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423-2019 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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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54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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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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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423-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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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423-2019 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2.0.1常规岛的控制方式应与核岛匹配,采用集中控制方式。

2.0.5常规岛配套设施宜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各控制系统宜 联网。

2.0.5常规岛配套设施宜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各控制系统

3.1.1常规岛应在主控制室集中控制JJF 1016-2014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主控制室应设置常规岛监 控终端和必要的后备监控手段。

3.1.1常规岛应在主控制室集中控制,主控制室应设置常规岛监

汽轮机跳闸: 2 发电机跳闸; 3 开真空破坏阀; 启动汽轮机润滑油泵; 5其他。 3.1.3 常规岛配套设施若设就地控制室,应确保运行人员安全 舒适,有利于运行人员长期工作

3.1.4就地控制室的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应符合现行行

准《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5035的相关 规定。

3.1.5就地控制室应设置监控终端,监控终端的数量应合理

3.2.1电子设备简的设置和布置方案应根据常规岛及配套设施 厂房布置形式确定。

3.2.2常规岛电子设备间可集中布置在电气厂房,也可采用物理

3.2.3常规岛配套设施电子设备间宜按就近原则布置。

3.2.4电子设备间的照明、净空高度、环境参数、电缆构筑物敷

3.2.4电子设备间的照明、净空高度、环境参数、电缆构筑物敷 设、机柜布置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集中控制室及电 子设备间布置设计规程》DL/T5516的相关规定。

4.1.1 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艺系统的运行参数; 主机和辅机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 电动、气动、液动阀门的启闭状态和调节阀门的开度; 4 仪表与控制用电源、气源、水源及其他必要条件的供给状 态和运行参数; 5其他。 4.1.2检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 设计规范》GB50660的相关规定。 4.1.3检测仪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核岛控制和保护的常规岛检测仪表,应满足核岛关于 安全级的接口要求; 2应根据检测仪表的用途、形式和重要性,选择适当的准确 度等级; 3应根据检测仪表所在环境的要求,选择适当的防护等级; 41 仪表应满足所在环境的防腐、防潮、防爆等要求; 5不宜使用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仪器和仪表设备,严禁使 田全宝宝

4.1.1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4.1.1 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艺系统的运行参数; 2 主机和辅机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 3 电动、气动、液动阀门的启闭状态和调节阀门的开度; 4 仪表与控制用电源、气源、水源及其他必要条件的供给状 态和运行参数; 5其他。 4.1.2检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 设计规范》GB50660的相关规定

4.1.3检测仪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于核岛控制和保护的常规高检测仅表,应满定核关 安全级的接口要求; 2应根据检测仪表的用途、形式和重要性,选择适当的准确 度等级; 3应根据检测仪表所在环境的要求,选择适当的防护等级; 4 仪表应满足所在环境的防腐、防潮、防爆等要求; 5不宜使用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仪器和仪表设备,严禁使 用含汞仪表,

4.2.1检测项目应根据常规岛热力系统及设备本体的要求

4.2.1 检测项目应根据常规岛热力系统及设备本体的要求确定。 4.2.2常规岛热力系统的检测项目可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4.2.3常规岛主机的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核电厂汽轮

4.2.3常规岛主机的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核电厂汽轮

机仪表和控制技术条件》NB/T25019、《核电厂汽轮发电机仪表和

机仪表和控制技术条件》NB/T25019、《核电厂汽轮发电机仪表和 控制技术条件》NB/T25067的相关规定。 尝的球如贴松测

机仪表和控制技术条件》NB/T25019、《核电厂汽轮发电机仪表和 控制技术条件》NB/T25067的相关规定。 4.2.4常规岛辅机的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 热工检测及仪表设计规程》DL/T5512的相关规定。 4.2.5常规岛配套设施的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 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DL/T5227的相

