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60-2019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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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60-2019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一端与外部承载构件连接,另一端锚固在稳定岩土体内,将拉力传递到岩 土层中的一种受拉构件。当杆体采用钢绞线时,称为钢绞线锚杆,亦可称为锚 索:当杆体采用钢筋时,称为钢筋锚杆。

将围护结构承受的侧向荷载,通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周围的稳定岩土 层中去的锚杆。

DZ/T 0389-2021 地质钻探孔内事故预防与处理技术规程foundation anchor

foundation anchor

将基础承受的向上竖向荷载,通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基础下部的稳定 岩土层中去的锚杆。主要承受地下水浮力的基础锚杆也称作抗浮锚杆。

用来加固并同时锚固现场原位土体,依靠与土体之间的界面粘结力或摩擦 力,在土体发生变形的条件下被动受力,并主要承受拉力与剪力作用的细长构 件。

2.1.10荷载分散型锚杆

在同一个钻孔内,由两组或两组以上单元锚杆组成的复合锚固体系,各组 单元锚杆的锚固段是相对独立的,且分布在锚杆总锚固段的不同空间部位,

2.1.11标准贯入试验

用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底 部预打15cm,记录再打入30cm的锤击数,判定土的物理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 验方法。

2.1.12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用标准质量的重锤,以一定高度的自由落距,将标准规格的圆锥形探头贯 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一定距离所需的锤击数,判定土的物理力学特性的一种 原位试验方法。

2.1.13静力触探试验

通过静力将标准圆锥形探头匀速压入土中,根据测定触探头的贯入阻力, 判定土的物理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4十字板剪切试验

anesheartest(VST)

用插入主中的标准十学板探头,以一定速率扭转,量测主破环时的抵抗力 矩,测定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2.1.15平板载荷试验

plate loading test (PLT)

对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其沉 降随时间的变化,以确定其承载能力与变形参数的试验方法。对天然地基与处 理土地基也称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对复合地基通常称为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 验,对深层地基通常称为深层(深井)平板载荷试验

static loading test of batholith

确定完整、较完整、较破碎岩基作为天然地基或桩基础持力层承载力与变 形参数的平板载荷试验,又称为岩基载荷试验。

地基系数试验 test for coefficient of subs

测定土体在荷载作用下,下沉量基准值所对应的荷载强度与下沉量基准值 的比值的试验方法;采用直径30cm的圆形承压板测定地基系数的试验,也称为 K平板载荷试验

测定第二次加载承压板下应力和与之相对应的承压板沉降量之间关系的试 验方法。

2.1.19动态变形模量试验

在复合地基增强体顶部逐级施加竖向荷载,测量增强体顶部随时间产生 沉降,以确定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low strainintegritytesting

low strain integrity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实 则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 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上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 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23声波透射法

cross hole sonic logging

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 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混凝土灌注桩和地下连续墙 墙体施工质量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core drilling method

钻取芯样,确定桩长(墙深)、桩(墙)底沉渣厚度,鉴别岩石地基性状 逛(墙)持力层岩土性状,并通过芯样特征、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判定混凝土灌 注桩、地下连续墙、复合地基增强体、水泥土墙的施工质量的检测方法

2.1.25预埋管钻芯法

在灌注桩中自桩顶预先埋设一定长度的钢管,作为钻芯法钻头、钻杆的通 道,采用钻芯法检测预埋管管底以下部分的桩身混凝土质量、底沉渣厚度、

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的检测方法。

2.1.26孔内摄像法

testingmethodwithvideomonitorthroughhol

利用灌注桩(墙)的钻芯孔或管桩内腔,对孔壁进行摄影,判别桩(墙)》 身缺陷、确定桩(墙)底沉渣厚度、鉴别持力层岩土性状的检测方法。

2.1.27单桩静载试验

static loading test of single pile

static loading test of single pile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拨力或水平推力,测量桩顶部随时间 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 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28锚杆验收试验

anchoracceptancetest

在锚头遂级施加轴向拉力荷载,最大至验收荷载,测量锚头随时间产生的 轴向位移,判定工程锚杆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试验方法。

