累计每只光源的点亮时间,再求出其平 均值。 对单只光源寿命达到表3和表5规定的平均寿命的120%时,停止点亮。 光通量维持率为寿终光通量和初始光通量的比值。在计算气体放电光源光通量维持率时,应将气 体放电光源正常点亮100h后的光通量作为初始光通量,该时间计入寿命试验的总时间。 寿终光通量在最低寿命时测试,

6.5.2LED灯具寿命试验

6.6光源显色指数测试

在暗室中用额定电压点亮10min后,用光谱分析仪测出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并自动计算出显色 指数。

6.7启动装置性能试验

6. 7. 1启动试验

分别在标称电压、最高电压、最低电压下各试验2次,每次点亮3min后切断电源4min,重新启 动,用秒表计量每次从接通电源到灯点亮的时间,即冷态启动时间。 分别在标称电压、最高电压、最低电压下各试验2次,每次点亮3min后切断电源10s,重新启动 用秒表计量每次从接通电源到灯点亮的时间,即热态启动时间

6.7.2启动装置触发次数试验

6.8电压波动范围试验

在电压波动范围的下限电压和上限电压下点亮,检查灯具是否正常工作

将电源输人极性接反,向电源施加额定电压1min后断电。再将电源输人极性正常接好,向电测 施加额定电压,检查电源是否正常工作。

6.10冲击和振动试验

按GB/T21563一2018中1类B级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后检各部件是否有机预历,具是 正常工作。

按GB/T2423.1进行试验。 将灯具放人低温箱内,不点亮,将箱温从室温逐渐降至一40℃,保持 2h后点亮,检查灯具是否正常工作,灯具部件是否破损

按GB/T2423.2进行试验。将灯具放人高温箱内,接通电源点亮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将箱温从 室温逐渐升至十70℃,保持2h,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检查灯具是否正常工作,灯具部件是否 破损。

6. 13交变湿热试验

按GB/T2423.4进行试验,具体为: a 初始检验灯具的外观及绝缘电阻; b)严酷程度为55℃土2℃,48h c 试验最后2h内用500V兆欧表测试其绝缘电阻; d 试验后,检查金属部件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锈蚀现象; e) 试验后,在常温环境下恢复2h,进行耐受电压试验,施加电压应减至初次施加电压的80% f)试验后.检查灯具是否正常工作

按GB/T21413.1一2018的规定,用500V兆欧表测量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带电部位与金属壳 或底板之间的绝缘电阻。

6. 15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按GB/T21413.1一2018的规定,输人电压36V(含36V)以下的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用绝缘耐 玉测试仪在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带电部位与底板之间施加50Hz、75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检 查是否出现击穿、闪络现象;输人电压36V(不含36V)60V(含60V)的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施加电 压为1000V;输人电压60V(不含60V)~300V(含300V)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施加电压为1500V

6.16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6.16电磁兼容性能试

在室温下,将金属面罩浸人浓度为3%的NaCI溶液中进行试验,试验时间为72h,然后用清洁清 动水冲洗,在室内晾干0.5h后按5.9.2进行试验结果评定,

6.18直接外露灯具的透明灯罩性能试验

由落下进行冲击,共3次,检查被试样品是否破损

6. 18. 2温度变化试验

将被试透明灯罩放人90℃士2℃的热水中浸渍10min,取出后立即放人0℃的冰水中,浸溃 min,反复进行2次,试验后擦干被试样品表面,检查是否破损和翘曲。

此试验应模拟使用环境进行试验。试验时点亮试品,用手提式淋水设备进行试验,水温应 5℃~25℃,淋雨时间为10min,水压为10kPa。由于试品带电,应采取防触电安全措施。

按GB/T2423.37一2006规定的Lc1试享 3g/m°,气流速度选取30m/s士3m/s,试验后检查零部件是否破损,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是否正常 工作。

将试验样品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试验期间,试验箱内温度应保持在55℃土2℃;辅助照明 灯或标志灯在试验箱内共试验168h,分为7个连续的24h周期。在每个周期中,前21h按电源电压 范围的最大值施加于辅助照明灯或标志灯上,其余3h断开电源。试验结束后,按6.2.1的规定测试照 度值。 绘

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对每台出厂的产品,制造商都应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 出厂。 7.2.2出厂检验过程中,若任意一项不合格,均判该产品不合格

7.3.1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抽取,

a)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b) 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材料的变更影响到产品的某些特性或参数变化时,应部分或全部检验: c) 连续生产的定型产品每5年时: d)转场生产或停产2年及以上重新生产时。