机仪表和控制技术条件》NB/T25019、《核电厂汽轮发电机仪表和 控制技术条件》NB/T25067的相关规定。 4.2.4常规岛辅机的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 热工检测及仪表设计规程》DL/T5512的相关规定。 4.2.5常规岛配套设施的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 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DL/T5227的租

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DL/T5227的 关规定。

5.1.1报警应在下列情况下发

5.1.1报警应在下列情况下发出: 1以超过物理参数阐值表示的故障或以电厂异常状态表示 的故障; 2操纵员未察觉的事故所产生的自动动作; 自动动作未实现或未完全实现; 5.1.2 报警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工艺系统热工参数偏离正常运行范围; 2 热工保护与重要的联锁项目动作; 3 重要对象的状态异常或主要设备故障; 4 仪表与控制系统故障; 5 仪表与控制电源、气源故障: 6主要电气设备故障。 5.1.3报警应由控制系统的报警功能完成,但可根据主控制室整 体设计要求为常规岛设置极少量的报警光字牌。 5.1.4当设置常规光字牌报警时,其输入信号不宜取自控制系统 的输出。控制系统的所有模拟量输入、数字量输入、模拟量输出、 数字量输出及中间变量和计算值都可作为控制系统的报警源。 5.1.5所有带报警限值的模拟量输入信号和计算变量,均应分别 设置“报警死区”。在机组启停和/或设备启停过程中,应有模拟量 和数字量信号的“报警抑制”功能。

5.1.6控制室内的常规光字牌报警应具有自动闪光、重复音响和

人工确认等功能。控制系统的全部报警项自应能在控制室监控终

端上显示和在打印机上打印。 5.1.7应对报警进行分级,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如颜色、闪光、 声响等),以便于区分不同的报警优先等级。报警分级原则和显示 方式应与核岛协调统一。

端上显示和在打印机上打印。

5.1.8应采用闪光、颜色变化等手段,区分出未经确认的报警

5.1.9控制系统报警处理应符合下列原则:

.9控制系统报警处理应符合下列

5.2.1报警项目应根据常规岛热力系统及设备本体的要求确定。 5.2.2常规岛热力系统的报警项目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执行。 5.2.3常规岛主机的报警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核电厂汽轮 机仪表和控制技术条件》NB/T25019、《核电厂汽轮发电机仪表和 控制技术条件》NB/T25067的相关规定。 5.2.4常规岛辅机的报警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 热工检测及仪表设计规程》DL/T5512的相关规定。

5.2.4常规岛辅机的报警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

5.2.5常规岛配套设施的报警项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DL/T5227的相 关规定。

记录。重要保护动作还应有事故追忆功能。 7保护系统输出的控制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即执行 “保护优先”的原则。 8保护功能应始终有效,不应设置供操纵员切除、投入保护 的任何操作手段。 6.1.2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宜有通信接口,将监视信息送入机组 分散控制系统。 6.1.3主机和重要 机的停运及保护动作宜给出首出原因显示

6.1.3主机和重要辅机的停运及保护动作宜给出首出原

6.2.1反应堆停堆时应停止核电汽轮发电机组的运行。

6.2.1及应维停堆维时应停正核电汽发电机组的运行 6.2.2当具有甩负荷功能的核电机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汽轮 机和发电机之间应设有相应停止运行的保护: 1汽轮机事故停机:汽轮机旁路阀开启,发电机解列灭磁。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发电机解列灭磁,汽轮机停止运行,汽 轮机旁路阀开启。 3发电机解列:汽轮机甩负荷带厂用电或维持空载运行,汽 轮机旁路阀开启。

6.3.1运行中汽轮发电机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实现紧急停 机保护: 汽轮机超速; 2 凝汽器真空过低; 3 润滑油压力过低; 控制油压力过低; 5 振动过大; 轴向位移过大; 7 低压缸排汽温度过高;

6.3.1运行中汽轮发电机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实现紧急停 机保护:

机保护: 汽轮机超速; 2 凝汽器真空过低; 3 润滑油压力过低; 4 控制油压力过低; 5 振动过大; 6 轴向位移过大; 7 低压缸排汽温度过高;

8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故障; 9 发电机保护跳闸; 10反应堆来的停机保护; 11手动停机; 12其他。

6.4.1辅机的保护应按核电厂常规岛热力系统的运行要求,并结

1 轴承金属温度过高; 2 马达线圈温度过高; 3 轴承润滑油压力过低; 4 除氧器水位过低; 5 其他。 6.4.3 凝结水泵的跳闸条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轴承金属温度过高; 2 凝汽器水位过低; 3其他。

6.5.1当除氧器设有保压功能时,甩负荷工况应自动开启除氧器 保压阀,使除氧器压力以给水泵可以接受的速率衰减。 6.5.2汽轮机旁路系统应设置减温水压力低保护和旁路闭锁 保护。

6.5.1当除氧器设有保压功能时,甩负荷工况应自动开启除氧器

6.5.3汽轮机局部应设有下列保

4凝汽器真空低保护; 5其他。 6.5.4汽轮机防进水保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核电厂汽轮机防 进水导则》NB/T25039的相关规定

7.1.1开关量控制的功能应满足机组的启动、停止及正常运行工 况的控制要求,并能实现机组在事故和异常工况下的自动控制或 手操控制。开关量控制应完成以下功能: 1手操控制:实现泵/风机、阀门/挡板等被控对象的单独手 动操作、成组操作、联动操作及试验操作等; 2允许条件:为防止误操作而设置的泵/风机、阀门/挡板等 被控对象的启动/停止、开/关充许条件; 3联锁控制:在发生异常工况或局部设备故障跳闸时,联锁 启动/停止、开/关相关的泵/风机、阀门/挡板等被控对象; 4保护控制:实现事故工况下泵/风机、阀门/挡板等被控对 象的保护控制; 5顺序控制:实现驱动级、子功能组级、功能组级顺序控制; 6显示报警:各种信息及状态显示,参数越限或设备故障报警。 7.1.2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时,手操控制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以下 原则: 1一般的动作对象宜采用单独手动操作,同时动作对象(如 疏水阀等)宜采用成组操作; 2具有固定动作顺序的被控对象(如主阀与其旁路的压力平 衡阀等),宜采用联动操作; 3需在线试验的设备应设置试验操作手段; 4重要的被控对象还应设置硬接线实现的应急操作设备; 5操作控制应受启/停(或开/关)充许条件限制,防止误 操作。

7.1.3负荷或工况变化需要操作或异常工况手操来不及时,应设 联锁控制。联锁控制宜受防止误操作的充许条件限制。 7.1.4危及系统或设备安全运行的事故工况,应设保护控制。保 护控制一般不受充许条件限制。

7.1.5启/停操作顺序规律固定的设备组或工艺系统,宜采用顺

7.1.5启/停操作顺序规律固定的设备组或工艺系统,宜采用顺 序控制。

1功能组级顺序控制:实现一个工艺系统(如凝结水系统等) 内相关设备的顺序控制; 2子功能组级顺序控制:实现一台转机(如一台给水泵)与其 相关的进出口阀门、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密封系统等组成设备组 的顺序控制; 3驱动级控制:实现一台转机或一个阀门等单个对象的单独 手动操作、成组操作、联动操作、充许条件、联锁、保护、显示、报警 等功能。

7.2.3顺序控制在自动运行期间发生任何故障或操纵员中断时,

7.2.4顺序控制系统的每一步应有防误操作的允许条件,并应

上一步已执行完成的反馈条件

上一步已执行完成的反馈条件

7.3.1联锁控制逻辑应尽量简捷,联锁功能应满足工艺系统及主 辅机的相关要求。

7.3.2顺序控制设计应遵守保护、联锁优先的原则。在顺

过程中出现保护、联锁指令时,应将控制进程中断,并使工艺系统

按照保护、联锁指令执行。

7.3.3常规岛工艺系统宜有以下联锁功能:

7.3.3常规岛工艺系统宜有以下联锁功能:

任一台泵启动一段时间后,出口母管压力低时联锁启动备 用泵; 2工作泵事故跳闸时,联锁启动备用泵;

2工作泵事故跳闸时,联锁启动备用泵; 3 泵运行时,联锁打开出口阀;泵停运时,联锁关闭出口阀。

8.1.1常规岛应有较完善的模拟量控制系统,模拟量控制主要包 括以下功能: 1机组正常运行时,控制各工艺系统的参数(如汽轮机转速 加热器水位、除氧器压力等)至整定值; 2限制正常运行时发生的瞬态过程,维持各工艺系统的参数 运行在充许的范围内并使其恢复至稳态值; 3在机组事故或异常工况下,防止各工艺系统的参数偏离允 许的范围,尽量避免反应堆停堆或汽轮发电机组停机。 8.1.2模拟量控制应按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进行设计,应能满 足机组启动、停止及正常运行工况的控制要求,并应具有机组事故 及异常工况下与相关的联锁保护回路协同控制的功能。 8.1.3模拟量控制应按全程控制设计,在机组启动、停止、正常运 行、事故或异常工况下均能全程投自动运行。 8.1.4模拟量控制回路在系统故障或保护动作时应自动切换到手 动方式运行。在任何运行方式下,保护功能应始终有效,不应被切除。 8.1.5模拟量控制系统平行控制两个及以上被控对象时,该控制 系统应有被控对象的负荷分配和负荷自动转移匹配功能。 8.1.6控制系统中各控制方式之间,应设切换逻辑及具备双向无 扰切换功能。 8.1.7重要热工模拟量控制项目的变送器宜采用双重或三重亢 余设置。

8.1.8汽轮机与反应堆间的负荷协调控制包括堆跟机、机

8.2.1模拟量控制项目的确定应根据核电机组整体自动化水平 的要求、可控性以及主、辅设备的控制特点和要求等因素综合 考虑。

8.2.2常规岛工艺系统宜根据具体工程设置下列模拟量控制

1汽水分离再热器出口再热蒸汽温度控制: 2 汽水分离再热器收集箱和疏水箱水位控制; 3 除氧器压力控制; 4 除氧器水位控制; 5 高、低压加热器水位控制; 凝汽器水位控制; 7 凝结水最小流量控制; 8 给水泵最小流量控制; 9 汽轮机轴封蒸汽压力控制; 10 汽轮机润滑油温度控制; 11 汽轮机控制油温度控制(采用抗燃油时); 12 氢/密封油差压控制(发电机氢冷系统); 13 闭式冷却水系统高位水箱水位控制; 14 补充水箱、低位水箱及疏水箱等各类水箱水位控制; 15 给水流量控制(即蒸汽发生器水位控制),包括给水调节 阅控制及给水泵转速控制; 16汽轮机旁路控制; 17其他。

9.1.1常规岛控制系统宜采用与核岛及其配套设施过程控制系 统协调统一的软硬件平台。 9.1.2常规岛控制系统应通过穴余配置等措施确保核电厂可用 的目标,重要的控制功能还应设置维修/试验通道。

9.2常规岛机组控制系统

源系统、压缩空气分配站/空气压缩机站等)较多时,机组分散控制 系统可设置公用网络,并将这些系统/设备纳入公用分散控制系统 网络进行控制

分别与机组分散控制系统相连,公用系统/设备应能在各机组的分 散控制系统中进行监视和控制,并能确保任何时候仅有一台机组 的控制系统能对公用网络发出有效操作指令

分别与机组分散控制系统相连,公用系统/设备应能在各机组的

9.2.7为确保分散控制系统不可用的情况下机组紧急安全件

设置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设备的后备操作手段,具体要求见第3章。

9.3汽轮机专用仪表与控制系统

9.3.1常规岛汽轮机专用仪表与控制系统(汽轮机数字式电液调 节系统、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和汽轮机监视仪表系统)宜由汽轮机 厂成套配供。 9.3.2常规岛汽轮机专用仪表与控制系统选型应遵循成熟、可靠 的原则。