2.1.29持有荷载试验

load retention test

对已锁定的预应力锚杆的锚头进行分级加载,以确定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 的试验方法。

2.1.30补偿荷载整体张拉方法

对荷载分散型锚杆,依据各组单元锚杆的差异荷载,从杆体最长的单元锚 开始,依次张拉至各级补偿荷载,完成荷载补偿后再整体张拉,以实现在最 大试验荷载时,各组单元锚杆的理论荷载相等的一种张拉方法

2.1.31桩身完整性

pile integrity

pile defects

pile defects

wave measure line

2.1.34声测线完整性函数值

依据所接收声波的声参数及波形畸变程度确定的、与声测线声场辐射区域 的混凝土质量好坏相关联的数值,取值范围为1~4。

2.1.35桩身横截面完整性类别指数

the exponent of pile cross section's integrity grade

完整性状况的指标,取值范围为1~4。

2.1.36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值

2.1.37锚杆验收荷载

2.1.38锚杆锁定力

须应力锚杆张拉锁定完成时的初始预应力。

2.2.1抗力和材料性能

2.2.2作用与作用效应

S 地基沉降量、桩顶沉降、锚杆位移量、基础沉降量、动态位移值; U一单桩竖向抗拨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拨荷载: V一质点运动速度; Yo——水平力作用平面的桩身水平位移; 一桩顶上拔量、桩底沉渣厚度,

f。一基础相对弯曲; I一声测线的完整性函数值; J凯司法阻尼系数; K一一桩身完整性类别指数; α一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触探杆长度修正系数、摩阻比、基础倾斜; β一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 入一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 VV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

一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 4L1—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杆体自由段长度的理论弹性伸长值; 4L2一一从初始荷载至最大试验荷载,杆体自由段长度与1/2杆体粘结段长度 之和的理论弹性伸长值

3.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检测宜分为地基检测、基础检测、基桩检测、基 础锚杆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和沉降观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的 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3.1.2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1.2进行

3.1.2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3.1.2进

图3.1.2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1.3检测前,检测单位应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调查宜包括 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及施工资料,了解 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确定检测目的,并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分析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1.4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目的制定检测技术方案。检测技术方案 宜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本规范第3.1.3条所规定的内容; 3相关单位确定的检测方法与检测数量及其检测对象(检测位置),检测 对象(检测位置)应利用施工记录编号、平面设计图轴线编号、平面几何坐标 等方式进行唯一性标识; 4检测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5所需的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工配合,试验时间要求; 6现场安全生产的措施; 7桩头开挖、处理,场地整治,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 3.1.5当根据现场试验结果,判断所选择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目的时,应 重新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技术方案。 3.1.6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检测结 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宜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1.7地基基础检测对象或检测位置,应根据下列情况综合确定: 1因混凝土供应异常、施工设备故障以及气候和环境等原因,施工质量可 能偏离正常情况; 2局部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区域; 3设计认为重要的部位; 4外部荷载较大的部位; 5天然地基与处理土地基承载力检测,应根据岩土性状检测结果与地基处 理效果确定载荷试验的检测位置;且应对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圆锥动力 触探试验锤击数、静力触探试验比贯入阻力或锥尖阻力、十字板剪切试验不排 水抗剪强度等单孔代表值较小的区域进行抽检; 6复合地基与其增强体承载力检测,应根据复合地基增强体成桩质量或桩 身完整性检测结果确定载荷试验的桩号:且应对成桩质量较差的桩或身完整

性为II类的桩进行抽检: 7工程桩承载力检测宜根据成桩质量或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确定单桩静 载试验或高应变法检测的桩号;且应对成桩质量相对较差的桩或桩身完整性为 ⅡI类的桩进行抽检; 8除符合本条第1~7款的规定外,其他检测对象或检测位置宜均匀或随机 选择。

3.1.8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

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3.1.10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检测的有效抽检数量应根据有效检测结果统计计算, 不能完全满足检测目的的检测结果,不应计入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检测的抽检数 量。

