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TT 2218.3-2016 蓄电池检测规范 第3部分:磷酸铁锂电池组 (集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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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ZTT 2218.3-201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8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2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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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TT 2218.3-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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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TT 2218.3-2016 蓄电池检测规范 第3部分:磷酸铁锂电池组 (集成式)

粪酸铁锂电池组(集成式)检测方法及标准

检测方法:目视。 判定标准: a) 电池组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 b) 电池组表面应有必需的产品标识,且标识清楚: C) 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及极性应有明显标记,接线方式应为前出线方式,便于连 接; d)电池组的电源接口、通讯(或告警)接口应有明确标识

检测方法:用尺测量。 判定标准:电池组尺寸宜满足表4的要求GB/T 34729-2017 猪瘟病毒阻断ELISA抗体检测方法

表4电池组常规外形尺寸要求

注:表格中1U=44.45mm。

检测方法:目视。 判定标准:电池组的机械电气单元外壳应为金属材质

5.2.5.125℃时1.0l1o放电容量(有BMS)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在25℃±2℃的环境中,以1.0I1oA 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对于送检样品,10h率实测基准容量C.的范 围应满足:C.E[Cio,1.1C]:对于抽检样品,C.应满足下限值。

5.2.5.225℃时2.511放电容量(有BMS

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5%。 5.2.5.325℃时5.5I10放电容量(有BMS)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在25℃土2℃的环境中,以5.5I1oA 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2%

5.2.5.325℃时5.5110放电容量(有BM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在25℃土2℃的环境中,以5.5I1oA 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2%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在25℃土2℃的环境中,以5. 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2%

5.2.5.425℃时1010放电容量(有BMS)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在25℃土2℃的环境中,以10 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0%。

0℃时1.0110放电容量

5.2.5.740℃时1.01放电容量(有BMS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然后将其放入40℃土2℃的高温箱中静置 4h,然后以1.0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9%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然后将其放入40℃土2℃的高温箱中 然后以1.0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9%

5.2.5.855℃时1.011放电容量(有BMS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然后将其放入55℃土2℃的高温箱中静置 4h,然后以1.0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9%。

检测方法:在有BMS时,电池组充满电后,然后将其放入55℃土2℃的高温箱中静置 4h,然后以1.0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无变形、无爆裂,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C.的99%。

5. 2. 6 一致性

5.2.6.1静态开路电压差(无BMS)

检测方法:在BMS未连接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测量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静 态开路电压,记录电压偏差。 判定标准:单体电池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大于50mV。

5.2.6.2浮充状态电压差(无BMS)

检测方法:在BMS未连接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继续以浮充电压充电24h 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记录电压偏差

判定标准:最大偏差应不大于0.2V

检测方法:在BMS未连接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以1.0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 玉43.2V,每隔1h测量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电压,记录电压差。 判定标准:最大端电压差应不大于0.3V

5.2.6.4单体容量差(无BMS)

检测方法:在BMS未连接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在25℃土2℃的环境中,以1.0I,oA 放电至所有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 判定标准: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之间容量的最大值、最小值的差值和平均值的比,应 不大于3%。 注:平均值指整组电池放电至43.2V时电池组的容量。

5.2.6.5单体内阻差(无BMS)

检测方法:在BMS未连接时,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h,测量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的内 阻,计算内阻偏差。 判定标准:偏差绝对值不超过0.5mQ

检测方法:蓄电池按5.5I1。率电流放电时,测量相邻两只蓄电池极柱根部之间的连接 条压降U。 判定标准:应满足△U≤10mV。

检测方法:10h率容量试验合格的蓄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5℃土5℃的条件下将电池 组在有BMS的条件下,电池组静置28天后进行10h率放电容量试验,放电至电池终止电 压43.2V,得到电池组静置28天后的容量C。。 判定标准:容量保存率不低于该电池实测基准容量C.的96%;且电池组内各单体电池 之间容量的最大值、最小值的差值和平均值的比,应不大于3%。

5.2.9充电效率(有BMS)

检测方法:完成容量试验后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在环境温度为25℃土2℃且有BMS 的条件下进行试验;电池组以1.0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记录放电容量,静置 1h后再按规定的充电电压以1.0I1oA限流充电24h,记录充电容量。 判定标准:放出容量与充电容量的比值应≥97%

5.2.10浮充电流(无BMS)

检测方法:在BMS未连接时,电池组充满电后,再以54V的浮充电压充电24h。 判定标准:浮充状态下的充电电流应≤100mA

5.2.11.125C、100%D0D(有BMS)

检测方法:在环境温度为25℃土2℃,在BMS运行的条件下,电池组以电流5I1充满 电后静置1h,然后以电流5I1。电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43.2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 以上步骤,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C。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C。的放 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数。 判定标准:循环次数不应小于850次。 5.2.11.240℃、100%D0D(有BMS) 检测方法:在环境温度为40℃土2℃,在BMS运行的条件下,电池组以电流5I1充满 电后静置1h,然后以电流5I1。电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43.2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 以上步骤,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C。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C的放 电循环不计入循环次数。 判定标准:循环次数不应小于700次。 5.2.11.355℃、100%D0D(有BMS) 检测方法:在环境温度为55℃土2℃,在BMS运行的条件下,电池组以电流5I1充满 电后静置1h,然后以电流5I1o电流放电至电池终止电压43.2V,此为一个循环寿命。重复 以上步骤,1 直至连续3次放电容量小于C。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容量小于80%C.放电 循环不计入循环次数,