TB/T 2325.2—20197.4检验项目辅照灯和标志灯的检验项目见表6。表6检验项目检验分类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对应条款检验方法对应条款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外观检验5.2.4、5.9、5.14.3、I6. 15. 14. 42发光强度测试5. 3. 16. 23光强度分布性能测试一5. 3. 26. 2灯光颜色测试5. 4 6. 35光源光通量及发光效率测试5. 7. 16. 46寿命试验5.7.1,5.86. 57光源显色指数测试5. 7. 26. 68启动装置性能试验5. 5 6. 79电压波动范围试验V4. 26. 810电源反接试验5. 66. 911冲击和振动试验5. 106. 1012低温试验4. 1 b)6. 1113高温试验4. 1 b)6. 1214交变湿热试验4.1 c),5.12.26. 1315绝缘电阻测量5. 12.16. 1416工频耐受电压试验5. 12.36. 1517电磁兼容性能试验5. 156. 1618灯具金属面罩耐腐蚀性能试验5. 9. 26. 1719直接外露灯具的透明耐冲击强度试验5. 14. 16. 18. 120罩性能试验温度变化试验5. 14. 26. 18.221淋雨试验5. 2. 26. 1922防护等级试验5. 2. 36. 2023端子温升试验5. 11. 16. 2124表面温度试验5. 136. 2225沙尘试验V4.1 d)、4.1 f)6. 2326盐雾试验V4. 1 e)6. 2427耐久性试验5. 166. 25如果有沙尘试验,交变湿热试验应在沙尘试验之后进行。注:“”为应做的项目,“二”为不需要做的项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进行。9

8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8.1每台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的标志或标牌。 8.2出厂时应包装牢固,箱内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 8.3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高”、堆码层数极 明“小心轻放”“易碎”“怕湿”等标记。 8.4在运输中不准许碰撞、挤压、雨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8.5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

8.1每台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的标志或标牌。 8.2出厂时应包装牢固,箱内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 8.3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堆码层数极限,并标 明“小心轻放”“易碎”“怕湿”等标记。 8.4在运输中不准许碰撞、挤压、雨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8.5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

由闪光控制模块控制辅助照明灯实现闪光功能 其工作模式可通过开关进行闪光、常亮、常灭状态 的切换。

由闪光控制模块控制辅助照明灯实现闪光功能,其工作模式可通过开关进行闪光、常亮、常灭状态 的切换。

A.1.2闪光控制模块

A. 1. 2. 1 电气要求

闪光控制模块的电气要求如下 a)输人电压及波动范围应符合4.2的要求; b)输入功率不应大于270W

A.1.2.2闪烁频率

A.1.2.3保护功解

闪光控制模块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a)输出短路保护功能; b)温度保护功能,

闪光控制模块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a)输出短路保护功能; b)温度保护功能

A.1.2.4寿命要求

Hz闪烁频率下,闪光控制模块寿命不应小于5X10

A.1.3.1光源应为卤钨灯泡或LED。 A.1.3.2在2Hz闪烁频率下,卤钨灯泡光源平均寿命不应小于700h,LED光源平均寿命不应小于 30 000 h

A.1.3.1光源应为卤钨灯泡或LED。

闪光装置的使用环境、外观、发光强度及光强度分布性能、灯光颜色、耐冲击振动性能、绝缘电阻及 介电强度、耐沙尘、灯具金属面具耐腐蚀性、淋雨、防护等级、电磁兼容、盐雾性能应符合第4章、第5章 相应规定。

A.2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安通电源QYLR 0003S-2011 杯型袋泡茶,使灯泡处于内炼 示波器测量频率和亮黑比。 闪烁频率试验在型式检验及出厂 检验时均应进行

A.2.2控制模块保护功能试验

控制模块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负载电流为额定值时,用导线将控制模块输出端正极、负极短接,辅 出电压为0。取掉短接导线,控制模块应能恢复正常工作, 输出短路保护功能试验在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时均应进行

A.2.2.2温度保护功能试验

乍,控制模块输出电压为0V。逐步降低高温老化试验箱温度,温度下降速度控制在0.5℃/min左右 当温度下降到55℃~70℃时,控制模块恢复正常工作。 温度保护功能试验仅在型式试验时进行。

接通电源,使光源处于额定工况下,以2Hz士0.2Hz频率闪烁,卤钨灯泡持续工作不小于700h, LED持续工作不小于30000h,应无故障。 寿命试验仅在型式试验时进行

HCRJ 048-1999 饮食业油烟净化器认定技术条件A.2.4闪光装置其他项目的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光装置其他项目的检验方

交变湿热试验、绝缘电阻测量、工频 能试验、灯具金属面具耐腐蚀性试验、淋 雨试验、防护等级试验、盐雾试验、沙尘试验按第 章和第7章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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