3.1.11重新检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宜在原受检桩上重新进行检测 2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宜在原检测位置附近重新选点进行试验; 3复合地基、桩基、锚杆、地下连续墙等,宜在原检测对象上重新进行检 测,也可另选检测对象进行检测

1有量值溯源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 2有量值溯源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检测前按相关要求进行率定; 3检测前,仪器设备应进行检查调试;检测过程中,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 抽查; 4有量值溯源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时应按校准结果设置仪器设备相关参 数; 5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保证仪器设备正常 工作的有效措施,

应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远程监控技术规程》DBJ/Txx的 有关远程监控的规定

3.2.1地基检测应根据地基类型、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地基的设计 要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工艺等合理选择检测方法,检测技术方案编制可按 表3.2.1选择检测方法。

表3.2.1地基检测目的与检测方法

3.2.2地基检测宜先进行天然地基岩土性状、处理土地基与复合地基施工质量 检测,后进行地基承载力、增强体单桩承载力检测。 3.2.3 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检测宜在合理间歇时间后进行。当无工程实践经 验时,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处理土地基:黏性土地基不宜少于28d;粉土地基不宜少于14d;碎石

土和砂土可取7d~14d;其他土层地基不应少于7d; 2散体材料增强体复合地基:粉质黏土地基不宜少于21d;粉土地基不宜 少于14d;砂土和杂填土地基不宜少于7d; 3强夯置换地基,不宜少于28d; 4有粘结强度的增强体复合地基:水泥搅拌桩、旋喷桩、水泥粉煤灰碎石 桩等复合地基,不宜少于28d。 3.2.4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采用静载荷试验进行检测 3.2.5岩石地基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风化岩、微风化岩,应进行岩石地基载荷试验,抽检数量为每1000m 不应少于1个点,且不得少于3点: 2岩石地基载荷试验前,应采用钻芯法对岩石地基性状进行普查,抽检数 量为每500m2不应少于1个孔,且不得少于6个孔; 3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地基应按照天然土地基进行检测。 3.2.6天然土地基与处理土地基应进行平板载荷试验,抽检数量为每500m²不 应少于1个点,且不得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抽检数 量。 3.2.7天然土地基与处理土地基应进行岩土性状或地基处理效果检测,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地基岩性状或处理土地基类型,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 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测 抽检数量为每200m不应少于1个孔,且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不得少于1 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 2换填垫层/压实(填土)地基每层应进行压实系数试验,抽检数量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执行,试验方法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的有关规定执行:

1应根据地基岩土性状或处理土地基类型,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 独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测 抽检数量为每200m2不应少于1个孔,且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不得少于1 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 2换填垫层/压实(填土)地基每层应进行压实系数试验,抽检数量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执行,试验方法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的有关规定执行; 3压实(填土)地基也可选择地基系数与二次变形模量试验、动态变形模 量试验进行检测; 4当设计有要求时,应判别砂土、粉土液化状况。 3.2.8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和身完整性检测

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

3.2.9复合地基与增强体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体材料增强体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试验点数量应 为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点; 2有粘结强度的增强体复合地基应分别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和单 桩载荷试验,平板载荷试验的试验点数量应为总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 点;单桩载荷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根; 3当基础设计为多桩型复合地基时,应采用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 4混凝土灌注桩与预制桩复合地基应按本条第2~3款的规定执行。 3.2.10复合地基增强体施工质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当采用低应变法 检测时,检测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当采用钻芯法时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 2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测,抽检数量应为总桩(墩) 数的2%,且不得少于6根;检测方法可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方法; 3复合地基中的混凝土灌注桩和预制桩应按本规范第3.3节的有关规定进 行成桩质量检测。 3.2.11当设计有要求时,应对复合地基桩(墩)间土进行抽检,检测方法和抽 检数量宜按本规范第3.2.6、3.2.7条的规定执行。 3.2.12强夯置换地基的承载力与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夯置换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和单墩载荷试验,复合地基 平板载荷试验的试验点数量不应少于总墩数的1%,且不得少于3点;单墩载荷试 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2强夯置换地基应进行墩体质量和着底情况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超重型 或重型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墩数的3%,且不少于3点。 3.2.13地基检测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选择原位试验(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除 外)与钻芯法进行检测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地基的检测深度应达到主要受力层深度;