9.3.3汽轮机专用仪表与控制系统应设通信接口,实现与机组控 制系统信息交换。

9.3.4当汽轮机数字式电液调节系统、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纳入 机组控制系统时,不应采用降低原有控制系统性能和可靠性的配 置方案。

9.3.5汽轮机数字式电液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能保证机组在所要求的任何运行方式下安全经济 运行。 2系统应能充分适应包括机组事故工况(如快速减负荷)和 工艺系统要求的各种自动方式在内的启停运行要求。 3系统至少应具有转速控制、负荷控制、压力控制、超速保 护、快速减负荷、热应力计算、阀门管理、阀门活动试验、跳闸试验 以及自动启停顺序控制等功能。 4系统的控制范围可从汽轮机冲转、并网、带初负荷,直至带 满负荷的全过程,均能投入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在额定满负荷和 最小负荷之间的任一负荷工况下使机组保持稳定运行。

1系统应能接收来自汽轮机监视仪表系统、汽轮机润滑油系 统、凝汽器真空、发电机跳闸、反应堆紧急停堆、手动跳闸等停机信 号,经逻辑处理后驱动相应的遮断继电器完成汽轮机紧急跳闸功 能,同时向外发出跳闸原因及指示信号; 2系统应具有汽轮机跳闸在线试验功能。

9.3.7汽轮机监视仪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能连续地在线检测汽轮发电机组的转速、轴振动、 胀差、轴向位移、偏心、瓦振、热膨胀等与汽轮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相 关的本体机械参数; 2当监测参数超过设定值时,系统应发出可靠的停机信号: 供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使用; 3汽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和故障诊断系统宜随机组配置

9.4常规岛配套设施控制系统

9.4.1常规岛配套设施的控制系统可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也 可采用分散控制系统。 9.4.2常规岛配套设施的控制系统宜按车间进行配置,并宜设置

9.4.3常规岛配套设施的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9.5.1常规岛控制系统应设置必要的通信接口,通信接口应满足 核电机组控制系统安全和总体设计的要求。 9.5.2常规岛控制系统的数据通信网络应满足各控制系统可靠 性和实时性的要求,并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通 信协议。

9.5.1常规岛控制系统应设置必要的通信接口,通信接口应满足

9.5.3当接口用于过程监视和控制且需要双向通信时,应配置亢 余的、同时工作的通信接口。任何通信接口故障不应对过程的监 视和控制造成影响,

其他人机接口设备合用时,降低设备性能

10核岛与常规岛之间仪控的接口要求

10.0.1常规岛与核岛仪控接口信号的形式及数量应能满足核电 机组启动、停止、正常运行、异常及事故工况监视和控制要求。重 要的保护和控制用接口信号应采用硬接线连接。 10.0.2控制接口信号主要包括机组和主要辅助系统的联锁、保 护和调节控制信号,应满足下列要求: 1常规岛与核岛间的控制接口信号来自现场测量仪表或来 自控制系统,模拟量控制信号应隔离,开关量控制信号应采用无源 干接点信号; 2常规岛送至核岛的信号应满足核岛设计要求; 3不同列的接口信号应独立设置。 10.0.3核岛与常规岛间应根据具体工程设置下列接口信号: 1核岛至常规岛接口信号: 1)汽轮机保护; 2)给水系统保护; 3)汽轮机旁路系统保护: 4)堆机协调控制(如功率调节、快速减负荷、负荷限制等); 5)汽轮机旁路系统调节; 6)给水泵调节; 7)其他。 2常规岛至核岛接口信号: 1)主蒸汽母管压力; 2)汽轮机第一级压力; 3)主给水母管压力;

