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505-2017 一体化好氧发酵设备

CJT505-2017 一体化好氧发酵设备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3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228193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CJT505-2017 一体化好氧发酵设备

7.3.1一体化好氧发酵设备首次技术性故障前连续工作时间累计应不小于1000h,可靠度应大 于85%。 7.3.2年平均无技术性故障时间应大于7200h。 7.3.3连续无技术性故障工作时间应大于960h

7.4.1设备实现各组成机构联动,还应具备各机构单独手动操作功能, 7.4.2电气设备应有电流显示、过载保护和接地绝缘等保护功能。 7.4.3设备应具有急停等安全应急功能。

7.5.1需要检修的部位应考虑检修空间并易于到达。 7.5.2应设有吊装点,以方便运输、安装及检修。 7.5.3应设置检查孔,检查孔孔径方形应不小于700mm×700mm,圆形直径应不小于800

8.1.1表面、表面涂层、功能说明文字和图形符号及零部件用目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查。 8.1.2焊接部位按GB/T12467.1GB/T12467.2和GB/T12467.3的规定进行检查。

NB/T 10689-2021 电动助力用蓄电池充(换)电设备技术规范 第1部分:充电桩8.1.1表面、表面涂层、功能说明文字和图形符号及零部件用目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查。

8.1.1表面、表面涂层、功能说明文字和图形符号及零部件用自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查。 8.1.2焊接部位按GB/T12467.1.GB/T12467.2和GB/T12467.3的规定进行检查。

设备正常工作外噪声试验按GB/T3768的规定进行测试。

8.2.3出物料含水率

按CJ/T96的规定进行检测(烘于法),

设备实际运行操作检验,除臭装置处理能力按GB14554的规定进行检测

气系统通风量采用气体流量计测定。

8.2.6发酵周期和产品腐熟度

8.3.1首次无故障时间和可靠度

一体化好氧发酵设备在负载不小于80%的工况下首次设备技术性故障前工作时间累计不小于 1000h,可靠度以累计时间按式(1)计算:

酵设备在负载不小于80%的工况下首次设备技术性故障前工作时间累计不小于 累计时间按式(1)计算:

R=to/(t.+t)X100

式中: R一可靠度,无量纲; t。——累计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t1 排除故障所用时间总和,单位为小时(h),其中不包含保养时间。 8.3.2年平均无技术性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1年和统计计算。 8.3.3连续无技术性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进行检验,检测时间不小于2400h

式中: R 一可靠度,无量纲; t。—累计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1 排除故障所用时间总和,单位为小时(h),其中不包含保养时间。 B.3.2年平均无技术性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1年和统计计算。 3.3.3连续无技术性故障时间采用实际操作进行检验,检测时间不小于2400h

8.4.1设备机构联动和单独手动操作功能通过实际操作进行,设备运行后测试功能正常。 3.4.2电气设备的电流显示、过载保护、接地绝缘等基本保护,启动设备,运行后通过实际操作和目测 进行检测。

3.5.1需检修的部位的检修空间采用目测进行。

3.5.1需检修的部位的检修空间采用目测进行。 8.5.2吊装点采用目测进行。 8.5.3检查孔的设置采用卷尺测量。

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1。

9.2.1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装配。 9.2.2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第8章的试验方法进行。 9.2.3设备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9.2.1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装配。

9.2.1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装配。 9.2.2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第8章的试验方法进行。 9.2.3设备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c)设计工艺或使用部件和材料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d)正常生产时,每3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I/T 5052017

JB/T 11886-2014 生物质燃烧发电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器10标志、包装、运输和立存

一体化好氧发酵设备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应在设备的醒目处标示以下有关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额定电压/功率; c)制造商名称和商标; d)处理能九

10.2.1产品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安装使用手册等。 10.2.2 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并应在包装箱上标志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制造商名称及商标; c 外形尺寸及毛重; d)“向上”“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及相应图案; e)生产日期和批号

0.2.1产品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安装使用手册等 0.2.2 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并应在包装箱上标志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制造商名称及商标; 外形尺寸及毛重; d)“向上”“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及相应图案; e)生产日期和批号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撞击、跌落。

GB 1886.1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场所

©版权声明