3.2.12强夯置换地基的承载力与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分置换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和单墩载荷试验,复合地基 平板载荷试验的试验点数量不应少于总墩数的1%,且不得少于3点;单墩载荷试 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2强夯置换地基应进行墩体质量和着底情况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超重型 或重型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墩数的3%,且不少于3点。 3.2.13地基检测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选择原位试验(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除 外)与钻芯法进行检测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地基的检测深度应达到主要受力层深度:

2处理土地基的检测深度应达到加固深度 3复合地基增强体与桩(墩)间土的检测深度应达到增强体底部。 3.2.14当检测深度未达到本规范3.2.13条规定的深度时,检测数量不得计入本 规现范规定的抽检数量

3.3基桩与基础锚杆检测

3.3.1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要求、地质 情况、施工工艺以及场地条件等,按表3.3.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基桩检测项目与检测

3.3.2工程验收检测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进行检

3.3.3从成桩到开始检测的混凝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 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高应变法或静载试验进行检测时,混凝土灌注桩龄期不 得小于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3混凝土预制桩与钢桩的承载力检测间歇时间:砂土不宜少于7d;粉土不 宜少于10d;非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15d;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25d;桩端持力层 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3.3.4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设计对 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拨桩应进行抗拨承载力检验

宜少于10d;非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15d;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25d;桩端持力层 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3.3.4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设计对 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拨桩应进行抗拨承载力检验 3.3.5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且当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时,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 3)施工工艺导致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桩基工程。 2除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1根。 3对于直径大于等于800mm的端承型混凝土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 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钻芯法或钻芯法和声波透 射法进行检测

凝土预制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应符合下死

1条件充许时,宜采用孔内摄像法或将低压灯泡放入管桩内腔对桩身完整 生进行检查; 2采用低应变法时,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 于总桩数的30%,其余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 10根; 3当低应变法有效检测深度不满足要求时,尚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抽检 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4对已采用孔内摄像法检查桩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20%,或低压灯泡检查 脏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80%,且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的预应力管桩工程,可适当 减少抽检比例,但不应小于相应规定的抽检比例的80%。

3.3.7当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对同一根受检桩进行桩身

3.3.8当采用钻芯法检测长径比大于30的混凝土嵌岩灌注桩时,宜采用预理管 钻芯法。

时对该桩进行孔内摄像法检测。 3.3.10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 总桩数小于50根时,抽检桩数不得少于2根; 2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混凝土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应采用静 载试验进行检测: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 3)施工工艺导致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桩基工程,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混凝土预制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应采用静 载试验进行检测: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管桩基础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为岩溶的桩基工程(岩溶地区的摩擦型桩除外); 3)非岩溶地区上覆土层为淤泥等软弱土层,其下直接为中风化岩或微风 化岩、或中风化岩面上只有较薄的强风化岩; 4)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桩基工程; 5)采用“引孔法”施工的桩基工程。 3.3.11对于直径大于等于1500mm的端承型灌注桩,经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 共同确认和专家论证,因试验设备能力或现场条件限制,难以进行单桩竖向抗 玉静载试验检测时,其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采用桩身完整性检测与桩端持力 鉴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且桩身完整性检测与桩端持力层鉴别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检测方法应选择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