4)主给水母管温度; 5)凝汽器可用; 6)其他。

11.1.1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的电源应适应系统的要求,具有 高度的供电可靠性。保安电源应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多重性,并有 充足的容量。

11.1.1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的电源应适应系统的要求,具有

11.1.2对于要求在机组启/停阶段及正常运行工况或事故工况 期间任何时候都可供使用的仪表与控制系统,应采用不间断电源 供电。

11.1.2对于要求在机组启/停阶段及正常运行工况或事故工况

11.1.3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的电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火力发电厂热工电源及气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455的 相关规定。

11.1.3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的电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11.2.1常规岛仪用压缩空气总容量应能满足仪表与控制气动仪 表和设备的最大耗气量。仪用压缩空气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用气端 的要求,供气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

表和设备的最大耗气量。仪用压缩空气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用气端 的要求,供气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 11.2.2当失去外部仪用压缩空气气源时,常规岛仪用压缩空气 系统贮气罐的容量应能维持不小于10min~15min运行的耗气 量,并应保证供气压力不低于工作压力。 11.2.3对于耗气量大的设备或机组重要保护的用气设备可装设 专用的小型贮气罐。 11.2.4对于可能产生剧烈振动的用气设备,其配气支管管路末 端宜配置一段金属软管或采取其他抗振措施。

11.2.5常规岛仪用气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

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

12.1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防护

12.1.1取源部件应设置在能真实反映被测介质参数,便于维护 检修且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工艺设备或工艺管道上,不应设置在人 孔、防爆门及排污门附近。取源部件不宜装设在易受振动或者冲 击的地方,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 12.1.2一次导管及一次门的材质应按被测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 压力、温度选择,并考虑焊接工艺的要求。二次导管、二次门、平衡 门、排污门、试验阀及管道附件的材质应满足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和排污时的最高温度要求。

12.1.3现场布置的仪表与控制设备应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防

12.1.4就地设备布置位置应既满足设备和系统安全运行的要

12.1.5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 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规定》DL/T 5182的相关规定。

12.2.1电缆敷设、电缆桥架、电缆防火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相关规定。 12.2.2常规岛及配套设施厂房的电缆敷设应采取有效阻燃的防 火封堵措施,对易受外部着火影响区段(如汽轮机头部等)的电缆 也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在外部火焰燃烧中,需要维持通电 定时间的重要联锁保护回路,应实施耐火防护或采用耐火电缆

12.2.3测量、控制、动力电缆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桥架通道应 避免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及易燃易爆物等的危害,并应根 据防火要求实施阻隔。

12.2.4跨岛电缆的选型和敷设应满足核岛设计要求。

12.3.1计算机系统宜与全厂接地网共地DZ/T 0064.36-2021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6部分:铷和铯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不宜设专用独立接地 网。各计算机系统内不同性质的接地应分别有稳定可靠的总接地 板。当设备厂家对接地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其要求设计

网。各计算机系统内不同性质的接地应分别有稳定可靠的总接地 板。当设备厂家对接地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其要求设计。 12.3.2控制用电气设备外壳、不要求浮空的盘台、金属桥架、铠 装电缆的铠装层等应设保护接地,保护接地应牢固可靠。 12.3.3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

网。各计算机系统内不同性质的接地应分别有稳定可靠的总接地

12.3.2控制用电气设备外壳、不要求浮空的盘台、金属桥势

DB33T 608.2-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13.0.1常规岛视频监视系统应满足核电厂生产视频监视系统的 统一规划要求。 13.0.2常规岛视频监视系统的监视范围宜包括下列区域:汽轮 机运行平台、汽轮机油系统、汽水分离再热器、给水泵、高/低压加 热器、除氧器及常规岛配套设施等区域。

13.0.1常规岛视频监视系统应满足核电厂生产视频监视系统的

表A核电厂常规岛热力系统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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