判定标准:循环次数不应小于100次。

5.2. 12 安全性能

5.2.12.1抗过充电(无BMS)

检测方法:单体电池充满电后,在BMS未连接时,将电池放置于通风厨中,将恒流恒 玉源电压设定为2倍标称电压,以20I10A电流给电池充电,试验过程中用具有连续记录功 能的点温计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达到稳态或降至环境温度时结束试验。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5.2.12.2深度放电(无BMS)

检测方法:单体电池充满电后,在BMS未连接时,以1.0I1o电流放电至0.1V,用40 Q2电阻短接24h,再用均充电压3.6V限流1.0I1oA充电48h,构成一个循环,连续进行五 次循环后,以1.0I1。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量的98%

5.2.12.3恒定湿热(有BMS)

检测方法:电池组充满电后,在有BMS时,将其放入60℃土2℃、相对湿度为90%~ 95%的恒温恒湿箱中静置12h后,再将其取出在环境温度25℃土2℃的条件下静置2h,目 测其外观,再以10I1o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43.2V。 判定标准:电池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实测基准容 量的90%

5.2.12.4抗振动(有BMS)

检测方法:电池组充满电后,在有BMS时,进行X、Y、Z三个方向的振动试验。从10Hz~ 55Hz循环扫频振动90min100min,扫频速率为1oct/min,位移幅值(单振幅)为0.8mm。 判定标准:电池组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5.2.12.5绝缘电阻(有BMS)

检测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500V的测试电压,对被测电池正、负极端子对电 池金属外壳进行测试。 判定标准:电池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Q

5.2.12.6抗电强度(有BMS)

检测方法:用耐压测试仪50Hz、有效值500V的交流电压或710V的直流电压,对被测 电池正、负极端子对电池金属外壳进行测试。 判定标准: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5. 2. 12.7 安全充申电压 (无 BMS)

检测方法:完成容量试验且达到标称值的单体电池,以4.2V恒压、1.0I1oA限流进行 充电24h,并以5.5I1o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2.7V。 判定标准:单体电池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容量应不小于标称容量的92%

5.2.12.8抗重物冲击(无BMS)

检测方法:单体电池放置于冲击台上并固定在买 体最大的面应与合面垂 直),将10kg重锤自1.0m高度自由落下。 判定标准:电池允许发生变形,但应不起火、不爆炸

5.2.12.9抗热冲击(无BMS)

检测方法:单体电池放置 调节高温箱温度以(5℃土2℃)/min上 30℃±2℃,保持30min。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5.2.12.10高温存储(无BMS)

检测方法:无BMS时,将充满电的电池单体放入85℃土2℃的高温箱中保持48h。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5.2.12.11抗加热(无BMS)

试验装置:平面桌中间为直径合适的孔,盖板有钢丝直径0.017英寸(0.43mm)、每 英寸20孔的钢丝网构成,周围安置一个每对边长2英尺宽(610mm)、1英尺高(305mm) 共8面的丝网屏风,盖板之上的金属网由直径0.010英寸(0.25mm)金属丝按每英寸16 18丝构成。 检测方法:单体电池按规定充满电后,将其放在金属网上,盖住平面桌中间的孔,然 后进行加热直至电池组爆炸或被摧毁

判定标准: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2.12.12抗短路(无

检测方法:无BMS时,将接有热电偶的充满电的电池单体置于通风橱中,将电池的正 负极用0.1Q电阻器短路,试验过程中用具有连续记录功能的点温计监测电池温度变化, 当温度下降到低于峰值10℃时结束试验。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5.2.12.13抗穿刺(无BMS)

检测方法:单体电池充满电后,在BMS未连接时将直径3mm的钨钢针、以20mm/s的 速度,沿径向刺穿电池组中的任一电池。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5.2.12.14抗挤压(无BMS)

检测方法:在无BMS的条件下,单体电池充满电后,电池两个最大面积的表面之间进 行压缩,压缩力通过一个直径为32mm的液压活塞施加,压缩持续进行直至压力达到 17.2MPa,施加的压力为13kN,当达到最大压力后泄压。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5.2.12.15抗低压(无BMS)

检测方法:在无BMS的条件下,充满电的单体电池放置于真空箱室,抽真空至11.6kPa 或更低,在25土2℃的环境温度下保持360min。 判定标准:电池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5.2.12.16抗碰撞(有BMS)

检测方法:在有BMS的条件下,电池组充满电后,在有BMS时承受x、y、z三个方向 的碰撞试验。初始3ms内平均加速度应不小于75g,峰值加速度在125g~175g之间,碰撞 次数为1000次土10次。 判定标准:电池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5.2.12.17温度循环(无BMS)