3.3.10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或总桩数: 3当同一单位工程中,仅有部分工程桩为直径大于等于1500mm的端承型 灌注桩时,应按直径大于等于1500mm的端承型灌注桩和其他灌注桩(摩察型灌 注桩与直径小于1500mm的端承型灌注桩)分别统计工程桩数量,分别制定检测 技术方案,且其他灌注桩应执行本规范第3.3.5条和3.3.10条的规定。 3.3.12采用高应变法同时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混凝 土预制桩,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8%,且不得少于10根。 3.3.13对本规范第3.3.10条第3款、第4款规定以外的混凝土灌注桩与混凝土预 制桩,可同时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检测。 3.3.14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的工程桩或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的试 验桩,当其施工工艺与工程桩施工工艺相同,桩身未破坏且单桩竖向抗压承载 力大于等于2倍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时,这类试验桩的桩数的50%可计 入同方法验收抽检数量。 3.3.15钢桩应采用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进行检测。高应变法抽检桩数不应少于 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 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不得少于2根。 3.3.16对竖向抗拔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 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 抽检桩数不得少于2根。 3.3.17对水平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水平荷载静载试验 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抽 检桩数不得少于2根。 3.3.18当桩身有明显缺陷,且其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无法判定时,宜 采用静载试验进行单桩承载力抽检。 3.3.19基础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同 岩土层不得少于6根。

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或总桩数: 3当同一单位工程中,仅有部分工程桩为直径大于等于1500mm的端承型 灌注桩时,应按直径大于等于1500mm的端承型灌注桩和其他灌注桩(摩察型灌 注桩与直径小于1500mm的端承型灌注桩)分别统计工程桩数量,分别制定检 技术方案,且其他灌注桩应执行本规范第3.3.5条和3.3.10条的规定。 3.3.12采用高应变法同时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混凝 土预制桩,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8%,且不得少于10根。 3.3.13对本规范第3.3.10条第3款、第4款规定以外的混凝土灌注桩与混凝土预 制桩,可同时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检测。

制桩,可同时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检测。 3.3.14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的工程桩或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的试 验桩,当其施工工艺与工程桩施工工艺相同,桩身未破坏且单桩竖向抗压承载 力大于等于2倍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时,这类试验桩的桩数的50%可计 入同方法验收抽检数量。

3.3.14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的工程桩或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

验桩,当其施工工艺与工程桩施工工艺相同,桩身未破坏且单桩竖向抗压承载 力大于等于2倍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时,这类试验桩的桩数的50%可计 入同方法验收抽检数量

3.3.15钢桩应采用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进行检测。高应变法抽检桩类

3.3.17对水平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水平荷载静载试验。 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抽 检桩数不得少于2根。 3.3.18当桩身有明显缺陷,且其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无法判定时,宜 采用静载试验进行单桩承载力抽检。 3.3.19基础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同 岩土层不得少于6根。

3.4.1支护工程检测应根据支护工程类型、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支 护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工艺等,按表3.4.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护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工艺等QC/T 1152-2021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DC DC变换器技术条件,按表3.4.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4.1支护工程检测目的与检测方法关系表

3.4.2支护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同一岩 土层不得少于6根。 3.4.3预应力锚杆应进行锁定力测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同 岩土层不得少于6根。 3.4.4土钉墙质量验收应进行土钉验收试验,抽检数量应为土钉总数的1%,同 土层不得少于10根。墙面喷射混凝土应进行厚度检测,厚度平均值不得小于 设计值,厚度最小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0%;检测方法可采用钻孔法,抽检数 量宜每500m²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3.4.5混凝土灌注支护桩、桩墙合一的灌注桩排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 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且桩墙合一的灌注桩排宜 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3.4.6水泥土墙应进行墙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钻芯法,抽检数量不

3.4.7地下连续墙应进行墙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方法可选择声波透射法或钻芯 法;临时性地下连续墙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10%,且不得少于3个 漕段;永久性地下连续墙的抽检数量应为临时性地下连续墙抽检数量的2倍。 3.4.8当设计对支护结构有止水要求时,应进行止水效果检测

3.5基础检测与沉降观测

3.5.1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和筱形基础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单位工程 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且不宜少于3个构件。检测方法可选择钻 芯法、回弹法;采用钻芯法检测时,每个构件钻孔不宜少于3个,对于截面尺 寸较小的构件不宜少于2个孔,每孔截取1个芯样试件。 3.5.2钢筋混凝土基础应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 件总数的10%

JB/T 20119-2009 热风循环灭菌柜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2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3加层扩建的建筑和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4基础有严重质量问题并经工程处理的建筑物; 5受施工影响的邻近建筑物: 6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7采取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8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3.6验证检测与扩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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