检测方法:在无BMS的条件下

检测方法:在无BMS的条件下,

检测方法:在无BMS的条件下

5.3BMS检测方法及标准

5.3.1.1外观检查

检测方法:打开BMS所在的机箱外壳,目测检查BMS元件、线缆及电路板。 判定标准:BMS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a BMS布局合理、质量可靠,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 6) BMS导线线径、载流量满足充放电和均衡的要求; c)与BMS有关的通讯接口、告警指示、状态指示应有明确标识; d BMS电路板应进行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5. 3. 1. 2 工作电压

检测方法:用可调电压源为BMS供电 判定标准:确认BMS的工作电压范围为36V~60V。

5.3.1.3休眠功能

检测方法: a) 分别进行手动休眠、手动激活及手动断开操作,检查BMS的状态。 断开电池组正负极、通信接口与外界的连接,检查BMS是否按照设定的时间进入 休眠状态。 C) 处于休眠状态的电池组,在进入到在线状态(充电、放电或通信状态)时,检查 BMS能否自动激活。 判定标准: a)应具备手动休眠、手动激活及手动彻底断开功能。

b)当处于离线状态(即电池组输出端正负极、通信接口与外界断开的状态)后,BMS 应自动进入休眠状态,休眠延迟时间宜在1min~24h可调。 c当电池组进入充电状态时,BMS应能自动激活。

5.3.2信息采集要求

2)除能正常记录保护与告警、保护与告警恢复时信息外,可通过设置,记录一 定时间段内的蓄电池参数: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容量、充/放电电流、 温度等。 3) 应具有一定的存储容量,存储容量不小于300条记录。存储时间段、时间间 隔可设,存储内容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存储内容可通过监控接口读取。

5.3.3信息测量显示精度

检测方法:检查BMS的单体电压、总电压、电流、电池组工作环境温度、容量、告警 言息等各种参数值的显示精度。 判定标准:BMS测量显示精度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BMS测量显示精

5.3.4BMS管理功能

5.3.4.1充电管理

5.3.4.1.1充电限流管理

检测方法:当电池组放电至截至电压43.2V时,用直流源对电池组进行充电 判定标准:当直流源的预设充电电流大于电池组的充电限流值时,充电电流维持在充 电限流值不增加。

5.3.4.1.2充电总电压高保护

检测方法:电池组充满电后,逐步增大充电电压,记录电压高告警电压和保护动作电 压,当总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充电,记录恢复充电电压。 判定标准:充电总电压高的告警值范围是57.00V~57.60V,默认值为57.00V;保护 值范围是57.00V~57.60V,默认值为57.60V;恢复值范围是52.00V~57.00V,默认值为

5.3.4.1.3充电单体电压高保护

检测方法:电池组充满电后,逐步增大充电电压, 让求单体电压高 电压和保护勾 作电压,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状态。 判定标准:充电单体电压高的告警值范围是3.50V~4.50V,默认值为3.60V;保护值 范围是3.50V~4.50V,默认值为3.85V:恢复值范围是3.00V~3.90V,默认值为3.60V。

5.3.4.2放电管理

5.3.4.2.1放电总电压低保护

检测方法:在开放环境下对锂电池组进行放电,使其进入放电截止状态,BMS应切断 放电电路并告警。连接外部电源对锂电池组进行充电,使其电压升高到恢复门限,BMS应 能自动消除告警,并自行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判定标准:放电总电压低的告警值范围是36.00V50.00V,默认值为43.20V。

GB/T 22048-2015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5.3.4.2.2放电单体电压低保护

检测方法:电池组充满电后,以2.0IoA电流放电,记录单体电压低告警电压和保护 动作电压,放电后充电到电压设定值恢复工作状态。 判定标准:放电单体电压低保护的告警值范围应为2.00V~2.90V,默认值应为2.50V: 保护值的范围应为2.00V~2.90V,默认值应为2.00V;恢复值的范围应为2.00V~3.60V, 默认值应为2.90V。

5.3.4.2.3放电过流管理

检测方法:按规定的过流保护要求进行BMS过流测试,检查BMS的保护反应。 判定标准:延时保护设置范围应为5I1~11I1。(可调),延时时间应在0s~60s(可调), 瞬时保护设置范围为10I1。30I1(可调),且瞬时保护值应大于延时保护值;进入保护后 2分钟(可调)后,BMS应自动重启正常输出功能,连续3次过流保护动作后,BMS不再自 动重启正常输出功能,而应能通过 重启正常输出功能

GB 30000.2-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爆炸物5.3.4.3温度管理

检测方法:将具有连续记忆功能的点温计探头贴于电池表面,再将电池放入高温箱中, 进行测试,对电池组充电,调节高温箱的温度以3℃/min上升至高温保护点,保持10min, 下调温度至高温恢复点。 判定标准:电池高温保护的告警值应为35℃~70℃,默认值应为50℃;保护值应为 35℃~70℃,默认值应为65℃:恢复值应为45℃~55℃,默认值应为50℃

5.3.4.3.2电池低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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